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生活
綜合

防太魯閣事件憾事 勞動部修法「自設道路邊緣應設防翻落設施」

勞動部職安署近日預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要求事業單位應在自設道路設置設置足以防止車輛機械翻落設施。(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職安署近日預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要求事業單位應在自設道路設置設置足以防止車輛機械翻落設施。(報系資料照)

台鐵太魯閣號列車去年4月2日撞上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造成多人傷亡的重大傷亡意外,為了防止事故可能再次發生,勞動部職安署近日預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要求事業單位應在自設道路設置設置足以防止車輛機械翻落設施,若違反可依職安法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職安署表示,鑑於工作場所自設道路邊緣及開口部分,如未設置防護設施,易有車輛機械不慎翻落意外情事,且可能造成如2021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列 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因此要求「道路之邊緣及開口部分,應設置足以防止車輛機械翻落之設施。」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安全組副組長林志展表示,若違反該規則涉嫌違反職安法第6條第1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此外,此次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也擴大外送平台外送員的範圍,林志展說,近來許多外送平台不只與餐廳合作,也與各大賣場、超商合作,運送商品逐漸多元,不僅限於食品,為擴大保護外送作業樣態,因此刪除「食品」,只要是外送就要符合相關職業衛生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