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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賣房收到都更拆遷通知 屋主為多賺500萬反告買家、房仲

屋主賣房後收到都更通知,因此反悔不肯交屋,怒告買家與房仲來討回已過戶的房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屋主賣房後收到都更通知,因此反悔不肯交屋,怒告買家與房仲來討回已過戶的房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近年不少老舊社區都遇上都更狀況,大陸就有一名屋主剛賣房就收到都更拆遷通知,他也因此拒絕交屋,想多賺都更後的差價100多萬人民幣(約台幣500萬元),甚至還把已完成過戶的買家與幫忙的房仲告上法院,來討回他的房子。

屋主發現房子立馬就要都更拆遷,可以多賺500萬台幣以上,因此反悔不肯交屋給新屋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屋主發現房子立馬就要都更拆遷,可以多賺500萬台幣以上,因此反悔不肯交屋給新屋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浙江寧波一名陳先生出售他的房屋,而一名劉小姐委託好友通過房仲公司,找到了陳先生的房子,看完之後幾天就完成付款與過戶手續,並約定隔天交屋。

沒想到陳先生卻在隔天收到自己賣掉房子,剛好在寧波市鄞州區新一波都更名單徵收範圍中,因此立刻聯絡劉小姐與友人,要求取消這筆房屋交易,但對方不願意,認為錢都付了還都過戶了,在溝通失敗下陳先生因此告上法院,將房仲、劉小姐起訴到鄞州法院,並將劉小姐友人小楊列為第三人。

陳先生提出他原來16.6坪的房子,都更後可以換到27坪以上,虧損超過台幣500萬元,因此他拒絕交易願意退還交易款項,但買方就提出這棟房子所在的社區都知道被歸列在都更區,認為屋主早在交易前就應該知道,怎麼可以在確定拆遷後才臨時反悔,最後法院兩次審判都判定陳先生敗訴。

承辦法官在實地走訪涉案房屋所在社區後,了解到該區域已有較長時間流傳即將拆遷的消息。陳先生在多家中介公司掛牌出售房屋,其對於房屋的基本情況應有所了解,最終才確定房屋價格。故陳先生對於涉案房屋可能面臨拆遷應有一定的預見性,並將該因素納入定價的考量範圍內,且最終的成交價格並未低於當時該小區正常的市場價格,因此房屋最後必須交屋給買方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