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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看禾馨案「實支實付險」有檢討必要 金管會給回應了

保險局今天就北檢提出「實支實付保單的張數及副本理賠等制度,實在有檢討的必要」的建議,給予說明。圖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黃鵬杰攝)

保險局今天就北檢提出「實支實付保單的張數及副本理賠等制度,實在有檢討的必要」的建議,給予說明。圖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黃鵬杰攝)

北檢起訴禾馨醫療集團涉嫌協助產婦詐領保險金一案,在起訴書中提到,「目前法令每人可買3張以下實支實付保單、副本可申請理賠,變相使剖腹產成為被保險人賺錢工具,有檢討必要」,金管會今天(11日)回應說,「感謝檢察官的建議,會審慎考量」。

「實支實付」醫療險過去在未有投保張數上限規定時,曾傳出民眾購買六、七張等高額投保的狀況,依此在2019年,保險局明文規定,民眾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最多為3張。

北檢今天(11日)起訴禾馨醫療集團旗下5家診所,涉嫌替80名產婦開立剖腹產的不實診斷證明,向17家保險公司詐領6738萬3533元保險金,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禾馨營運長林思宏等5名醫師及診所職員等10人、19名保險業務及經紀員及80名產婦,總計起訴109人。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提到,由於目前每人最多可以購買3張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除了應以醫療單據正本申請保險理賠,部分保險公司也提供「副本理賠」,檢方因此認為從此案來分析,民眾一次剖腹產手術花費15萬元,卻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領取共45萬元保險金理賠,變相成為被保險人賺錢的工具。

檢方認為,保險目的在分散風險,填補未來發生的損害,本質上與投資並不相同(除投資型保單外),不應利用保險賺錢。實支實付醫療險的概念原本針對健保不理賠的部分,在理賠的雜費限額內,讓被保險人「花多少,賠多少」,因此避免超額填補,降低道德風險,實支實付保單的張數及副本理賠等制度,實在有檢討的必要。

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在今天例行記者會中,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保險局曾評估投保需求與道德風險,而在2019年規定「實支實付醫療險」投保上限3張保單的規定,但同時保險局也收到很多民眾反映,實務上保障額度也不足需求,就此再討論是必要的;是否會再限縮張數、副本理賠制度?林志憲說「仍需要審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