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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抽菸屢勸不聽鄰居怒了 管委會沒轍、法官出手判賠4萬

台中男子陽台抽菸飄進鄰居家,台中地院判賠4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男子陽台抽菸飄進鄰居家,台中地院判賠4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江姓夫妻不滿住家樓下經常飄來二手菸,後來發現是樓下羅姓鄰居經常在陽台抽菸,江姓夫妻根據空氣清淨機的空氣品質數據提告,向羅男索賠10萬元,台中地院判決羅男敗訴,應賠償4萬元,本案還可上訴。

家住台中某社區大樓9樓的江姓夫妻,經常聞到菸味,發現味道從陽台傳入,仔細調查後發現住在8樓的羅姓男子經常在陽台抽菸,導致菸味不斷從樓下陽台飄進自己家中,2020年6月起多次溝通無效,委託社區管委會和總幹事協調也沒結果,使用空氣清淨機效果也有限,因此根據空氣清淨機等數據向法院提告求償。

羅男辯稱管委會並未禁止在陽台抽菸,因此抽菸是他的自由,有次他不在家,對方還是聞到菸味,顯見菸味未必都是他造成。不過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認為,根據江姓夫妻空氣清淨機的數值顯示,只要羅男抽菸,空氣污染指數就會從20多上升至59不等,羅男抽菸確實對江姓夫妻生活品質和健康造成不利影響,因此判決羅男敗訴,須賠償江姓夫妻各2萬元、合計4萬元。

◎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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