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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建商關說、女陪侍招待 新竹縣前消保官等4官員遭監察院彈劾

新竹縣前消保官羅鈞盛接受建商招待。(圖/報系資料照)

新竹縣前消保官羅鈞盛接受建商招待。(圖/報系資料照)

新竹縣政府前消費者保護官羅鈞盛長期擔任縣府九大行業(俗稱八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等重要職務,卻與建設公司黃姓建商私交甚篤,向時任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副局長羅仕臣、時任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副局長陳中振及時任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主任周明堂請託關說,4人共同接受建商有女陪侍的招待,監察院表示,已嚴重危害國家行政的廉潔性,更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與執行公務依法行政之信賴,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過4人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提案委員蔡崇義、田秋堇指出,羅鈞盛自100年7月22日起擔任消費者保護官以及府級九大行業(舊稱八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卻投資建設公司黃姓建商2筆建案,取得報酬總計大約為數10萬至100多萬元,又為減少建案汙水排放裁處金額,與羅仕臣共赴黃姓建商有女陪侍之招待,藉此請託減少裁罰金額,為加速該建案消防安全設備查驗及土地移轉登記,又分別請託陳中振與周明堂,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

蔡崇義、田秋堇表示,羅鈞盛表示其接受黃姓建商有女陪侍之招待多達10多次,身為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明知不得涉足不適當的場所,卻仍接受有女陪侍之飲宴,以圖個人利益,又假借權力關說減少其所投資建案汙水排放之裁處金額及要求加速查驗消防安全設備及土地移轉登記,行為實有損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

蔡崇義、田秋堇也表示,羅鈞盛身為高階公務員,卻時常替建商穿針引線,假借權力介紹羅仕臣、陳中振及周明堂予建商認識,藉以完成建商請託。羅仕臣等3人聲稱,羅鈞盛常以半強迫的方式邀約,3人到現場才知悉黃姓建商在場,甚至不知道是要去參加有女陪侍之招待,而且羅鈞盛是高階長官,基於交情及位居高位的施壓,不得不參宴飲,並稱宴飲與其請託事項並沒有直接關係。但他們竟為配合請託,甚至回報羅鈞盛處理進度,倘有疏忽,實影響公益甚鉅,3人仍難排除其行政責任。

蔡崇義、田秋堇強調,羅鈞盛、羅仕臣、陳中振及周明堂四人確有涉足不適當之場所,且亦知悉羅鈞盛請託之事,上述事證除經本院彈劾外,亦經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其違失事證明確且重大,而有受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委員深切提醒公務員實應廉潔自持,不得存有僥倖,涉足不當場所,以避瓜田李下之嫌,各公務機關更應強化公務員廉政等相關法規之宣導,以減少本案情事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