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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水庫清淤弊案「25.5元價差海賺1.3億」 陳淑華怒轟經濟部擺爛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經濟部水利署近日認定標案違法,但經濟部卻沒有任何實質動作,怒轟經濟部根本擺爛。(圖/劉耿豪攝)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經濟部水利署近日認定標案違法,但經濟部卻沒有任何實質動作,怒轟經濟部根本擺爛。(圖/劉耿豪攝)

時代力量立委陳淑華曾在今年3月曾揭露光電業者蔡清旭與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合作,此外還將曾文水庫清淤的標案,轉給3家業者施作,從中賺取價差,不法所得1.3億,經濟部水利署近日確定標案違法,但卻不見經濟部有任何解約行動,質疑經濟部根本在擺爛。

陳淑華表示,光電業者蔡清旭是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2018年時和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簽下勞務採購契約,以每噸65.5元的價格,承包共510萬噸總清淤量,然而,同年12月宸峰工程公司再透過鴻欣營造取得標案,並和三家公司簽訂清淤工程合約,價格每噸40元,總量510萬噸,而宸峰工程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就是蔡清旭。陳淑華表示,等於每清淤一噸就淨賺25.5元的價差,用510萬噸換算下來就是1.3億元。

陳淑華表示,今年3月曾在經濟委員會質詢王美花部長,有關曾文水庫清淤作業,遭民進黨金主掮客空手套白狼、從清淤費用大賺一筆的重大弊案,最近經濟部水利署以公文函覆,認定標案涉及違法轉包、分包。

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完全沒看到經濟部有任何實質作為,沒解約也沒求償,陳淑華不禁質疑,「難道納稅人的稅金就讓王美花部長這樣直接送給與執政黨關係密切的金主嗎?」

陳淑華認為,發生如此重大弊案,要求經濟部別再放水,應盡速解約並且向業者求償,將進到金主口袋裡的錢拿回來,別把國人當作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