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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飆速「時速170km爆胎」 一家4口撞護欄又被追撞:父子當場慘死

馬來西亞驚傳死亡車禍。(圖/翻攝自中國報)

馬來西亞驚傳死亡車禍。(圖/翻攝自中國報)

高速公路顧名思義就是要用高速行駛,因此會規定最低速限,低於該速度同樣也會接到罰單,但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飆速也很不應該,有時甚至會造成憾事,馬來西亞5日就傳出一起死亡車禍,一輛載有一家4口的車輛以超過時速170公里的速度行駛,結果車輛爆胎造成失控撞上防護欄,後方車輛甚至迎頭撞上,釀成這輛車斷成兩截,以及2死2傷的慘劇。

馬來西亞驚傳死亡車禍。(圖/翻攝自中國報)
馬來西亞驚傳死亡車禍。(圖/翻攝自中國報)

根據大馬的《中國報》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貫通西馬的南北大道(North-SouthExpressway),當時,30歲駕駛要從加影(Kajang)前往馬六甲(Malacca),車上載著27歲妻子、5歲女兒和2歲幼兒,駕駛以超過時速170公里的速度行駛,沒想到發生事故。

報導指出,這輛車在行駛途中突然亮起雙黃燈,接著突然爆胎、失控後撞上大道右側的防護欄,後方來車閃避不及也迎頭撞上,撞擊力道大到連汽車車殼也被撞飛、掉落至路邊,車窗玻璃全碎外,車身也斷成兩截,一家四口甚至全被拋飛車外。

據悉,經營修車廠維生的駕駛當場死亡,其2歲幼兒陳屍防護欄處,駕駛妻子和5歲女兒雖未喪命,但前者被拋至車底下、後者傷勢嚴重,兩人目前皆在加護病房急救,其他遭波及的駕駛與乘客僅受輕傷,死者遺體、傷者則分送到芙蓉端姑惹化醫院和加影醫院解剖和救治。做為馬來西亞銜接新加坡和泰國的南北大道,可說是西馬的重要高速公路,不過交通意外也頻傳,針對這起死亡事故,大馬警方目前援引馬來西亞1987年的「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來調查這起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