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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進間車門突開...駕駛急煞停路中險釀事故 警:肇事須背責

南迴公路香蘭路段因路寬筆直,交通事故肇事率高,近日更上演危險駕駛行為。(圖/蕭嘉蕙攝)

南迴公路香蘭路段因路寬筆直,交通事故肇事率高,近日更上演危險駕駛行為。(圖/蕭嘉蕙攝)

害人害己!台東民眾投訴,日前開車沿南迴公路往台東市區方向,行經香蘭路段時,1輛黑色轎車無視來車,逕自從一旁超商駛出,且後座車門無預警打開,車輛急停於路中,險釀成追撞事故,對此,警方表示,若造成交通事故,黑車駕駛須負肇事責任。

南迴公路香蘭路段因路寬筆直,交通事故肇事率高,近日更上演危險駕駛行為。1輛黑色小轎車不顧左右來車,直接從超商停車場轉進外側車道,過程中左側後座門突然開啟,黑車駕駛緊急煞車下,所幸後方車輛駕駛見狀反應快速,立即切往內側車道閃避。

「開車不注意就算了,連乘客的安全都不注意!」閃車駕駛氣憤地表示,黑色轎車直接從超商駛出,當下左右方都有來車,他趕緊鳴喇叭示警,沒想到黑車一轉彎,左後側車門就打開了,裡面還有坐人,連忙往內側車道閃躲。

閃車駕駛斥責,萬一後座乘客真的摔落車外,行經的車輛是砂石車,「完了!又是死亡車禍,又有人要替你背黑鍋,自己的不小心害到別人」。

台東縣警察局交通隊組長張峻翔表示,汽車駕駛路邊起駛未顯示方向燈,並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及第43條,倘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行進中車輛受損或人員受傷,初步認定當事人將會有肇事原因,但仍須視個案再做認定。

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行駛前應注意車門緊閉,並於車輛起步前打方向燈,以及禮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以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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