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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藍白定調「撞船案」 洪申翰:陷協商代表於不義 

立委洪申翰指出,以「撞船案」的名稱定調事件,具有主客責任的意涵,是陷我方協商代表與海巡於不義。(圖/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立委洪申翰指出,以「撞船案」的名稱定調事件,具有主客責任的意涵,是陷我方協商代表與海巡於不義。(圖/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日安排海委會與陸委會針對「金門撞船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但海委會管碧玲將專案報告名稱修改為「取締大陸籍快艇事故案」,引起藍白立委不滿。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指出,以「撞船案」的名稱定調事件,具有主客責任的意涵,是陷我方協商代表與海巡於不義。

「想要釐清責任當然ok,但要說報告名稱不重要,好像海委會爭取報告名稱是沒有意義的執念,這是大錯。」洪申翰說,藍白陣營開始有一個論調,「釐清真相才是重點,專報的名稱不重要」,但海委會反對國會把金廈水域事件定調成「撞船案」,並非無謂的文字遊戲。

洪申翰說,兩岸在此事件上的協商還是進行式,對於事件過程責任的認知,還正在角力中。如果我們的國會,自己把這事件從中國三無船的非法越界取締,反定調成「撞船案」,他若是中方的協商人員,必定如獲至寶指出:「你們台灣立法院都自己說是『撞船案』了,連你們內部都這樣講了,你們還出來跟我爭什麼?快認錯、道歉!」

洪申翰認為,「撞船案」這三個字的定調,很明顯具有主客責任的意涵,這當然只是在陷我方協商代表與海巡於不義。兩岸的協商談判還在進行中,這些定調文字的使用,當然都攸關國家利益和海巡的執法尊嚴。他說,「如果你是一個真正在意國家利益的海委會主委,會對這種標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