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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涉貪案法院更裁 胞弟等3人羈押禁見

高雄地檢署 林岱樺 貪污 高雄地院 裁定 羈押禁見 胞弟 涉貪案 服務處 民進黨立委 法院 貪污治罪條例 發回更裁 助理費案
林岱樺涉貪案,高雄地檢署對先前交保裁定提出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撤銷並發回更裁,高雄地院最終改裁羈押3人。(圖/黃鵬杰攝)

林岱樺涉貪案,高雄地檢署對先前交保裁定提出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撤銷並發回更裁,高雄地院最終改裁羈押3人。(圖/黃鵬杰攝)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遭檢方調查,訊後以100萬元交保。同案被告包括其胞弟林岱融及黃姓、王姓服務處人員,亦經法院裁定交保。高雄地檢署事後提出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仍有疑點未釐清,撤銷發回更裁,高雄地院25日晚間召開羈押庭,三人遭到羈押禁見。

擔任7屆立委的林岱樺出生於政治世家,其父為前高雄縣鳳山市林三郎。闖蕩政壇多年的她,日前遭到檢方搜索,疑似與政治獻金案與詐領助理費案有關,引發各界關注。同案被帶走偵訊的還有其胞弟林岱融、服務處人員黃麗雪和王瓊翎共3人。

雖然高雄地院日前裁定林岱融七十萬元交保,其餘兩人各六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不得有任何形式串證行為。但雄檢提出抗告,高雄地院裁定結果昨晚出爐。

高雄地院裁定,黃麗雪、林岱融、王瓊翎涉案金額逾2000萬,案情重大且供詞不一,並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林岱融手機中發現對話刪除紀錄,顯示可能涉及證據湮滅。法院認為保釋或限制措施不足以防範勾串,考量3人面臨重刑追訴,裁定自2月25日起羈押2個月,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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