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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妞套「處男殺手戰袍」被攝 法官:側乳一覽無遺,屬猥褻照

「處男殺手戰袍」。(圖/翻攝自推特)

「處男殺手戰袍」。(圖/翻攝自推特)

日前一名33歲陳姓攝影師與14歲國中少女達成協議,要求對方穿上俗稱「處男殺手戰袍」的露背毛衣拍攝寫真,豈料陳男將照片外流,之後被控引誘少女拍猥褻照,讓他自覺非常冤屈,認為照片裡少女「三點不露」,怎麼能算是猥褻照,但最後仍遭判刑2年2月。

據《自由時報》報導,陳男2017年年底與少女在花博公園外拍時認識,之後陳男開出3000元的價碼約少女去汽車旅館擺出各種姿勢、銬上手銬拍攝性感照,,期間讓女方穿上號稱「處男殺手戰袍」的露背高領毛衣,並提供胸貼做好防護措施;事後陳男卻將這些性感照分享至LINE群組,結果被指控引誘少女拍猥褻照。

出庭後陳男喊冤,表示若拿高價品才算是引誘少女,但自己僅僅給了3000元,而且他拍的照片都是三點不露,沒有任何猥褻畫面,陳男的律師也指出,這種照片只能算是性感照,不構成猥褻的要件。

法官認為,3000元對一名國中少女來說最算極大的誘惑,屬於引誘行為,另外照片中可見少女穿著比基尼,雖然不能與猥褻混為一談,但卻刻意擺出性愛姿勢,加上其他照片裡少女身穿開胸露裸背毛衣,側乳以及屁股溝一覽無遺,會讓人產生性幻想,因此認定這些照片屬於猥褻照,最終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名,判刑2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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