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停車比住宿還貴 洪婉臻籲市府改革亂象
台北市議員洪婉臻指出,市有公用停車場有28處收費超過規範的最高每小時60元上限。(圖/翻攝自台北市議會網站)
台北市議員洪婉臻昨(26)日質詢揭露,全市領有停車場登記證之民營停車場共計1,338場,其中每小時收費100元以上竟高達580場,比例高達43%,甚至有高達一小時300元,比住宿還貴;而私有停車場年收益高達近2000萬元,但支付市府租金平均一年卻僅新台幣402萬元,要求市府立即改革停車費亂象。
洪婉臻痛批,民營停車場收費驚人,沒想到最該體恤市民的市府竟也帶頭搶錢,市有公用停車場有28處收費超過「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中所規範最高每小時60元上限,例如財政局管轄的停車場收費120元/時,教育局停車場140元/時,民眾在非營業時間取車還要額外收500元,都發局的華榮社宅場更是計時150元/時,其中停車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市府帶頭搶錢還巧立名目剝削民眾,簡直是最壞的示範。
「停車是民眾日常基本需求,不應成為業者與市府牟取暴利的工具!」洪婉臻揭露,市有非公用停車場的離譜獲利,以台北臨江停車場為例,16個車位每小時收費160元,換算下來年收益可高達近2000萬元,但業者支付市府租金平均一年卻僅402萬元,業者淨賺破千萬元。洪痛批,「這是什麼概念?用市民的土地讓業者大發利市,市民卻要承受高額停車費,根本是雙重剝削!」
「停管處根本是紙老虎,讓違規業者有恃無恐,民眾申訴無門。」洪婉臻質疑,停管處執法不力,5年來對191件消費爭議僅裁罰10件,裁處率5%;另外,部分公有停車場甚至採用「突襲式收費」,一入場就收費,即使民眾找不到車位立即離開也要付錢,讓人質疑這是停車費還是過路費?
洪婉臻籲台北市長蔣萬安正視停車費亂象,徹底整頓收費秩序,並提出五大訴求:1.市府各局處針對轄下公有停車場收費,都應符合停管處自治條例所規範之最高上限,停管處應審查把關,對不合理收費盡速改善。2.公有停車場應確實落實收費緩衝期,禁止僅入場沒停車卻被收費的不合理作法。3.重新檢討市有非公用停車場租金標準,採收益分享制或調高租金至合理市價。4. 停管處應逐年增加稽查人力,保障市民停車權益。5.針對民營停車場業者提出的費率應進行檢視,建議合理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