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收購民股遭股東提告 台鹽回應完全合法
台綠公司民股股東指控台鹽綠能低估資產,遭強迫收購民股,台鹽公司澄清,執行併購台綠完全合乎法規。(圖/報資料照片)
台鹽綠能公司因前董事長陳啓昱涉嫌掏空損失4億多元,母公司台鹽決議以每股0.917元收購占公司股份約1/3的民股,引發14位民股股東不滿,指控台綠刻意低估公司資產,製造經營困難假象,16日委請律師按鈴申告台綠現在經營團隊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及圖利等罪嫌。台綠公司澄清表示,因前任高層弊案,截至2024年底股價淨值僅剩0.34元,台鹽公司完全合法進行併購。
台綠表示,因前任高層弊案,導致公司營運嚴重虧損,經謹慎評估股權定價,採取最嚴謹評估機制,委託專業鑑價機構及三位獨立會計師核算後定每股0.917元收購,高於淨值2.6倍。後經台鹽公司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及台綠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決議通過,收購作業完全符合《公司法》、《企業併購法》等相關法令規範。
民股股東指出,他們是以每股11至13元不等價格購入台綠股票,有不少台鹽及台綠員工在主管指示下,以員工認股自掏腰包購入股票,後來公司被陳啟昱等人掏空,如今台鹽將以每股0.917元收購,他們等於被剝了兩層皮,損失至少上億元。
台綠公司表示,5月26日在臨時股東會會場設置「異議股東專區」,專人向洽詢的股東說明異議辦法,並主動提供申請文件,未來將主動依法提請法院確認收購價格,保障股東權益。另為保障股東權益,台綠公司也特別在臨時股東會會場設置「異議股東專區」,專人向前來洽詢的股東說明異議辦法,並主動提供申請文件,台綠公司未來並將主動依法提請法院確認收購價格,保障股東法律權益,股東若對收購價格有意見也可向法院提出說明。
台綠也特別澄清,該公司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7億元,截至113年底民股股東30%股權淨值約僅有387萬元,部分報導所稱「民股股東損失超過20億元」完全悖離事實,台鹽公司以2.6倍價格收購,實已優於淨值甚多。
台綠說明,民股人士無視台鹽持續挹注台綠轉型成本,偏離現實臆測台綠潛在價值,汙名化現在經營團隊;所謂「5億元潛在收益案場」是位於七股總量管制區內的台區段案場,台綠僅有承租權,依法不得開發且無法預估開放時程,需長期負擔高額租金,公開標售係為降低經營風險,完全合乎法規。
另外,台綠也澄清,渡子頭案場開發仍具高度不確定性,台綠公司資產及帳務均依IFRS準則嚴謹列計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絕無隱匿情事,若確有民股所稱高達80幾億元之資產,台綠公司淨值不可能僅餘0.34元,這項指控與事實嚴重不符,而現任董事長、總經理及全體董事均依法派任,所有決策恪遵法令及關係人交易規範,絕無圖利任何人之情事,股權收購後,由台鹽公司百分之百持股,將更能貫徹台鹽公司誠信經營理念,確保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