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祖平公開控訴性侵經歷 婦團:停止用「完美受害人」框架傷害女性
婦女救援基金會6日聲明指出,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需要很大勇氣。(圖/報系資料照)
人江祖平自揭涉遭下藥性侵害等事件,衛福部官員卻稱「不建議透過媒體公審」,引發各界關注,婦女救援基金會6日聲明指出,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需要很大勇氣。無論是否以第三人稱揭露,皆為常見求助的行為,請民眾對於被害人,提供支持、肯定,勿對被害人發表貶抑或歧視的言語,甚至是網路霸凌。
婦女救援基金會表示,約會期間不管任何方式,違反意願而趁機或強行性交行為,以及性侵害後進行拍攝裸照行為都是犯法行為,情侶關係或任何關係都不能當成免責或合理化的藉口;約會期間的違反意願性行為、拍攝性影像除了牽涉性侵害犯罪外,亦是親密關係暴力,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
婦女救援基金會說,被害人揭露此次暴力侵害行為,發生在親密關係期間。但此事件與被害人過往的親密關係、交往關係或非關此次事件言論無關。「完美被害人」並不存在,請勿以此模糊焦點及指責被害人。
婦女救援基金會強調,在雇主於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意即該事業單位除暫停或移除疑似行為人職務以及發布聲明外,也應盡雇主職責主動進行性騷擾案件行政了解調查,而非只交由司法調查。
婦女救援基金會呼籲,每個人都有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即使是親密關係也都不能把性侵行為、未經同意拍攝裸照視為關係中合理行為,只要未經同意、強暴脅迫或趁機性行為都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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