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不副署《財劃法》 卓榮泰:破壞民主程序、恐對國家發展造成重大危害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此版本侵害行政權、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實質討論、施行將造成國家發展的危害,將依據憲法不予副署,捍衛憲政。(圖/侯世駿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5)日宣布,針對立法院今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劃法,身為行政院長,將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決定不予副署本次修法。並指出,立法院這次再修正的財劃法有違憲之處,一、違反憲法權利分立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二、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和實質討論原則,破壞民主程序。三、若施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
卓榮泰說明,行政院為憲政機關,有義務履行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忠誠,行政與立法兩院爭議理應由憲法法庭做最終判決,但因立法院修正憲法訴訟法,不合理拉高憲法法庭議決門檻,更多次杯葛總統所提出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失去了彌平憲政爭議的能力。
卓榮泰進一步說,今天是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最後期限,自己身為行政院長必須以不副署來捍衛民主憲政以及國家發展。為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無法副署這項法案,理由如下:第一,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利分立原則,憲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也才能確保政治責任的歸屬,但立法院明顯違反憲法第59條及第70條,不僅使明年度預算需要舉債2646億元,大幅增加政府支出,恐將排擠其他施政支出,也更侵犯行政院提出預算的權利,違反憲法權利分立原則。
卓榮泰直言,事實上,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這一年來不斷意圖擴張權力,從一開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擴權,已經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隨後禁伐條例、憲法訴訟法、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以及今天的財劃法再修正案,每一項都涉及違憲疑慮,雖然有申請釋憲,但憲法法庭被迫失能,無法判決違憲,造成今天憲政僵局。
卓榮泰質疑,這已經等同於立法院,既能制定預算又能審定預算,失去民主制衡的能力。若行政院沒有堅定捍衛行政權,立法院等同是球員兼裁判。行政院有必要的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不能接受立法院隨意擴張權力。
卓榮泰指出,第二、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今年11月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就逕付二讀,在黨團協商都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實際侵害國民主權。
卓榮泰表示,而且115年度總預算已經由行政院制定完備,8月就送入立法院審查,卻在程序中要求立刻要適用再修正的財劃法,在歲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須全數舉債支應,舉債額度將達5600億元,占總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達17.1%,違反公共債務法所定15%上限,等同是要求行政院違法編列預算。
卓榮泰強調,國家的主人是國民,違反民主程序、要求行政院違法、破壞民主體制,已經悖離國民主權的精神。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絕對無法同意這樣的修法。
卓榮泰指出,第三、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行政院多次說明,立院財劃法再修版本的不合理之處,若不是違法舉債,就會排擠既定的施政工作,造成國家損害的政治責任,將無以歸咎。
卓榮泰說,國防外交、AI新十大建設、防洪治水、社福、撥補勞健保經費等,若被迫刪減,國家發展停滯,立法院付得起這樣的責任嗎?中央財政被削減,將由地方政府單獨承擔災害應變工作,影響救災效率,立法院有能力負責嗎?
卓榮泰表示,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越富,窮者卻沒有變好,已經違反憲法第147條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義的事,行政院絕不容許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