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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淪告誡戶衰坐5年「開戶牢」 林國春籲撤銷辦法趕快訂

網拍 告誡戶 林國春 洗錢防制 詐騙
「告誡戶」是金融打詐一環,如何在全案告終後撤銷告誡,讓當事人能重返自由金融市場,各界關注。(示意圖/黃耀徵攝)

「告誡戶」是金融打詐一環,如何在全案告終後撤銷告誡,讓當事人能重返自由金融市場,各界關注。(示意圖/黃耀徵攝)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14)日表示,社會籠罩在洗錢陰影中,不少民眾帳戶莫名變成了「告誡戶」,即使跑完刑事流程「不起訴」卻都無法進一步撤銷「封印」,眼巴巴看著自己的錢動彈不得,實在是制度盲點!

根據修正後的《洗錢防制法》,民眾若無正當理由將銀行帳戶、虛擬貨幣帳號等提供給他人使用,被警察機關依法處以行政告誡者,該戶頭便會成為「告誡戶」,雖說制度希望從源頭打擊詐騙人頭帳戶,但每日轉帳限額、提款限制、無法使用網路銀行,還有5年內坐「開戶監」不得新開立帳戶,在在都嚴重影響生活。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呼籲告誡戶撤銷辦法要趕快訂。(圖/方萬民攝)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呼籲告誡戶撤銷辦法要趕快訂。(圖/方萬民攝)

林國春今天和立委王鴻薇同框召開記者會希望喚起大眾關注這項議題。王鴻薇拿出警政署統計資料直指,目前辦理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者夯不啷噹加起來計有12萬4,617件,其中有3,937件去申訴,但成功撤銷的比例僅約1%,何況過去就有不少法學者提醒,民眾「過失」提供帳戶被檢察署不起訴、甚或法院終局認定無罪者,到底有沒有必要老卡著金融權益,在在都有可議之處值得檢視。

林國春也說,自己在新北市接獲不少陳情,其中就有在網路上賣東西的賣家,買方匯錢進帳戶交付貨品,看似正常不過的行為,才發現買方匯入的錢被認定是「詐騙所得」,等於賣家並沒有將自己的帳號、密碼給詐騙從業者,但是卻成了「詐騙共犯」,也就是只要「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是詐騙者,另一方無辜民眾就很可能因涉及金流而淪為告誡戶被凍結5年交易且官司纏身,「誰還敢做網拍」?他直指風聲鶴唳之下根本絆住了商業發展。

王鴻薇、林國春都呼籲,法務部、警政署與金管會研擬「告誡」的程序制度已落實已久,卻無訂定對應的「撤銷」相關辦法,建議相關單位趕快研議,不要。

「網拍」也可能讓賣家帳戶不知不覺被列為告誡戶。(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網拍」也可能讓賣家帳戶不知不覺被列為告誡戶。(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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