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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爛貨車害命危!駕駛酒測0.87竟放人走 埔里警認錯:將究責
昨天下午南投埔里桃米巷發生吉普車與小貨車對撞車禍,警消人員趕至救援,事後查出員警未將肇事司機依現行犯逮捕移送。(圖/埔里警方提供)
南投埔里24日下午發生嚴重酒駕車禍,64歲陳姓男子駕駛吉普車與小貨車對撞,造成59歲邱姓駕駛受困車內、骨盆粉碎性骨折並內出血送醫。警方事後查出陳男酒測值高達0.87mg/L,卻誤認非現行犯未隨案移送,引發家屬痛批執法失當;埔里警方今坦承疏失,將追究相關責任。
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24日下午4時許,地點在埔里鎮桃米巷54之7號附近。當時陳男駕駛吉普車行經該路段,與邱男駕駛的小貨車迎面對撞,小貨車車頭嚴重毀損,駕駛一度受困車內。消防人員獲報到場後,立即利用破壞器材協助脫困,並將傷勢嚴重的邱男送醫急救。
不過,事故發生當下,吉普車駕駛並未留在車旁,警方後續根據現場跡證及查訪目擊民眾,才在附近商店階梯發現陳男正在休息。陳男坦承自己就是肇事駕駛,警方對其實施酒測後,發現酒測值高達0.87mg/L,明顯超標涉嫌公共危險罪。
然而,警方處理過程中卻未立即將陳男依現行犯移送法辦,而是僅完成相關紀錄與筆錄後讓其離開,引發傷者家屬質疑警方對酒駕肇事「太寬鬆」。
對此,埔里警分局表示,員警到場時以救護傷患為優先,且案件仍需進一步釐清及查證,因此先進行車輛移置與相關調查。不過,副分局長謝耀賢也坦承,員警誤認陳男不屬現行犯、無須隨案移送,確實屬於認事用法上的疏失,後續將依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並加強基層員警法令教育與執法訓練。
警方強調,酒後駕車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對酒駕案件一向採取零容忍態度,未來將持續強化執法與教育作為,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