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人
」 遺囑 繼承 遺產 張國煒 律師
曹西平曾放話「錢不讓姓曹的碰」想將遺產全給乾兒子! 律師嘆:沒那麼簡單
資深藝人曹西平(四哥)淡出演藝圈,轉將重心投入經營副業,然而昨天(29日)深夜卻傳出他陳屍三重住處,被34歲吳姓乾兒子Jeremy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最終享壽66歲。據悉,曹西平與兄弟、親人關係不睦,他生前曾在節目上表態不會把財產留給曹家人,強調已立遺囑,要把遺產全留給乾兒子,但律師張正勳認為,雖然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領走一些錢。張正勳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曹西平生前曾說出「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我已經立好遺囑,全部留給照顧我的乾兒子」,雖然聽起來相當豪爽,但依據《民法》繼承制度,實際執行時並沒有那麼簡單。「乾兒子,在法律上是誰?」張正勳指出,在現行法律裡,乾兒子不是法定繼承人,因為沒有收養關係、血緣、婚姻,而法律只認血、婚及收養關係,其他的都只能都叫「感情」。至於誰有繼承權?張正勳說,曹西平沒有子女,父母也已過世,配偶不存在,依《民法》繼承順序,兄弟姊妹將直接上位,即便生前感情不睦、多年不往來,或是當事人心裡覺得「他們不配」,法律還是會承認「他們有份」。關於遺囑的作用,張正勳提及,遺囑其實有用,但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全拿走」,這是由於《民法》設有「特留分」制度,簡單來說就是可以討厭某個人、不聯絡也不愛,但不能一毛錢都不留給那個人;以兄弟姊妹為例,他們至少可以拿到「應繼分的3分之1」,所以到時候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而兄弟姊妹可以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切一塊走。張正勳指出,近來高齡、未婚、無子女者越來越多,兄弟姊妹間早已分居各地,通常真正照顧人的往往不是「法定親屬」,因此也開始有人主張應該調整、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張正勳也認為,法律如果只保護「身分」,卻無視「實際照顧關係」,最後保護的往往是冷漠的身分關係,而不是被繼承人的意志。 另外,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市經紀人公會理事長、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提到,依台灣現行法令,法定繼承人會有所謂的「特留分」,這是指如果有2位以上繼承人,縱使立好遺囑,指定某位繼承人接收全部財產,其他繼承人仍可主張並取得自己原本繼承持份的2分之1。蕭琪琳舉例,曾有一名育有3子的老婦,想將遺產指定留給最孝順的小兒子,也確認立好遺囑了,但蕭琪琳告訴她,另外2個兒子必須先簽署未來拋棄繼承同意書,再找法院認證的公證人進行公證,未來才不會有相關糾紛,否則那2個兒子還是能依現行法令拿到部分遺產。蕭琪琳坦言,台灣法律早年是參考歐陸法系,如今他國大多早已完成修法,台灣卻仍保留「特留分」制度,讓人民財產繼承意志失去自主權。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你太太涉詐!假警檢話術再升級 78歲老翁差點抱金條交給詐團
桃園市中壢區1名78歲的徐姓老翁,差點被一通「假檢警」電話騙走辛苦一輩子的財產。這起詐騙案堪稱「教科書等級」的騙局,不過在老翁妻子的機警反應與警方的迅速行動下,詐騙車手最終被當場逮捕,成功保住超過400萬元的財物。事情發生在10月27日晚間,據了解,徐姓男子日前接獲1通自稱「新北市警察局石隊長」的電話,聲稱他的妻子涉及詐欺案件,需要進行「資金清查」。接著又有另1名男子假冒「地檢署蔡主任檢察官」,恐嚇他必須交出名下所有財產,會有所謂「公證人員」上門收取保管。徐翁信以為真,立刻前往銀行保險箱提領現金與金飾,還包括外幣與5塊五兩重金條,總價值折合新台幣約372萬元。就在詐團即將得逞之際,徐翁的妻子發現情況不對,趕緊報警求助。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指派員警扮演「徐翁本人」與詐騙集團周旋,成功與對方約定在中壢區正光一街交付財物。警方則事先部署埋伏,準備來個「現行犯活逮」。當晚8時許,年僅28歲的陳姓車手依約現身,一手準備接過保管財物,沒想到下一秒多名員警衝出包圍,當場壓制逮捕,並查扣手機等犯罪證物。整起行動乾淨俐落,讓徐姓老翁與妻子連聲感謝警方,直呼「要不是警方,我這輩子的積蓄就沒了!」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呼籲,詐騙集團常冒充「檢警」名義,以「帳戶涉案」、「資金保管」、「財產清查」等話術騙取信任。真正的警察與檢察官絕不會要求民眾交付財產或金錢。若接獲類似電話,務必保持冷靜,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切勿讓辛苦錢落入詐團手中。
制服房仲怎麼信3/不動產詐騙半年民眾財損上億 專家傳授防詐法呼籲同業自律
根據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統計,今年7月詐騙案件受理件數高達1.6萬件,財損金額共85.4億元。從投資、交友詐騙也逐漸轉向不動產詐騙,騙光現金後再進一步騙房產,使得受害金額動輒百萬起跳,影響的不再只是個人,而是一個家庭。針對新北市中和張先生向CTWANT記者投訴,詐騙人以知名房仲名義,先是鎖定寬限期即將到期的受害人,以要幫受害人負債整合為由拜訪、擾人,最後幫忙賣屋,然後扣除房貸後獲利的717萬元,聲稱要扣佣金和手續費,結算後再退回,要求受害人將整筆金額匯到指定帳戶,全程以「不配合就賠違約金」,要脅受害人照做。刑事局預防科偵查員黃泰詠表示,以電話聯繫謊稱可以協助整合債務,誘使有需求者約見詳談細節,以及刻意營造專業形象,再要求簽立各式文件後失聯,導致被害人求助無門,為常見犯罪手法及話術。呼籲民眾見到貸款廣告聲稱「超低利率」、「超高額度」、「絕對過件」等特徵來吸引急需資金的人申辦,請提高警覺。詐騙手法五花八門不斷在進化,不變的是慣用製造急迫感,讓民眾沒時間思考就做出決定,停、慢、想,不跟著起舞,是最有效破解詐騙的方式。(圖/翻攝自網路)新北市地政局局長汪禮國也提醒,遭詐騙被害人經常是「當局者迷」,因此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時可設定申請人及信任親友的電話或電子郵件,有了「旁觀者清」的親友關懷提醒,以多一層把關阻詐機制;此外,也鼓勵屋主申請將二類謄本的住址隱匿、指定公文書送達處所,減少個資外洩的風險,避免詐騙集團趁虛而入。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陳錦麟則表示,以張先生的案例,前期若能找雙地政士或律師幫忙把關流程或合約,或許就可在交易前過濾掉不肖分子;若交易後發現有異常,也可以向房仲總公司和代書反映,請他們介入協助處理,亦可向地方政府地政局投訴地政士以及房仲加盟店,建議碰到類似詐欺情形,可向房仲、房仲總公司、地政士等相關人寄存證信函,並向派出所報案。他也傳授「防詐天龍八部(八招)」給民眾,以減少詐騙機率。1.不只買賣,借貸也能找雙地政士把關;2.公私協力,設定地籍異動即時通,加強私人設定關懷提問;3.履約保證或價金信託,不做現金交易;4.任何契約都可找律師或公證人公證,交易成本雖提高,但也是買一份保險;5.請金融機構協助留意資金交付後的流向;6.請家裡的親友參與交易過程,能多一份提醒,也能避免親友事後才知道,於事無補;7.地政士承辦私人設定及預告登記案件注意事項查檢表;8.印鑑證明要註記「用途」,戶政可協助再次確認是否為本人的意思。房仲全聯會理事長王瑞祺表示,房仲僅能撮合買賣,若介入債務整合已超出業務範圍,近來房屋詐騙猖獗,提醒同業自律,除自保也能保護他人。(圖/報系資料庫)房仲全聯會理事長王瑞祺也表示,房仲僅能居間撮合買賣、收取合理佣金,此案房仲介入債務整合已超出業務範圍,成交後要求全額匯回違反佣金常態,以違約威脅屬恐嚇,另外,房屋又在短期內再轉售,疑似炒作,明顯非房仲正常執業行為,是否假借品牌仲介實際為非合法業者,建議由法院就個案事實認定處理,也呼籲同業應自律,並對房屋詐騙提高危機意識,共同守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此外,《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第二項、第四項也規定,因經紀人員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之故意或過失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者,該經紀業應與經紀人員負連帶賠償責任,受害人可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求代為賠償損失。
行天宮收老翁「9戶房產」價值逾億 北院認定「精神錯亂」判還2戶!另7戶士院審理中
2022年年底,北市89歲張姓老翁將名下價值逾億元的9戶房產捐贈給行天宮。事後,張翁監護人、張翁養女主張養父當時精神混亂,訴請塗銷;並控告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趁父親失智詐財,提告準詐欺得利罪。準詐欺得利提告在今年5月遭北檢不起訴處分,案件7月再經高檢發回,由北檢重新調查中。不過在民事訴訟方面,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老翁捐贈前有妄想情形,處於「精神錯亂」狀態欠缺辨識能力,判決行天宮需塗銷2戶房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另7戶由士院審理中。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張翁在2022年11月30日與行天宮簽署「捐贈契約書」並經公證,2023年1月13日送件,1月17日由松山地政事務所以「贈與」原因完成過戶,標的則包含台北市南港區7戶、信義區2戶房屋及其基地持分,共計9戶;其中,雖然當初簽約涉及9戶房產,但實際完成過戶僅有2戶。對此,張翁養女指控養父多年來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到處走訪宮廟,訴求自己恐遭他人侵害,並時常語無倫次、答非所問,已為精神混亂而無辨別能力,行天宮卻仍與其簽約並完成過戶,違反法律規定。行天宮方面則主張,9戶房產是老翁主動接洽表達捐贈意願,對方當時意識清楚且精神狀態良好,並無張女所指的無辨識能力或精神錯亂,且張翁捐贈過程中公證、文件齊備,由張翁自行提供身分證、印鑑證明、印鑑章,再交付地政士代辦過戶,並無詐欺或違反善良風俗之行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調閱恩主公醫院、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與陽明院區診斷,與2023年9月的精神鑑定報告,結果顯示張翁患有慢性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與輕度失智症,且病史應已超過20年。判決書指出,鑑定醫師到庭證稱,診斷老翁為失智症、慢性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因2種疾病都是慢性疾病;依老翁陳述,長年覺得很多人要偷他的錢、加害他,這是他發病當時的症狀被害妄想。老翁一直沒有就醫,到2023年9月間精神鑑定時仍然有上述症狀,可見疾病應該涵蓋20年至30年之久,以此推斷他在2022年11月30日簽訂捐贈契約時,精神狀態應該也是涵蓋在疾病中,推斷他當下的現實理解與判斷能力已經有障礙。此外,亦有社工證稱,2022年7月12日收到社會局轉知的陳情案前去訪視,老翁自述遭到有心人士詐騙,希望政府提供協助,但後來了解是不動產要繳稅,但老翁認為是詐騙。北院法官認為,張翁在2022年7月間的病徵,已有妄想、懷疑被害、邏輯思考鬆散、不具法律辨別能力,而將稅捐公文認為詐騙而無法接受解釋的情形。同年11月底簽署捐贈契約與2023年1月過戶時,均處於精神錯亂狀態,依《民法》第75條及第767條規定,契約及移轉登記均無效,因此判決行天宮必須將信義區2戶已過戶房產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費用由行天宮負擔。此外,張女主張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明知老翁失智,仍收取老翁捐贈房產,控告吳岳羽涉犯《刑法》準詐欺得利罪。但台北地檢署傳喚志工、公證人及相關人員,調閱公證錄影後,認定老翁捐贈時無精神障礙或辨識能力不足,在今年5月認定吳男犯嫌不足不起訴。不過張女聲請再議獲准,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日前發回北檢,北檢已分案續行偵查。
中職明星賽驚喜!郭俊麟單膝下跪「求婚」陳冠宇 王建民手機見證全場嗨翻
中華職棒36年明星賽19日晚間在台北大巨蛋上演,不只球賽精彩,場上更出現「甜炸」畫面!中華隊投手郭俊麟在退場前,突然單膝下跪向好友陳冠宇「求婚」,全場球迷尖叫聲不斷,甚至高喊「嫁給他!」,連投手教練王建民也加入,掏出手機幫忙拍下這段驚喜,氣氛嗨翻天。陳冠宇笑著接受戒指,與郭俊麟上演甜蜜互動,全場嗨翻。(圖/報系資料照)這段「求婚戲碼」發生在第5局下半,中華隊與明星隊1比1戰平,郭俊麟結束兩局無失分的好投後準備退場,陳冠宇要接替登板。就在換投時,郭俊麟突然從手套拿出戒指,單膝下跪,現場尖叫聲立刻爆發。陳冠宇笑得合不攏嘴,還配合將戒指戴上無名指,兩人隨後相擁合影,場面浪漫又爆笑。更有趣的是,王建民化身「證婚人」,立刻拿起手機拍下這幕,讓主播魏楚育也笑稱:「原來王建民是公證人!」觀眾還齊聲起鬨「親一下」,氣氛熱烈到宛如演唱會現場。郭俊麟與陳冠宇交情深厚,兩人曾一同旅日,感情早已成為球迷口中的「最佳拍檔」。這次明星賽,他們不僅同隊,還特別訂製情侶款「骰子6」手套,象徵12強賽的幸運元素,兩人在場邊亮相時就掀起話題。郭俊麟此役擔任第二任投手,投兩局僅用14球無失分,被敲1支安打,表現亮眼;陳冠宇接替後投1局,用27球面對5名打者,也成功守住失分。5局結束,中華隊與明星隊以1比1戰平,這場明星賽不僅比賽精彩,更因這段「求婚橋段」成為話題焦點。
屋主過世「屋內發現大量罕見金幣」 拍賣會1.12億落槌賣出
一批原本隱藏在牆內、幾乎被遺忘的罕見金幣收藏,近日在巴黎的博桑・勒費弗(Beaussant Lefèvre)拍賣行以超過380萬美元成交,引起外界關注。這批金幣是出自已故收藏家納爾斯(Paul Narce)之手,這位生前住在法國卡斯提永內斯(Castillonnès)小村莊的男子,日常過著極為低調與簡樸的生活,直到他去世後,其驚人財富才被世人知曉。綜合外媒報導指出,納爾斯於2024年過世,享年89歲。納爾斯並未留下任何子女或直系親屬。更早之前,納爾斯的姐姐克勞德特(Claudette)也已辭世,兩人過去共同沉迷於金幣收藏,直到晚年才搬入養老院。在當地村民的提醒下,納爾斯生前遺留的房產成為負責遺產處理的公證人決定仔細檢查的目標,最終公證人在儲藏室的一幅畫後方,發現一個藏匿起來的空間,而這個空間中就是納爾斯生前所保存的金幣。報導中提到,被發現的收藏總數有著超千枚的金幣,歷史橫跨數個世紀。其中包含來自馬其頓王國(Kingdom of Macedonia)公元前336年至前323年的古幣,以及法國國王路易十四(Louis XIV)、路易十五(Louis XV)與路易十六(Louis XVI)統治時期的幣制樣式,其中部分金幣更是在1793年路易十六上斷頭台前鑄造,歷史價值不言而喻。拍賣專家帕爾西(Thierry Parsy)直言,從數量與品質來看,這是他從業以來見過最重要的公開收藏之一。在實際拍賣過程中,原本預估這批金幣的成交價約為230萬美元,但最終成交價高達38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12億元),遠超市場預期。後續拍賣行也表示,納爾斯的房子內還另外發現10個布袋,每袋內裝有172枚20法郎的「拿破崙金幣(Napoléons)」,相當於一條金錠的重量,估值達115,650美元,預計將另行拍賣。據《CNN》報導指出,納爾斯幾乎將畢生積蓄投注於金幣收藏。他生活節儉,鮮少與人來往,村民也僅知他嗜古幣如命。拍賣行也指出,這批藏品之所以能保存至今而未被遺忘,完全要歸功於當地居民向公證人透露他過往的特殊興趣。卡斯提永內斯市長西科(Pierre Sicaud)對這位老鄰居的秘密生活深感震驚「他們兄妹為人和善又低調,只住在一間普通民宅,沒想到竟隱藏了這麼多寶藏。」
遺產繼承最常遇到5問題!遺囑公益講師團啟動 深入社區團體宣導
台灣遺囑協會最近統計出「民眾辦理繼承時最常遇到5問題」,藉此提醒民眾注意之外,隨著我國邁入超高齡社會,人口老化與遺產繼承問題日益受到重視,該協會積極推廣預立遺囑觀念,並成立「遺囑公益講師團」,理事長劉韋德律師表示,這群講師將深入各社區、機關及團體,免費為有需要的民眾宣講遺囑的重要性、相關法律常識及正確的生命規劃觀念。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提到,我們希望透過這群講師的努力,讓每一位民眾都能夠正向面對生命的自然進程,積極為自己做好準備,確保在生命終結的那一天,能夠了無遺憾,安心離開。劉韋德表示,協會是由一群專業律師及民間公證人所組成,每月定期舉辦免費的預立遺囑公益講座,教導民眾如何合法有效地預立遺囑,以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家庭紛爭,如今更進一步擴大其公益服務的範圍與深度,已於五月培訓出「遺囑公益講師團」,將開始服務社會。談及成立講師團的初衷,目前亦在一家上市公司擔任法務主管的劉韋德律師坦言,近年來向協會提出的講座邀約日益增多,但他本人工作繁忙,假日也需投入公益律師團為民眾服務,實在分身乏術。因此,他興起了成立講師團的想法,希望結合更多有志之士的力量,共同推動這項有意義的公益事業。這一群「遺囑公益講師」是經過六周共18小時的課程訓練,內容主要有民法總則(有關繼承部分)、遺產繼承人資格種類、法定應繼分、代位繼承、繼承效力、指定應繼分、指定分割、遺贈、遺產分割、拋棄繼承、各類遺囑的法定方式、遺囑見證、遺囑執行、特留分、講師授課訓練。各界菁英都有,包括知名的房仲業店長、資深保險業菁英、生命事業高階主管,以及來自科技業的資深工程師等,雖然不是法律系畢業,但是都經過嚴格考核,過程中也淘汰部分學員,最後才能成為正式講師。對於「遺囑公益講師」有需求的企業、機關單位,或是10人以上的團體,都可以向台灣遺囑協會提出免費講座申請,僅需負擔講師的車馬費即可。有意預約的單位或民眾,可至台灣遺囑協會官方網站填寫預約表單。台灣遺囑協會也整理出「民眾辦理繼承時最常遇到5問題」:1. 遺囑內容應如何撰寫,才能在法律上完整表達本人意願:許多民眾有意願預立遺囑,但對於遺囑應包含哪些內容、如何清晰且無歧義地表達對財產分配、繼承人指定、遺贈、遺囑執行人指定,甚至是對身後事的安排(如喪葬方式)等事項,感到茫然。擔心因用語不精確、欠缺法律要件或內容有矛盾,導致遺囑無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執行,甚至被認定無效。2. 應繼分與特留分的計算與分配:許多民眾不清楚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各繼承人的「應繼分」(法律規定各繼承人應得的遺產比例)為何。也不清楚特留分。但當遺產的實際分配與這些法定比例不符,或遺囑內容侵害到特留分時,就容易產生爭議。3. 遺產種類的認定與清查困難:被繼承人可能擁有不動產、存款、股票、保險、汽機車、珠寶、古董,甚至數位遺產(如加密貨幣、網路帳號)等。繼承人常不知道如何全面清查所有遺產,或對某些財產是否屬於遺產範圍感到困惑(例如:特定保險金是否計入遺產總額)。4. 遺囑的有效性與執行爭議(針對已存在的遺囑):若被繼承人已留有遺囑,其製作方式是否符合法定要件(如簽名、日期、見證人資格等)、立遺囑人當時的精神狀態是否健全、是否受到不當脅迫或詐欺而立下,都可能成為繼承人間爭議的焦點。另外一部分是關於遺囑執行人指定與執行過程產生的問題糾紛。5. 繼承人間的溝通不良與情感糾紛:即使法律規定與遺囑內容相對明確,繼承人間若缺乏良好溝通、互不信任,或因長年累積的家庭恩怨、對遺產的期待不同,也容易在遺產分配、遺物處理、債務分擔等問題上產生嚴重分歧,甚至對簿公堂。劉韋德進一步說明,台灣人口老化速度加快,遺產繼承糾紛也隨之頻傳,一份有效的遺囑對於個人意願的實現及家庭和諧至關重要。他強調,「生命如花,終將凋落,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正向面對,並積極為此做好準備。」
上海老太太去世留下千萬房產 10年後鄰居冒出來自稱「乾女兒」:我要分一半!
近日,中國上海市發生一起遺產糾紛事件。一名老太太的父母、伴侶、孩子都先她過世,留下她一人孤獨度日。2015年老太太也辭世後,留下一棟位於上海徐匯區、價值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250萬元)的房產,由老太太的姪子居住、使用。誰知在近日,同樣住在徐匯區的一名沈女士把老太太的姪子告上法院,並主張自己是老太太的「乾女兒」,為她養老送終,主張按照中國法律,自己有權分走一半遺產。近日判決出爐,法院認為沒有任何證據能支持沈女士照顧過許老太太,反而老太太的姪子能提出多名證人作證是他長年贍養老太太,因此判沈女士敗訴。事件在中國網路上引起討論。據陸媒《上觀新聞》報導,上海徐匯區的許老太太,父母、伴侶、孩子都先她過世,只留下她一人孤獨度日。許老太太在2015年過世,身後留下一棟價值人民幣300萬元的房產,由老太太的姪子徐先生居住、使用。但在近日,同樣住在徐匯區的一名沈女士把徐先生告上法院,並主張自己是老太太的「乾女兒」,在她最後的時間裡為她養老送終,主張按照中國法律,自己有權酌分遺產。徐先生對此表示不服,表示自己才是給嬸嬸養老送終的人,於是兩人對簿公堂。徐匯法院則先指定徐匯區民政局作為太太的遺產管理人,再行開庭。在法庭上,沈女士主張許老太太在世時,自己會給老太太買水果、剪指甲,有時還會做飯給給老太太吃。因此沈女士主張自己的行為應該得到回報。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沈女士提不出充分證據佐證自己撫養過許老太太,因此無法支持她繼承老太太遺產的主張。另一方面,姪子徐先生有多位人證可證明他照顧老太太多年,為她養老送終,因此正式判決他繼承許老太太的房子。這起事件在中國網路上引起討論,不少人認為這位「乾女兒」的目的就是打老人遺產的主意,「這哪裡是幫助人,這是意有所圖」,而她空口白牙說是乾女兒,既沒有文書也沒有約定,更沒有公證人,自然討不了好。還有人指出,「如果有遺囑給妳,那妳受之無愧。如果沒有遺囑給妳,妳卻主動要爭,那就是妳別有用心。」不過也有人認為,沈女敢提出這樣的說法要求分遺產,主因是因為萬一成功就有機會分得一半房產,興訴失敗了風險卻幾乎沒有,笑稱是「幾乎穩賺不賠的生意啊」。
律師「轉這行」月入基本10萬?同業曝:工時少又固定 還能壓倒法官
一般人印象中的律師總是外表光鮮亮麗,又坐擁高收入,是令人稱羨的職業。不過,知名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透露,自己最近接觸許多由律師轉任的民間公證人後才發現,民間公證人不僅工時穩定,收入還比律師高,讓他忍不住感嘆這種情況印證一句話,就是「千萬別用表面輕易去判斷別人」。楊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最近為了公證租約及公證遺囑接觸多名民事公證人,結果其中不少人的原職業是律師,後來他經網路搜索得知,此類民間公證人不僅職業穩定,月收入還比絕大多數律師高,「月入10幾萬元很基本,月入數10萬的很多,而且工時更少且固定,朝九晚五、周休二日,原則上不加班,除非客戶真的只有假日有空,再考慮是否要約假日。」楊律師坦言,雖然律師、法官、檢察官等司法職業的頭銜響亮,但大家千萬別小看民間公證人,因為民間公證人在很多方面能壓倒性勝過律師、法官、檢察官。最後,楊律師直言,這種情況再次驗證那句老話,就是「千萬別用表面輕易去判斷別人」。貼文引發網友熱議,紛紛表示「民間公證人工作程序繁瑣,而且必須被法院定期監督檢查,尤其英文要很好」、「真假!我以為公證人的收費都被司法院定死了」、「現在轉行還來得及嗎」、「真的,我後悔當初沒選公證人」、「要公證的事情很多,我也很常在當公證人,所以其實當公證人真的是蠻賺錢」。
8旬翁捐給行天宮「9棟市值上億房產」 養女怒控詐欺結果出爐
台北一名89歲張姓老翁2022年底捐了9間房產給行天宮,張翁養女得知後,質疑行天宮明知養父患有失智症,卻仍接受捐贈,氣得依《刑法》準詐欺得利罪,提告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吳岳羽罪嫌不足,於今(19)日處分不起訴吳岳羽。張翁養女指控,行天宮於2022年11月30日,擅自帶張姓老翁到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公證,並於2023年1月17日辦理過戶,將張翁名下市價上億元的9戶房產全數捐給行天宮。2023年11月,張翁因精神障礙被裁定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並選任養女為監護人,但行天宮卻排除她的繼承權,讓她氣得提告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涉嫌詐欺取財。吳岳羽則否認犯行,表示2022年10月便有志工帶張翁到事務所,張翁表示「要寄付」房產,但吳岳羽得知後提醒捐贈有一定程序,請張翁帶相關文件過來。2022年11月18日,張翁帶著房產資料、租約公證書,還有台北市的長照評估報告,報告上寫著「無失能」,且有養女簽名,欲捐贈房產,當時現場除了吳岳羽,還有法務及地政。吳岳羽透露,當時他曾詢問張翁是否需要通知養女,張翁回應「這件事我可以做主」。同年11月21日,吳岳羽到張翁家中拜訪,確認捐贈事宜,張翁提到妻子過世前有留錢給養女,所以不用再把房產留給養女,過程中除了張翁因為重聽需要透過紙筆溝通外,他對不動產的問題都很清楚,吳岳羽在確認完畢後,才於11月30日與張翁一同前往律師事務所辦理公證及簽字。不過,養女主張張翁患有失智症、慢性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張翁表示,他從55歲起就覺得有人想害他,只是一直沒有就醫。對此,檢方考量到行天宮不動產事務處理人員、事務所志工,以及公證人等相關證人說詞,以及張翁為了捐贈房產,親自書寫存證信函通知房客解約,文字條理分明、字跡工整,認為無法僅憑事後就醫紀錄或診斷書,就證明張翁在捐贈當下有精神障礙或辨識能力不足等情形。最終檢方認定吳岳羽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不過養女另提起民事訴訟,目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母親重男輕女5億遺產不分她 判公證遺囑無效
台南1名婦人不滿母親重男輕女,過世前在民間公證人見證下立遺囑,將價值逾5億元的15筆土地全部給2個兒子繼承,其中9筆已賣掉,婦人提告指母親未在遺囑簽名應無效。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婦人母親識字,立遺囑時雖高齡93歲但意識清晰,沒有不能簽名的情況,判決遺囑無效。可上訴。本案未來如婦人勝訴確定,母親留下的鉅額遺產,將可能由她和兄弟共同繼承。婦人提告指出,母親93歲去世前,在2個兒子安排下,到民間公證人事務所立下公證遺囑,將15筆、共1萬531坪土地指定全由2位兒子繼承,她與另位姊妹分文未得,其中9筆土地已被2個繼承人賣掉得款3億6000萬元。在這紙公證遺囑上,公證人在「立遺囑人」簽名欄旁邊打上(由公證人代書姓名),並於其下註記:「遺囑人因不識文字不能簽名,依公證法第84條第3項規定,由公證人代書其姓名,並由遺囑人本人按左手大拇指指印及印章代之。」婦人提出戶籍謄本的教育程度註記,證明母親是國校畢業,且實際學歷是家商畢業,此事不僅子女,家族成員都知道。母親家商畢業後曾短暫在銀行工作,後因與父親結婚,家中農牧事業需要人手,才跟隨父親從商,擔任家族事業會計工作主掌財務,怎可能不識字無法簽名?主張公證遺囑無效。分得遺產的2兄弟辯稱,公證遺囑是在母親意識清晰、精神狀態良好下,由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依母親口述內容筆記,並經公證人宣讀、講解,經母親認可,記明日期,由公證人、見證人、被繼承人簽名或按捺指印,公證遺囑製作過程,均依民法1191條規定的公證遺囑要件,屬合法有效。法官審理後認為,婦人母親的農保及壽險退保等資料都有親筆簽名,且被告2兄弟自承母親在訂立公證遺囑時精神狀況正常,能理解問話及明確陳述,又無因不識字而不能簽名,卻未在公證遺囑上親自簽名,由公證人代書其姓名,足認訂立這項公證遺囑的過程,並未踐行民法第1191條第1項所規定的法定程序,應屬無效,婦人訴請確認其母的公證遺囑無效有理由。
3月詐騙財損逾70億 不動產詐騙橫行專家提「8招」防範
根據警政署統計,2025年3月受理詐騙案件高達1.6萬多件,財產損失金額逾70億元,其中近年竄起的不動產詐騙,受害金額動輒百萬起跳,是一般詐騙的11倍,讓詐騙金額不斷攀高。今(22)日新北市警局和地政局宣布聯手打詐,並啟動全面關懷提問機制。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陳錦麟也傳授「防詐天龍八部」,提醒民眾,碰到可疑人事應多與親友討論及參與交易過程,以減少詐騙機率。新北警、地政局攜地政士公會啟動打詐新戰線。(圖/林榮芳攝)根據警政署「打詐儀錶板」數據,2025年3月受理案件數高達1.6萬多件,財產損失金額超過70億元,其中以假投資詐騙最多,共2689件,財損40多億元,其次為網路購物詐騙、假買家騙賣家詐騙、假中獎通詐騙、假交友詐騙。另外也常見詐團假冒財經名人,誘騙被害人加入投資群組,逐步操控被害人匯款,直到無法提領資金時,要求被害人透過地政士抵押房地產,造成被害人傾家蕩產。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陳錦麟分享親身經歷,一位賣靈骨塔的業務找上有房子的阿嬤,慫恿阿嬤小額買塔位投資,並以2、3天就能拿回本利來利誘,再慫恿拿房子去私人貸款拿錢去投資。他發現疑似有詐,因此打電話請警員聯繫阿嬤的家人,最後成功阻擋詐團犯案。他也提到,現在很多被害人進Line投資群,卻不知整個群組中只有自己是局外人,群裡的人一搭一唱,讓被害人掉入投資陷阱。為加強打擊詐團,新北市警局與地政局簽訂防範不動產詐騙計畫,也與地檢署建立聯繫機制,自今年起,新北市各地所在受理私人設定抵押權登記時,啟動全面關懷提問機制,提醒民眾注意詐騙陷阱,地政事務所遇到可疑人士通報警局時,派出所同仁也能及時到場給予支援。新北市地政局長汪禮國表示,不動產詐騙金額往往非常大,經統計是一般詐騙的11倍,影響的不只是個人,而是一個家庭的生活,所以對不動產詐騙相當積極預防。經統計今年1至3月,地政事務所跟警局總計通報48件,其中1月時汐止地政事務所人員發現個案不對勁,協助完成抵押權塗銷與預告登記撤回,成功攔阻500萬元不動產損失。他也提到,「關懷提問機制」多問多關心可能讓人家覺得煩,「但100件詐騙案中只要攔下1件,就是一件功德的事!」陳錦麟最後分享「防詐天龍八部(八招)」,1. 不只買賣,借貸也能找雙地政士把關;2.公私協力,設定地籍異動即時通,加強私人設定關懷提問;3.履約保證或價金信託,不做現金交易;4.任何契約都可找律師或公證人公證,交易成本雖提高,但也是買一份保險;5.請金融機構協助留意資金交付後的流向;6.請家裡的親友參與交易過程,能多一份提醒,也能避免親友事後才知道,於事無補;7.地政士承辦私人設定及預告登記案件注意事項查檢表;8.印鑑證明要註記「用途」,戶政可協助再次確認是否為本人的意思。
試院公布4項考試時間 海巡人員特考刪身高限制
考試院院會今(17)日通過,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及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等4項考試第一試,訂於8月9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一)舉行;另為維護民眾應考試權及廣納人才,自114年起,海巡人員特考刪除身高限制。考試院表示,這4項考試除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僅設臺北考區外,其餘均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6考區。另部分類科設有第二試、第三試者,該二、三試均僅設臺北考區。考試院說明,這4項考試各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如下:一、司法人員特考:三等考試設公證人等17類科151名、四等考試設法院書記官等6類科885名、五等考試設錄事等2類科計96名,合計1,132名。二、調查人員特考:三等考試設調查工作組等16組別96名。三、海巡人員特考:三等考試設海巡行政等3科別33名、四等考試設海洋巡護科航海組等2科別20名、五等考試設海洋巡護科1科別20名,合計73名。四、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設高等法院以下各法院之法官1院級,考試及格者,僅取得參加由考試院委託司法院依法官法第7條辦理之法官遴選之資格。考試院指出,有關這4項考試的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體格檢查及標準,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及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等規定辦理。
弟曝「成年禮是BMW」 姊得父遺產被當養育費:我從小受冷落!母女決裂了
一名居住在愛沙尼亞的24歲女子表示,相比於同母異父的弟弟,身為姊姊的她在父母離婚後受盡冷落,便在成年後獨自搬離家中獨居。不料她最近獲得早已斷聯多年的生父遺產後,竟遭母親要求「交出生父的財產當作養育費」,讓她錯愕又心寒。原PO在Reddit發文分享,小時候父母經常爭吵,約莫在她6、7歲那年,父母大吵一架後,父親便徹底從她的生活中消失。而她從小在充滿冷落與偏心的環境中長大,雖然不至於挨餓,但總是穿著舊衣、用著別人不要的東西,從來不是母親偏愛的那個孩子。多年來,她一直與母親及繼父生活,而母親與繼父的兒子,也就是她同母異父的弟弟,則集萬千寵愛於一身,想要什麼就有什麼。即便如此,原PO仍在缺愛的環境中平安長大,並於成年後搬到塔林(Tallinn)獨自生活,與母親只偶爾聯絡。直到不久前,17歲的弟弟透露,母親與繼父買下一棟新房子,計畫出售目前的公寓作為裝修資金,還會幫自己買一輛BMW作為成年禮物。雖然她表面上說恭喜,心中卻忍不住感傷,因為她連一輛新腳踏車都沒擁有過。更令人震驚的是,幾周後母親打電話告訴原PO一個消息,原來多年未聯絡的生父其實已過世一段時間。母親在聯絡對方準備出售公寓時,才從父親的姊姊口中被告知此事。而當母親將死亡證明交給公證人後,卻意外得知「生父曾立下正式遺囑,將他在愛沙尼亞名下的財產,也就是這間公寓的一半,全部留給女兒」。原PO回憶,「那間公寓是我父母結婚期間購買,所以在法律上各持50%。那份正式遺囑,確實將父親的那一部分過戶給我。」然而,當她表明希望將此份遺產當作自己在塔林買房的頭期款時,母親與弟弟卻暴怒指責她很自私、不顧家人死活。母親甚至情緒勒索原PO,稱一人撫養她長大、從未收過父親的贍養費,理應擁有那份財產,但她指出,母親所言根本不是事實,因為母女倆一直是跟著繼父生活,直到她長大才搬出去。不料,當她反問,「既然我24歲了,是你口中的『獨立成年人』,不該再指望家裡幫助,那為什麼我弟弟成年禮卻能拿BMW?」母親卻反指她斤斤計較,弟弟更傳來一連串訊息罵她自私、無情,表明那間公寓「也是他的家」。眼看這場爭產風波越演越烈,後來甚至出現一份母親稱是父親早年留下的手寫遺囑,遺囑中指名將整間公寓全留給原PO。但原PO收到公證人來信,遺囑依規定半年內需更新,因此那份手寫遺囑早已失效,父親在2006年立下的正式遺囑才具法律效力,「看起來我生父是當年為了躲避贍養費,才用遺囑指定將他那一部分留給我,當作補償。」原PO坦言,雖然生父此舉背後可能有對母親的報復成分,但那筆遺產確實是她所屬,「我從未奪走任何人的東西,是他們想要從我手中搶走屬於我的部分。」如今,她已下定決心堅守立場,不退讓、不割愛,也不再對這段母女關係抱有幻想,「我不是來問建議,我已經決定,那是我應得的50%,我不會改變主意。」貼文引發熱議,網友一面倒支持原PO保留自己的遺產,直呼「這是妳的財產,母親只是想搶走它」、「妳不欠母親任何東西,妳的母親才該為這些年的偏心與冷漠感到羞愧」。
心疼Andy超慘遭遇…地產阿北霸氣送1間房 本人公開地點、總價
情侶YouTuber眾量級Andy和家寧在去(2024)年10月分手後,兩人各自創立頻道、展開新生活,但Andy在3月11日突然上傳影片,揭露分手後家寧一家人把他們一起經營10年的頻道全部奪走,自己幾乎一無所有。達仁地產董事「地產阿北」蔣庚達在社群霸氣表態送1間房給Andy後,親吐背後原因,大方公開贈房地點和總價。Andy於11日發布「10年了!227萬訂閱眾量級CROWD『原來不是我的?!』」影片,苦心經營的頻道被家寧一家人全部拿走,這麽多年來每個月還只有最多5.5萬薪水,分手後還只能住在租來的小套房,連剪片都要跟朋友借電腦,幾乎是淪落到「一無所有」的地步。連日有許多YouTuber在影片底下抖內Andy外,還有不少各行各業的人想送上幫助,其中擁有13年地產投資專業經驗的達仁地產董事「地產阿北」蔣庚達也發聲,昨(13)日上午在Threads喊話Andy,「我知道這時候你很忙,也知道你很委屈,更知道你買不起房的痛苦」,因此他打算送一間房給Andy,還不忘恭喜他成為百萬YouTuber;蔣庚達請Andy與自己聯繫,或是有認識Andy的朋友幫忙轉發通知。擁有13年地產投資專業經驗的達仁地產董事「地產阿北」蔣庚達霸氣表示,要送房子給Andy。(圖/翻攝自Threads)蔣庚達霸氣承諾要送房給Andy一事在網上引發熱議,但也有少數網友懷疑真實性,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蔣庚達證實要送Andy一間房,希望能與Andy合作互惠,他接受房子後再與達仁地產進行一個大型企劃。此外蔣庚達也透露想送房的背後原因,原來他年輕時和朋友投資也有被騙經驗,看到Andy處境感同身受。蔣庚達也表示,目前傾向鎖定台中市總價1000萬元左右的物件,選出5至10間給Andy挑,達仁地產支付頭期款和前2年房貸;不過蔣庚達強調,一切還要先與Andy取得聯繫,才能進一步討論接下來的合作,且贈屋流程也要有雙方律師與公證人見證下進行。
YouTuber眾量級Andy百萬訂閱被整碗端走!創業注意:「免費的」最貴、情侶創業也要「明算帳」、「印鑑絕不給別人保管」
摘要:YouTuber眾量級Andy公開分享「與家寧分手後一無所有」,更直接被對方切割並移除董事職位,也沒有權限使用YT、IG,影片推出觀看數飆到280萬,網友也喊話張家人出來面對。這幾天最受年輕網友關注的新聞就是YouTuber眾量級Andy公開分享「與家寧分手後一無所有」,他的頻道訂閱人數破百萬照理說收入應該會很不錯,但當時將銀行帳戶及個人印鑑交給家寧母親代管,對方直接成立公司,Andy也僅有25%股份然後每個月領上班族薪水,對比其他百萬YouTuber早已買房、買好車,Andy卻還在租房子,分手後更直接被對方切割並移除董事職位,也沒有權限使用YT、IG。說話犀利的薔薔之前就提過事業跟愛情最好不要綁一起,否則會有很多問題。不只是情侶、夫妻,只要是和別人想共同創業要注意哪些事情呢?趕快來看看~ (圖/取自YT@Andy老師)情侶/夫妻/朋友創業注意事項:明確財務規劃規劃投資與分紅:明確訂定初期投資比例、盈虧分配、薪資結構,避免日後產生誤解,而且分紅機制最好是以「貢獻度」來分配。分開帳戶:公私財務分開管理,避免混淆,這有助於日後做帳與稅務申報。(圖/取自YT@Andy老師)情侶/夫妻/朋友創業注意事項:找專業會計師處理財務方面記帳等營業進出項目變多後就可以找會計師幫忙處理,避免找認識的人,許多人創業最後都是因為金錢問題撕破臉,尤其管帳的人可能會做假帳、挪用公款,不懂的人可能還會有很多破綻,但如果又是懂帳的人,小心帳戶真的會默默被掏空。(圖/取自YT@Andy老師)情侶/夫妻/朋友創業注意事項:簽訂書面協議書面約定:無論多親密,合作細節仍應白紙黑字寫明,包括股權、利益分配、退出機制等,簽訂任何契約最好找民間公證人或者律師見證更有保障。另外公司財務透明度也非常重要,也千萬不要把銀行帳戶及個人印鑑為求方便交給他人。設定預案:若未來公司面臨分手或結束,如何公平處理資產與權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圖/取自YT@Andy老師)情侶/夫妻/朋友創業注意事項:確定共同目標與價值觀理念一致:創業前應討論清楚彼此的理念、長期目標及對事業的期待,確保雙方在同一方向努力。價值觀契合:確認對金錢、風險、成長速度的想法是否一致,避免日後因理念不同而產生衝突。情侶/夫妻/朋友創業注意事項:明確分工與職責角色清晰:依照各自擅長的領域分工,例如一人負責業務拓展,一人專注產品研發或營運。避免重疊:不要在每件事上互相干涉,尊重對方的專業和決策,讓工作流程更高效。(圖/取自YT@Andy老師)情侶/夫妻/朋友創業注意事項:建立良好溝通機制定期檢討:每週或每月安排固定的工作檢討,開誠布公地討論問題,避免情緒堆積。區分公私:在公司時專業討論,回到家則避免過度討論工作,保持生活平衡。學會傾聽:尊重對方的意見,即使意見相左,也要以理性態度處理。情侶/夫妻/朋友創業注意事項:隨時調整合作模式、避免情緒化決策若合作方式出現問題,應及時調整。無論是重新分工、引進外部專業人才,或是調整營運方向,都應保持彈性。在面臨重大決策時,應以客觀理性的商業判斷為基準,避免情緒左右專業決策。(圖/取自YT@Andy老師)
可以用電腦打字?遺囑怎麼寫才合法 律師曝「4大重點」避免做白工
生命無常,因此許多律師都建議,可以提早立下遺囑。對此,律師周依潔近日就提醒,遺囑必須要自己親筆書寫,並寫上日期及簽名,用電腦打字是無效的;另外,其實立好遺囑後,不需要經法院公證或其他人在場見證,即為一份有效的遺囑。律師周依潔近日在自己的Facebook上發文,透露若是要立下一份有效立的遺囑,需要的注意事項。周依潔表示,根據民法第1190條之規定,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而有許多民眾相當困惑,遺囑「可不可以使用電腦打字?」周依潔表示,既然法律定義為「自書」遺囑,就必須要自己親筆書寫,記得一定要寫上日期及簽名,否則會變成一份無效的遺囑。另外,在寫遺囑時,是否需要經過法院公證或有證人在場?周依潔指出,其實只要在家中拿一張空白的紙,準備一支筆,就可以寫下一份完全合法有效的遺囑,不需要經法院公證或有人在場見證。不過,周依潔也提醒,雖然自書遺囑不用經過公證或見證才有效,但若擔心以後有人爭執筆跡是偽造的、或不是出於立遺囑人自己的意思,建議還是可以找公證人辦理認證,或律師見證,同時也可以錄影或拍照存證,更萬無一失。此外,周依潔也建議,民眾可以於自書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以面繼承人中有人不願意配合執行。依照法律,繼承人不可以阻礙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且遺囑執行人還可以安排多數或幾個順位人選。
台灣燈會傳糾紛!2駕駛「搶車位」爆口角 警當裁判猜拳對決
台灣燈會睽違9年再度回到桃園主場,15日人潮洶湧擠爆展區,未料晚間9時許卻發生一起停車糾紛,2輛車為搶停車位爆發激烈口角,轄區警方獲報到場後,由於雙方各說各的話無法釐清過程,警方只好要求駕駛互相猜拳定輸贏,並由警方當公證人,直到1方獲勝,另名駕駛才不甘願離開,結束這齣鬧劇。據了解,由於台灣燈會舉辦在桃園,導致大批人車潮擠爆青埔地區觀賞,其中有女子與韓國友人開車前往青心路停車賞燈時,未料卻與另1名同樣也想停車的男子,因搶車位爆發口角,雙方互不相讓不願妥協。警方說明,15日晚間9時許獲報,青心路發生2車搶停車位糾紛,警方到場了解狀況後,由於2邊都說自己先到,為了公平起見,警方提出猜拳解決並先徵求雙方同意,雖然女駕駛同意,但男駕駛卻認為不公平,警方眼看情況僵持,便說「那就不要停,不猜拳就打結了」,他才妥協相互猜拳,經警方當公證人後,最終女方猜贏獲勝,男駕駛才心有不甘離開,這起停車糾紛也才圓滿結束。事後,女駕駛將事發過程分享在臉書社團,並稱自己在車位前面1個車身等待前車主離開,正要倒退停車時,就遭到後方1輛轎車插隊進車位,最終依靠警方提出的猜拳才解決,此事曝光後引來網友熱議,寫道「看個燈會也要跟陌生人猜拳決鬥」、「還有警察當裁判,實在是太搞笑了」等流言。
二伯曝蘿拉「光年終就破百萬」 遭反咬嘆:她的眼淚只是一種表演
百萬YouTuber蔡阿嘎日前宣布開除10年資深員工蘿拉(林沛蓁),因其竟做「AB合約」,涉不法金額高達8位數。時隔多月,蘿拉昨(31日)突爆料,蔡阿嘎存在逃漏稅等不法情事。對此,蔡阿嘎的妻子二伯發出長文嘆,「她的眼淚,只是一種表演!一種當場希望推卸責任的表演!這委實令人難受。」二伯表示,蘿拉進公司不久,因家中長輩生病,需要請假1年回家陪伴、照顧長輩,蔡阿嘎不僅同意、也保證1年後一定可以回到公司,甚至借了60萬元給蘿拉,其中其中40萬元直接當作蘿拉的年終獎金,另外20萬元也談好,等她回來工作的時候,每個月還款5000元(不用算利息)就好。薪資5萬的部分,二伯指出,蘿拉在公司的這幾年最少5年以上超過百萬年薪,甚至好幾年光年終獎金就已超過百萬,這之中還不包含每月申請的公關費用以及各種獎金和津貼,「承擔身為公司負責人的風險及壓力,盡力給同仁們好的環境跟待遇,這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部分,或許我們還做的不夠好,但林小姐怎麼可以用此當成自己貪心的藉口?」二伯嘆,「一度在看著律師拿出協議書及手邊的證物,林小姐因此淚如雨下、承認錯誤,且在律師完整說明下,她願意對著公證人親筆簽下公證書,對著工作室成員道歉並承諾會返還這些不法牟利,我們也動容在她的眼淚中,願意在能夠還款的前提下,不追究她明確的刑事責任。然而,在簽立公證書後,林小姐開始一再推託不願付款,甚至不願承認後續我們再發現新的AB合約與不法牟利,我們到此才發現,她的眼淚,只是一種表演!一種當場希望推卸責任的表演!這委實令人難受。」二伯提到,為了追回不法所得,只好聲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但如各位所知,蘿拉連這麼多名牌包都藏起來的狀況下,其實沒有太大進展,蘿拉也沒有實質還款作為,更沒有提出在十年內還款的計畫,甚至也拒不承認除了公證書外的其他AB合約。二伯也強調,所有的執行即使涉及第三人如蘿拉的父母,都是給與最大程度的尊重,要的也無非是蘿拉可以誠摯面對自己的犯錯,真心還款,而不是推自己的父母或友人來應付法院執行;豈料,一次的執行時,竟然讓協助警察發現蘿拉所有的電子煙彈,內有大麻及依托咪酯等毒品,但目前仍在偵查中,且與執行無關,雖有記者多次追問,他們都沒有多說。二伯說,「林小姐的發言,所謂禍不及家人,無非指法院依法進行的強制執行像是追殺,這必須強烈反駁,絕對不是這樣!說了這麼多,還是因為林小姐的發言已經觸犯了很多法律底線,後續我們會委請律師處理,也會迎戰林小姐未來可能更多的烏賊戰,謝謝一路以來一直支持我們的各位朋友們。」《二伯全文》大家好,我是二伯。這一次的發文,如各位關心哈佛工作室的朋友所預料,是針對林小姐在Instagram的不實發言,我們所作的澄清。其實,AB合約事件一路到現在,公司的管理階層從發現林小姐有不法,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過程中,心情滿是難過以及難受。難過的是,發展事業過程中是否哪個環節沒做好,才會自己信任的員工竟然因貪念做出AB合約這種不法行為,造成客戶、合作伙伴及社會大眾的困擾。難受的是,與林小姐相處八年以上,信任跟真心對待換回的事實卻如此殘酷,信任因她背叛竟釀成了公司的危機!回想起林小姐來到公司不久,突然告知我們她的家中長輩生病,需要請假1年回家陪伴、照顧長輩。阿嘎不僅同意、也保證1年後一定可以回到公司,完全不用擔心沒有工作的問題,安心照顧家人。但她提到會擔心這一年沒有收入,阿嘎也毫不猶豫借了60萬元,其中40萬元直接當作蘿拉的年終獎金,另外20萬元也談好,等她回來工作的時候,每個月還款5000元(不用算利息)就好,慢慢還不要有太大的壓力,才能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不只如此,工作上林小姐自己主動提出想要在家工作,阿嘎也同意了。要在家裏頭、還是進公司、甚至要在國外全部都沒有問題,我們都給予尊重和信任。而且公司成立至今,不管是工作上還是生活上需要的各種資源,只要他有提出需求我們從來沒有拒絕過,這是身為朋友也是工作夥伴的身分給他最大的彈性和自主空間。另外薪資的部分,公司除了每月薪資之外,在年終都會幫大家準備一筆年終獎金感謝大家這一年的努力,回算林小姐在公司的這幾年最少5年以上超過百萬年薪,甚至好幾年光年終獎金就已超過百萬,這之中還不包含林小姐每月申請的公關費用以及各種獎金和津貼。承擔身為公司負責人的風險及壓力,盡力給同仁們好的環境跟待遇,這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部分,或許我們還做的不夠好,但林小姐怎麼可以用此當成自己貪心的藉口?一度,在看著律師拿出協議書及手邊的證物,林小姐因此淚如雨下、承認錯誤,且在律師完整說明下,她願意對著公證人親筆簽下公證書,對著工作室成員道歉並承諾會返還這些不法牟利,我們也動容在她的眼淚中,願意在能夠還款的前提下,不追究她明確的刑事責任。然而,在簽立公證書後,林小姐開始一再推託不願付款,甚至不願承認後續我們再發現新的AB合約與不法牟利,我們到此才發現,她的眼淚,只是一種表演!一種當場希望推卸責任的表演!這委實令人難受。之後,為了追回這些不法所得,我們只好聲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但基於員工好聚好散,仍然沒有對林小姐提出刑事告訴。但是如各位朋友所知,強制執行在林小姐連這麼多名牌包都藏起來的狀況下,其實沒有太大進展。過程中,林小姐也沒有實質還款作為,更沒有提出在十年內還款的計畫,甚至也拒不承認除了公證書外的其他AB合約,對照她口中「必須面對犯的所有錯誤,和所有的不法牟利」,更是令人感覺矛盾及滑稽!當然,這些強制執行都是透過法院進行,過程中雖然發生扣押住動產高級香芬蠟燭,但最後卻不翼而飛只剩下盒子的荒唐情節,但基於守法及尊重法院執行人員的態度,所有的執行即使涉及第三人如林小姐的父母,都是給與最大程度的尊重,要的也無非是林小姐可以誠摯面對自己的犯錯,真心還款,而不是推自己的父母或友人來應付法院執行。然而,一次的執行時,竟然讓協助警察發現了蘿拉所有的電子煙彈,內有大麻及依托咪酯等毒品!但目前仍在偵查中,且與執行無關,雖有記者多次追問,我們都沒有多說。竟然,今日在友人告知下,我們看到林小姐在Instagram的發言,一時間震驚到說不出話來。原來,林小姐竟然已經自己對自己提告刑事,還在發言中污衊工作室逃稅、販售產地不實商品、做很多骯髒事、賺沒良心錢、找網軍這些無中生有的言語,至於她則是誠摯認錯,然後多次提出還款計畫,願意接受法律制裁。這些都不是事實,以下的律師聲明幫我們澄清很多,但作為蘿拉前雇主及友人,我看到這些不實文字,更加深了難受及難過,為什麼林小姐妳口口聲聲說要贖罪,但卻又沒有證據就污衊工作室,且又不提出任何可行的還款計畫,這到底是妳自稱的贖罪,還是只想抹黑打擊工作室?更令人更難過的是,林小姐的發言竟然還說依法聲請的強制執行是為難她年邁的父母?也沒有給他們基本的尊重與安寧?事實上,所有的強制執行程序都是依法聲請,我們也感謝法院人員在過程中積極且迅速的協助,法院在執行過程中也全部依法合規進行,該扣押的東西扣,不該扣押的東西也不能扣,林小姐的發言,所謂禍不及家人,無非指法院依法進行的強制執行像是追殺,這必須強烈反駁,絕對不是這樣!不然實在對不起辛苦的法院人員。說了這麼多,還是因為林小姐的發言已經觸犯了很多法律底線,後續我們會委請律師處理,也會迎戰林小姐未來可能更多的烏賊戰,謝謝一路以來一直支持我們的各位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