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蘇家宏
」 蘇家宏 律師 遺產 繼承 遺囑
八旬母悶死癱瘓兒!律師「不建議特赦」分析1理由:請她繼續上訴
一名80歲劉姓母親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近日親手悶死兒子,引發社會關注。面對外界對其是否應獲總統特赦的討論,律師蘇家宏表示,雖然這位母親的長年照顧令人動容,但不應以特赦作為處理方式,因為法律必須維持對生命的基本尊重。蘇家宏指出,該名母親為了照顧兒子,曾賣掉房產、用盡積蓄,長年承受巨大身心壓力,最終做出結束兒子生命的選擇。儘管這一切源於母愛與長期的辛勞,仍不能否定殺人的事實。因此,一審法官雖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但也罕見地在判決書上建請總統依《赦免法》予以特赦,以反映司法對其處境的理解。然而蘇家宏強調,生命的價值無法被輕易剝奪,若以特赦方式免除刑責,恐讓社會誤以為在特定情境下可以破壞生命權的底線,「倘若社會因為憐憫當事人的處境,就模糊法律的基本界線,那麼法律對人民生命保護的規範,容易一點一滴被打破,任誰都能有理由去剝奪別人的生命了。」他建議,應透過正常法律途徑爭取更輕的刑度,像是透過上訴,讓不同法院考量其高齡與特殊情況,有機會獲得減刑甚至緩刑處分。他進一步表示,該母親在案發後主動坦承並願承擔責任,顯示其內心的愧疚與痛苦,「如果她進入監獄裡面去服刑,是不是對她而言是一種救贖?至少她依照法律的規則付出了代價,也減輕她心裡殺害孩子的愧疚,讓她在晚年時能獲得某種平靜。」蘇家宏強調,這起案件不僅是法律事件,更反映照護體系的缺口。他呼籲社會正視照顧者的極限,強化長照資源、喘息服務與心理支持,讓照顧者知道自己不是孤軍奮戰。他也鼓勵身邊民眾給予照護者更多陪伴與實質協助,「相信凡事都有解決的方法,結束生命絕對不是唯一的路。」
修杰楷涉閃兵案會被關?律師曝「大部分判2至4個月」 涉及1情況刑責更重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曾被封為「國民好老公」的修杰楷如今也捲入調查。雖然他當年服的是替代役,但據了解,其實曾以15萬元試圖以「假裝高血壓」方式獲得免役資格,最終失敗改服替代役。目前檢調已將他列為被告,並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針對修杰楷涉及閃兵案,律師蘇家宏日前透過影片說明相關法律責任。他指出,逃避兵役屬於刑事犯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同時涉及偽造公文書等情節,則可能面臨更重刑責。他也解釋,許多人疑惑為何事隔多年仍被追查,實際上依法律規定,兵役逃避行為的追訴期可長達20年。至於實務上刑度,蘇家宏指出,大多數案例的判刑範圍為2至4個月,且通常可易科罰金。但即便如此,一旦遭判刑,仍會留下前科紀錄。對於修杰楷個案,蘇家宏補充表示,因他目前年滿36歲,早已超過服兵役年齡,不會再補服兵役。不過,他仍面對刑事調查與責任。他也呼籲,若仍有涉案者尚未被查獲,應盡早自首以爭取較輕處分。修杰楷事後於社群平台坦承曾「做錯事」,並對此感到懊悔。他表示,事件對妻子賈靜雯與女兒造成驚嚇,深感自責與抱歉。「身為公眾人物應以身作則,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對所有受到影響的人,我深表歉意。」他強調將全力配合司法程序,也懇請媒體給予空間,讓事件獲得妥善處理。
擔心病逝!重病男贈房給女友 「手術成功」卻發生意外房子沒了
律師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粉專分享,一對同居已久的情侶因男方突罹重病,決定先將房產過戶給女方,沒想到後來女方突然因為車禍離世,導致他和女方家人鬧上法庭。蘇家宏表示,該對情侶同居已久,男方因為罹患重病,需要開刀,擔心開刀時有什麼意外發生後女方無依靠,決定在重大手術前,將男方名下房產先過戶給女方,以確保她日後仍能住在熟悉的家中。手術當天,女方在手術室外緊張守候。手術順利完成,但意外卻再次發生,女方在手術後不久遭遇車禍不幸身亡。原本希望提供保障的房子,最後卻成為男方與女方家人對簿公堂的爭議焦點。蘇家宏指出,愛情中的承諾雖珍貴,但若缺乏完善的法律安排,心意往往難以落實。對於想保障同居伴侶居住權及財產安全的民眾,他提出三種建議,第一種是附條件贈與,將房產贈與對方,但在契約中附上明確條件,以平衡不同情況下的權益。第二種則是信託安排,將房產置於信託之下,透過信託制度保障居住權利;第三種是立遺囑,透過遺囑明確安排財產分配與意外處理方式,雙方均可降低風險。蘇家宏強調,想給伴侶保障的心意固然珍貴,但若「法律關係」不明確,「法律安排」才是真正讓生活與愛情都安心的關鍵。
穩交10年拒結婚! 35歲女嘆「女生婚後很慘」:不想要下班都像上班
近年來台灣單身人口不斷增加,結婚率已經連8年下降。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就分享,有位35歲女性朋友,與男友已交往10年,感情穩定但選擇不結婚,而她也直言「結婚沒有比較好」、「結婚後女生就很慘」、「我不想要搞得連下班都像上班」,認為2人保有彼此的空間感情反而更加穩定。貼文一經曝光,不少網友紛紛讚嘆「原來幸福還有其他版本」、「幸褔沒有固定型式,甘願就好」。蘇家宏近日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發文道,「結婚不是唯一選項,其實幸福有很多種版本」,他的一位35歲女性朋友長得很漂亮,問她什麼時候要結婚,對方只是笑笑對他說「我現在過得很好啊,為什麼結婚?」蘇家宏當時詢問她「是因為沒有男朋友關係嗎?」對方回答說自己其實有個交往10年的男朋友,是在工作上的同事,感情很穩定;而蘇家宏疑惑道「是什麼原因不會想結婚?」朋友便直言「這個問題問得不好喔?應該是為什麼要結婚?」朋友表示,平常自己生活得相當自在,如果結婚了就要配合對方作息,家裡只有一間廁所,大家還需要搶廁所;再來,生活費到底誰要來支出?是男生要多出一點,還是一人一半?加上若是家裡有自己想要賣好的家具,男方卻不想要,可能2人就會吵架,「結婚沒有比較好」。朋友說,讓她不太能接受的是,要是結婚了,通常女方都要去男方家去過農曆年,時間並不自由,就算婆婆說在準備年夜菜,媳婦在那邊也很尷尬,「那為什麼要讓自己陷入這麼困難的狀態呢?」朋友認為,選擇不結婚的話,2個人都能保有彼此的空間,想要在一起時就在一起,平常也可以有人陪伴,若是生病的話,男朋友也會陪她去醫院,反而感情穩定。朋友提到,有些女生結婚後還跟公婆住在一起,或是遇到男朋友是大男人主義,結婚後家事都得女生來做,甚至男人結婚前是一種樣子、結婚後又是另外一種樣子,「總之,結婚後女生就很慘,所以我不想要搞得連下班都像上班。」朋友強調,她要有獨立自在的生活,且自己賺的錢也不用分給對方,男朋友並沒有繼承權,對方更沒有特留分,她可以自在分配財產、運用財產,「如果感情好的話,或是他表現好的話,我才會用遺囑分他一些。」對此,蘇家宏也感嘆,「愛情不是非結不可,真正的幸福是選擇你自己想過的生活。」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現在女生頭腦都很清楚,結不結婚已非人生選項」、「女生要有足夠經濟能力,就可以過著有尊嚴獨立自主的生活,這是一種無比自由的幸福。可以享受愛情又沒有婚姻的束縛,愛人先愛自己」、「婚姻對女人的剝奪感相對重,年輕女生有這樣的思考很頻繁」、「過年過節像是被綁架,放假都比上班累」、「結婚是生活風險分擔的概念,無法分擔者沒必要結婚」、「幸福感最重的就兩種人,一個是已婚男人,一個是未婚女人」。
老闆欠債數十億!竟靠「1面假牆」鹹魚翻身 10年後人生大逆轉
欠債真的翻不了身?某位大老闆曾欠下數十億的債務,為了安心工作還債,他在公司做了一面「假牆」,把真正的辦公空間隱藏在牆後,目的是為了避免債主到公司討債時發現自己,讓公司持續營運。令人意外的是,經過了十多年,該位老闆真的順利清償了所有債務。律師蘇家宏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這起案例,「我見過一個老闆,用『假牆』擋住債主,卻打開了重生之路!一位老闆欠了數十億的債務,為了安心工作還債,他在公司做了一面假牆,牆後面才是他真正的辦公空間,是為了不讓債主來討債時發現他,讓公司持續的營運。十多年後,他真的辦到了,清償了所有債務。」蘇家宏到這位老闆突破欠債捆綁的態度後有感而發,特地和網友分享五個觀念,首先在法律上,應確認欠債的金額,對所有債主一視同仁,表達要還錢的態度;第二,不要以債養債、借錢還債;第三,強制執行法對於債務人,不會把薪水全部扣完,讓債務人可以繼續工作、生活。至於第四點,律師建議要改變過去經營及理財(花費)方式,重新建構新的賺錢方式,才能夠徹底翻盤;最後,善用法律工具取得重生的契機,例如:打折和解、債務協商、更生程序、破產清算、購買債權。蘇家宏強調,這位老闆翻身的過程真的很辛苦,而且很累,「但是,只要不賴帳、不放棄,總能找到翻身的力量。人生的逆境,是換一種方式重來的機會;相信會克服,正是重新整理人生的力量。」
土城家暴男投案時高喊「我有精神病!」 律師搖頭:恐弄巧成拙
新北市土城區近日發生謝姓男子殺害妻子與小姨子的悲劇,謝男隨後逃逸未果,竟衝進派出所高喊「我有精神病」,企圖以此脫罪。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表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需檢視過往醫療病史,並經專業醫師鑑定確認,犯罪後臨時聲稱精神異常不僅難以取信,甚至可能弄巧成拙。蘇家宏律師昨(9日)在YouTube發布影片分析,謝男雖主動進入派出所,但其行為不符合「自首」的法律定義。他解釋,自首必須是在犯罪行為尚未被發現,或犯人身分未被鎖定的情況下主動投案,而此案中謝男於光天化日下行兇,警方已展開追捕,他自知難逃法網才選擇投案,頂多只能視為「投案」,與自首的減刑條件相去甚遠。蘇家宏律師也表示,謝男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需檢視過往醫療病史,並經專業醫師鑑定確認,犯罪後臨時聲稱精神異常來蒙騙、卸責,不僅難以取信,甚至可能弄巧成拙。此案另一爭議點在於,謝男先前曾因違反保護令遭逮捕,卻在釋放後隔天再度犯下殺人重罪。蘇家宏律師說明,法官是否裁定羈押需依據具體證據,例如嫌疑人是否有湮滅證據、串供之虞,或是否有反覆犯罪之風險,並非違反一次保護令就一定會被羈押。他強調,保護令的核心功能在於當事人遭受騷擾時可請求警方介入,甚至可要求施暴者接受強制治療。保護令並不是沒有用,違反保護令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法律明確規範的刑事責任,保護令創設了一個「虛擬保護界線」,只是保護令需要警察與司法單位的執行,才能發揮實質保護的功效。就算有保護令,面對家庭暴力者,「遠離」暴力者是最佳的策略,甚至需要躲起來,絕對不要吃眼前虧。◎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連三起汽車暴衝駕駛全78歲 命理師曝「壞九」易逢「生死關」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5月19日下午發生重大車禍,78歲(虛歲79歲)余文正老翁駕車衝撞停等紅燈的機車及正在過馬路的學生,釀成3死12傷的悲劇。余文正老翁於5月31日(農曆五月五日「五毒日」)清晨7時許,宣告急救無效離世,余翁因傷重遲遲未能做筆錄,如今車禍原因,恐也終將成謎。 這起3死12傷的悲劇,若駕駛身亡,相關法律問題該如何解決?遺族就拿不到賠償了嗎?律師蘇家宏曾表示,若這位78歲的駕駛人過世,只能就他名下的財產求償,不能跟他的兒女或太太名下的財產取償。不管民事還是刑事都要去處理,只是刑事上,「要針對活的人才能處理」。從民事上來看,若駕駛人已經過世,侵權行為仍要賠償,看法院判多少,從他遺產裡面去做賠償,繼承人就要替他面對民事求償,用遺產支付,而不是用繼承人的錢。若繼承人拋棄繼承,法院就會看下一個順位繼承,若沒有順位繼承,法院就會找遺產管理人來處理。不過,強制責任險還是要依法給付,依現行法規,每位亡者可獲200萬元理賠,傷者則依受傷程度有最高20萬元給付。若駕駛有保第三責任險,受害家屬亦能透過民事訴訟求償。 知名命理師楊登嵙教授年初即預言:2025年歲次乙巳年,乙為木,木蛇年,巳為火,木生火。木為生物、病菌、病毒,火為爆炸、戰爭、火災、地震。所以,今年病毒、地震、爆炸、戰爭、關稅戰,甚至連政治的「大罷免」都硝煙四起,火藥味十足。這三位駕駛都是虛歲79歲「壞九」,且今年運逢「沖太歲」,容易「暴衝」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台北市肇事的駕駛與新北三峽、高雄前鎮暴衝案的駕駛相同,都是78歲(虛歲79歲,民國36年次,生肖屬豬)。今年114年,歲次乙巳蛇年,民國36年次,生肖屬豬,蛇豬相沖、今年運逢「沖太歲」,而且79歲,就是民俗所稱的「壞九」,往往會有「生死關」,身體健康不佳,脾氣暴衝,甚至容易出現「路怒症」,導致憾事發生,如今一一印證命理及民俗的預言!
國庫4個月收逾6600萬無人繼承遺產 律師揭「被充公」2關鍵
財政部國庫署日前公告,2025年截至4月底,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入國庫共計14件,總金額逾6600萬元。知名律師蘇家宏指出,大多數人以為遺產「一定」留給親人,事實上有兩點沒有成立,遺產就會被充公;對此,蘇家宏律師提醒5點,不只親友能當繼承人,甚至可以捐給公益團體。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發文提到,今年截至4月全台已有14件無人繼承遺產繳入國庫,總金額超過6600萬元外,其中一筆更多達3485萬元。蘇家宏律師說出許多民眾的疑問「為什麽會有這麽多『無人繼承』的遺產,成為國庫的收入?」,並點出2個關鍵,民眾多半以為遺產一定會留給親人,實際上沒有法定繼承人和沒有寫遺囑,遺產就會被充公。因此蘇家宏律師列出5點提醒,「如果每一個人都有寫遺囑的話,就可以把遺產留給你所愛的人」,對象可以是親友,也能夠做公益捐給一些團體,這樣遺產就不會被充公。而蘇家宏律師也說,不少人認為現在還年輕,老了再說,「但是誰也不知道人生哪一天才是最後一天?」萬一等到病重或老了,「還有能力寫遺囑嗎?」1.你的法定繼承人沒有想像中的廣法定繼承人只有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如果他們都不在了,那麼你就沒有法定繼承人能夠繼承你的遺產了。兄弟姐妹的小孩,不是你的繼承人。叔叔伯伯阿姨,不是你的繼承人。2.一份法律文件,就能延續家裡的愛!阿姨、叔叔、堂、表、侄、甥都不是法定繼承人,但是可以寫一份合法有效遺囑,讓他們也可以成為「繼承人」,就算沒有血緣,連襟、妯娌、摯友、閨蜜,也都可以藉由遺囑成為「繼承人」。3.單身族,可以盡情擁抱這個世界。單身沒有子女,未來如果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法律上就沒有特留分的限制,可以把財產全部給你所愛的人,也可以全部捐給公益團體。 4.關心身旁的親友我不是鼓勵大家去爭取遺產,而是讓沒有法定繼承人的朋友,讓他們知道,未來一生的努力與積蓄,不是理所當然的送進國庫。我們一生的努力,可以用遺囑傳承給我們所愛的人,他會感覺到你的愛,不是更有意義與溫度嗎?5.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有愛就要說,有愛就要行動。就算遺產想要捐給國家,也是甘心樂意的安排才是,而不是因為沒安排好而被充公。
三峽78歲翁駕車暴衝害3命! 律師建議家屬「盡早做1事」
新北市三峽區19日下午發生一起重大車禍,78歲余姓男子駕車行經國光街、國成街口(北大國小旁)時並未減速,撞上路人及多名才剛放學的學生,釀成3死12傷慘劇,其中2名死者為三峽國中女學生、另1名則是接小孩放學的40歲洪姓女騎士。對此,律師蘇家宏感嘆,失去親人的痛苦,不管是怎樣的賠償或多少時間,都無法還給家屬公道,但仍建議親屬能先做5件事,包括盡早聲請「假扣押」,鎖住肇事者名下的資產,以避免被告脫產。蘇家宏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個孩子養了10多年、愛了10多年,也期盼未來孩子的人生很美好,好像人們的生命也無限的延伸,「但是就在這一瞬間,生命就消逝了,父母的生命也嚴重的崩落,這樣的痛苦,是怎麼樣的賠償或多少時間,都沒有辦法給父母公道的」。蘇家宏說到,生命這堂課真的很難,人的生命無價,但無法使時光倒流,讓這樣的遺憾不發生,此時要做的事情很多,而法律就是其中一種必須:1、受害人可以先請求車輛強制責任險的給付。2、針對每一個不同狀況的受害人,向78歲的駕駛人求償。3、聲請「假扣押」,避免被告脫產。一旦發生重大車禍,擔心被告脫產,應盡早聲請「假扣押」,鎖住肇事者名下的資產、避免資產被轉移脫產。4、提起刑事告訴,施以實質壓力。除了民事賠償,可同步提起刑事告訴,讓對方面臨坐牢等刑責上的心理壓力。5、透過法院進行調解。民事與刑事之外,也可走調解程序,有時更能促使對方家屬出面,從家族層面給予實質的賠償與和解。蘇家宏指出,若這位78歲的余姓駕駛人過世,只能就他名下的財產求償,不能跟他的兒女或太太名下的財產取償,「希望駕駛人能夠清醒,釐清事故的原因,也坦然面對所發生的憾事,全力的賠償每位被害人或家屬」。
毒駕逆向猛撞康橋學生! 律師:「這方法」可將惡駕駛處以最重刑罰
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22日舉辦「單車環島成年禮」活動,車隊卻在行經彰水路三段時,遭一名吸毒的蕭姓男子駕車逆向衝撞,導致7名學生受傷送醫,傷勢最嚴重的擊劍冠軍顏姓學生昏迷指數一度僅剩3。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痛批,吸毒駕車等同去殺人,我們不能容忍任何一位毒駕,「目前我們有國民法官的制度,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人民可以發出我們的正義之聲,將這些『草菅人命』的毒駕,處以最重的刑罰」。蘇家宏昨(25)日下午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發文表示,最近發生了康橋學生遭吸毒駕駛逆向衝撞的車禍事件,而在2024年7月13日凌晨,有位值勤的25歲年輕員警,也被一位毒駕逆向高速撞死,「小孩沒有了一個好爸爸,妻子沒有了一個好丈夫,國家少了一位忠心護衛人民的警察」。「吸毒後開車,已經不只是單純不能正常駕駛的惡行,更可能是殺人的犯罪。」蘇家宏直言,吸毒的人明知不能夠開車,開車後可能會撞死人的結果,還執意去開,駕駛就像是坐上車去殺人,「這樣的行為我們沒有辦法容忍」。蘇家宏感嘆,孩子們遵守規矩在道路上騎腳踏車,警察在路上執行勤務,卻會發生不應該出現的意外,只因為有人不斷的酒駕、毒駕,讓人們生活在恐懼中,「但是這些毒駕,卻沒有任何恐懼?竟然敢繼續駕車上路」。對此,蘇家宏說到,台灣目前有國民法官的制度,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人民可以發出正義之聲,將這些「草菅人命」的毒駕,處以最重的刑罰,「這些吸毒後,仍然執意開車的駕駛人,他們沒有理由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有人已經在他們『故意』的疏忽下,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失去了至親!我們不能容忍任何一位毒駕!不要再失去任何一位我們最愛的人!」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毒駕酒駕等同故意殺人,應判重罪重罰」、「酒駕、毒駕都該是零容忍!而且更該從重量刑,小學生都知道喝酒不開車,但很多成年人卻無視,就是因為刑責太輕了」、「發生車禍時,喝酒、吸毒的人頂多輕傷,無辜受害者都很慘…這是什麼道理?他們應該以殺人罪起訴」、「太放縱吸毒者了才會這樣,該修法了」、「政府對酒駕、毒駕的律法太輕了,很多無辜的受害者」。
大S猝逝/上億遺產將由3人平分 律師曝:汪小菲「做這事」可掌握2/3
女星大S(徐熙媛)在春節期間與家人赴日旅遊,卻因流感併發肺炎離世,享年48歲,消息震驚社會,也由於大S擁有數億身價,並擁有2段婚姻,其房產、投資等遺產分配問題也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之一。對此,律師蘇家宏就說到,如果大S沒有立遺囑,將由配偶具俊曄與2個小孩平均繼承,也就是說,每一個人會繼承1/3的遺產。蘇家宏昨(3)日晚間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由於大S的小孩未成年,配偶具俊曄對小孩來說是繼父(姻親關係),未來要面對到的繼承問題比想像中複雜。在法律上,如果大S沒有立遺囑,將由配偶具俊曄與2個小孩平均繼承,也就是每一個人繼承1/3大S的遺產。蘇家宏說,孩子未成年雖然不影響取得遺產的權利,但相關權利的行使與主張,將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主導,誰擔任大S小孩的監護人,將影響遺產的分配狀況。蘇家宏提到,原本大S是2個小孩的監護人,在大S過世後,原則上就由生父汪小菲擔任監護人,不需要透過法院的訴訟。如果大S的媽媽或其他家人想擔任大S孩子的監護人,蘇家宏解釋,除非汪小菲有「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濫用權利,由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法院裁判改定監護權才有可能改變。而就整體遺產繼承分配的結構來看,蘇家宏指出,由於大S跟配偶是在2年多前「再婚」,2/3遺產將由大S與汪小菲所生的2位子女繼承。因此關於遺產如何分割的問題,法律上將由汪小菲代表小孩跟具俊曄協商,分割遺產後,大部分遺產也將由汪小菲「為子女利益」管理使用的機會較高。有些人會開始擔心,如果離婚後自己突然過世,不想把自己的遺產交給前夫(或前妻),而想讓未成年兒女繼續依照自己的安排生活,該怎麼辦?蘇家宏提醒,立好一份遺囑並且指定遺囑執行人,將能有強制力的管理、分配遺產,「遺囑內容可以設計成遺囑信託,將財產妥善管理,或是禁止遺產分割10年,大致在孩子成年後,孩子才取得遺產,確保遺產運用在未成年子女身上」。另外,律師呂秋遠也撰文說到,「大S這件事可能會有些法律上的問題得要處理,而且不容易解決,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台灣的民法規定,離婚以後,即便原本約定由一方行使監護權,若行使的一方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就會移轉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況來說,她過世以後,2個孩子的監護權就依法會到汪小菲這裡。而且,就算寫遺囑也沒用,因為民法規定就是如此,只有後死的父或母,才能寫遺囑指定監護人」。呂秋遠表示,如果汪小菲想要把2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經再婚,因為具俊曄沒有收養這兩個孩子,法律上只是姻親關係,未來的親權還是由汪小菲行使;而就遺產分配來說,目前雖然說是由配偶具俊曄、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各1/3,但是汪小菲如果是2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來的遺產分配,恐怕也會有很多爭議,「畢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取得對方的遺產」。呂秋遠指出,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孩子帶走,未來大S的家人,還是可以想辦法在法院裡以「變動最小原則」與「未成年子女意願」的方式,聲請改訂監護權,由家人來擔任監護人。「但除非汪小菲願意妥協,否則這個訴訟相當不容易。遺產部分,也只能希望汪小菲願意信託,但無論如何,都有很多的變數」。
繼母爽拿2透天厝!甩鍋生病尪「全給前妻子女照顧」 律師曝1招自保
現代重組家庭多,財產如何分配,考驗智慧。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認為,保護自己第一個要先知道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先照顧自己,再照顧你愛的人。蘇家宏在《蘇家宏律師》分享一則案例,住在台北20歲出頭的小花,爸爸媽媽離婚後,就跟哥哥、爸爸一起生活,高中開始半工半讀,但日子過得也算不錯,可是自從爸爸跟繼母結婚之後,一切都變了。爸爸把2間透天的房子都放在繼母名下,還買車給繼母,甚至幫繼母與前夫生的小孩繳200多萬保費,而爸爸生病之後,都是小花跟哥哥在照顧爸爸,然而房產都沒有兄妹倆的份。蘇家宏直言,「以爸爸的角度來看,如果今天是再婚的話,繼母會想什麼?畢竟年紀也大了,女生也要有個保障,那男生也希望說,表達我的愛,所以願意把房子、車子給繼母,我覺得這情理範圍之內。」他提到,保護自己第一個要先知道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儘量用爸爸的錢照顧他,真的爸爸完全沒有錢的時候,才是用自己的錢去照顧他,照顧爸爸還是有必要的。蘇家宏強調,爸爸還沒有把財產給別人之前,請跟爸爸講「爸爸我愛你,你要記得晚年的生活,要為自己留一把米」,先照顧自己,再照顧你愛的人,所以只要爸爸把財產留在他自己的名下,小花跟他的哥哥一定就會拿到應該有的一份。
兒子房產「私下過戶未婚妻」分手虧大?律師親曝解法:還拿的回來
台灣很多父母會為孩子買房,作為孩子結婚的禮物,減輕孩子的負擔,但一不小心變成別人的,父母恐怕會昏倒。律師蘇家宏在臉書上分享案例,兒子訂婚後,卻私下過戶房產給未婚妻,最後2人吵架分手,房產變成外人的,蘇家宏表示,「幸好沒有結婚前,都可以拿得回來。」蘇家宏昨(15)日在臉書上分享一則案例,一對父母替兒子買房繳房貸,兒子訂婚後卻私下把房產過戶給未婚妻,最後2人還因為籌備婚禮鬧到分手,房產就這樣成了別人的,父母親險些氣炸。蘇家宏列出3點教父母親冷靜面對,第一點趕緊諮詢專業的律師,「一五一十地告訴律師,讓律師來看看法律是不是有救?」幸運的是,兒子只是訂婚還沒結婚,蘇家宏表示「所以訂婚時贈與的房產,沒有結婚是可以拿回來的!」蘇家宏表示,藉此機會也能讓孩子有所成長,呼籲父母親別急著懲罰子女,冷靜下來才會發現「(事情)一定有你原來沒有發現的角度,轉個彎,一切都會不一樣!」貼文一出後,引起網友共鳴,紛紛表示,「蘇律師都以愛為出發點來安慰分享專業知識」、「父母確實會抓狂,還好有轉圜」、「好加在…訂婚時可看出女方的問題」、「如果女生這樣也敢拿,那真的是居心叵測,而且不娶也好。」
婆婆要媳婦賣台北蛋黃區房…改買中壢共同持有 律師這樣建議
近日一名人妻表示,因為婆婆要她勸娘家賣台北蛋黃區房子,夫妻一起買中壢新房,丈夫竟然也同意,讓她聽了氣炸。對此,律師蘇家宏曝解決方法。蘇家宏在臉書發文,「不必為了男生的無腦而生氣,要為無法控制全局而擔心,有位媳婦網友住在台北蛋黃區娘家房子裡,她未來也會繼承這棟房子,不過婆婆竟然要她說服自己的父母賣了這間房,再到中壢買新房,這樣才能離婆家近些,還會有多的錢可以做生活基金,同時最好跟先生共同持有以表夫妻同心,讓她難以理解的是,先生竟然還同意婆婆的想法,媳婦覺得離婚是最好的選擇,是這樣嗎?」蘇家宏說,人妻提離婚一定是很氣,覺得老公自私,所以長痛不如短痛,如果丈夫同意那一路好走,如果丈夫不同意,有表達自己失言或是道歉,她也不要真的離婚,「你提出離婚已經達到,讓丈夫清醒一點的效果了,如果丈夫或婆婆太自私,會斷送掉幸福的。」蘇家宏指出,問題出在婆婆希望夫妻搬到婆家旁邊,「媳婦娘家的財產變成這種單方面的思維已經不被接受了。」丈夫咀也沒有審慎評估,照媽媽要求跟太太開口,「求生意志上有所不足。」蘇家宏說,人妻也不用太難過,因為決定權在她,丈夫與婆婆只有建議,「法律是站在太太這邊的,只要你不答應,沒人可以強迫你做你不願意的事情。至少知道目前丈夫現在的狀況,未來要讓丈夫做相當的『法治教育』,讓他知道夫妻各自的財產各自所有,個人管理個人財產,夫妻不是共同財產制。並且未來少說無腦的話。」蘇家宏強調,「重點是,如果丈夫其他的行為與態度都不錯,只是這次『失言』,給他個機會來將功折罪,讓未來的婚姻生活更幸福吧。」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婆媳關係永遠難題,分開住最好解決、免變複雜」、「好會算計的婆婆」、「分析得真好,情理法兼顧,受教了」、「好一句不必為了男生的無腦而生氣,要為無法控制全局而擔心,佩服蘇律師的智慧,給予當事者情理法兼具的建議」。
見再婚尪快嚥氣…她領走「300萬存款」遭判刑 律師揭關鍵
一位再婚的女子眼看丈夫已經走到人生最後一天,在對方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到銀行把配偶名下的300多萬元領出來,事後被繼子女提告,遭到法院判刑,目前仍有民事分割遺產訴訟進行中。律師提醒,妻子沒有經過合法授權,不能私自提領丈夫存款,倘若男方處於昏迷,無法授權,配偶擅自用他的印章就是偽造文書。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個案,該位再婚的女士眼看丈夫走到人生最後一天,在他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去銀行把丈夫的300多萬元領出來,被繼子女提告,被法院判刑,目前仍有民事分割遺產訴訟。律師表示,丈夫過世後,配偶不能夠私自提領其名下的存款,因為人過世後,就不能用他的印章。蘇家宏說明,丈夫過世前,妻子如果沒有經過合法授權,也不能夠私自提領丈夫銀行的存款,因為丈夫個人的財產是由他自己管理,丈夫昏迷中,無法授權,妻子用丈夫印章也是偽造文書;就算銀行讓妻子領走,其他繼承人主張那些財產是丈夫的遺產,最後仍然要計入遺產,公平分配給其他繼承人。律師提到,在情感上夫妻財產應該是一體的,但是在法律的認定上卻不是如此,如果不了解法律誤觸法網,多走冤枉路,還要受到刑事程序的制裁,財產也沒多得,其實很划不來,「依照法律來辦理繼承領取財產,雖然還要跟繼子女協商,需要多一點時間,但畢竟這是法律的規定,在沒有事先規劃下,就必須要走的路。」蘇家宏建議,再婚族最好能夠事先安排好繼承相關事宜,尤其是讓彼此擔任遺囑執行人,因為夫妻感情再好,如果沒有法律的保障,就會耗費多一點時間跟繼子女溝通,或走法律程序。寫一份有效的遺囑,可以保障還活著的配偶,有法律權利可以全權處理遺產,無須鋌而走險。
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土地「全給兒子」她1毛都沒有!爸喊:女兒仍要出錢出力照顧我 律師說話了
大部分人都會認為扶養父母天經地義,不過父母若是重男輕女,將財產都給兒子,做女兒的還要扶養父母嗎?對此,律師蘇家宏直言,常勸做父母的不要重男輕女、偏心,因為搞不好這個孩子會在未來成為你的依靠。網友發問,「爸爸重男輕女,把土地都送給哥哥們,爸爸又說,女兒跟兒子你們一定都要一起出錢出力照顧我的健康和醫療,這樣對嗎?我覺得不太公平欸。」對此,蘇家宏在臉書表示,若爸爸財產都給哥哥,都沒有給你的話,其實真的要看他有沒有錢,依照法律,爸爸沒有錢的時候,你是有扶養義務的,但爸爸沒有錢的時候,有一個有趣的地方,如果今天你沒有扶養,那哥哥會不會扶養,如果哥哥不扶養的話,爸爸會什麼狀況。蘇家宏提到,「或是也可以說,不管他財產給誰,我都願意扶養他,但是扶養的程度是說,也許我們總共有4個兄弟姊妹,那我就4分之一,我們以最低生活標準,以2萬元除以4,拿5000元給爸爸。」蘇家宏認為,爸爸財產給誰對孩子來說是重要的,但是今天你照顧爸爸的心意同樣的重要,要讓爸爸知道你是願意的,不過還有另一種情況是,爸爸真的重男輕女很誇張,從小就不照顧你,那又另當別論了,「我常常會勸我們做父母親的,不管你的孩子他是男生、女生或是有什麼特殊狀況,他搞不好是你的依靠,所以我們父母千萬不要重男輕女、偏心。」
漏水樓上死不理!「房客怒退租」房東急瘋 律師出招…惡鄰要負5大責任
買房、租屋最怕遇到房子漏水,律師蘇家宏直言,樓上的屋主,如果沒有積極配合,也許會對自己不利,曾經手的案例中,樓上的屋主最後被法院判要負起5大責任。律師蘇家宏在粉專表示,這棟位在3樓的出租公寓,浴室天花板漏水,連同浴室裝潢一起遭殃,完全無法使用,不過當房東請4樓的人讓他進去查看,4樓的屋主卻表示4樓不可能漏水,3樓的問題3樓自己處理,也拒絕讓他進入查看。蘇家宏指出,房客無法居住要解約,房東把漏水的情形拍照、錄影記錄下來,並且再次找修漏的師傅來看,也請社區管理人員協助協調,但是4樓屋主仍然不理,而且漏水狀況越來越嚴重。蘇家宏直言,「該怎麼辦呢?向法院提告。」蘇家宏提到,經過1年多的訴訟,鑑定出來確實是4樓浴室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漏水,最後法院判決樓上屋主必須負責包括一必須讓樓下人員進入修理漏水、二負責賠償修理費用、三負責賠償3樓損壞的裝潢及物品費用、四3樓無法使用的租金損失、五負責鑑定費用(10多萬元)和法院裁判費等。蘇家宏進一步說明,因為3樓原來是出租,樓上漏水導致房客解約、樓上漏水無法出租等原因導致的「租金」損失,也都可以請求樓上賠償,房屋漏水,樓上鄰居又不處理的心情是很複雜、煎熬、讓人心煩的,但只要沉著應對、依照正確法律步驟處理,總會雲開見日的,樓上的屋主,如果沒有積極配合,也許會對自己不利。
丈夫過世妻子想用「200萬換2400萬房產」!律師解答:先拿出1600萬
遺產分配必須要全體繼承人共同決定,並不是配偶一人說了算!一名妻子嫁給二婚的丈夫,婚後育有一名孩子,一家三口住在丈夫名下的房子,市價估計2400萬元,由於丈夫年事已高,不過他與前妻育有一名孩子,但多年不見,太太想著若丈夫離世,能否給這孩子200萬,就可以換得房子繼承權,律師蘇家宏解答:「不行!」蘇家宏律師在臉書上分享案例,說明「遺產分配要共同決定,不是太太說了算」,妻子、妻子跟丈夫生的孩子、丈夫跟前妻所生的孩子,這3人都是丈夫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而丈夫過世之後,他的遺產就是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未來要協議遺產分配時,必須3個人「共同協議」出遺產分配的方案,無法以一人說了算數。若遺產分配無法達成協議,就需要進行訴訟,法官「有權」公平分割遺產。在訴訟中,每位繼承人都可以提出分割遺產方案,但是法官不因此而受拘束,判決只要符合「公平分割遺產」,結論是由法官拍版定案。案例中,房子公告地價現值大約是1200萬、市價2400萬元,而遺產分割的法律原則是用「市價」來認定,若妻子要單獨繼承這棟房子,數學計算上要補償其他繼承人各800萬元,所以這位太太想以200萬元換得房產,與法律的「公平價格」有所差距。蘇家宏律師表示,若丈夫離世後,想要保障太太和孩子的生活,可以在遺囑中寫「門牌號碼:……房屋及其坐落的土地要留給我最愛的太太來居住並且由她繼承,至於特留分的部分,再用現金找補或是給其他等值的東西。」法律的規則就會改變。
單身女遺囑「這句話」!死後房產恐全充公 乾姊一毛拿不到原因曝光
一名單身女性遺囑中提到「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全部贈與給乾姊姊」,結果日前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因此判乾姊姊敗訴。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直言,遺囑的內容很重要,沒有爭議的文字,執行起來比較順暢,也比較沒有爭議。蘇家宏在臉書指出,一名單身女性遺囑寫下「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包括存款、保險、房產,等等,全部贈與我的乾姊姊OOO女士」,結果日前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乾姊姊不能取得遺產,因為遺囑文字寫「外出發生事故」。蘇家宏點出,「明天」或「外出意外」哪一個先到,依照文字表面意義,都沒有到。他認為,該名女子立遺囑的心態可能是她覺得會「出事意外」離開人世時,這份遺囑就會發生功用,但沒想到出事意外和明天都沒來,安安靜靜的在家離開人世,結果因為遺囑這樣寫,遺產可能充公。蘇家宏表示,一般人對於死亡有所忌諱,所以在表達上,會有一些情境或描述,像是「外出意外」、「壽終正寢」、「在醫院病逝」等,實際上是指他死亡之後,並非表達「法律上的條件」,本件遺囑文字,如果立遺囑人有區分,自然死亡給OOO,意外死亡給XXX的話,就比較像是條件,如果只是寫「如果我外出發生意外」,似乎判給乾姊姊是符合立遺囑人真意。蘇家宏說,「尊重判決,上訴,是符合程序的做法!這判決告訴我們,遺囑的內容很重要,沒有爭議的文字,執行起來比較順暢,也比較沒有爭議。遺囑每個字的威力就是那麼強,溫暖與愛才能真正透過遺囑傳下去,此刻,就是立遺囑最好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