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
」 繼承 遺產 汪小菲 律師 遺產稅
張文父母需要「變賣家產」賠償被害人? 律師解答了
台北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19日發生重大恐怖攻擊事件,27歲男子張文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犯案,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對此,就有人好奇問道「張文父母是否需要變賣家產賠償受害者家屬」,不少人主張因「罪不及家人」不必賠,而律師顏紘頤則認為,「這個答案並不完全正確,說要賠償的人也不一定是看了灑狗血的劇智力堪憂。」顏紘頤在臉書粉專「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發文表示,社群平台上有人詢問,張文的父母是否需要變賣家產,去賠償給受害者家屬?許多人說不用,理由是罪不及家人,但他認為「這個答案並不完全正確,說要賠償的人也不一定是看了灑狗血的劇智力堪憂。」顏紘頤指出,台灣現行繼承法制是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限定繼承,張文的繼承人也要繼承他這次行為所造成的全部損害賠償責任,但還是可以主張「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來減輕或免除責任。顏紘頤提到,從相關來看,張文應該是沒有積極遺產可以賠償被害人,所以他的繼承人(應該是父母)依法要繼承他的賠償責任,除非他的父母沒有拋棄繼承,又有無法主張限定繼承的事由,才需要變賣家產去賠償被害人。顏紘頤說,因此除了各項撫卹之外,被害者可能就只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的補償(180萬元),這很無奈也很現實,且之前三峽大車禍的被害人也是類似的情形,「只能建議各位朋友盡量以各項保險(尤其是意外險)來保障自己及家人了。」 據了解,張文是桃園人,原先與父母、哥哥住在楊梅區一棟3層樓的透天厝,而他平時在台北車站附近租屋。張文的哥哥在高雄工作,偶爾會回桃園探望父母,與張文已有5年沒聯絡,不清楚他的居住地及活動狀況;張文則不顧家人反對當兵,但在2022年因酒駕被汰除,幾乎沒有再回家,其父母最後得知的消息是兒子在當保全。張文父母說,曾經想找過張文,卻怎樣也找不到,從來沒有想過會發生這種事情,僅覺得兒子平常表現都沒有異狀,所以根本出乎意料之外,如今因兒子釀下大禍,他們也只能不斷拭淚。不過,張文在2024年6月離職後,就沒有任何薪資申報紀錄,根據警方調查,其母親偶爾會小額匯款給他,目前還未發現有其他外人資助紀錄,因此警方也正在追查張文離職後的經濟來源。
拋棄繼承省麻煩?理財顧問揭「台灣人最貴誤解」 做錯多繳百萬稅金
許多家裡有中風、失智、行動不便長輩的民眾為求程序簡便,常常會建議對方辦理拋棄繼承,希望能在親人逝世後盡量避免麻煩。不過,理財專家提醒,這項看似替長輩節省麻煩、避免負擔的建議,其實是在替全家丟掉1,246萬的扣除額,還可能因此多繳124萬元至249萬元的遺產稅,建議民眾三思而後行。理財顧問「R姐」廖嘉紅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許多家裡有長輩中風、失智、行動不便的民眾,都會聽過「媽說她不要繼承啦,她也用不到,乾脆辦拋棄吧?」、「媽中風很嚴重,讓我們兄妹處理比較快吧?」等類似說法,認為讓長輩辦理拋棄繼承,能幫忙對方省麻煩、避免負擔,但真相完全相反。專家指出,繼承人身分消失等於「所有扣除額全部蒸發」,不僅僅是少拿遺產,而是把政府給的扣除額整袋丟掉,如果長輩同時符合配偶身分、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中風、失智等),依法可以使用的扣除額包括配偶扣除額553萬、重度以上身障扣除額693萬,兩者總計達1,246萬元,一旦「拋棄繼承」,扣除額瞬間歸零。廖嘉紅進一步說明,除了扣除額,拋棄繼承可能使全家多繳上百萬遺產稅,若以遺產稅率10%及20%計算,需多繳124~249萬元遺產稅。另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身障子女或父母皆可再加扣693萬元,然而只要一辦理拋棄,就不能反悔或撤回,法律沒有模糊空間。專家點出3個最常見、也是最貴的誤解,首先為了不要讓長輩以後再走一次遺產稅,所以叫對方拋棄,結果反而害「這一次」就多繳上百萬;第2,很多人認為長輩不會花錢、孩子處理比較快,但不等於要讓她喪失扣除額,正確做法是遺產分割協議;最後,拋棄只是程序、與稅務無關,這是台灣家庭最容易踩的稅務地雷。廖嘉紅建議,不要叫長輩拋棄,而是先讓對方「接受繼承」保留扣除額,再簽《遺產分割協議》決定怎麼分,如此一來便能保留1,246萬扣除額,少繳百萬稅金,至於財產分配則可以按需求來調整,「家人離開後,我們做的每一個決定,都會變成留給下一代的智慧,也成為我們給上一代的尊重。一次對的決定,可以少掉一筆稅、避免一場誤會、也替家人的愛,留下一個最好的出口!」
懲罰無後惡法2/王永慶遺孀、名製片都立遺囑「沒給手足」 他們仍分遺產
我國獨有的「兄弟姊妹享有遺產特留分」的法律規定,引發社會關注,從已故藝人羅霈穎、製片裴祥泉、台塑創辦人遺孀王月蘭等有預立遺囑或無立遺囑時的後續處理遺產案件中,皆可看到相關討論與引發訴訟爭議。CTWANT調查,台塑創辦人王永慶的元配王月蘭2012年去世時未生育子女,其遺囑將全部遺產(初估超過22億元)留給了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根據《民法》,兄弟姊妹擁有遺產的特留分權利,即使有遺囑排除,兄弟姊妹仍可主張至少三分之一的法定繼承份額。王月蘭的妹妹遂對其姊留下的遺產提出爭訟,希望依法特留分的規定,主張她的繼承權不能被遺囑完全排除。此案法院審理中,聚焦於王月蘭無子女,兄弟姊妹是否能行使特留分權利,以及該如何分配遺產。影視圈名製片裴祥泉為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於2015年逝世,生前代筆遺囑表明處理遺產的意願,「楊胖30%(楊智明),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且稱「我孤家寡人,沒家庭,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裴的遺產約1.3億元,預立遺囑指定將遺產主要留給邱瓈寬、楊智明等與公司,明確排除家族兄弟姊妹繼承權。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生前預立遺囑,表明一毛錢都不留給家裡人,指定留給邱瓈寬與公司等。(圖/報系資料照)裴祥泉胞妹遂提出告訴,主張哥哥的遺囑無效,法院最終判決敗訴確定;裴的三位手足則仍依《民法》兄弟姊妹擁有特留分的規定(遺產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主張行使遺產的特留分權利。邱瓈寬、楊智明二人則於2019年控告裴祥泉的哥哥妹妹三人,因與恩師關係疏遠、長期無來往而不存在繼承權。法院審理時,則未採納邱楊提出可剝奪兄弟姊妹繼承權等重大理由,最高法院2024年認為依法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權利,每人可繼承遺產的九分之一,邱楊兩人提告失敗,判決確定。在王月蘭生前預立遺囑的內容中,可清楚看到其表明「全部(財產)贈與我子王文洋……」的自由意願。(圖/報系資料照)羅霈穎於2020年驟世,未婚且無子女,由於她生前未立遺囑,根據現行《民法》規定,兄弟姊妹擁有第三順位繼承權,在羅霈穎的母親、大哥相繼拋棄繼承權,因此她的二哥依法繼承了約4億元遺產。記者採訪已婚,但未養育子女的民眾陳小姐說,一生辛苦打拼,因為沒有生小孩,法律就強制我的兄弟姊妹(全血緣、半血緣)可以來分我的財產,擴及到父母分開之後的同母異父手足;明明父母離世之後,早已無往來,他們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我的晚年是完全仰賴自己,法律為何不能尊重要獨立處分財產的意志?「這本來就是我的錢、我的房子,我想給誰就給誰,不應該還要法律來管」,一名張先生則跟記者說,他與妻子為頂客族,因為不孕症因素所以沒有子女,彼此約定將來不論誰先走,都要將遺產全數留給對方。可是想把財產留給配偶的遺願,其實不是每一樁都能實現的,甚至得淚賣房屋換現金分割遺產,無法繼續住在與配偶共同購買相守一生的愛窩,反因「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造成的悲劇不只一樁。記者及採訪到李先生說,他與太太無子女,感情深厚,當年為了讓妻子安心,因此將房產登記給妻子,妻子在知道罹癌之後隨即立下遺囑,希望將全數財產由陳先生繼承。然而在妻子病逝後,其娘家兄弟姊妹就出面主張特留分,法院審理後雖認定遺囑有效,卻也認定其確實侵害娘家人的特留分,無奈之下,陳先生只得賣屋返還特留分金額,痛失一生記憶與依靠。李先生說,「太太生前最擔心我沒地方住,結果法律讓她的遺囑變成一紙空談,這很令人心寒。」這也是支持廢除此法連署成立的許多案件之一,民眾認為,依法死後遺產將由兄弟姊妹繼承,但兄弟姊妹有子女,自己卻無法從對方繼承財產,認為「法律根本是在懲罰沒有子女的人!」
「出軌爸過世」被要求扶養身障祖母 女子不滿:僅出生時同住半年
新竹一名女子的父母於1997年結婚,但父親脾氣暴躁、長期家暴母親,且沉迷簽賭,最終賣掉房屋償還債務,一家人被迫搬入租屋。自此女子便未再見過祖母。之後父母離婚,父親與外遇對象另組家庭,與她斷絕往來。直到父親過世後,她才得知祖母仍在世,並被要求承擔扶養義務,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祖母的特別代理人主張,祖母因中風導致重度身心障礙,生活無法自理,目前安置於照護中心,沒有工作收入及財產。依證人證述,女子出生時曾與祖母短暫同住半年,並非完全未受照顧,若免除義務恐有失公平,建議酌減義務。法院審理時,女子表示,自搬離祖母家後就毫無聯絡;在她約3歲時父母離婚,父親再婚並生下其他子女,直到父親死亡才得知其消息,並已辦妥拋棄繼承。她自幼未受祖母扶養,因此依法請求免除扶養責任。法官調查發現,祖母現年71歲,確有扶養需求,且其配偶與子女均已去世,女子依法屬直系血親卑親屬,原本應依需求與經濟能力負擔扶養。但女子的母親證稱,女子自出生後一直由母親與外婆照顧,父親與祖母皆未盡扶養責任,當年短暫同住期間,祖母也忙於賭博,未給予實質照料,之後便搬離,雙方關係長期疏離,形同陌路。法官認為,祖母多年未主動聯繫、資助或照應孫女,漠視其成長需求,且雙方毫無祖孫情誼,情節重大。最終裁定,准許女子免除對祖母的扶養義務。
中山美穗告別式爆「奠儀糾紛」 逝世8月骨灰仍放妹妹家
曾以《沉睡的森林》、《情書》等作品走紅的日本女星中山美穗,2024年12月在家中泡澡時意外猝逝,享年54歲。她的告別式於今年4月舉行,吸引約1萬名粉絲與業界人士前來悼念,場面盛大。然而,近日卻傳出告別式後,公司收到的奠儀去向不明的爭議,中山美穗妹妹中山忍怒批,「所有事情都沒有告知我。」根據《週刊文春》報導,這場由中山美穗所屬經紀公司Big Apple主辦、唱片公司King Records協助籌辦的告別式,與多數藝人公開場合「婉拒奠儀」的慣例不同,不僅接受了業界人士,也收下了粉絲的奠儀。當天擔任遺屬代表出席的是中山美穗的妹妹、同為女演員的中山忍。她在現場陪伴粉絲至最後一刻,對每位前來獻花的粉絲親自鞠躬致意,展現誠摯感謝之情。不過就在幾週後,出現一些出席者私下質疑的聲音。有出席者表示:「聽說當天送出的奠儀,並沒有交到遺屬手上。」此說法也引發外界揣測奠儀款項的流向問題。告別式結束後,親友問中山忍:「奠儀收到了嗎」、「有拿到出席者名單嗎」,她洩氣地說「所有事情都沒有告知我」,即使她問了經紀公司Big Apple,公司仍無回應。中山忍與經紀人新井洋子接受《週刊文春》受訪時指出,到告別式當天才知道要收奠儀,並證實中山美穗兒子拋棄繼承權,法定繼承人變成了母親,她坦言「要說心情不複雜是騙人的」。中山忍也強調,不願與姊姊的公司掀起糾紛,而目前中山美穗的骨灰還未下葬,至今仍放在妹妹家中客廳的正中央,照得到陽光的地方。面對外界疑雲,《週刊文春》也對Big Apple進行採訪,公司社長鈴木伸佳反控,中山忍到處對外說沒有收到奠儀,奠儀總額雖無法透露,但告別式經費花了將近2000萬日圓。目前唱片公司King Records會計將奠儀匯入該公司銀行帳戶,而Big Apple社長坦言「不確定該收下這筆錢的家屬是不是中山忍」,並指出因媒體報導「繼承奠儀款項的人為中山美穗母親」,因此才請對方確認由誰接收奠儀,並無奈道:「我們如此誠心誠意地辦了這場追思會,到底還有什麼好抱怨的,他們一句謝謝都沒有。」
台中5口家被逼上絕路 今告別式全採樹葬安息
台中王家五口疑因投資黃金失利,背負鉅額債務,最終走上絕路。 命案至今滿21天,家屬原配合檢警解剖以釐清死因,今日終於舉辦聯合告別式,上午在東海殯儀館進行儀式後,於10時移靈至火化場火化,全數將採樹葬方式安息。王家五口靈堂佈置素雅莊重,現場僅立一座牌樓標示五人姓名,場內擺放市長盧秀燕等人致贈的花籃致哀。靈位依序排列,父母相對於高處兩側,三名子女分置中央。眾多親友與民意代表前來致意,其中揭露案件關鍵內幕的台中市議員謝志忠也親赴現場哀悼。據悉,王家現僅剩部分親屬與女婿仍在世,針對遺產繼承問題,家屬已諮詢律師意見,考量可能牽涉債務與地下錢莊追債風險,傾向拋棄繼承,但最終決定仍待家族商議。豐原警分局今日亦由分局長林大為、偵查隊長洪緯儒率隊出席公祭。洪表示,警方除致意亡者外,也會持續查明案情,追查背後詐騙集團及所有涉案者,目前檢方已介入調查,並已將涉案的李姓團購主及張姓女子依詐欺等罪嫌移送。
父過世留千萬土地「借貸上百萬」 年輕人超憂心!律師給4點建議
債務處理繁瑣複雜,尤其對一個剛出社會的人來說,更是不容易。一名剛畢業的年輕人,遭逢父親過世,加上父母早就離婚,他只能獨自處理後事,結果發現父親除了留下土地,還欠了上百萬債務,讓他瞬間感到茫然。對此,蘇家宏律師對症下藥,給了4點建議。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案例,提到一名年輕人畢業不久,久未聯絡的父親突然過世,因為父母早離異,後事全得由他處裡。從國稅局遺產資料來看,父親留下10幾筆家族共有土地,價值1000萬左右,但父親用土地作擔保,借貸2、300萬,未顯示於政府紀錄,擔心土地難賣、不知道父親有多少債務,怕繼承後負債超過遺產價值,擔心無法變現土地、無力償還導致信用受損。蘇家宏律師首先想給這名年輕人一個溫暖的擁抱,「他非常勇敢地獨自面對這一切」,接著給了4點建議:1、依法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的重要性目前繼承遺產是「全面限定繼承」,父親的債務僅需於遺產範圍內償還,超過的部分不必負責,也不影響個人信用,但必須要依照法律規定在父親過世3個月提出遺產清冊,依照法院裁定登報,請父親債權人在公告期間內陳報債權,並且依法申報遺產稅並繳交完稅(或辦妥免稅),償還債務後,才可以分配取得父親遺產。2、私人債務的面對與確認政府遺產稅清單通常僅列出政府登記的不動產及金融機構的債務,私人間的借貸不會主動出現在清單中,因此民間債務必須自行確定。建議立即透過法院「限定繼承」公告程序,讓潛在債權人於一定期間內提出債權證明。如有代書主張曾借款300萬元,並設定抵押權,可請對方提出借款單據,以及資金流向確認是否真有此事,如果有所疑慮則可透過法律訴訟程序解決。由於一切依法行使,償還所債務後再繼承土地,最終結果也不用自己掏腰包還款,而是由繼承遺產內的範圍清償父親債務。3、家族共有土地的處理-出售、保留與都更若繼承土地屬家族共有持分,可出售土地持分給親友,或得聲請法院進行共有物分割,如經法院判決變價分配,可透過公開拍賣處理土地取得現金。如果共有房屋或土地位於都市精華地帶,建議找專家評估都更的可能性,或確認是否可以透過危老重建或合建分屋的方式,讓土地變黃金。4、慎重評估後再做決定是否拋棄繼承如果評估後,負債應該大於資產,或是負債與資產差不多,不想花時間處理繼承債務處理,那就必須把握繼承開始起3個月內的關鍵時刻,辦理拋棄繼承。如果決定要面對處理,也要依法辦理陳報遺產清冊的限定繼承程序。最後,蘇家宏律師喊話:「面對父母留下的,不只是財產或債務,而是一份勇敢承接人生的功課」。
基隆富商病逝留債!猴硐8萬坪土地遭法拍 每坪不到3200元
基隆市蕭姓男子當年因經營酒店致富,豪氣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大批土地,但2004年死後因債務問題遭子女拋棄繼承,剩餘500萬元遺產稅無人處理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人員至現場查看驚呼「整座山都他的!」因占地超過8萬坪,將分為4標拍賣,底標總計1.5億餘元,換算每坪最高不超過3200元。新北市府表示,土地未來僅能作林業使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昨指出,蕭男生前在基隆經營酒店獲利頗豐,當時買下猴硐車站周邊大批土地,共9筆占地超過8萬坪。但蕭男2004年辭世後債台高築,光是土地抵押設定就高達3000餘萬元,其餘未登記債務恐怕更多,由於蕭男生前經營酒店往來複雜,子女對父親交友均不熟悉,擔心遭債主以不合法方式討債,最終決定全數拋棄繼承,留有遺產稅500萬餘元無人處理。宜蘭分署表示,書記官今年4月會同地政人員到現場查看,驚呼「整座山都他的!」拍賣的9筆土地價值逾億元,區分為4標、每標坪數均逾萬坪,各以底價3800萬元、4000萬元、3950萬元、4000萬元首拍,換算每坪最高不超過3200元。宜蘭分署說,因蕭男21年前去世後,家屬未立即做相關陳報,事隔7年半後才開始轉移並核發憑證移送,導致遺產稅事隔多年才執行,最晚2027年需補徵完畢。瑞芳區光復里長周晉億表示,該地分屬光復里與弓橋里,早年疑有建物,但近年始終荒廢,僅見私人土地告示,實際所有權人不明。弓橋里長朱靜琪指出,據傳蕭姓地主為雙溪人,極為低調,在地居民多年來從未見過其現身,該地長期維持原貌,僅台電曾因颱風砍伐坡地追查地主身分。新北市地政局說,該處屬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未開發、無道路,除近猴硐車站邊緣臨路,其餘皆為雜木林,相當偏遠,購地者未來僅能作為林業使用。
基隆酒店大亨買下「整座山」逾8萬坪土地 子女拋棄繼承將拍賣
基隆一名蕭姓男子當年因經營酒店致富,豪氣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大批土地,但2004年死後由於債務問題子女拋棄繼承,剩餘500萬遺產稅無人處理,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表示,執行人員至現場查看驚呼「整座山都他的」,占地超過8萬坪,將分為4標拍賣,底標總計1.5億餘元,換算每坪最高不超過3200元。宜蘭分署指出,蕭男生前在基隆地區經營某酒店獲利頗豐,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大批土地2004年辭世後,因民間債務問題子女均拋棄繼承,遺產稅500萬餘元無人處理,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基隆一名蕭姓男子經營酒店致富,豪氣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超過8萬坪土地,但死後由於債務問題子女拋棄繼承,500萬遺產稅無人處理,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提供/徐佑昇基隆傳真)基隆一名蕭姓男子經營酒店致富,豪氣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超過8萬坪土地,但死後由於債務問題子女拋棄繼承,500萬遺產稅無人處理,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提供/徐佑昇基隆傳真)宜蘭分署表示,書記官今年4月會同地政人員現場執行時,發現「整座山都他的」,占地超過8萬坪、土地價值逾億元,本次拍賣9筆土地區分為4標、每標坪數均逾萬坪,各以底價3800萬元、4000萬元、3950萬元、4000萬元首拍,換算每坪最高不超過3200元。基隆一名蕭姓男子經營酒店致富,豪氣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超過8萬坪土地,但死後由於債務問題子女拋棄繼承,500萬遺產稅無人處理,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提供/徐佑昇基隆傳真)此外,本次拍賣還有生產工業化學用品公司名下新北市金山區陽金段萬坪廠區已荒廢多時,因欠繳房屋、地價稅逾百萬未繳納,本次將以底價5億9346元首拍。另有基隆地區欠稅大戶第某建商位於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同心圓社區2個平面停車位,本次亦將以底價274萬元降價拍賣。還有交通罰鍰欠款大戶周姓男子名下2013年出廠白色馬自達小客車將首拍,有興趣民眾歡迎到場競標。宜蘭分署說明,該署定期於每個月第「1」周星期「2」下午「3」時於宜蘭分署舉辦聯合拍賣會;聯合拍賣會前1日,則會在宜蘭分署基隆行政執行官辦公室(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69號),舉辦基隆市及新北市金山、萬里、瑞芳、貢寮、平溪、雙溪之不動產拍賣活動,更多拍賣資訊,請參閱本分署官網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公告查詢相關拍賣訊息。
媽媽常碎念「財產都是你弟弟的」 她長大驚覺被私刻印章拋棄繼承權
一名女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靠北婚姻」發文,控訴母親長年偏心弟弟,甚至在她國中時期私自盜刻印章、代為簽署放棄父親遺產繼承的文件,直到她成年後才驚覺自己可能早已失去應得的財產權,卻因時效問題無法追訴,內心深感被剝奪與不公平,「如果父母的教育方式不當,你生多少個小孩,他們也都會彼此變成仇人」。該名網友指出,其父親在她年幼時即因病過世,留下了一棟透天厝,所有權登記在母親名下。祖母並未介入,租金也持續交由母親處理。三年後,母親再婚,帶著她與弟弟另組家庭。然而自高中起,母親開始頻繁告知她:「以後我們家的財產都是你弟弟的。」當時她並不理解,只感覺話語突兀。直到上大學後逐漸了解遺產與特留分等相關法律,心中產生疑問與不滿。直到成年後,原PO查詢戶籍資料時震驚發現,早在國中二年級那年,母親竟盜用她的印章,代為簽署「拋棄繼承」文件,使她喪失對父親遺產的繼承權。經諮詢律師後得知,因案件已過追訴期,無法採取法律行動。更令人痛心的是,原PO從親戚口中得知,母親後來以「買賣」名義將原屬父親的透天厝過戶給弟弟,而土地狀況尚未明朗。她坦言,除非能取得母親身分證,否則無法進一步查證。原PO也提到,母親在經濟上對她要求甚高。從大學起即每月提供5000元生活費給母親,畢業後甚至上繳1萬元,直至結婚才停止給付,「那年代大學生能給家裡錢的真的不多,但我從不計較。」即便如此,母親仍曾口出重話:「養你不如養一條狗」,讓她徹底心寒。如今母親年邁、健康轉差,原PO坦言內心矛盾,不知是否還有機會依法取得自己應得的「特留分」財產。這也讓她無奈感嘆,家庭的不公平對待已嚴重影響她與弟弟的關係,雙方幾乎斷聯,「人家說獨生子女很寂寞,但父母若不能公平對待,就算有再多兄弟姊妹,也只會變成仇人。」原PO也沉痛指出:「有人用童年治癒一生,我卻用一生來治癒我的童年。」並呼籲為人父母者,若無法一視同仁地對待每個孩子,「那就只生一個,別讓孩子為了愛與公平付出一輩子的代價。」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遺產部分妳可以請教律師,至於母親她如何對妳,妳就如何對她!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相同也有不是人的父母!自己過得好最重要」、「她擅自刻妳的印章去蓋就已經觸法了。可以去問看看,當時妳年紀小未成年,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法律上是否有保護當時未成年的妳,可以讓妳母親當時蓋那章是無效,同時妳母親是否要負上偽造的刑法」、「這就是人性,該你的去拿,打官司就對了」。
親情疏離下的遺產悲歌:從中山美穗事件反思家庭連結、法律繼承與預先規劃
去年(2024年)12月,日本知名女演員兼歌手中山美穗驟然離世,於浴室意外溺斃,享年54歲,消息震驚演藝圈與無數粉絲。這位曾在舞台上光芒萬丈的巨星,其猝然離世不僅令人惋惜,更牽引出一段層層疊疊、令人鼻酸的家庭故事,以及關於遺產繼承與預先規劃的深刻反思。中山美穗與作家前夫辻仁成於2014年離婚後,當時年幼的獨子便隨父親定居法國,與母親中山美穗之間,橫亙了長達十年的疏離,幾乎斷了聯繫。儘管在母親的葬禮上,這位現年21歲的長子千里迢迢從法國趕回日本,送了母親最後一程,完成了所謂的「最後一面」。然而,近半年後,他做出了震驚日本社會的決定——正式拋棄母親據估可能高達20億日圓的鉅額遺產。金錢無法填補的,是心的距離這個決定,在旁人看來或許難以理解,甚至帶著一絲惋惜。但沉澱半年後的抉擇,恐怕並非一時的冷漠賭氣,而更像是一種沉重且無聲的告別。但更令人感嘆的是「金錢無法填補的,是心的距離」。遺產,本應是愛與責任的延續,是親情跨越生死的傳承。但當親情早已在歲月、距離與可能的誤解中消磨殆盡,再龐大的金額,也可能只是一串冰冷而無關痛癢的數字。對於中山美穗的兒子來說,這十年未曾聯繫的漫長沉默,意味著在成長中最需要母愛的歲月裡,缺席的或許不是物質,而是母親溫暖的擁抱、日常的對話與無條件的理解。因此,放棄遺產,或許對他而言,不是拒絕一筆財富,而是正式與這段未能靠近的母子關係,劃下一個句點。遺產的流向:日本與台灣法律的相似之處中山美穗長子拋棄繼承權後,根據日本媒體報導,其遺產依法將由她的母親繼承。這一法律規定,和我們台灣也一樣。依據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法定順序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孫子女)。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因此,在台灣的法律框架下,如果第一順位繼承人中各親等繼承人都拋棄繼承權時,則將與此次中山美穗事件在日本的情況相似,都是由第二順位繼承人,也就是被繼承人的父母遞補繼承。另一段疏離的親情:中山美穗與母親的決裂令人更感唏噓的是,即將繼承中山美穗遺產的母親,與中山美穗之間的關係,也早已形同決裂。據中山美穗生前著作《因為有一座溫柔的城市》及相關報導披露,她與妹妹中山忍從小與母親關係淡薄,母親在生下妹妹後離婚,姊妹倆曾被寄養在親戚與祖母家。中山美穗踏入演藝圈,部分原因也是為了替母親蓋房子,甚至曾讓母親擔任其經紀公司代表並掌管收入。然而,這段關係在2002年中山美穗與辻仁成結婚並移居巴黎後逐漸惡化。當她發現公司資金短缺後,便自行接管財務,並於2012年關閉原公司,與妹妹共組新公司,自此與母親斷絕聯繫。據悉,中山美穗生前居住於朋友擁有的公寓,名下幾乎無不動產,遺產主要為珠寶、名錶、服飾以及她創作的音樂著作權(包括參與作詞的經典歌曲《世界中の誰よりきっと》)。這些每年仍能產生數百萬日圓收益的著作權,如今也將與她的其他遺物一同流向多年疏遠、甚至曾有金錢糾紛的母親手中。這對於仍在哀痛中、並在葬禮上擔任喪主的妹妹中山忍而言,無疑是另一場難以承受的現實。預立遺囑的重要性:讓愛與財產依照自己的意願傳承中山美穗的遺產最終流向與她關係疏遠的母親,而非一直陪伴在側、共同經歷風雨的妹妹中山忍,這其中固然有法律繼承順位的規定,但也突顯了「預立遺囑」的重要性。倘若中山美穗生前預立了合法有效的遺囑,便可能在遺囑中設定一旦兒子拋棄繼承,就可將除了特留分範圍之外的遺產全部遺贈給妹妹,或依其意願分配給其他想照顧的人。這個案例提醒著我們,尤其是在家庭關係複雜、或有特定屬意照顧對象的情況下,透過預立遺囑,能更清晰地表達個人意願,確保辛苦積累的財產,能真正遺留給自己想祝福的人,避免遺憾或未來不必要的紛爭。 民眾若有此需求,應及早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了解遺囑的法定要件與規劃方式,為自己的人生劃下圓滿的句點,也為所愛之人提供更確切的保障。珍惜尚有時光,莫讓遺憾覆蓋親情中山美穗母女兩代之間複雜的親情糾葛,以及她與兒子間的疏離,都沉痛地提醒著所有家庭:親情並非理所當然,它如同需要悉心照料的植物,一旦缺乏灌溉、溝通與經營,即使血緣再親,也可能在誤解與沉默中逐漸枯萎,最終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親子之間,最可惜的往往不是爭吵,而是那份令人窒息的沉默,以及彼此不再願意靠近的心。人生短暫,世事無常,許多愛與關懷一旦錯過,便可能成為永恆的遺憾。與其在事後追悔「來不及」,不如把握每個「今天」。若心中尚存對家人的牽掛,請勇敢地跨出一步,一則訊息、一通電話,一句真誠的「你好嗎?」,都可能融化冰封,成為溫暖關係的轉捩點。真正的親情,應是超越血緣,用心去珍惜、呵護與努力維繫的溫暖連結——在我們都還「來得及」的時候。台灣遺囑協會每月固定舉辦公益講座,教大家如何正向面對,積極準備,無憾告別,出席者可獲贈遺囑精美套組一份。可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登記報名。7月26日講座主題「無痛人生我選擇:預立自我醫療決定」講師:陳沛芸醫師(台大醫院社區及家庭醫學科醫師)。8月30日講座主題:預立遺囑圓滿人生,講師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
父親病逝家人為爭遺產對簿公堂 王思佳媽吐心境「快要崩潰」
藝人王思佳母親布蘭妮,在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中提及過去與家人為了父親的遺產繼承對簿公堂,透露從父親過世後,在民國100年至103年期間面臨家人爭奪遺產,更用「萬箭穿心、去了半條命」,來形容自己當時的心境。布蘭妮表示在父親生病末期,由於手足都不在台北、母親被弟弟接到台中,因此由布蘭妮就近照顧,父親曾告知布蘭妮自己床上擺了一千萬現金,她為了自保在家中裝了七個監視器,「避免爸爸東西遺失跟我有關係,我是保護自己要自清」。父親過世後,保全公司告知布蘭妮每天都有人至家中搬取物品,布蘭妮表示:「哥哥跟弟弟水火不容,媽媽偏愛弟弟,即使我主動提出拋棄繼承,媽媽跟弟弟找媒體投訴說我侵占、強制、妨害自由,幸好所有證據顯示我是清白的。」回想起當初訴訟時,某次開庭弟媳推著母親,母親直指布蘭妮「那個不要臉的」,母親還當眾拿拐杖打布蘭妮,「我情何以堪,我真的生不如死」,訴訟新聞曝光後,布蘭妮面臨過鄰居、路人罵她不要臉,「某家媒體做了示意圖說我推我媽媽,聳動嗜血標題把我塑造成十惡不赦的惡人,還有路人對我口出惡言、作勢吐口水,說我不要臉把媽媽趕出去,我無力到當場蹲下痛哭,還好官司打贏不然我早就投胎了」。過去數年的訴訟折磨、母親與手足之間的不信任,讓布蘭妮身心俱疲,當時她覺得快要崩潰,也趕緊求救身心科醫師。而在事件發生後,布蘭妮說先生、兒女都不敢靠近她,「全家都躲著我,因為我全身帶刺,他們不知如何跟我相處」。回想過去幾年的身心靈折磨,母親過世時還是由布蘭妮扛起支付醫藥費、喪葬費,「希望以讓媽媽後事圓滿為優先,我相信媽媽會理解我是怎樣的女兒」。
遺產繼承最常遇到5問題!遺囑公益講師團啟動 深入社區團體宣導
台灣遺囑協會最近統計出「民眾辦理繼承時最常遇到5問題」,藉此提醒民眾注意之外,隨著我國邁入超高齡社會,人口老化與遺產繼承問題日益受到重視,該協會積極推廣預立遺囑觀念,並成立「遺囑公益講師團」,理事長劉韋德律師表示,這群講師將深入各社區、機關及團體,免費為有需要的民眾宣講遺囑的重要性、相關法律常識及正確的生命規劃觀念。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提到,我們希望透過這群講師的努力,讓每一位民眾都能夠正向面對生命的自然進程,積極為自己做好準備,確保在生命終結的那一天,能夠了無遺憾,安心離開。劉韋德表示,協會是由一群專業律師及民間公證人所組成,每月定期舉辦免費的預立遺囑公益講座,教導民眾如何合法有效地預立遺囑,以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家庭紛爭,如今更進一步擴大其公益服務的範圍與深度,已於五月培訓出「遺囑公益講師團」,將開始服務社會。談及成立講師團的初衷,目前亦在一家上市公司擔任法務主管的劉韋德律師坦言,近年來向協會提出的講座邀約日益增多,但他本人工作繁忙,假日也需投入公益律師團為民眾服務,實在分身乏術。因此,他興起了成立講師團的想法,希望結合更多有志之士的力量,共同推動這項有意義的公益事業。這一群「遺囑公益講師」是經過六周共18小時的課程訓練,內容主要有民法總則(有關繼承部分)、遺產繼承人資格種類、法定應繼分、代位繼承、繼承效力、指定應繼分、指定分割、遺贈、遺產分割、拋棄繼承、各類遺囑的法定方式、遺囑見證、遺囑執行、特留分、講師授課訓練。各界菁英都有,包括知名的房仲業店長、資深保險業菁英、生命事業高階主管,以及來自科技業的資深工程師等,雖然不是法律系畢業,但是都經過嚴格考核,過程中也淘汰部分學員,最後才能成為正式講師。對於「遺囑公益講師」有需求的企業、機關單位,或是10人以上的團體,都可以向台灣遺囑協會提出免費講座申請,僅需負擔講師的車馬費即可。有意預約的單位或民眾,可至台灣遺囑協會官方網站填寫預約表單。台灣遺囑協會也整理出「民眾辦理繼承時最常遇到5問題」:1. 遺囑內容應如何撰寫,才能在法律上完整表達本人意願:許多民眾有意願預立遺囑,但對於遺囑應包含哪些內容、如何清晰且無歧義地表達對財產分配、繼承人指定、遺贈、遺囑執行人指定,甚至是對身後事的安排(如喪葬方式)等事項,感到茫然。擔心因用語不精確、欠缺法律要件或內容有矛盾,導致遺囑無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執行,甚至被認定無效。2. 應繼分與特留分的計算與分配:許多民眾不清楚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各繼承人的「應繼分」(法律規定各繼承人應得的遺產比例)為何。也不清楚特留分。但當遺產的實際分配與這些法定比例不符,或遺囑內容侵害到特留分時,就容易產生爭議。3. 遺產種類的認定與清查困難:被繼承人可能擁有不動產、存款、股票、保險、汽機車、珠寶、古董,甚至數位遺產(如加密貨幣、網路帳號)等。繼承人常不知道如何全面清查所有遺產,或對某些財產是否屬於遺產範圍感到困惑(例如:特定保險金是否計入遺產總額)。4. 遺囑的有效性與執行爭議(針對已存在的遺囑):若被繼承人已留有遺囑,其製作方式是否符合法定要件(如簽名、日期、見證人資格等)、立遺囑人當時的精神狀態是否健全、是否受到不當脅迫或詐欺而立下,都可能成為繼承人間爭議的焦點。另外一部分是關於遺囑執行人指定與執行過程產生的問題糾紛。5. 繼承人間的溝通不良與情感糾紛:即使法律規定與遺囑內容相對明確,繼承人間若缺乏良好溝通、互不信任,或因長年累積的家庭恩怨、對遺產的期待不同,也容易在遺產分配、遺物處理、債務分擔等問題上產生嚴重分歧,甚至對簿公堂。劉韋德進一步說明,台灣人口老化速度加快,遺產繼承糾紛也隨之頻傳,一份有效的遺囑對於個人意願的實現及家庭和諧至關重要。他強調,「生命如花,終將凋落,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正向面對,並積極為此做好準備。」
連三起汽車暴衝駕駛全78歲 命理師曝「壞九」易逢「生死關」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5月19日下午發生重大車禍,78歲(虛歲79歲)余文正老翁駕車衝撞停等紅燈的機車及正在過馬路的學生,釀成3死12傷的悲劇。余文正老翁於5月31日(農曆五月五日「五毒日」)清晨7時許,宣告急救無效離世,余翁因傷重遲遲未能做筆錄,如今車禍原因,恐也終將成謎。 這起3死12傷的悲劇,若駕駛身亡,相關法律問題該如何解決?遺族就拿不到賠償了嗎?律師蘇家宏曾表示,若這位78歲的駕駛人過世,只能就他名下的財產求償,不能跟他的兒女或太太名下的財產取償。不管民事還是刑事都要去處理,只是刑事上,「要針對活的人才能處理」。從民事上來看,若駕駛人已經過世,侵權行為仍要賠償,看法院判多少,從他遺產裡面去做賠償,繼承人就要替他面對民事求償,用遺產支付,而不是用繼承人的錢。若繼承人拋棄繼承,法院就會看下一個順位繼承,若沒有順位繼承,法院就會找遺產管理人來處理。不過,強制責任險還是要依法給付,依現行法規,每位亡者可獲200萬元理賠,傷者則依受傷程度有最高20萬元給付。若駕駛有保第三責任險,受害家屬亦能透過民事訴訟求償。 知名命理師楊登嵙教授年初即預言:2025年歲次乙巳年,乙為木,木蛇年,巳為火,木生火。木為生物、病菌、病毒,火為爆炸、戰爭、火災、地震。所以,今年病毒、地震、爆炸、戰爭、關稅戰,甚至連政治的「大罷免」都硝煙四起,火藥味十足。這三位駕駛都是虛歲79歲「壞九」,且今年運逢「沖太歲」,容易「暴衝」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台北市肇事的駕駛與新北三峽、高雄前鎮暴衝案的駕駛相同,都是78歲(虛歲79歲,民國36年次,生肖屬豬)。今年114年,歲次乙巳蛇年,民國36年次,生肖屬豬,蛇豬相沖、今年運逢「沖太歲」,而且79歲,就是民俗所稱的「壞九」,往往會有「生死關」,身體健康不佳,脾氣暴衝,甚至容易出現「路怒症」,導致憾事發生,如今一一印證命理及民俗的預言!
三峽車禍釀3死!賠償金可能破千萬 律師:肇事翁遺產恐不夠賠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附近,在5月19日下午發生嚴重車禍,78歲的余文正開車暴衝,高速撞上正好下課行經該處的學童與家長,造成3死12傷慘劇。後來,余文正被送往亞東醫院救治,並於昨日(5月31日)上午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身亡。對此,律師楊儒樵指出,此案全部賠償金至少數千萬,恐超過余文正名下遺產,被害人最終分配到的賠償金可能會不夠。回顧此案,在事發當天,余男從苗栗北返,回家前曾致電妻子,表示自己即將到家,但他下了三峽交流道後,在國際二街、大學路一帶繞行數圈,最後臨停在國際二街,走到鄰近的龍恩公園放置植栽與肥料,隨後在北大國小附近的國成街通學巷撞上1單車、3輛機車及行人,釀成3死12傷悲劇,其中多人為國中學生。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已在案發當周指派律師以最速件向新北地院聲請完成假扣押程序,提供被害人及家屬訴訟協助。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楊儒樵表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余文正名下所有不動產、存款過後,其家屬不能轉移遺產,必須拿來抵償被害人所有理賠;被害人除了能獲得汽車強制責任險200萬外,只剩下余文正名下遺產,但此案全部賠償金額至少數千萬元,不排除會超過余文正名下遺產,被害者最終分配到的賠償金可能會不夠。律師余韋德也說到,我國民法已改為「全面限定繼承」,繼承人繼承余文正的遺產後,須在遺產範圍內,依被害人債權金額比例賠償;若家屬選擇拋棄繼承,也可由家屬選定或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遺產管理人」,清點余文正留下的遺產,再依照比例進行賠償。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指出,已有民間企業和愛心人士捐款幫助受害學生。據悉,目前已有企業界捐款,而正隆關懷兒童基金會捐了200萬元、鄭火田慈善基金會也捐出100萬元,正隆公司顧問則捐款300萬元款項,給予罹難者家庭緊急慰助金,並對受傷學生提供醫療補助與復健支持,盼傷者早日康復。
三峽車禍釀3死12傷!肇事翁今不治身亡 律師:家屬拋棄繼承就沒他們的事了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附近,19日下午發生嚴重車禍,一名78歲余姓老翁開車暴衝,高速撞上正好下課行經該處的學童與家長,造成3死12傷慘劇。後來,余男被送往亞東醫院救治,並於今(31)日上午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身亡。對此,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就感嘆,「最糟糕的情況發生了,接下來家屬拋棄繼承就沒他們的事了」。回顧此案,在事發當天,余男從苗栗北返,回家前曾致電妻子,表示自己即將到家,但他下了三峽交流道後,在國際二街、大學路一帶繞行數圈,最後臨停在國際二街,走到鄰近的龍恩公園放置植栽與肥料,隨後在北大國小附近的國成街通學巷撞上1單車、3輛機車及行人,釀成3死12傷悲劇。車禍發生後,曾有網友爆料稱,余姓老翁已經醒來,向護理人員要求換醫院被拒絕,院方則說明,老翁仍在加護病房,經過2次手術但仍然昏迷。而在今天上午,亞東醫院證實,余姓男子自5月19日因多重外傷被送至醫院治療, 2周內經歷多次手術以及非手術性治療後,仍在31日上午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死亡,已回報檢警相驗,後續將由檢方依法處理。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最糟糕的情況發生了,接下來家屬拋棄繼承就沒他們的事了」。ICU醫師陳志金也表示,「隨著老翁的離世,車禍的真正原因,恐怕也很難查明了」。相關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道,「如果有財產,受傷家屬還有機會,如果沒有就剩下保險了」、「如果不動產也都在妻子或兒女名下那真的沒救」、「肇事者帶著真相入棺材,可憐那些陪葬者家屬,永遠等不到真相」、「真相跟他走了,被撞死的人何其無辜」、「希望他的家人能好好處理罹難者和傷者的後續」。
7旬翁飆撞釀3死12傷!律師曝「1情況」是悲劇開始 最慘1毛都不賠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昨天(19日)發生嚴重車禍。1名78歲余姓老翁駕車高速衝撞人群,造成3死12傷慘劇。針對後續賠償問題,律師何孟臨指出,根據目前狀況來看,這場車禍的求償金額至少要2,040萬,然而若肇事駕駛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強制險上限僅200萬元,加上如果老翁死亡,家屬很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何孟臨在臉書粉專「朔風法律 N.W.Lawyer /何孟臨律師」表示,三峽車禍造成3死12傷,每位死者家屬約可要求賠償480萬元,傷者則平均每人50萬元,總共求償金額至少2,040萬元,「重點來了:78歲余姓男子開的是一台十年以上的老車。這種車你覺得他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嗎?實務經驗來看,很高機率只買最基本的強制險。」律師說明,強制險的上限是200萬元,該金額包含所有因事故造成的死亡、失能和醫療費用,多出的部分必須自己跟肇事者求償,且不包括財損,「我不知道余姓男子有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但如果沒有第三人責任險,接下來的悲劇才剛開始」,因為受害者必須走法律程序,很可能花個3、5年打官司,結果發現對方名下沒有財產。何孟臨指出,「就算最後有人真的去強制執行,目前債務人也能主張『生活基本保障』,意思是:這些是我的養命錢,不能執行。到最後,受害者家屬打完官司、走完流程,淚流乾了,在眾多案件中,很容易什麼都拿不到。」更慘的是,如果余姓男子因故死亡,巨額賠償就變成遺產,子女可以拋棄繼承,完全不用幫忙還錢。律師點出最壞結果,「受害者家屬打了好幾年官司,最後賠償金,除了強制險,可能連個影子都看不到。有人可能會說,如果有保單也能執行解約金阿。但據今年5月14日,《保險法》修正案初審通過,未來,債務人(就是欠錢的人)如果有保單,在一定金額內,解約金不能被強制執行。我們國家對於債務人的保障是真的一天比一天高。」
職軍「吃住都在軍中」買房很簡單? 過來人搖頭:定力是關鍵
隨著房價持續上漲,許多年輕人感嘆買房越來越難,甚至有人認為「這輩子不可能買得起房」。然而近日卻有網友分享,軍人其實是「買房族中的隱藏高手」,只要簽下志願役,幾年內就能存到頭期款,這樣的說法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認同,也有人質疑這是否只是軍中的「招生話術」。原PO在PTT發文,表示自己的表弟目前正在服義務役,聽班長不斷強調:「簽下去沒幾年就能買房了」,甚至指出有些中士班長已經買了好幾間房,讓原PO不禁好奇軍人真的那麼容易買房嗎? 有網友分享軍人其實是「買房族中的隱藏高手」,只要簽下志願役,幾年內就能存到頭期款。(示意圖/取自pixabay) 文章一出立即引起熱議,不少網友認為軍職相較於一般工作確實能夠更快存錢,因為生活開銷相對較低,「除了放假根本不用花錢啊,光省掉租房就贏一票人了」、「因為吃喝在軍中,只要休假或外散宿你才會花到自己的錢」、「吃住都在軍中,薪水大多都可以存,疫情前比較簡單啦,疫情後不好說」、「有軍貸可以貸,利率極低」、「軍儲就比你各位定存高了,加上又有軍貸」、「蠻好貸的,我認識的都1房2小孩,標配,而且都是靠自己」。不少網友認為軍職相較於一般工作確實能夠更快存錢,因為生活開銷相對較低。(示意圖/取自Pexels)然而也有不少人認為軍人能不能買房,關鍵還是個人理財習慣,並不是每個職業軍人都能成功存到房款,「很看人,如果簽下去你本人是有一個長期規劃,包含在部隊裡空閒時間一邊學技能,退伍後銜接的話真的很爽」、「前題是要有定力不隨波逐流」、「抱歉據我所知要看人,親戚有的還不錯,也有人反而欠卡債信貸的」、「裡面怪人很多,課到沒錢、改車、賭博、詐騙一堆,很少數能看到有定性存錢的。在那個封閉環境你看大家都這樣會覺得這是常態,簽志願役沒有被污染就偷笑了」。 大S遺產2/3淪汪小菲掌握? 地政士揭「1情況」:最多400萬 汪小菲監護權復活 律師一句勸:守護所愛不能拋棄繼承 大賣壓時代?29年最大交屋潮來了 去年完工13.8萬宅
年輕澳洲夫妻為還房貸身兼數職 壓力太大決定裸辭環遊世界
「人生真的只是為了付房貸、工作到老嗎?」這樣的問題或許許多人都曾思考過,但來自澳洲的一對年輕夫妻,選擇以行動來改變自己的生活。他們毅然決然辭掉工作,帶著簡單的行囊,展開一場無限期的環球旅行,目前已在五個月內遊歷九個國家,未來計畫持續探索世界。這對來自墨爾本的夫妻,28歲的布蘭特妮(Brittany Trovarelli)與丈夫泰勒(Mitchell Taylor),原本過著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為了支付房貸,兩人甚至兼職多份工作,日復一日地為財務壓力奔波。直到2020年,他們原定前往南美洲展開半年的旅程,卻因新冠疫情爆發而被迫取消計畫。來自澳洲的一對年輕夫妻,選擇以行動來改變自己的生活。(示意圖/取自Pixabay) 布蘭特妮(Brittany Trovarelli)與丈夫泰勒(Mitchell Taylor)毅然決然辭掉工作,帶著簡單的行囊,展開一場無限期的環球旅行。(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ixabay) 大S遺產2/3淪汪小菲掌握? 地政士揭「1情況」:最多400萬 汪小菲監護權復活 律師一句勸:守護所愛不能拋棄繼承 大賣壓時代?29年最大交屋潮來了 去年完工13.8萬宅
北漂多年有愧…他自願拋棄繼承父親千萬遺產 弟弟「幹一事」毀親情讓他氣笑
財帛動人心,父母遺產如何分配,永遠是家族間難解的習題。男子大林(化名)北漂工作多年,由小弟小林(化名)長期在南部照顧父母。近日父親去世,大林自覺有愧弟弟,決定拋棄繼承,將小林告知的分配遺產現金500萬元與祖厝全部讓給小林與母親,自己分文不取。誰知小林一口氣向他討要10份「印鑑證明」,遠超遺產所需,讓他心中起疑。一查之下,大林才知道,父親留下的遺產遠超過過弟弟告訴他的2、3倍之多,讓大林生生氣笑。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父親過世後,大林向弟弟小林表示自己出社會後長年在北部打拚,將照顧爸媽的責任全留給長年留在南部家中的弟弟,所以父親的遺產全部都讓給弟弟也沒關係,希望他可以照顧好媽媽。大林還表示,如果父親留下的遺產不夠用,希望小林要提醒自己,不要獨自承擔。而小林則告訴他,爸爸往生後留下遺產現金500萬及1處老宅,但同時向小林索要印鑑章與10份戶籍謄本、印鑑證明,且要求「不限定用途」。然而,「印鑑證明」是等同印鑑章的身分證,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後效有效期限為1年,若有無法親辦的法律事務,可將「印鑑章」及「印鑑證明」等資料同時交予代理人進行代辦,通常會使用在不動產過戶、繼承、變更等相關事宜。小林一口氣向哥哥要求多出財產數倍的印鑑證明,自然會讓大林起疑,「如果遺產只有2份,多出的8份資料要幹嘛?」事後,大林到國稅局申請父親的財產清冊後,發現遺產數量種類高達6、7種,總價值近2千萬元,直接被弟弟的做法氣笑了。對此,正業地政士事務所鄭文在提醒,不動產在辦理過戶時,會使用到「身份證、印鑑章、印鑑證明、權狀正本」,統稱「產權四寶」。而除了辦理過戶,印鑑證明也可用在不動產抵押、繼承等相關事宜時,「不限定用途」下,亦可作為法律上有效的身份驗證文件,尤其尤其是近年詐騙事件頻傳,所以要將印鑑證明交予他人時務必小心謹慎!鄭文在提醒大林,防人之心不可無,雖然小林不跟弟弟計較遺產,但隱瞞遺產多寡事實已發生,建議乾脆親辦,或委託可信任之地政士協助處理,以防相關證件被挪做其他用途。大林則表示,父親的遺產最終還是會全部交給弟弟跟媽媽,他只是沒想到透過分遺產讓自己看清了最疼愛的弟弟,「辦個繼承還得防範親弟,實在被氣到不知道該說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