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
」 立法院 軍購 國民黨 國防特別條例 軍購案
藍營軍購兩派僵持 賴士葆拋解方:發價書到位擴編至8千億
國民黨內部針對軍購預算匡列「3800億元+N」與「8000億元」兩版本分歧未解,黨團正加緊凝聚共識之際,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5)日拋出折衷方案,主張在保留「3800億元+N」架構下,透過條文設計讓預算可隨美方發價書到位後擴編,最高可達8000億元,有望化解分歧。賴士葆指出,秘書長李乾隆曾親自致電,希望不要因8000億元版本導致黨團分裂。他轉述李通話內容稱,「3800億元+N」本質上就是8000億元版本的延伸,因此建議修正黨團版本條例,明訂在3800億元基礎上,只要美方第二波發價書送達,預算即可追加,最高可達8000億元。此一修正條例設計有望化解兩派歧見,讓不同立場的委員都能接受。賴士葆強調,根據先前黨團大會發言情況,多數表達意見的立委傾向支持8000億元版本;不過也不排除未發言者可能支持3800億元方案。他也提到,部分有意參選年底縣市長的立委,在選舉考量下亦支持8000億元版本。
「犀利CP」合體!隋棠變檢察官、温昇豪當警察 《少年偵探誕生》台南開鏡
犯罪調查類戲劇實境節目《少年偵探誕生》於台南隆重舉辦開鏡儀式。打破傳統推理節目形式,首創「明星×律師×少年偵探」組合,主持陣容集結實力派影星隋棠、温昇豪,以及王彩樺、江宏傑、路昀熙。隋棠此次挑戰自我,化身最美檢察官「隋檢」,她表示節目將帶領觀眾經歷現實中的社會陷阱,並強調:「法律是用來保護懂它的人,希望讓孩子從小建立法治觀念。」隋棠挑戰自我,化身最美檢察官「隋檢」。(圖/灰人文化提供)飾演資深警察的温昇豪則指出,節目將冷冰冰的條文轉化為輕鬆有趣的真人秀,讓大眾了解法律即生活。而飾演年輕警察的江宏傑也感性分享,節目題材貼近社會,能讓觀眾在探討案件的過程中學會自我保護。「保佑天后」王彩樺在劇中擔任「志工阿姨」,負責喬裝與打聽情報,更與女兒路昀熙三度搭檔。路昀熙此次化身律師助理,展現專業學習的一面。她表示:「這次是跟在律師身邊擔任助理,一起學習法律知識。」更嘴甜向前輩們喊話:「大家辦案加油!」
趙少康質疑「黨版」法案 國民黨反擊:制度運作早已常態化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質疑國民黨歷來並無所謂「黨版」法案,並對軍購案「加N」設計表達不滿。國民黨30日深夜發布聲明回應,強調相關說法與實務不符,批評其論述過於武斷。國民黨指出,過去包括《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及國會改革相關法案,皆有由政黨主導研擬的版本存在。此次軍購條例亦在第八條中明確設計相關機制,並非臨時拼湊。黨中央說明,雖然法律上提案主體為立委或黨團,但實務上由智庫與政策會先行規劃,再交由黨團整合提出,已是成熟運作模式,亦是責任政治的具體展現。聲明強調,「智庫研擬、黨團提出」的流程早已制度化,不僅有助於政策一致性,也體現政黨在立法過程中的責任。對於否定此一運作模式的說法,黨中央認為忽略政黨在政策形成中的角色。針對引發討論的新台幣3800億元軍購「加N」版本,國民黨表示,該案早於2026年3月經黨團會議通過,具備政治拘束力;相關條文已規範後續若有新增採購需求,須依第二階段條例提出,並符合整體國防需求。
公視黑牌董事1/審委集體請辭沒在怕! 延任條款遭刪文化部搬《財團法人法》解套
公視第八屆董監事遲未產生,卡關僵局延燒至今,文化部長李遠與審查委員圍繞「政黨協商」隔空交火,8名審委更集體請辭,讓人事爭議持續升溫。外界目光多聚焦政治攻防,但更根本的問題卻逐漸浮現:今年1月《公共電視法》完成修法,刪除董事延任機制,且第七屆董事任期早已屆滿,在新任董事難產之下,公視正陷入「機構仍在運作、法源依據卻不明確」的制度灰區,因此文化部利用《財團法人法》鑽縫隙,讓公視得以繼續運作。今年1月16日立法院三讀修正《公共電視法》,正式刪除第16條「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改聘時,延長其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時為止。」且新法回溯至2025年5月20日施行。換言之,自任期屆滿當日起,舊任董事即已失去延任依據,依法應屬任期終止狀態。第七屆公視董事會已於2025年5月任期屆滿,至今新任名單仍未產生。截至今(2026)年4月,公視官網仍顯示由胡元輝擔任董事長,其於2022年5月20日上任,早就超過了3年任期。知情人士直言,從法律面來看現在的公視董事會本應「懸缺」,但現實上公視每天都在運作,陷入「於情」該維運、「於理」沒法源的矛盾僵局。他回顧,公視董事延任爭議是老問題,監察院多次糾正也沒在怕,像第4屆董事任期延任了2年半(968天)才交棒第5屆董事,這次第7屆已延宕快千日,對公視決策運作造成嚴重影響。該人士分析,這次修法原意在終結「萬年董事」現象,避免人事長期僵局,但在未設過渡機制的情況下,當提名與審查卡關,制度反而出現斷裂:沒有延任、沒有新任、也沒有接管安排,讓公視落入法律與現實之間的灰色地帶:「機構仍在運作,法源卻難以自圓其說」。民眾黨立委劉書彬指出,修法後董事理論上已卸任,公視董事會現況法源仍待釐清。(圖/本刊資料照)對此,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坦言,舊法原本允許董事延任,但修法後相關條款已遭刪除,「現在理論上應該不能再繼續運作,等同已經卸任」,然而實際上仍顯示在任,相關法律依據有待進一步釐清。於此同時,第八屆董事人事仍圍繞「政黨協商」爭議陷入僵局。依《公視法》規定,監察人審查委員會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舉,再由審查委員以三分之二高門檻同意董事名單。本月初,第七屆8名審查委員集體請辭,並發聲明指控文化部長李遠提名過程「行政傲慢、羞辱專業」,未遵循《公視法》強調多元共識的立法精神,也背離歷屆由朝野事前協商名單的慣例,批評在個人主導下,已讓公共媒體治理制度陷入崩盤,最終選擇請辭以示抗議。請辭審委馬詠睿向CTWANT表示,該制度設計本意在於確保多元意見、避免單一政黨或個人主導,因此早在去(2025)年首次審查會議時,審委們便已向李遠反映,「既然門檻這麼高,就應該廣納多元意見,否則名單本來就很難通過;如果沒有共識,只會讓審查委員陷入兩難。」「因為你繼續留下來,就等於被迫表態;不同意就會被攻擊,同意又違背原則!」馬詠睿無奈指出,文化部後續提名仍偏向單一決策模式,「相關人選當然都很優秀,但優秀不代表是經過多方討論、形成共識的名單」,直指問題關鍵在於提名過程欠缺協商與整合,也正是審查委員最終選擇請辭的主因。李遠則持不同看法,強調現行制度已分工明確:由行政院提名,再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舉的審查委員進行投票,該機制本身已代表社會多元與公正性;若再要求提名前進行政黨協商,「等於回到政治分配」,反而違背公共媒體應去政治化的原則。雙方對「政黨協商」角色各執一詞,僵局短期難解。立法院於2026年1月修法刪除董事延任條款,並回溯適用至2025年5月。(圖/報系資料照)文化部針對公視營運問題回應,依《公視法》第2條規定,公視由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經營,其成立、組織與運作除這部法規另有規定外,文化部認為其餘仍適用《財團法人法》等法規,因此在董事未及改選情況下,會依《財團法人法》規定,由現任董事續行職務,以維持法人運作。公視董事「延任條款」只是2023年至2025年「期間限定」的《公視法》第16條條文。文化部續指,再早之前2011年公視也曾歷經長達968天未完成董監事選任,當時就改依《財團法人法》由現任董事繼續延任,現在也是比照辦理。
醫界團體喊「三班護病比」應採全年全班基準 護師全聯會:恐讓政策倒退
衛福部長石崇良29日公告,針對「三班護病比」入法將組「醫事人力優化研議推動小組」,最快6月會召開第1次會議,相關修正條文預計年底進行預告。對此,7大醫界團體聲明,護病比應以「全年全班」為均值基準,並納入「疾病嚴重度」差異化管理;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則說,如果以「全年全班」計算,恐讓第一線夜班護理人員最沉重的工作現場,被一個漂亮的年度平均數字蓋過去。台灣醫院協會、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台灣醫務管理學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中華民國區域醫院協會、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台灣醫療社團法人協會發布共同聲明,支持「三班護病比」入法方向,但也建請落實「護理人力政策整備12項計畫」,並確保醫院有足夠資源改善待遇,也應維持「鼓勵優於處罰」原則,將「嚇阻」思維轉化成對達成指標者的實質獎勵與津貼補助,而護病比應以「全年全班」為均值基準,並納入「疾病嚴重度」差異化管理。對此,護理師公會全聯會表示,「三班護病比」入法是制度底線,不是數字遊戲,絕不容許稀釋標準、模糊責任、延後落實的計算方式。理事長陳麗琴提到,護理界支持「三班護病比」入法,但這不是為了處罰醫院,也不是護理界的執念,而是建立病人安全、護理勞動的最低底線,然而只有重罰,才能避免醫院違規。陳麗琴指出,針對7大醫界團體所提出,護病比應採「全年全班」為均值基準,如將白班、小夜班、大夜班混在一起平均,把平日、假日、尖峰、離峰全部攤平,恐導致第一線夜班護理人員最沉重、最危險、最孤立的工作現場,被一個漂亮的年度平均數字蓋過去,「如果『三班護病比』最後變成『全年全班平均』,那就不是『三班護病比』入法,那只是把過去的『全日平均護病比』,重新包裝一次。」陳麗琴直言,護理界要的是每一班都有安全底線,不是年底算起來平均好看,病人不是平均數字,護理人員也不是全年平均後才會過勞,夜班的人力不足,不會因為白班比較多人就變得安全,急性病房的高壓負荷,也不會因為全年平均達標就被看見。陳麗琴強調,「不可抗力」不能成為萬用理由,真正的不可抗力,例如重大疫情、天然災害、重大突發事件,當然可以討論例外處理與合理彈性,但如果把常態性缺工、待遇不足、留任不力、排班管理問題,都包裝成不可抗力,「那對不起,護理界不能接受,因為這些不是不可抗力,這些正是『三班護病比』必須入法的原因」陳麗琴說,護理全聯會可以接受政策需要合理緩衝期,也支持政府在緩衝期間同步完成健保支付、人力回補、夜班獎勵、住院整合照護、智慧科技減負、資訊公開與稽核監測機制,但緩衝期必須是改革期,不是空窗期,也不接受用配套之名讓標準倒退,「這不是護理界與醫界對立,這是台灣醫療要不要真正面對病人安全與護理人力崩壞的關鍵時刻。」
不只做紀錄,更開始參與決策:驊宏資通「慧議通」強化智慧分析,切入企業AI落地關鍵應用
生成式AI正加速進入政府與企業日常運作,金融業也蓄勢待發,從資料整理到流程優化,各類工具百花齊放。然而,當應用從「整理資訊」走向「支援決策」,多數方案仍存在落差。驊宏資通(6148)近日推出新版企業AI會議平台「GufoNotes 慧議通」,將會議從單純紀錄提升為可分析、可提問的決策輔助工具,試圖補上這段關鍵缺口。此次改版以「智慧分析」為核心,為領先業界的落地AI方案,整合語音轉錄、摘要生成、會議檔案集中管理,以及基於大語言模型(LLM)與檢索增強生成(RAG)的問答能力,讓會議資料不再只是保存,而是能直接被檢索與判讀,轉化為可持續運作的企業知識資產。從「看紀錄」到「提問題」:會議資料再生利用目前市場上的AI會議工具,多能提供逐字稿與摘要,但使用者若要進一步了解決策脈絡,仍許要花費許多時間翻找資料。慧議通此次強化的關鍵,在於讓會議資料具備「可提問」能力。透過整合LLM與RAG架構,系統可從歷次會議與相關文件中擷取資訊,直接回應問題。例如,在專案進行過程中,客戶突然詢問PM「系統功能為何調整方向」、「會議中各單位提出哪些意見」,慧議通可快速跨越不同時間的會議內容、簡報文件、附件資料等,找出詳細的決議與時間點等資訊,完全不需要人工翻找與比對。這類需求在跨部門協作、長期專案追蹤與稽核回溯中相當常見,也正是傳統會議紀錄最難發揮價值的地方。以自然語言提問,慧議通可以橫跨不同會議和相關資料,快速找到答案。(圖片/驊宏資通提供)華文語境優化,讓文字更接地氣值得觀察的是,現在多數AI模型以英文語料為主,面對中文口語表達、產業術語或中英混用情境時,容易出現辨識偏差或語句不自然的情況。慧議通針對華文語境進行深度調校,並且支援多語言處理。而語意理解能力,也正是影響AI工具是否被持續使用的關鍵。在政府與企業常見的應用場景中,例如法規條文、採購流程、專案術語等,能維持較高的辨識與轉錄穩定度,讓產出的內容更貼近實際需求。全地端部署確保資料自主,資安與AI應用並重在政府、金融與高資安需求產業中,AI導入往往受限於資料是否上雲。慧議通是市場上唯一,採用完全地端部署,從語音處理、模型運算與資料儲存均在企業內部環境完成,不經外部雲端傳輸。此一架構可以在不改變既有資安政策的前提下,快速導入AI應用,降低跨部門審核與評估時間。這樣的設計滿足對於資料保護與法規遵循的要求,確保資料主控權,使AI從「可評估」轉為「可實際導入」,也是近期地端AI方案受到關注的原因之一。從資料累積到知識運作,AI進入日常工作現場長期以來,企業與政府在數位轉型過程中,多著重於文件與系統資料,忽略了會議中所累積的大量語音內容。實際上,多數決策脈絡、經驗傳承與關鍵討論,正是存在於這些對話之中。當這些內容能被完整記錄、結構化整理、進一步搜尋與分析,才能將珍貴的資料寶藏活化,打造專屬知識資產的循環引擎。隨著政府推動AI新十大建設,強調基礎建設與產業應用,要讓技術走入各行各業、回到實際工作現場,企業對AI工具的期待也逐漸轉變——不只是「能用」,而是「用得順、用得久」。從會議這個最日常的場景開始,讓資料被留下、被理解、被再用於決策,正是AI真正發揮價值的起點。
黃明志涉持毒遞陳情書「要求撤銷控狀」 今遭駁回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Namewee),去年10月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猝死案,更被指控吸毒,後續毒品尿檢為陰性,獲判無罪並釋放,而他日前遭控持有冰毒、西地那非(威而鋼),依持毒罪嫌被起訴後,提交「陳情書」要求檢方撤銷控狀,今天(29日)再度開庭審理,控方駁回其「陳情書」。根據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報導,黃明志的委任律師諾阿米娜表示,她已於3月16日將「陳情書」(Surat Representasi)交給吉隆坡刑事案提控組主任辦公室,希望撤銷相關控訴。控方4月8日證實,2天前才通過電子郵件收到「陳情書」,但因來不及詳細審閱,案件將推遲審理。而4月29日再度開庭時,控方表明不接受該「陳情書」,意味著黃明志的申請宣告失敗。報導指出,該案將在5月29日再次開庭審理。回顧此案,黃明志被控於2025年10月22日下午約4時30分,在吉隆坡一家五星級酒店客房,擁有1.57克的甲基安非他命(俗稱冰毒),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依同一法令第12(3)條文被判刑。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不超過10萬令吉(約合新台幣77.6萬元)罰款,或不超過5年有期徒刑,或2者兼施。控方也新增指控,稱黃明志於相同時間與地點,涉嫌持有0.78克的壯陽藥西地那非(Sildenafil,俗稱「威而鋼」)。該行為被指抵觸1952年毒藥法令第9(1)條文,並可在第32(2)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不超過5萬令吉(約合新台幣38.8萬元)罰款,或不超過5年有期徒刑,或2者兼施。
罕見跨黨派同台談「安樂死」 聚焦審查機制、適用範圍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昨(28日)在立法院群賢樓主辦「安樂死法草案討論座談會」,邀集醫界、法律學界、民間團體及衛生福利部代表,就送交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的草案進行討論。會議呈現跨黨派參與,包括民進黨王世堅、蔡易餘、莊瑞雄,民眾黨王安祥及國民黨陳菁徽均出席,就安樂死立法展開對話。會中針對事前審查委員會、適用對象及申請程序等核心議題進行討論,衛福部代表也指出,事前審查機制在行政執行上存在困難,成為後續修法的重要參考。陳冠廷表示,自本屆任期以來已主辦約7場安樂死相關討論,本次為立法院內第二場正式座談會。隨著法案進入實質審查,討論重點聚焦條文可操作性,包括雙醫師評估機制、痛苦認定標準、良心拒絕權及審查委員會組成等,後續將依各界意見調整法案內容。蔡易餘指出,安樂死涉及生命自主與尊嚴,核心爭議在法律與情感層面,期待透過座談凝聚多元意見。王世堅則認為,應正視不可逆疾病患者的身心痛苦,並主張將心理層面納入痛苦評估。王安祥提及,民眾黨已提出法案版本,盼朝野早期建立共識;莊瑞雄從法律角度說明,草案設計包含雙醫師審查、精神科評估、冷靜期與監督機制,強調兼顧病患自主與醫師保障。陳菁徽則以臨床經驗指出,除癌症外,精神疾病與罕病患者亦面臨長期痛苦,隨高齡化與獨居人口增加,相關需求將提升,呼籲透過社會對話與跨部會討論,推動制度完善。陳冠廷國會辦公室於會中報告,現行送審版本相較去年草案已進行大幅度修正,所有調整均以去年首場座談會與會人員的建議為基礎。六大修正重點包含:第一,重新定位醫助死亡與主動安樂死的關係。新版本原則上採醫助死亡,由病人自行服藥,僅在病人因身體障礙無法自行服藥時,始得申請由醫師協助執行主動安樂死,此一階梯式設計參考葡萄牙及奧地利近年立法經驗。第二,建立雙醫師獨立評估機制。至少一位主責醫師及一位獨立諮詢醫師,分屬精神科與安寧緩和或疼痛專科,且不得任職同一機構同一科別,亦不得有直屬隸屬關係,以確保第二意見的獨立客觀,此機制參考荷蘭對諮詢醫師獨立性的要求。第三,末期病人定義改為直接援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定義,與台灣既有的安寧緩和醫療判定實務接軌。第四,新增多項關鍵條款。包括服務契約與收費上限、保險視為自然死亡、紀錄保存及審議期限等,其中保險條款參考比利時做法,將依法執行的安樂死在人壽保險契約上視為自然死亡,避免病人因擔心保險公司援引自殺條款拒賠而被迫放棄權利。第五,全面與現行法制接軌。將「患者」統一改為「病人」,「成年人」改為「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醫院認證」改為「醫院評鑑」等,與病人自主權利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醫療法體例一致。第六,刪除未成年例外條款。基於台灣社會現階段接受度,新版本一律要求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始得適用。
軍購協商3度破局 民進黨批:拿「預算監督」當幌子
針對立法院軍購條例朝野協商再度破局,並延期至5月6日,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今(28)日批評,藍白無心加強國防,所謂「預算監督」僅是幌子,實質上是一場有計畫的技術性杯葛,企圖藉由不斷拖延來動搖國際對台灣防衛決心的信心。林楚茵認為,藍白兩黨在過去一個月內「拖延」進度。她指出,從4月9日藍委配合「習鄭會」集體缺席委員會協商開始,相關協商進度便多次受影響;15日首度召開院長協商,藍委以「不知道國防規畫」為由未積極回應;21日國防部應要求提出「機密專報」,現場除陳永康外,其餘藍委再次未出席;23日第二次協商,藍白立委將焦點轉向條文細節,要求不得出現「中共軍事威脅」與「國防產業」字眼;至昨日第三次協商,仍未形成共識,國防特別預算進度再度停滯。林楚茵質疑,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對外表示將為軍購「挑燈夜戰」,但協商時間相對有限,並提及在相關兩岸論述出現之際,協商進度仍未推進,認為此情況影響國防預算推動。最後,林楚茵強調,國家安全不應成為政黨競爭的議題,呼籲國會儘速完成協商,避免軍購條例持續延宕,影響整體防衛規畫。
藍推超徵稅收普發現金常態化 卓榮泰憂重大建設恐無以為繼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提案增訂《預算法》相關條文,主張當政府稅收出現超徵時,應「還稅於民」,並推動普發現金常態化。目前該案已於立法院逕付二讀,交由朝野黨團協商。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8)日表示,歲計賸餘的使用本就有其優先順序與限制,除了須先償還債務外,仍需支應各項重大公共建設;若直接普發現金恐影響重大建設的推動。羅明才提案內容擬增訂《預算法》第81條之1,明定當年度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淨額達預算編列數110%以上時,政府應優先辦理普發現金。該提案獲國民黨團支持,連署立委包括翁曉玲、傅崐萁、林沛祥、李彥秀等人。卓榮泰表示,如果實徵數超過預算數,會形成歲計賸餘,賸餘的使用是有限制、有規定的,必須先還債等等。再來,全國許多大型公共建設,例如已經有計劃但尚未核定的軌道建設預算超過6000億元以上,如果錢都發給大家,這些重大的公共建設無以為繼,無力支應。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若歲計賸餘用來普發現金,恐影響重大公共建設推動。(圖/周志龍攝)卓榮泰指出,還有很多國防、社福,每年需要編列足夠預算。如果有實徵數超過預算數的歲計賸餘,就可以在下一年度編列預算增加福利、建設等,而不是這樣把它散出去。這些終究是來自人民跟產業努力的結果,政府一定是放在對人民、產業有利的方向。他強調,普發現金對人民而言,也許獲得了一部分的現金,但是整個國家的基礎建設、重大的發展將因此停滯。
直決陸配參政爭議 游盈隆批用《國籍法》辦太牽強:恐需修憲處理
中選會新任主委今(27)日表示,現況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其實很千強又爭議,除非《憲法增修條文》與相關法律妥善周延地因應與修正,否則前立委李貞秀風波絕不可能是最後一例。名列民眾黨不分區、出身對岸湖南的李貞秀2月遞補上任後,老因為是否具備對岸國籍而引發法律與憲政風波,行政院、內政部都主張適用《國籍法》第20 條,公職人員根本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因此要求李貞秀於就職後一年內提出放棄國籍證明。但李貞秀則主張應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特別法,只要在台「設籍滿十年」即具備資格,且兩岸法律根本沒將對岸視為「外國」。峰迴路轉,13日李貞秀國籍爭議還沒個拍板,就因被控個人失言與民眾黨內部矛盾等問題,率先被民眾黨中評會開除黨籍,上任僅70多天就丟了立委身分,也因為李貞秀國籍案被民眾黨自個「處理」了,輿論對陸配出身者能否擔任民意代表討論漸消。前立委李貞秀(圖)引爆的民代國籍爭議仍餘波盪漾。(圖/黃耀徵攝)但今天中選會舉行主委交接典禮、由代理主委吳容輝交接給游盈隆時,游盈隆仍直球對決陸配參政權爭議,直指出身對岸的李貞秀被開除黨籍、失去不分區立委身分後,看似陸配參政權已經逐漸平息,但這根本不是釜底抽薪之計,未來類似狀況會層出不窮,政府與國會必須攜手從根本上對症下藥。游盈隆重申,李貞秀絕非最後一個案例,畢竟兩岸關係有特殊性,現階段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很牽強又爭議,老實說也凸顯台灣當前法律體系仍有不完備之處,這將是未來操持中選會後要著手「拆彈」的挑戰之一。游盈隆再度提醒,兩岸關係特殊性有歷史脈絡,現在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牽強又爭議性,李貞秀案既然給了個機會討論,該正視現在《憲法》與法律體性仍然有不完備之處,政府會和立院著手處理。
軍購條例深水區討論觸礁 韓國瑜27日再召開朝野協商
國防特別條例審議持續卡關,朝野目前僅就立法目的、採購定義、施行日期等項目取得共識,進入「深水區」後,包含採購項目與預算匡列等關鍵條文仍分歧嚴重,立法院長韓國瑜排定於下週一(27日)再度召開朝野協商。軍購案上月已交付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逐條審議,歷經多輪協商,目前敲定立法目的、採購定義、執行辦法等部分條文。不過有關於「採購項目」及「預算匡列」被視為後續攻防焦點,也是朝野與國防部長期分歧的核心所在。在預算規模上,國防部堅持1.25兆元版本未見鬆動;國民黨團則從原先「3800億元+N」主張,與民眾黨4000億元版本,視乎出現向上調整空間。不過,藍黨團總召傅崐萁仍強調,須待美方發價書到位後,再進行實質審議。外界預期,下週一協商將圍繞預算與採購內容展開激烈討論。值得注意的是,4月27日適逢「協商冷凍期」的關鍵節點。依規定,條例自3月27日送出委員會後,若一個月內未能達成共識,即可交付院會表決。若本次協商仍無進展,法案後續恐直接進入表決階段。在藍白席次占優勢情況下,行政院版本面臨不小壓力。據了解,韓國瑜已通知立委預留當日晚間行程,外界研判本次協商可能展開馬拉松式討論,甚至不排除挑燈至深夜,力拚在期限前完成審查,取得朝野最大共識。
藍營甲動備戰519彈劾案 總統府籲做正事:審查總預算與軍購條例
立法院將於5月19日針對總統賴清德彈劾案進行投票,國民黨團已發布甲級動員令備戰。對此,總統府今(25)日表示,國會應回歸正事,將重心放在115年度總預算案及國防特別條例,讓國家運作順利推進。回顧彈劾案發展脈絡,去年底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引發在野陣營不滿,國民黨與民眾黨隨後啟動對賴清德的彈劾程序。經過今年1月舉行的公聽會與全院委員會審查後,立法院排定於5月19日適逢賴清德就職兩週年前夕,進行彈劾案記名投票。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76席),方可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以目前立法院113席結構來看,國民黨52席、民眾黨8席、無黨籍2席,若藍白聯手仍難跨越門檻。國民黨團已發布甲級動員令,要求黨籍立委當天務必出席投票;民進黨則表態不會進入議場。總統府表示,賴清德一向坦蕩認真執政,盼國會能聚焦實質議題。總預算案歷經長時間延宕,現已進入審查階段;同時,國防特別條例攸關國家安全,也屬當前重要議題,盼立法院辦理正事,讓國家順利地走在正軌上。
賴清德彈劾案519登場 需76立委同意方可聲請大法官審理
立法院啟動總統彈劾程序持續推進,關鍵決戰將於5月19日投票日登場。屆時立法院將採記名方式表決,是否達到至少76席同意門檻,成為整起彈劾案能否成立的關鍵。立法院已在今年1月14日至15日舉行彈劾公聽會,並於1月21日至22日召開第一次全院委員會邀請被彈劾人出席備詢,不過,賴清德缺席引發在野陣營批評,認為此舉形同踐踏民主。4月27日聽證會後,立法院將於5月13日至14日召開第二次全院委員會,並邀請被彈劾人說明,程序完成後將於5月19日進行投票。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彈劾案須先取得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至少76票門檻,才能送交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後,仍須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彈劾案才算成立。換句話說,從立法院到憲法法庭,關卡層層把關,每一步都是硬仗,而5月19日投票,將是決定這場政治攻防是否跨過門檻的關鍵一役之一。
立院三讀通過「娛樂稅法修正案」 看電影、演唱會、比賽都免稅
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圖/報系資料照)2024年9月19日,行政院會通過財政部擬具的「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的是鼓勵國人參與參與藝文與體育活動,同時兼顧地方政府財政自主,因此推動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得視產業發展、政策需要及財政狀況,停徵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課稅項目的娛樂稅,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今年4月15日審查完畢。今日三讀修正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內容有,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不過,部分娛樂項目仍維持課稅,包括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以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等,仍需課徵娛樂稅;同時也增訂地方政府可依產業需求與財政狀況,停徵相關娛樂稅項,經地方議會同意後,報財政部備查。此外,三讀條文也調降舞廳或舞場的娛樂稅稅率,從現行的最高不得超過100%,降至最高不得超過50%、高爾夫球場則維持不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等的稅率為最高不得超過25%。根據現行娛樂稅法規定,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不售票券,另以其他飲料品或娛樂設施供應娛樂人者,按其收費額課徵娛樂稅。其中,電影稅率最高不得超過60%;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稅率最高不得超過30%;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稅率最高不得超過5%;各種競技比賽,稅率最高不得超過10%;舞廳或舞場,稅率最高不得超過100%;撞球場,稅率最高不得超過50%;保齡球館,稅率最高不得超過30%;高爾夫球場,稅率最高不得超過20%;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稅率最高不得超過50%。
修法朝婚姻破綻主義調整 林倩綺:重建更公平離婚與贍養制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針對《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詢答,修法重點聚焦離婚制度、贍養費與撫養義務等議題。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林倩綺表示,現行制度過度強調過失責任,已難回應當代家庭型態變遷,修法將朝向「婚姻破綻主義」調整,建立更符合經濟公平的制度架構。林倩綺指出,目前裁判離婚以責任歸屬為核心,導致訴訟過程往往流於互相指責與揭露隱私,偏離婚姻是否實質破裂的判斷。本次修法擬刪除部分過時的列舉事由,並納入分居期間作為離婚要件,例如夫妻持續不同居達三年者,可向法院請求離婚,並由法官依個案情況審酌是否顯失公平,回歸婚姻關係本質。在贍養費制度方面,林倩綺表示,現行以「無過失」為請求前提,已不符合現代婚姻平等理念,草案將改以「離婚後陷於生活困難」或「因婚姻分工導致就業能力減損」作為請求依據,強調補償婚姻期間的經濟投入與機會成本。同時新增相關條文,明確規範請求方式、計算標準及減免條件,提升制度可預測性。針對新舊法銜接,林倩綺也提案增訂施行法條文,明定修法前已發生的婚姻破裂情形,若依新法可構成離婚事由,當事人仍可提起訴訟,以確保制度改革具實質效果。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此次修法是回應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該判決指出現行制度在部分情況下不允許唯一有責配偶請求離婚,可能產生顯失公平問題。法務部因此提出修法版本,放寬離婚要件、引入分居期間作為客觀標準,並強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與贍養費制度。司法院家事廳廳長鍾宗霖則提出不同意見,認為部分提案與現行規範可能重複,且未明確規範財產揭露內容與法律效果,恐增加實務爭議。此外,對於分居期間計算,司法院傾向採「連續三年」標準,以利舉證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在贍養費與撫養制度方面,司法院也指出,現行《家事事件法》已提供法官裁量空間,若再細化規範,可能反而限縮彈性;同時對於撫養義務順位調整可能影響未成年人保障,建議審慎評估。
高德地圖引起資安疑慮? 劉世芳:對國安產生影響會加以禁絕
高德地圖4月開放新功能,台灣用戶也能看到路口紅綠燈倒數計時,引起國安與個資疑慮。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3)日表示,內政部會做風險評估,如果認為對台灣國安問題產生重大影響,會加以禁絕,不只員警,公務機關裡面應該都不要使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繼續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條文修正草案」。會前媒體關切,中國高德地圖有資安風險,是否會覺得員警要先禁用?劉世芳表示,不管是對高德地圖或相關有資安疑慮部分,內政部會做風險評估。劉世芳指出,風險評估之後,如果認為對台灣國安問題產生重大影響,「當然我們會加以禁絕」,不只員警,公務機關裡面應該都不要使用,會把這方面訊息轉達給數發部或NCC來做最後確認。
北院法官拘提柯建銘竟弄錯憲法! 呂政燁曾裁定羈押柯文哲
台北地院法官呂政燁不滿民進黨立院黨團前總召柯建銘的藍委徐巧芯傷害案列為被告,但柯今天未出庭也未請假,下午當庭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柯建銘,不料15分鐘後,呂政燁又以根據憲法第74條對立委的保護傘為由,當庭撤銷拘提,可是憲法第74條早已被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凍結,拘提柯建銘整個過程宛如兒戲,連援引的憲法條文也出錯。呂政燁曾因京華城案收押柯文哲而聞名。立法院去年審議「反廢死、反戒嚴」兩公投案時,藍綠立委爆發多起肢體衝突,當時擔任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拿拐杖重擊桌面,不料拐杖斷裂而前端噴飛擊傷徐巧芯右側下手臂,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柯建銘,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但柯未請假也未到庭,承審法官呂政燁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柯建銘。不久,台北地院緊急澄清,媒體報導本院欲囑託拘提柯建銘一案。後經承審法官當庭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就是沒有要拘提)並改定於115 年6 月23日下午2 時40分本法庭續行審理。北院今天下午2時45分針對柯建銘傷害徐巧芯案召開審查庭,大批媒體到場旁聽,柯建銘未到庭,也未請假,承審法官呂政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不料15分鐘後,呂政燁又改口不拘提啦!呂政燁當庭指出,依據憲法第74條,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拘提係指執行拘提機關於特定期日前得以強制力將受拘提之被告解送至特定處所進行詢問,而所謂強制力即包含違背受拘提人之意思而暫時拘束其身體自由,仍含逮捕之性質,故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在場人士聽聞後面面相覷,十分驚奇。呂政燁當庭宣示撤銷拘提柯建銘理由時,柯的委任律師趕到,表示柯沒收到開庭通知,還說柯建銘不認罪。呂政燁當庭表示,徐巧芯被擊傷的地點在立法院的院長台,是不是立委該出現的地方有爭議。
軍購案不同調拋8100億方案 趙少康:消除美疑慮也守住立場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19)日表示,針對軍購案朝野分歧,他提出約8100億元的預算方案,強調此舉可在消除美方疑慮的同時,也兼顧國民黨的立場,更重要的是維護台灣的利益,防止不肖綠色商人藉機發國防財。。立法院日前針對軍購案展開朝野協商,但多數條文仍存在歧見,尤其在預算規模上,各政黨角力不斷,尚未形成共識。國民黨團目前提出「3800億+N」版本;而3月下旬剛結束訪美行程的台中市長盧秀燕,也拋出構想,主張預算應提高至8000億元至1兆元之間,規模接近行政院規劃的1.25兆元版本。趙少康主張,1.25兆減去要在國內採購的預算,匡列8100億,但先審查通過已收到美國111億美金發價書的3500億,剩下的4600億暫時凍結,等到接到新的美國發價書再行通過。這樣既沒有減少美國期待在美國採購的數字,也堅守立委認真審查的職責。他指出,有鑑於美國跨黨派國會議員的關切、AIT處長谷立言的遊說,現在藍營內部也有不同的版本。才是能兼顧各方的版本,要裡子有裡子,要面子有面子,內外兼顧,既能消除美國疑慮,又守住國民黨立場,更重要的是維護台灣的利益,防止不肖綠色商人藉機發國防財。趙少康說,美國如果還不滿意,就是無理取鬧了,因為不是立院不放行,是發價書沒發來。「要怪你自己,怎麼怪我呢?但至少我是通過匡列了8000多億向美採購啊,美國應該可以放心了。」政治是一種藝術,不是喊打喊殺、暴虎馮河、粗魯的硬幹就贏,既能守住自己原則,又能很技巧的讓對方難以責怪,才是雙贏。
哥哥質疑么弟「不是爸生的」 三億遺產得靠這一招確認能不能繼承
現在社會上兩性關係複雜,即便是夫妻婚姻關係中生下來的子女,也不能保證一定是老公的子女,所以法院經常會有婚生子女否認的訴訟。有一個案例,當事人韓先生有三個兒子,但他和太太的感情不是很好,曾經有一段時間兩人還分居過,復合後沒多久,韓太太竟然跟他說她已懷孕,後來就生下老三。但韓先生心中卻對老三是否為他親生,一直有所懷疑。韓太太堅稱沒有婚外情,由於沒有證據,也沒有做親子關係鑑定。直到上個月,韓先生過世,這件事情就浮上檯面,因為這涉及到後續三億多遺產的繼承權,為此韓家長子不惜對老三提出訴訟,以保護遺產權利。如何突破「婚生推定」的重圍韓先生的情況,可以從「法律推定」、「起訴時效」二個關鍵維度來分析: 一、民法第1063條第1項的「婚生推定」首先,法律上有一個效力極強的條文,就是「婚生推定」。只要孩子是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法律上就推定妻所生之子女為兩人的婚生子女。這意謂著,即便老公私下做的DNA鑑定結果顯示不是親生的,只要沒有透過法院判決撤銷這個「婚生推定」,那這個孩子在法律上就依然具備合法繼承權。二、誰能提告?掌握「一年內」的黃金期限由於韓先生已經過世,無法再提出訴訟,那麼誰可以提出訴訟呢?根據家事事件法第64條:「否認子女之訴,夫妻之一方或子女於法定期間內或期間開始前死亡者,繼承權被侵害之人得提起之」。根據本條規定,假使夫或妻或該位非親生的子女,在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所定之二年法定期間內或期間開始前就已經死亡,為了保護真正繼承權人,真正繼承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本案中,若韓家老三確非韓先生親生,那麼大兒子與二兒子繼承財產的權利就會因此減少,所以屬於繼承權被侵害之人,依法有權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不過依這項規定起訴者,法律另規定,必須自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於一年內為之。因一年時間並不算長,所以韓先生的兩個兒子必須把握這個時間向法院起訴,一旦逾期,即便證據再充分(如DNA報告),也無法否認老三的繼承權了。所以韓先生留下的三億遺產,因涉及龐大遺產分配,當務之急是大兒子與二兒子必須在父親過世的一年內,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並合併請求「確認繼承權不存在」。過了這個時間,就將永久喪失訴訟權利。 唯有透過法律程序推翻「婚生推定」,才能化解韓先生生前長達數年的心結,確保家族遺產能由真正具備血緣關係的繼承人取得。台灣遺囑協會舉辦的4月25日(六)公益講座主題:【理財與傳承:向未來預約一筆財富 ─樂活退休理財規劃講座】時間為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 (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請點入以下報名表單網址登記。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Ql6RgJ6Z4qwQH6gn2DZW03wYoa9tnthY_JJHc-Xp4WZuh-g/view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