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案
」 法務局 消保官 職場霸凌 消費者 霸凌
補奶加價新制上路第二天!北市星巴克申訴案例僅2件 消保官說話了
星巴克去冰補奶加價新制昨日上路,引發不少網路論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林傳健今日(13日)指出,截至今(13日)上午9時止,北市府已接獲2件與「飲料去冰份量顯著減少」相關的消費爭議申訴案例。消保官特別呼籲業者應重視消費者對飲品份量之合理期待,落實事前告知義務。主任消保官林傳健指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並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性,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針對有關飲品去冰後的實際份量、若要補加牛奶是否需要額外收費以及相關適用條件等細節,業者均應於消費者「點餐前」明確揭露,使消費者在充分瞭解後再決定是否購買。此外,業者實際交付給消費者的飲品容量,亦不得有顯然不合理的縮水情形。對於民眾反映去冰後飲品份量顯著減少是否涉及未依約履行,林傳健說明,這仍須視商品原容量標示、廣告宣傳內容、點餐時門市人員之說明以及實際交付之情形進行具體判斷。業者若因去冰而不補足飲品,或是補加牛奶須另行加收費用,都必須在事前清楚告知,切莫讓消費者在付款後才發現份量或費用與預期不符,進而衍生不必要的消費糾紛。北市消保官呼籲各大飲料業者,應積極檢視相關去冰政策與門市告知方式,務必確保官方公告與門市現場說明保持一致,並尊重消費者對商品份量的合理期待。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若遇相關消費爭議,請務必保留購買憑證、飲品照片及門市相關公告等證據,先向業者反映處理;若無法獲得妥適解決,可直接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或申訴,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
為充手機電 女子竟拔商店冷凍櫃插頭「冰淇淋全融化」!店家氣炸提告
南韓一間無人冰淇淋店近日發生一起離譜事件!一名女子進店後為了替自己的手機充電,竟擅自拔掉冰淇淋冷凍櫃的電源插頭,改用插座替手機充電,沒想到充完電後直接離開,完全沒有將插頭重新接回去,導致整櫃冰淇淋融化報廢,店家氣得將監視器畫面截圖張貼在店內,並表示已著手以妨害營業罪嫌提告,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撻伐。綜合外媒報導,南韓網路論壇及社群平台11日流傳一張無人冰淇淋店的公告照片,店家在公告上附上一名女子在店內的監視器畫面截圖,指控對方擅自拔掉冷凍櫃電源,造成店內商品損失。根據店家說法,這名女子當時進入無人冰淇淋店,發現店內冷凍櫃使用的插座後,竟直接將冷凍櫃的電源插頭拔掉,再插上自己的手機充電器,將手機放在冷凍櫃上方充電。然而,女子充完電後,卻沒有把冷凍櫃的插頭重新插回去,就這樣直接離開商店。由於冷凍櫃長時間失去電力,裡面存放的冰淇淋商品全部融化,已無法正常販售。店家發現後相當傻眼,只能忍痛將整櫃冰淇淋全部丟棄,承受不少的營業損失。店家氣憤地表示:「她關掉冷凍櫃的電源,替自己的手機充電後就逃走了」,目前已經著手進行妨害營業的告發程序,不過尚未公開實際損失的金額。事件曝光後立刻引起南韓網友熱議,不少人痛批女子缺乏基本常識,認為即使真的有緊急充電需求,也不應擅自拔掉商家設備的插頭。有網友直言:「就算急著充電,正常人也應該會把冷凍櫃插頭插回去吧?」另有人批評「連基本常識都沒有」、「這根本就是妨害營業」,對女子的行為感到相當不滿。事實上,南韓過去也曾發生類似案件,2022年3月京畿道富川市一間無人冰淇淋店遭一名60多歲女子拔掉冷凍櫃電源,導致價值50萬韓元(約新台幣1.2萬元)的冰淇淋融化。該名女子因曾多次犯下類似行為,最終被法院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韓媒指出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店家的電力,也可能依照實際情節涉及竊盜罪。隨著南韓無人商店日益普及,相關管理與治安問題也逐漸受到關注。根據南韓國民權益委員會統計,2022年4月至2025年3月的3年間,共接獲2748件與無人商店有關的民眾申訴,主要包括商品失竊、設備損壞、食品衛生及設施管理問題。由於申訴案件逐年增加,南韓國民權益委員會今年4月已發布相關警報,要求主管機關加強無人商店犯罪預防、食品衛生及設備管理,避免類似事件持續發生。
反霸凌亂象1/職場一有糾紛就喊告? 專家警告:搞懂5要件免吃虧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今年七月一日上路,絕大多數事業單位,都搞不清楚職場霸凌與「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分別;勞工專家陳慧明指出,新法上路後,職場一有糾紛就上扣上霸凌帽子,但不同型態處理方式不同、時效限制不同、流程也都不同,搞錯了,將導致勞工權益受損,主管機關案量暴增。勞動部「獨任勞資調解人」陳慧明指出,新法上路之後,由於勞動部與地方政府勞工局宣導集中火力在「反霸凌」,導致一有勞動糾紛,都冠上「職場霸凌」之名,向主管機關提告;事業單位受理申訴案件時,也未及時有效判斷案件屬性。正確的作法,應先判斷是一般單純違反勞動法令事件、或是「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事件,還是真正符合職場霸凌條件的事件。職場霸凌必須符合「五大要件」,其中一項是得有反覆性、持續性。(圖/AI示意圖)事實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與「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適用範圍與對象就不一樣。陳慧明指出,「職場霸凌」成立有五個要件,第一、必須在「勞動場所」以及執行業務期間發生,第二,被指控霸凌的人,必須是事業單位人員(同事、雇主、主管),第三、必須是利用職權或權勢,(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第四則是霸凌者的行為必須有「持續性」、「反覆性」,第五是導致被受害者身心健康遭受危害。陳慧明強調,相對於「執行業務遭受不法侵害」,要達到「霸凌」的條件比較嚴格。第一、只要是執行業務,不管是同事、雇主或第三方(客戶、顧客),以語言、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作出暴力攻擊或不當言行,導致其身體或精神遭受不法侵害,即可成立。也就是說,要成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只要一次辱罵就夠了,「霸凌」必須有持續性、反覆性;其次,霸凌申訴對象僅限同一事業單位之人,但職場侵害卻連客戶都可以提告。在處理程序上,上述兩者也不相同。陳慧明指出,職場霸凌申訴調查,只有當投訴對象是老闆(最高負責人)才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訴,但幾乎所有勞工都向勞工局投訴,導致承辦單位案件大塞車。若申訴霸凌對象是老闆以外的上司、同事,則必須向公司投訴,公司必須在七日內向主管機關通報,接著是調查、結果出爐若不服則向公司提出申復,或直接尋求司法救濟。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按規定是30人以上公司必須常設「不法侵害專責部門」,且規定在二十四小時內上網通報,接著才是協商與調處,若當事人不接受,則調查小組必須進行評議,專責部門的人還得填寫「疑似職場不法侵害事件處理表」,由「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進行安置或處分、輔導。陳慧明指出,「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通報速度較快,但因為投訴案一窩峰湧向「霸凌案」,處理程序就被拖延了!再加上往往因為缺乏「反覆性」而被打槍,甚至很多告錯對象,明明是公司必須啟動調查程序,卻告到勞工局,鬧了老半天被打回票,錯過了第一時間安置、隔離等措施,反而造成被侵害者求助無門。新法上路後,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申訴量大增,但真的必須受理的只有14件。(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媒體報導,桃園市勞動局統計,7月新法上路後,截至8月中霸凌申訴案已達624件,全年預估將突破千件,較去年大幅成長逾6成;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這六百多件,僅有14件申訴對象是最高負責人。陳慧明說,這些非申訴老闆的案件,勞動局本來就不應該受理,官員必須該及時告訴勞工,「應」先循內部管道提出申訴,而非所有案件均向主管機關申訴,難怪各縣市勞動局霸凌案件暴增,卻無法即時處理。
反霸凌亂象2/老總一句「你外行」惹禍! 洪申翰解釋新法恐失準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今年七月一日上路至今,發生不少勞工「濫訴」問題,事實上,恐怕連勞動部長洪申翰自己都沒搞清楚「霸凌」的定義與範圍,加上許多勞保黃牛,胡亂教導或煽動勞工向雇主提告,動不動就去看精神科,造成種種申訴霸凌的亂象。到底什麼樣的狀況才算「職場霸凌」?哪種情況算濫訴?勞動部獨任調解人陳慧明舉了個例子。今年6月27日,台北市某營造廠C姓板模工程師,因工地灌漿時不在現場,事後A姓總經理批評了幾句,他辯稱已經交代現場監工,相關注意事項,他不在場也無所謂,擁有台大土木研究所博士學歷的總經理氣不過,說了一句「你外行」!這下沒完沒了了!C姓工程師認為受到侮辱,到身心科看診,拿到一張罹患「焦慮症」的診斷書,把心靈受傷的責任推給總經理,告他「職場霸凌」。陳慧明在調解此事時,告訴C,總經理不是公司最高負責人,不能到勞動局申訴,必須走公司內部流程,C又改口說,他要告董事長。值得注意的是,台北市勞動局也受理了,但拖延了兩個月,一直沒有任何調解、調查等動作,陳慧明打電話去詢問,沒想到承辦人無奈的說,因為新法上路,整個台北市勞動局累積的霸凌申訴案超過萬件;陳慧明表示,或許承辦人員說法誇張,實際案件量可能沒那麼多,但這顯示,很多地方主管機關官員,根本不曉得哪些案該受理,哪些案應該回公司走流程,導致申訴案大塞車。事實上,就連勞動部長洪申翰自己在詮釋何為「職場霸凌時」,回答也不夠周延,恐有失言之虞。有記者提問,下班時間主管瘋狂LINE算不算職場霸凌?洪申翰答案是否定的,他強調:「不是勞工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對此,陳慧明表示:「部長的說法並非合適的答案,還好他有提必須符合霸凌的五大要件」。勞動部宣導偏向反霸凌,卻忽略教導事業單位必須判斷事故的屬性。(圖/報系資料照)陳慧明進一步解釋,主管瘋狂傳Line,合理推測,應該與工作內容有關,如此,是忽略了員工下班可以不接工作相關電話的「離線權」,照理講,下班後接受指令,甚至可以申請加班費。如果傳LINE或通話內容是工作相關,其時間、地點就符合五大判斷依據的第一項(遠距工作、通訊軟體也算),若是持續性、經常下班打電話狂噴部屬,逾越業務上必要,很可能就構成霸凌要件,因此,正確的答案應該是「看狀況」。連勞動部長的說法都不精準,地方官員、事業單位主管對新法與原有的「執行業務遭受不法侵害」之分別搞不清楚也就不令人意外!這種狀況之下,碰上維權意識高漲,或心存怨恨的勞工,就會借題發揮、小題大作,胡亂向主管機關申訴,不管青紅皂白,能跟霸凌行為沾到一點邊就提告,附帶請求巨額精神損害賠償。此外,令陳慧明擔心的是,政府一直對勞保黃牛未採取有效遏止措施,許多勞保黃牛胡亂教導,甚至煽動勞工向雇主提告,動不動就去看精神科,而少數醫師或許有人情壓力,也可能真的私下有收取不法利益,應勞工之要求開出診斷證明書,勞工便拿此診斷書向雇主索討巨額精神損害賠償,造成申訴霸凌的案子一大堆,但實際能成案的,可能沒有外界想像的多。
台中皮膚科名醫驟逝診所永久歇業! 爆員工仍被欠薪、顧客等嘸退款
台中市大甲區「福來全方位皮膚診所」7月29日公告,47歲院長陳世倫驟逝,經過審慎考量,診所永久歇業,怎料後續卻傳出診所員工遭欠薪、消費者遲未拿到退款等爭議,受影響人數約30人。對此,台中市衛生局回應,已函請家屬進行善處理。據了解,診所歇業過後,傳出有員工抱怨,薪資、資遣費至今都還沒領到,詢問後被告知涉及陳院長的遺產問題,相關資金無法動用,但沒有回覆明確付款時間。此外,也有消費者表示,先前已支付相關療程或服務費用,診所曾向他們索取銀行帳戶資料,原以為退款程序會正常進行,結果截至目前仍未收到款項,約有20多名顧客受影響。對此,台中市衛生局指出,7月31日接獲1件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已在隔日函請家屬妥善處理相關事宜,由於員工薪資、資遣費等涉及勞動法令及相關程序,將由權責單位處理。
霸凌案又一樁?陳義信遭控「咆哮斥責下屬、險肢體衝突」 行政院回應了
行政院近期接連捲入多起職場霸凌爭議,先是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相關案件鬧得沸沸揚揚,如今原民會也傳出申訴案。原民會副主委陳義信遭媒體披露,已有3名公務員分別對他提出職場霸凌申訴。對此,行政院今(13)日表示,相關個案正由受理申訴機關依法調查,政院尊重調查結果。從球場一路轉戰政壇,陳義信過去是台灣職棒知名投手,球員時期以犀利球路及亮眼戰績打響名號,更因經常在假日登板出賽,被球迷冠上「假日飛刀手」稱號。卸下球衣後,他轉往政治領域發展,並在去年8月內閣改組之際走馬上任,出任原民會副主委,未料政務官袍穿上不到一年,如今卻陷入職場霸凌申訴風波。根據媒體報導,原民會內部陸續出現3件職場霸凌申訴,申訴人雖是3名不同公務員,矛頭卻全數指向陳義信。相關指控包括遭受不當言語對待、高分貝斥責,其中更有人指稱,雙方互動過程一度險些發生肢體衝突。爭議延燒,陳義信事後回應稱,他講話就是很嚴肅,跟以前在球場一樣,所以可能讓他人覺得是在責罵,但絕非存在長期「針對誰」等行為。對此,原民會表示,目前除已調整相關人事業務督導權責,也提供申訴人必要心理支持管道及關懷措施,後續將會由外聘學者專家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相關作業均會依規定辦理。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則指出,行政院及各部會持續努力強化職場友善環境,相關個案正由受理申訴機關依法調查中,政院尊重調查結果,也支持部會依法作成的相關決定。
致癌油風暴2/業者怨桶裝油狂漲沒人管 教授:不是下架就沒事
針對業者質疑高雄市政府「擴大預防性下架」致癌油品,導致食用油價格飆漲等問題,高市府表示,並未查出整體食用油價格上漲或油品囤貨,聯合哄抬價格之情形,至於受害業者求償,願意協助進行團體訴訟。此外,此次食安風暴,有學者認為,重點在政府對於大型油廠的實驗室,有沒有監管到位,並質疑「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小攤商在這次食安風波也受到衝擊,面對客戶質疑,必須自清。(圖/報系資料照)針對油品價格上漲問題,高市府表示,根據主計處截至115年7月上旬消費者物價查價結果,所查「麻油、香油」、「沙拉油、調理油」及「葵花子油、橄欖油等其他食用油」共21項商品中,20項商品價格均維持不變,僅有一項於萬家福量販店販售之「不飽和調合油」(2公升)價格由200元調漲至319元,漲幅59.5%,事件發生前廠商自主性調漲,其他尚無觀察到整體食用油價格不合理上漲情形,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也未接獲囤貨油品、聯手哄抬價格之情形。高市府強調,將密切針對食用油及其他民生物資價格進行查訪,以掌握物價走勢,必要時會進行啟動跨局處穩定物價小組進行實地稽查。但此說法業者認為「問A答B」,他們反映的並非市售民生食用油,而是工廠、餐廳用的「業務用桶裝油」,這些油廠直接販售給食品、餐飲業者的油品,所有業界人士都知道漲價,唯獨政府不知道!高雄市長陳其邁率先提出「預防性下架」,中央跟進,中聯三廠與台糖油品全都列管。(圖/報系資料照)此外,高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迄今計受理5件食安相關申訴案,主要是退費衍生爭議,市府消保官表示,如有接到具體反應情事將第一時間進行了解,必要時將報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調查處理,以維持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民眾或店家發現有業者不合理哄抬,也可撥打法務部調查局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07-007)。針對本次事件食用油下架事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中聯油脂供應泰山、福懋、福壽等業者之大豆沙拉油,因近期接連遭通報油品檢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顯示本案風險擴大,已非侷限單一生產日期、批號,同產線原料油品符合「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需進行預防性管理。故高雄市政府依據中央食藥署相關公告,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 、第15條第1項第3款以及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要求高雄市食品相關業者,針對中央公告中聯公司風險油產品,以及混用到中聯油脂調和風險油產品,不論批號、規格、效期、販售通路或用途,皆停止販售使用、下架,採預防性食安管控處置,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至於業者提出,希望政府協助向中聯等油廠求償,市府表示,行政院已經提出將由中央與地方合作,協助消費者媒合消保團體,進行團體訴訟,維護消費者權益;至於訴訟相關費用之補助,則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由衛福部食安基金支應。高市府消保官正受理爭議申訴案及協調,如經協調仍有20人以上消費爭議未和解,消保官同時主動洽請優良消保團體協助提起團體訴訟,市府亦將以預算支應團體訴訟補助,全力保障消費權益。針對此次食安風波,餐飲系教授張簡勢坤指出,下架只是亡羊補牢,重點在於,「中聯」這些大廠都有實驗室,都必須接受政府監管,每一批油品出貨前,實驗數據都必須提供給主管機關;此事「致癌油事件」,說白了就是「中聯」發現問題,隱瞞一段時間後才自首,但致癌油已經大量流出市面,才需要下架,到底政府對實驗室的監管,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若源頭處理好,類似情形就不會再發生。
5億飛了?悲情女守同組號碼20年終於中頭獎 彩券竟被當垃圾清掉
英國1名女子近日陷入「中了頭獎卻可能領不到獎金」的煎熬處境。46歲的梅恩(Kath Main)聲稱,她購買的英國國家彩券(National Lottery)疑似中獎,獎金高達1,200萬英鎊(約新台幣5億元),但彩券卻在確認過程中被店家當成未中獎票丟入垃圾桶,目前事件正由彩券營運商展開調查。英國《太陽報》(The Sun)報導,梅恩表示,自己過去20年來一直固定購買彩券,並使用同一組號碼下注,包括08、10、26、30、35及42。她日前比對開獎號碼後,驚訝發現自己的號碼與6月6日開出的頭獎號碼完全一致,認為自己成功贏得巨額獎金。然而,事情隨後出現轉折。梅恩得知中獎後,致電母親詢問是否已協助確認彩券。她表示,母親當時已將彩券帶到南威爾斯阿伯西農(Abercynon)1家倫迪斯(Londis)商店查詢,但店家告知該票並非中獎,因此母親便將彩券丟棄。梅恩回憶當時與母親的對話,她告訴母親「我們中彩券了」,但母親回答「我查過了,沒有人中獎」。當梅恩再次確認獎金可能高達1,200萬英鎊時,母親才表示「彩券已經在垃圾桶裡」。等到母女倆發現可能存在判定錯誤時,商店垃圾已經完成清運,原始彩券也無法尋回。梅恩表示,目前最讓她痛苦的是等待調查結果,「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拿到獎金,讓人感到煎熬」。她說,如果最終確認自己為合法得獎者,最想做的事情之一,是前往紐西蘭觀看2029年英國暨愛爾蘭獅子隊橄欖球巡迴賽。涉事倫迪斯商店店主庫馬爾(Karan Kumar)表示,當時驗票機可能出現故障,因此才導致錯誤結果。目前相關單位已展開調查,他也表示,如果梅恩確實中獎,將會是一件令人振奮的消息。英國國家彩券營運商Allwyn證實,正在調查這起涉及「可能中獎彩券」的申訴案件。公司表示,英國國家彩券提供特殊機制,即使玩家的中獎票遺失、遭竊或損毀,在符合條件下仍可提出領獎申請。Allwyn強調,調查重點是確認彩券購買者身分及中獎事實,確保獎金能支付給真正的得獎者。目前梅恩仍需等待約30天的審查結果,後續發展引發關注。
配合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上路 勞動部發布子法及配套措施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1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部於23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新訂子法明確規範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雇主應採行之防治措施,以及最高負責人涉有職場霸凌行為時,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為協助新制順利推動,勞動部同步推出指導手冊、常見問答、教育宣導教材、諮詢與輔導服務及專業人才資料庫等配套措施,協助企業落實法令遵循,建立安全、健康與友善的工作環境。勞動部表示,職業安全衛生危害預防不僅涵蓋機械設備及作業環境安全,也包括勞工心理健康的保護。推動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化,目的是建立明確的制度規範,使企業有所依循、勞工有適當申訴管道,並於事件發生時及早介入處理,避免衝突擴大,營造良好的職場文化。勞動部指出,此次公告之《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為新制運作的重要依據,明定職場霸凌認定原則,以及申訴受理、協調、調查小組組成、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及救濟等程序,提供事業單位明確遵循標準。無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只要知悉或受理職場霸凌申訴,雇主均應依法啟動防治機制;企業規模越大,依法應建立越完整之防治制度及處理程序。此外,針對被申訴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的情形,勞動部同步發布《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建立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透過外部公權力介入,避免內部調查可能產生之利益衝突或程序失衡,提升案件處理之客觀性、公正性及社會信賴。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職場霸凌申訴與調查處理機制固然為法制重點,但實務上有相當比例疑似職場霸凌案件係因溝通不良或認知差異所致。考量正式調查程序可能耗費時間及資源,並增加當事人心理壓力,因此制度設計納入「協調機制」,於調查期間得依申訴人意願,由適當協調人員協助雙方溝通、尋求解決方案;如申訴人對協調過程或結果不滿意,得隨時終止協調,由雇主續行調查程序,以兼顧申訴人權益保障及企業處理爭議之彈性。為協助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順利接軌新制,勞動部將同步推動下列配套措施:一、公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指導手冊」:針對職場霸凌認定原則、防治措施、申訴、調查與協調處理程序及申復機制等提供實務建議,並提供企業範本與相關表單,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二、強化教育訓練:自4月起即持續透過論壇及研討會辦理多場講習訓練,及陸續製作完成數位學習教材,提供雇主、主管人員、內部調查人員及勞工相關線上學習資源,提升制度運作能力;7月起並將結合地方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資源,擴大辦理教育訓練。三、建置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協助事業單位遴選具法律、心理、人力資源及相關實務經驗之外部專業人士參與案件調查,提升調查品質與公信力。四、建置職場霸凌通報系統:為協助企業於受理申訴案件後能依規定落實後續調查處理程序,於通報系統設計提醒流程及資源等友善功能,協助符合法定程序。五、提供中小企業補助措施:針對中小企業聘請外部調查專業人士所需費用提供補助,降低企業制度推動成本,協助落實法令要求。六、加強宣導與輔導服務:建置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提供常見問答、圖卡、懶人包、短影音、教育訓練教材及指導手冊等資源,並結合地方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分區辦理宣導說明及實務輔導,協助企業建立完善防治制度。勞動部強調,職場霸凌防治不只是符合法令要求,更是企業永續經營與良善治理的重要一環。建議雇主將職場社會心理風險及員工溝通互動議題納入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機制,從源頭建立防治政策與制度化管理機制,透過高階主管承諾及跨部門合作,形塑尊重、信任、安全、健康與友善的職場文化,提升員工向心力及企業整體競爭力。
調查局近年頻生強制猥褻、權勢性騷擾等案件 監院要求法務部澈底改進
監察院今(15)日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肩負國家安全、犯罪防制及維護社會安定重責,近年卻接連爆出多起令人震驚的風紀與性犯罪案件。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並籲請法務部儘速督同調查局檢討改進。紀惠容、范巽綠表示,CEDAW及我國憲法均明確揭示國家應禁絕對婦女之侵害,惟調查局111年起陸續發生多起所屬人員觸犯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案件,如111年A科長於捷運車廂內強制猥褻女乘客、112年B調查官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影像、113年C調查專員廁所內放置密錄器偷拍民眾如廁畫面,又114年D調查官於便利商店嘗試拍攝國中女生裙底等,涉案者不乏擔任科長要職或曾借調國家安全局者,種種犯行,嚴重悖離調查局防制犯罪之職責本分,已重創政府整體形象。紀惠容、范巽綠指出,調查局內部的職場性騷擾問題同樣極為猖獗,據109至114年之性騷擾申訴及非申訴案件共23件顯示,性騷擾案件扣除不成立案件,計18件,受害者均為女性,計34人次,屬職場性騷擾者即有15件,案件中存在單一行為人同時、長期性騷擾多位受害者之情形,且不乏同時運用言語及肢體騷擾者,其中屬於「主管對下屬」的權勢性騷擾超過六成,而「學長對學妹」的階級壓迫更高達八成。高度不對等的權力結構致被害人因懼怕職場壓迫、報復,產生「寒蟬效應」,而延遲申訴或不正式提出申訴,據案件數據資料,受害者第一次受害至申訴,有時隔1、2年始提出,亦有7年後才申訴,超過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時效,致未能確實懲處之情形。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調查局所屬人員近年涉犯多起嚴重侵害民眾與內部同仁權益之惡行,顯示該局自人員養成、遴任、法治意識形塑,乃至建構免受恐懼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等層面,皆存有重大闕漏,致使侵害受害者權益的犯行一再重複發生,應澈底檢討。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行政機關對重大違失人員之免職權,為憲法賦予行政權不可或缺之核心權限,調查局長期怠於發揮監督所屬之實效,導致內部紀律鬆弛,未能有效遏阻所屬職員侵害人民權益,亦難以根除內部權勢性騷擾之沉痾,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強調,調查局作為國家之執法機關,更應高標準要求所屬之人品、紀律,銓敘部已說明公務人員考績法於114年11月19日修正明列性騷擾、性侵害等規定是為強調政府態度,但於修法前,公務人員如有重大違失行為,機關本得依修正前考績法規定落實懲處,該局過去僅以輕懲為之,允應針對相關案件逐案重新檢視,從重處置,方能儘速導正機關風氣,挽回國人信心。紀惠容、范巽綠說明,性騷擾係對個人身心及人格尊嚴之嚴重侵害,受害人除需承受身心創傷與揭露案件之壓力,於案件調查期間,亦須再次回憶遭受性騷擾時的情境脈絡,故為防範受害人於性騷擾案件之處理過程遭遇二度傷害,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均要求處理人員應具專業性,且於調查、審議程序亦強調應納入外部專業意見,以避免因權力結構不對等而影響被害人權益。監委表示,調查局對於正式提出申訴之性騷擾案件,依循「法務部與所屬機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及「法務部與所屬機關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處理,交予該局性騷擾申訴處理會調查、審議,惟對於礙於權勢未提出正式申訴之性騷擾案件,內部僅交由該局督察處調查處理,先天即缺乏申處會之性平專業與外部專家把關,後天亦無實質防治或環境改善建議,且由各駐區督察人員逐級陳報,則衍生吃案、隱匿情事,已然形成制度性闕漏。導致該局人員須不斷循外界管道檢舉,以伸張正義,除損害局譽,亦加深所屬職員於體制內之二度傷害,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進一步調查指出,調查局多起性騷擾案件是於餐敘酒後發生,甚有行為人稱是為了工作需要而飲酒、不勝酒力,藉詞以酒後失態合理化其酒後性騷擾行為。部分性騷擾、強制猥褻行為是於主管帶同下屬餐敘飲酒後發生,且不僅於進入調查局工作後,有長官帶頭邀集下屬或特意找女下屬飲宴而發生性騷擾等違紀情事,調查人員於訓練期間,即有發生餐席間開放學員飲酒,酒後性侵害之案件,顯示調查局人員從訓練起至後續職場之文化,亟需通盤檢討。調查局對此表示,現行透過各場合宣導提醒同仁避免無謂飲宴,也要求若長官要帶同仁飲酒,應評估有公務交流之必要,且不得過度飲酒、不可發生不檢言行。法務部對於該局之應酬文化,亦認為不可鼓勵,表示將透過舉才策略逐步改善風氣。紀惠容、范巽綠呼籲,性騷擾等犯行,非但違反法規、破壞機關信譽,且往往涉及職場權力濫用,而不當飲酒則易造成紀律鬆散,輕則影響職務執行效率,重則觸犯法律,該局若未妥為監督,無疑縱容「以應酬為名,行騷擾之實」之職場文化。行政機關各級主管本應擔負確實監督屬員之責,該局允應針對因酒犯紀與不當飲宴之涉案人員及主管,從嚴處理並落實再教育,方能確實整飭風紀。
公務員霸凌申訴5年增逾10倍 立委促強化反霸凌教育與審查效率
公務體系職場霸凌問題近年持續受到關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3)日審查考試院及所屬機關預算時,多位朝野立委指出,公務員職場霸凌申訴案件近年大幅增加,但案件處理效率與申訴成功率未見同步改善,要求相關單位加強預防機制與教育訓練,打造更友善的工作環境。近期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病逝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公部門職場文化問題。由於外傳其生前曾遭遇職場排擠與不當對待,行政院已成立外部調查機制,目前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在今日審查過程中,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指出,根據統計資料,公務員職場霸凌申訴案件從2020年的12件增加至2025年的132件,短短數年間成長超過10倍,顯示問題日益受到重視,也反映基層公務員面臨的壓力與困境。她表示,雖然申訴案件增加,但許多案件最終仍被認定原機關處理並無不當情形,導致申訴成立比例偏低。面對公務體系工作量增加與職場壓力攀升,保訓會應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課程,加強主管與同仁對職場霸凌的認識,建立更健康的組織文化。另外,也有立委關切案件審理進度問題。部分委員指出,近年申訴案件不斷累積,但結案效率未同步提升,造成不少案件審查時間拉長,甚至出現未結案件持續堆積的現象。立委認為,相關機關應檢討現行審理流程及人力配置,研議透過案件分流、調查機制優化等方式,加快處理速度,避免申訴人長期等待影響權益。為督促保訓會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最終決議,將保訓會相關預算853萬3000元凍結10%,約85萬3000元,待保訓會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並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相關經費。委員會認為,除了事後調查與處理外,更重要的是建立預防機制,讓公務人員在安全且受尊重的環境中執行職務,降低職場霸凌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台中威順旅行社爆財務異常遭勒令停業 1家6口付完日本自由行訂金傻眼
位於台中市的「威順旅行社有限公司」近期出現財務異常狀況,交通部觀光署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情事擴大,已命該旅行社自5月14日起停業3個月。台中市政府消保官表示,於5月14日之後出發的旅客,可針對旅遊契約的消費糾紛,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02-25995088)提出申訴請求退費或協助轉團;使用信用卡消費的消費者,亦可掌握時效申請信用卡爭議款。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指出,目前受理以威順旅行社為相對人提起的申訴案件共計2件,其中有民眾向威順公司購買日本機加酒行程,一口氣付了全家6口訂金,共計1萬8000元,不料旅行社突遭勒令停業,導致行程落空。消保官表示,威順旅行社為品保協會的會員,應依法繳納保證金並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其如與消費者訂有「旅遊契約」卻無法依約提供服務並辦理退費者,消費者可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由品保協會協調保險公司辦理賠償事宜。品保協會已於5月18日發布公告,請與該旅行社有旅遊糾紛的消費者,於公告日起30日內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若使用信用卡消費,無論是向該旅行社購買旅遊行程、機加酒或住宿券等,亦可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要求足額退款,但因爭議款有申請期限(以VISA、MASTER 為例,自刷卡日起540日曆天且業者未提供服務起120日曆天內,以上日期需再扣除發卡行作業所需的15工作天,即使業者已經請款,消費者未使用的費用,仍可要求信用卡機構退還),且各家銀行所需資料不盡相同,建議消費者盡速向發卡銀行洽詢。(圖/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威順旅行社遭勒令停業!出發前10天收通知 她付7.5萬遊日被迫喊卡
交通部觀光署證實,台中威順旅行社因財務狀況異常,已自5月14日起遭裁處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由於不少旅客原訂近期出國旅遊,消息曝光後,也引發消費者擔憂已支付的團費與後續行程安排恐受影響。觀光署指出,威順旅行社已於5月12日主動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通報,表示公司目前已無法繼續履行部分旅遊契約服務。觀光署隨後在5月13日會同品保協會前往查核,確認業者存在財務及業務異常情形,因此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裁定自5月14日起停止營業3個月,以避免旅客權益進一步受損。事件曝光後,也有民眾在網路分享自身遭遇。一名旅客表示,今年3月透過威順旅行社購買日本福岡5日團體行程,共4人同行,總團費約7萬5000元,原本預計於5月26日出發。不過,旅客卻在出發前突然接獲通知,得知旅行社已停業。更讓旅客傻眼的是,對方告知若仍希望按照原定日期出團,還需額外支付約3萬5000元費用,才能改由其他旅行社接手安排後續行程。由於旅客後續多次致電威順旅行社,卻始終無法聯繫上業者,因此感到相當不安。針對後續處理方式,觀光署表示,凡5月14日後出發、受到影響的旅客,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向旅行社要求全額退還旅費,並可依法主張違約金權益;另外,也可選擇由威順旅行社安排轉由其他旅行社接手出團。目前觀光署也已請品保協會協助受理相關旅客申訴案件。品保協會發言人李奇嶽提醒,民眾可準備旅遊契約書、代收轉付收據等相關文件,主動與品保協會聯繫,以利後續協調退款或轉團事宜。李奇嶽也建議,民眾未來購買旅遊商品時,除了確認旅行社是否合法立案,也應保留完整付款紀錄與正式契約文件,付款方式則以刷卡或匯款較有保障,若日後發生消費糾紛,也較容易作為申訴依據。
愛爾麗針孔偷拍案延燒!北市啟動聯合稽查 5/11開放法律諮詢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針孔偷拍案持續延燒,台北市政府今(8)日宣布啟動為期兩週的聯合稽查,針對醫美診所、三溫暖及體育場館等場所,進行反針孔偵測與現地稽核;另法務局也將自5月11日起,提供為期3天的消費者法律諮詢服務。台北市法務局指出,自5月1日至5月7日下午1時止,已受理近50件與愛爾麗相關的消費爭議申訴案;北市府除配合檢警調查外,也將研議啟動團體訴訟,並開設專案法律諮詢服務。法務局說明,目前已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及「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保持密切聯繫,針對本案涉及全國連鎖醫療集團、多據點及大量潛在受害者等情形進行評估。未來若檢方偵辦確認受害消費者達20人以上,將研議商請相關消保團體承接團體訴訟,協助消費者爭取人格權及財產權受侵害的損害賠償。法務局也宣布,將自5月11日至13日,每日下午2時至5時,於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1樓東區法律諮詢室,開設「愛爾麗醫美消費爭議專案法律諮詢服務」,安排2名律師提供一對一法律諮詢,每位預約消費者可獲20分鐘諮詢時間,內容涵蓋契約解除、退費請求及隱私權受損等法律救濟問題。法務局表示,考量本案具高度隱私性,為保障民眾隱私並控管現場人數,本次專場採全面線上預約制,可透過「法律諮詢預約作業系統」點選「愛爾麗醫美消費爭議法律諮詢」完成預約;若有相關疑問,也可撥打1999轉分機2413洽詢。此外,法務局強調,本案仍待地檢署進一步偵辦釐清,最終結果仍須待司法調查確認。
辦公室同事訂雞排、飲料「沒揪」算職場霸凌?勞動部揭5大認定要件
同事在辦公室訂雞排或飲料卻未邀請他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今天(21日)指出,依據最新預告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類似「訂雞排沒揪」的情況,因多半與職務執行無直接關聯,原則上不會被認定為霸凌,但仍須依具體情境判斷。勞動部官員說明,根據過往案例,單次或少數幾次未被邀請參與團購,通常難以構成職場霸凌。不過,是否成立仍須檢視五大要件,包括是否發生在執行職務的勞動場所、行為人是否為事業單位人員、行為是否逾越業務必要與合理範圍、是否具持續性,以及是否對當事人身心健康造成危害。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上述五項條件須同時具備才可能認定為職場霸凌,且霸凌不僅限於主管對下屬,也涵蓋同事之間,甚至下對上的互動;派遣勞工亦適用相關規範。不過,承攬人員或第三方業務往來對象,則屬於職場不法侵害範疇,並不納入霸凌專章。此外,草案也列舉常見霸凌樣態,包括言語暴力、社交排斥、職務干預、權力濫用及名譽侵害,但並未設限僅止於此。舉例而言,若主管要求原本需一個月完成的工作,在三天內交付,即可能被認為不合理。未來相關單位也將進一步制定指引,提供企業作為判斷與防治依據。勞動部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2第4項授權訂定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已明確規範雇主的防治責任,重點包括:一、明定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及審酌因素,提供判斷基準;二、要求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採取防治措施,並於知悉霸凌事件時採取立即有效的適當處置;三、建立明確的申訴受理、調查小組組成、調查程序及期限、協調機制、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機制及救濟管道等;四、對申訴人或協助申訴之人禁止不利處分,並對申訴案件應負通報、追蹤、考核責任。針對勞工遭受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的案件,新法已定明勞工得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3第5項授權,訂定《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草案,重點包括:一、明確定義「最高負責人」的範圍,確保勞工遭受最高負責人或與其職務相當者霸凌時,有外部申訴管道;二、規範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後的調查期限、方式,並要求調查成員的組成及調查報告內容應符合專業與客觀原則;三、定明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應配合調查的義務,被申訴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勞動部強調,新法已定明職場霸凌防治為雇主的法定義務,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勞動部配合該等規定施行,正積極規劃推動的相關配套措施,包含培訓調查專業人才及建置調查專業人員資料庫、全國職場霸凌通報系統、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所需人力與經費、擴大辦理法遵宣導、輔導及教育訓練,以及補助中小企業遴聘外部調查專家等措施。
北市法務局公布不友善企業 必要時聯合稽查或請到市府「喝咖啡」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31)日發布新聞稿,公布去(114)年度第 4季(10 月至12 月)消費爭議申訴案件中,經通知卻無故不到場協商之「不友善企業經營者」名單。第 4 季共有142 家次業者缺席消費爭議協商會議,排序前 3 名依序為「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平台之個人賣家(下稱蝦皮賣家)、「滿場娛樂有限公司」(下稱滿場娛樂)及「客遊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稱 Klook 客路)。法務局強調,針對無故缺席、未積極妥適處理爭議之業者,將依規定公告,必要時將發動聯合稽查,或邀請業者到「市政府喝咖啡」命業者提出精進說明及改善方案,敦促業者積極出席市府召開之協商會議提高消費爭議妥處機會,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法務局表示,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 25條第1款規定,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協商會議之業者,北市府得於網路或媒體公告。114年第4季統計未派員出席協商業者前 3名依序如下:第1名蝦皮賣家(累計 12次)、第2名滿場娛樂(累計10次)、第3名Klook客路(累計5次)。法務局分析,蝦皮賣家遭訴之爭議主因為消費者收受商品有瑕疵或收到與訂單不符之商品;就蝦皮賣家消極出席協商會議之情形,法務局將促請蝦皮電商研議採取對其平台使用者之其他不利措施,透過公私協力共同消彌個人賣家漠視消費者權益之行為。至滿場娛樂、Klook客路則集中在「老菸槍雙人組」演唱會延期未積極辦理退票之爭議;該案法務局已將主辦單位「滿場娛樂」以詐欺罪嫌函送刑事偵辦,並要求 Klook 平台積極協助退票。此外,法務局亦函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轉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在民眾申請信用卡爭議帳款程序時給予正確及必要協助;臺北市文化局則針對主辦單位滿場娛樂規避調查之行為,已依法裁處新臺幣10 萬元在案。法務局指出,消費爭議之妥善處理為企業營運不可或缺的責任,業者若無正當理由多次缺席協商程序,必要時市府將視情況發動聯合稽查或命其到府說明營運情形與爭議處理機制,情節嚴重者將發布消費警訊。消費者如有消費疑義,可上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查詢相關資訊;若有消費爭議,請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或市民專線 1999轉7812洽詢。對此,蝦皮回應,蝦皮購物重視用戶並持續與主管機關公私協作,共同保障消費者權益。平台有完整的退貨及協商機制,協助消費爭議之處理。此外,接獲主管機關消保爭議協調通知後,亦會通知賣家並要求積極處理,遵守相關規範,若無故不到者,將依違反平台規定處置,最重將永久凍結賣場及其帳號。
101登頂掀模仿潮 游淑慧曝數據:2公尺就能重傷
美國徒手獨攀好手艾力克斯霍諾德(Alex Honnold)25日耗時1小時31分完成登頂台北101,引起民眾「模仿效應」。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26日指出,近日社群平台就有人貼出一名少年疑似試圖攀爬101、遭警衛制止的畫面,她嚴正呼籲「熱血之餘,請別拿生命開玩笑!台北101不是練習場」,強調未經專業訓練與合法程序的模仿行為,不僅違法,更是對生命極度不負責。游淑慧表示,「專業的熱血背後,是長年累積的極致訓練與周密安全規畫;盲目模仿只會把人送進急診室」。她提到,「兩公尺的高度,就能毀掉健康」,許多人以為「不高、有軟墊」就沒事,但根據她向體育局調閱相關數據後發現,北市攀岩館在民國111至114年間已發生9件嚴重申訴案,其中8件為骨折,甚至包含相當嚴重的「脊椎壓迫性骨折」,而受傷族群多為「初次體驗者」,不少人僅從約2公尺(不到半層樓高)摔落就造成重傷。游淑慧說,為了「補齊安全防護網」,她在接獲去年攀岩館摔落骨折陳情後深入調查,發現現行法規對攀岩場館安全管理與消費者保障仍有不少漏洞。因此游淑慧正式提案:制定北市專屬規範,要求體育局針對攀岩場館擬定更嚴格的安全管理標準;並落實教練比例與裝備檢查,確保初學者在各攀岩館都能獲得足夠指導與保護;同時強化消費者投保機制,讓意外發生時市民權益不被忽視。游淑慧也給想嘗試攀岩的民眾提出三點建議:一、循序漸進,攀岩需要核心與肌力,缺乏運動習慣者應先打好體能基礎;二、尋求專業,務必報名專業課程,學習正確「掉落(Falling)」技巧,重要性不亞於向上攀爬;三、拒絕模仿,不要再嘗試攀爬101,把熱血留在專業場館,把安全留給自己與家人。
雙和醫院男主管「搓揉手部、按捏後頸」性騷3女醫 院方回應了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昨天(29日)偕同多名前雙和醫院醫師召開記者會,有女性醫師控訴,前主管曾強迫懷孕醫師值夜班,還長期對女下屬性騷擾,做出搓揉手部、磨蹭、按捏後頸等舉動,至少3人申訴後,院方卻拖延並輕懲,受害醫師只能被迫離職。對此,院方澄清絕無消極作為、包庇隱匿,已解除涉案人主管職務。據悉,涉案男子目前停診中。據了解,一名女醫師指控,前主管強迫懷孕醫師值夜班,承擔暴露游離輻射風險,甚至進行言語羞辱、計算「欠多少人情債」等方式施壓,長期性別歧視與職場霸凌。不僅如此,其中一名醫師在流產手術恢復室中,被該主管乘機用雙手包覆、搓揉其手部,還曾以「討論職場霸凌案情」為由,於辦公室內強行握手、磨蹭,還說出「妳的手比我的熱」等話。另有醫師表示,該主管曾在院內隱蔽處強行搓揉其手部、按捏後頸,即使她當下極力拒絕,對方仍不收手,最終情緒崩潰選擇離職。受害女醫師也指出,雖然至少有3名醫師申訴並成立,院方只對該主管「各記小過1次」,未比照過往院內類似案例進行全院公告,也沒有主動將懲處結果通知被害者,醫院也拒絕提供懲處的理由和調查內容。受害者痛批,醫院未能第一時間隔離加害者以保護被害人,申訴委員會也沒有盡到利益迴避職責,讓受害人擔心可能會被秋後算帳。對此,雙和醫院回應,院方在今年6月18日接獲有同仁疑似遇單位主管肢體騷擾,隨即依規定啟動初步調查與關懷機制,當日即與該同仁確認事件經過,並提供支持與協助,同時安排其辦公空間與被申訴人不同區域,可完全避免接觸,但該同仁隨後因個人職涯規劃,已在7月離職。雙和醫院說明,依法通報新北市勞工局,並於今年6月25日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成員包含2名院內委員及1名經勞動部認證的院外專家委員,並啟動調查,但期間另有2名已離職女性同仁,分別於今年7月28日、8月8日提出陳情,經評估後依規定併案處理。雙和醫院提到,考量案件涉及範圍較廣,調查期限依法由原訂2個月展延為3個月,最終於8月25日召開結案討論;調查期間共進行7次訪談,對象包含申訴人、被申訴人及相關證人,均採個別約談方式辦理,避免互相影響。雙和醫院說,經性別平等委員會8月25日決議,本案3名申訴人所提性騷擾申訴案均成立,並於8月28日正式通知3名申訴人與被申訴人調查結果,同日也召開人力資源規劃暨評議委員會,決議即刻卸除被申訴人主管職務,隔日便正式全院公告主管撤換事宜。雙和醫院強調,該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尊重司法及避免影響後續審理,院方不便就個案內容進行任何評論或回覆,將持續檢討、強化內部管理制度及性別平等教育,並配合政府、檢調及司法單位相關工作。《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醫界自爆1/大動作警告勿濫用高價醫材 保險業「已非」照單全收全額給付
有醫生向CTWANT爆料說,醫療學會近期頻繁通知會員說,保險公司對自費醫耗材「已非」照單全收、全額給付,請醫生注意避免日後發生爭議。記者調查發現,包括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羊膜異體移植、玻尿酸、膠原蛋白、止血粉、敷料等,皆為實支實付險拒賠的主要項目。在保險公司健康險保單中,實支實付險基本訴求確實是一種「花多少、理賠多少」醫療險,因此過往有些保戶考量預算而多買幾張此類保單,來分擔可能龐大的手術、住院費、病房費、藥品、醫材等經濟負擔風險。隨著醫療研發科技興起開發許多自費醫材,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目前受理保戶申訴案,負責釐清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等爭議案件的單位)統計,在「實支實付險」這一類保單,認為「保戶主張無理由」的案件超過1550件。其中,保戶接受治療使用的「血球細胞分離器、手術膠體、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而遭到拒賠的案件超過560件;羊膜異體移植、玻尿酸等產品達235件;膠原蛋白敷料、膠原蛋白基質、膠原粉、可吸收性止血粉、水性創傷敷料、癒合敷料、凝合劑等累計也約200多件。還有像是屬於「非藥品」的維生素、高鈣、蛋白飲等營養品、健舌器、足踝護具等,累計達近百件。一名資深專業人士告訴CTWANT記者說,現在許多醫生在提供民眾治療建議方案時,通常也會詢問是否有買保險?有沒有實支實付險?希望幫助患者可以考慮使用可能非健保給付的藥品、醫材的立意尚好,但可能也要注意到,這已經與過去十多年來「照單全收、全額給付」的情況,大大有所改變,應該避免誤導民眾以為保險公司會通通理賠額外的自費等項目。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資料顯示,使用「自費醫材」的理賠爭議案件數量頗多。(圖/報系資料照)該人士分析,現在醫界的亂象可以歸納出五大類,一是「過度醫療」,包括浮濫自費開刀、浮濫自費醫材,虛報沒有執行的手術;其次還有「過度宣傳醫術效果、成功案例」,像是經營自媒體,結合網紅業配、社群媒體,招攬病人。「進而更讓人詬病,則是可能出現涉及欺騙行為,譬如說誇大病情、無中生有、誘導病人接受非必要之醫療等」甚而,「可能醫、病、業三者共謀不當利益,造成社會、健保、保險公司三輸」,「醫師業代化與回扣問題,按件計酬,收取廠商私下鉅額回扣」該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