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緩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衛生局 罰鍰 罰緩 酒駕
酒駕又罹癌!44歲男無力繳罰緩 親姊出手相助淚訴:只剩這個弟弟了
44歲黃姓男子因曾經酒駕遭重罰無力償還,同時又在癌末病痛的雙重打擊下,陷入人生絕境。就在收到通知之際,黃男的姊姊決定出手相助,代為繳清近27萬元的罰鍰,她表示:「錢可以再賺,但弟弟只剩這一個了」。黃男2023年因2度拒絕酒測又無照駕駛,被開罰36萬元,本來已罹癌又歷經幾次化療、失去工作能力的他,這無疑是雪上加霜,雖然黃男展現誠意,以每月新臺幣8000元分期償還,但在化療的煎熬與龐大的醫療開銷壓力下,最終無力續繳,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只能在2026年4月底依法廢止分期,發出繳納通知。然而,當繳納通知送達驚動黃男親姊,本月13日她陪同黃男前往桃園分署,當場拿出酒駕罰鍰26萬9940元的餘款,為弟弟繳清這筆債務,黃男姊姊淚訴近期家門遭逢巨變,另一名弟弟才剛不幸撒手人寰,現在只剩黃男這個唯一的親弟,不忍看他因債務壓力影響癌症治療,更不願看到他在病痛中還要背負罪咎感,「只要人在,就有希望。」希望黃男能專心對抗病魔。黃男姊弟兩人的情誼讓人動容,但桃園分署強調,酒駕行為害人害己,一次錯誤的選擇,可能讓全家人陷入長期的經濟掙扎與精神折磨,另外,桃園分署將持續配合行政執行署的交通專案,嚴厲打擊酒駕行為,積極執行與車輛有關之稅捐、費用、罰鍰、停車費等案件,督促車主自主繳納、降低交通違規行為,以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物流運嬰屍3/台灣政府早知移工大賺血腥財 跨境賣墮胎藥到東亞
印尼籍移工「You Li(臉書姓名)」遭控在網路上賣墮胎藥以牟取暴利,其「業務」範圍還包括日本香港,而台灣外傭關注組織指出,早已向台灣政府反映卻未獲回應,也讓這名「地下藥后」的行徑越發囂張。本刊調查,You Li主業是家庭照顧,負責看護雇主家的年邁阿嬤,但她在網路上卻是「地下CEO」,不僅出售衣服、面膜、髮油等生活用品,還販賣避孕藥、墮胎藥等藥品,業務範圍更拓廣到香港、日本和澳洲。「喜克潰」,此藥品主要適應症為預防與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卻被移工當成墮胎藥販售,稍有不慎便可能引起敗血症,後果不堪設想。(圖/翻攝當事人Tiktok)You Li販售的墮胎藥為「喜克潰」,此藥品主要適應症為預防與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因能促進子宮收縮、軟化子宮頸,亦被廣泛用於婦產科催生、流產,香港家庭醫生李福基接受《香港文匯網》採訪時指出,若服用劑量不當或超過應用週數,孕婦可能會流血不止、不完全流產,殘留的胎盤還有可能引發盆腔感染,進而導致敗血症,後果難以想像。而「喜客潰」在台灣屬於醫師處方用藥,You Li有特殊管道,能從藥局大筆購入,更囂張貼出自己與幾十盒喜克潰的合照,她將此藥品包裝成解決「月經晚到」、「兩條線陽性」的良方,對其背後的風險卻是隻字不提。此亂象則引發香港媒體注意,《香港文匯報》曾揭發這條血腥產業鏈,並揭露曾有移工在自行服藥後流血不止、無法站立,被緊急送醫救治,因未能徹底清除殘餘組織而差點感染,還有人在雇主家中產下死胎,雇主發現自家馬桶出現疑似人體殘肢,逼問後移工財坦承自行服藥,而該名移工子宮也受墮胎藥影響,立刻被安排手術治療。印尼籍移工「You Li」大賺墮胎財,有同鄉移工看不下去勸阻,但他態度囂張,還在網路上發布跳舞影片。(圖/翻攝當事人Tiktok)更誇張的是,台灣外傭關注組織早在2025年4月就發現此事,指稱曾立即向台灣政府回報卻未獲重視,也讓「地下藥后」行徑越發囂張,知情人士則盼相關單位能加強取締,別讓台灣的便利物流成為共犯。移民署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情資,後續將建議外勤單位邀請衛生單位一起查辦。食藥署表示,目前未接獲相關情資,且查我國網路無販售喜克潰錠(CYTOTEC)之情形,而處方藥品依我國藥事法規定不得於網路刊登販售,「CYTOTEC」其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須由醫師處方使用。食藥署表示,按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另依據同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藥品之調劑,應由藥師為之。違反前述規定者,得分別依同法第92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倘案內產品非屬我國核准藥品,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同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強調,倘發現疑似不法產品,將請衛生局或檢調合作,協助調查醫療機構或藥局之藥品來源或流向相關紀錄,若查獲非法行為,將依法嚴懲,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請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網路宣稱療效之藥品,不僅違法,更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
物流運嬰屍1/「地下藥后」囂張網路賣墮胎藥 移工產嬰竟當垃圾丟
台灣缺工嚴重導致移工人數與日俱增,2026年突破86萬人,移工們早已形成地下文化,甚至連台灣的法律都視之無物。本刊調查,印尼籍移工「You Li(臉書姓名)」仗著來台12年,在網路黑市大賣墮胎藥,還仲介移工到簡陋診所進行流產,更有移工將墮胎後的胚胎以貨運寄給她處理,讓物流在無形間成為「運嬰車」,她更是將孩子當成垃圾丟棄,冷血行徑讓人髮指。據了解,You Li目前於北部擔任家庭照護,平時主要負責照顧年邁的阿嬤,而她來台12年,丈夫同樣在台灣的工廠工作,但不同於平均月薪3萬元,得縮衣節食才能攢下血汗錢的移工,You Li平時可說是吃香喝辣,手上更拿著最新款的iPhone17手機,而在她揮霍的背後,卻是一條條小生命無聲的流逝。You Li還有「售後服務」,接受移工寄來的包裹處理流產後的胚胎,甚至有胚胎送來時已開始腐爛。(圖/翻攝當事人Tiktok)「自稱是印尼CEO,在網路上什麼黑心錢都賺。」知情人士透露,許多女性移工在自己的家鄉有家庭和老公,但來台後因異鄉寂寞、工作壓力大,常會與同鄉越走越近,最終「不小心」有了孩子,還有移工擔心懷孕恐被迫解約回國,You Li看上「墮胎商機」,在網路上大賣墮胎藥。You Li以抖音作為宣傳,先後開設十幾個帳號,仲介移工到台北的診所進行流產手術,她宣稱若在去正規醫院,醫生便會通知仲介和雇主,在「私人診所」則能解決月經遲來的大麻煩,但這些診所往往設備落後,閒雜人等都能入內拍影片,衛生環境令人堪憂,You Li卻為了賺錢,將一個又一個同鄉姊妹推上手術床。You Li看上「墮胎商機」,販售墮胎藥外還仲介同鄉姊妹到簡陋診所檢查和進行流產手術。(圖/翻攝當事人Tiktok)針對不在北部或是懷孕月份較小的姊妹,You Li則會以網拍形式販售「喜克潰」,此藥品主要適應症為預防與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因能促進子宮收縮、軟化子宮頸,亦被廣泛用於婦產科催生、流產,在台灣屬於醫師處方用藥,You Li卻能大把購入,並以天價賣給同鄉。據悉,這種藥物在台灣藥局每盒30粒售價550元,You Li卻以10顆2500元的價格出售,中間差價高達十多倍,且其「業務」範圍包括香港、日本等地的移工,她還提供「售後服務」,協助移工「處理」排出體內的胚胎,當中甚至包括正在哭泣的孩子。根據You Li上傳的影片,一位移工誤以為自己僅懷孕3、4個月,服用藥物後竟產下孩子,其父母卻將孩子裝進紙箱中,抱著紙箱在幽暗公園間遊蕩,不斷搜尋不會被監視器拍到且夠黑的灌木叢,看似是要將孩子隨意丟置,配上背景中的嬰兒哭聲更讓人不寒而慄。而那些被扼殺在媽媽肚子裡的孩子下場同樣悽慘,You Li在網路上囂張貼出移工們將其骨肉丟棄廢棄民宅、田邊、舊衣回收箱和垃圾車的畫面,還有母親不知如何處理,將孩子以物流貨運寄給You Li「善後」,還因此導致胚胎腐爛發臭,而這些寶寶往往已有數月大,在母體裡長出眼睛和四肢雛形,祂們卻被稱為「小螞蟻」甚至是「垃圾」,沒有機會看世界一眼就被扼殺。知情人士透露,You Li極其猖狂,總在網路上不斷炫富,有印尼同鄉看不慣其行徑試圖勸阻,卻被You Li拍影片嘲笑公審,行徑猶如無法無天的「地下藥后」,希望主管機關能加強取締,別讓台灣成為「嬰屍之島」。移民署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情資,後續將建議外勤單位邀請衛生單位一起查辦。食藥署表示,目前未接獲相關情資,且查我國網路無販售喜克潰錠(CYTOTEC)之情形,而處方藥品依我國藥事法規定不得於網路刊登販售,「CYTOTEC」其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須由醫師處方使用。食藥署表示,按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另依據同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藥品之調劑,應由藥師為之。違反前述規定者,得分別依同法第92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倘案內產品非屬我國核准藥品,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同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強調,倘發現疑似不法產品,將請衛生局或檢調合作,協助調查醫療機構或藥局之藥品來源或流向相關紀錄,若查獲非法行為,將依法嚴懲,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請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網路宣稱療效之藥品,不僅違法,更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
物流運嬰屍2/女移工炫富稱日賺10萬! 她靠「墮胎業」豪買幾十塊地
印尼籍移工「You Li(臉書姓名)」遭控在網路上賣墮胎藥、仲介移工同鄉進行人流手術,並從中牟取暴利,曾稱自己單日營業額高達10萬元,她更是囂張炫富,不僅常在個人頁面曬出大餐照,其手機是最新款的iPhone17,還在家鄉大筆購入20塊房地產,靠著墮胎血腥產業過著奢侈生活。據了解,You Li已在台工作12年,目前於北部擔任家庭照護,移工平均薪資約3萬元,往往要省吃儉用、精打細算才能存下錢寄回母國,You Li卻靠著地下經濟賺得盆滿缽滿,更自稱「印尼CEO」,在網路上囂張炫富。You Li的事業版圖還擴展到日本、香港,甚至有日本的印尼移工飛到台灣,在其仲介下墮胎,她則藉此賺得盆滿缽滿。(圖/翻攝當事人Tiktok)知情人士透露,You Li可說是「什麼錢都想賺」,其業務範圍包括替在台移工處理印尼當地離婚問題,每辦理一份文件就能得到3000元到6000元的報酬,她還販售衣服、面膜、髮油等生活用品,甚至非法販售墮胎藥,並仲介同鄉姊妹到落後診所進行流產手術,從中牟取暴利。根據You Li自己拍攝的影片,她曾貼出拿著數十個大小包裹到超商寄件的畫面,並聲稱自己的日營業額高達10萬元,每月收入則高達百萬元,大筆資產則被匯回印尼,在家鄉購入20筆房地產,她則是引以為豪、囂張炫富。You Li自稱「印尼CEO」,每天都要處理大批物流包裹,單日營收還曾高達十萬元。(圖/翻攝當事人Tiktok)You Li曾拍攝影片展示自己價值數千元的外套,更自稱為「隱形富豪」,得行事低調才能隱藏自己的真實身分,她則在畫面中笑的前仰後翻,驕傲之情溢於言表,絲毫不在意這些財富是建立在同鄉姊妹的血淚,與無數小生命的消逝之上。「她賺印尼人的錢卻鄙視同鄉,在台灣工作卻一直挑戰我國的法律。」知情人士提到,You Li賺大錢後行徑也越發猖狂,不僅公開拍影片傳授沒有居留證如何到超商領包裹,變相教導逃逸移工躲避查緝的技巧。知情人士表示,You Li更屢次醜化台灣雇主,聲稱自己全年無休、沒有假期,每日都認真工作,實則是將大部分的時間用來經營副業,雇主家早已成為她的抖音背景板,希望相關單位能加強查緝,別讓不良移工繼續破壞台灣的勞動環境。移民署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情資,後續將建議外勤單位邀請衛生單位一起查辦。食藥署表示,目前未接獲相關情資,且查我國網路無販售喜克潰錠(CYTOTEC)之情形,而處方藥品依我國藥事法規定不得於網路刊登販售,「CYTOTEC」其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須由醫師處方使用。食藥署表示,按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另依據同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藥品之調劑,應由藥師為之。違反前述規定者,得分別依同法第92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倘案內產品非屬我國核准藥品,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同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強調,倘發現疑似不法產品,將請衛生局或檢調合作,協助調查醫療機構或藥局之藥品來源或流向相關紀錄,若查獲非法行為,將依法嚴懲,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請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網路宣稱療效之藥品,不僅違法,更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
4歲兒遭獨留在家害墜樓亡!永和媽涉犯2法 社會局沉痛發聲
新北市永和區28日晚間發生墜樓案,4歲男童被母親獨留家中,卻從自家15陽台墜落,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男童的40歲劉姓母親則被依過失致死和兒少法移送,社會局也沉痛發聲,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呼籲家長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據了解,男童父親平時在中部工作,由母親負責主要照顧,劉女28日晚間去安親班接哥哥下課,將男童獨自留在家中,而男童身高110公分,陽台矮牆約120公分,男童疑似自行拿椅子墊高想關陽台氣密窗而不慎墜落。警消28日晚間8時許接獲通報,立即派員前往,趕抵現場時男童因頭部重創二失去意識,救護人員連忙為他實施心肺復甦術,並緊急送往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搶救,但他傷勢過重,於晚間9時許宣告不治,男童母親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和兒少法移送。社會局表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違反者裁處3000至1萬5000元之罰緩,家長需上4至50小時之親職教育。社會局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提醒及呼籲家長要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並給予適當的關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社會局表示,經查該案未具福利身分,本案已接獲通報,社工將進行訪視,了解事件發生經過、過往照顧狀況、照顧負荷及照顧分工,如有獨留狀況將依兒少法裁罰並要求進行親職教育課程。
曾有鄰居被臭到拔髮禿頭!知名臭豆腐店疑進軍碧潭 網驚:不可能吧
花蓮知名臭豆腐於2024年底插旗台北市中山區,因氣味過於濃烈遭周遭居民投訴,還有人因異味焦慮到拔光自己的頭髮,該店也曾被環保局開罰58.5萬元。不過,近日就有網友發現,該店疑似進軍新北市新店區的碧潭,且招牌已經裝上,讓許多人直呼「真的超臭」、「空氣品質一定會變得很精彩」。有網友18日於Threads分享一張照片,可以看見臭豆腐店「玉里橋頭臭豆腐」疑似在碧潭展店,該店招牌也已經掛上,讓原PO忍不住驚呼「不可能吧!你要來這裡嗎?」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碧潭的福音耶」、「臭豆腐雖然好吃但超級臭,內用後全身衣服都臭的,反對住宅區設店」、「上次特別去大直聞,真的跟屎一樣臭」、「明知道很臭,明知道會影響鄰居,就是偏偏要開在住宅區,老闆選址的心態也是不太懂」、「大直店附近居民路過,嫌惡設施無誤,當初開的時候被檢舉到上新聞」。也有人說,「碧潭這麼多人假日放鬆的地方,開這種臭店,反正就照三餐檢舉」、「準備檢舉連發」、「我不要在空氣那麼好的新店溪邊散步到一半聞到刺鼻的臭味」、「在旁邊住了20幾年,那一棟開什麼都會倒,存活不久的」、「還是很多人會去」、「祝福,你們那邊的空氣品質一定會變得很精彩」。事實上,這家臭豆腐店於2024年12月21日在北捷劍南路站附近展店後,陸續有民眾反應異味問題,更有人因長期處在臭味中,焦慮到快把頭髮拔光,環保稽查大隊多次前往稽查及要求改善,2025年依據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處58.5萬元罰緩並限期改善,複查有符合標準。然而,環保局在2026年初接獲零星陳情,1月29日再度派員稽查,發現仍有些許異味,遂要求業者加強空污防制措施,調整設備保養頻率,經溝通後業者承諾將變更排放口位置及加裝活性碳除味設施。
被臭豆腐臭到「把頭髮拔光」!大票住戶聞屎味 環保局回應了
知名玉里橋頭臭豆腐插旗台北市中山區,鄰近捷運劍南路站,不過附近住戶近日紛紛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抱怨「臭到崩潰」,甚至有人因為每天處在臭味中,焦慮到把頭髮拔光,掀起網友熱議。對此,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接獲民眾反映後,已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確認民宅周界外仍可聞到異味,業者已承諾變更排放口位置,並於年曆年後加裝活性碳除味設施。近日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中山區橋頭玉里臭豆腐真厲害,每天處在臭味中,讓他焦慮到快把頭髮拔光。貼文曝光後,不少周邊住戶也紛紛跳出來聲援「他這店的味道在對面捷運劍南路站、甚至典華都可以聞得到」、「我不是附近住戶經過都覺得被影響,無法想像當地居民每天要怎麼生活」、「這家的味道我經過一秒都覺得無法接受」、「我爸媽和周圍鄰居已經從開業以來檢舉過無數遍,極度影響生活甚至身心健康」、「我騎車經過就先聞到一股屎味,有夠臭,有被驚嚇到」、「這家真的臭得離譜,還在捷運站就是股腐爛的屎臭味,臭到我自己不願去消費的程度」。對此,原PO也已至環保局檢舉,環保局回應表示,該店自2024年12月間開幕以來,陸續接獲民眾陳情異味問題,環保稽查大隊多次前往稽查及要求改善,去(2025)年依據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處58.5萬元罰緩並限期改善,複查有符合標準。環保局指出,近期接獲零星陳情,再度派員於1月29日稽查,稽查人員要求業者加強空污防制措施,調整設備保養頻率;另同日稍晚再次前往稽查,經溝通後業者承諾將變更排放口位置及加裝活性碳除味設施,預計農曆年後裝設完成,環保局也將不定期派員前往稽查。
紅燈看手機遭罰3千!法官舉1點「撤銷裁罰」糾正警
台北市一名駕駛人於停紅燈時低頭看手機,遭警方當場開罰3000元罰緩,還記點1點。他覺得冤枉、不滿因而決定打官司,經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原處分在法律適用或事實認定上存在瑕疵,故該裁罰不具備法律正當性。 陳男在開車停紅燈時低頭查看手機,遭警方當場開罰並記點。(示意圖/民視新聞)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與順安街口停等紅燈時,因低頭看手機,被員警當場裁處罰鍰 3,000 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對此,陳男主張當時車輛處於完全靜止狀態,僅是低頭查看,並未手持手機,且無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交通事故或未注意交通號誌之情形,因此請求撤銷處分。然而,判決書詳細回顧立法歷程,明確指出:「只要駕駛時手持操作電子裝置(不論是打字、看地圖或滑臉書),依法皆應裁罰 3000 元」。法官強調,取締「手持手機」不應僅以有無使用手機架為唯一標準,執法機關應細緻區分駕駛人是在「動態行駛」或「靜態停等」,並審酌其使用目的與操作時間,若一律採取機械式的裁罰,將導致手段與目的失衡,不僅有違比例原則,也恐侵害憲法保障之人民權利。法官審理後指出,員警證據不足證明陳男於駕駛時手持手機,因此撤銷罰單。(示意圖/民視新聞)此案的核心爭議在於證據不足,經法院勘驗現場錄影畫面,皆未看見陳男手持手機的畫面,此外,員警對於案發時被告雙手位置等關鍵細節記憶模糊,且執勤當下未即時要求被告出示手機畫面以資存證。經過法院審理後認定原處分舉證力不足,裁定撤銷罰單。本案判決不僅指出警方採證的具體缺失,更罕見地在判決書中促請執法機關應精進取締程序,避免「積非成是」的執法偏誤,對未來交通違規取締具備指標性意義。
鳳山溪「水色變墨綠」魚群翻肚死亡! 查獲電鍍廠偷排強酸廢水到水溝
高雄鳳山溪近日遭污染,水色成不自然墨綠色,且有魚群翻肚死亡,經民眾通報,高市府環保局立即派員到場勘察,查獲一間電鍍工廠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卻未依規使用,直接將強酸廢水繞流排放到水溝,造成鳳山溪嚴重污染,環保局當場勒令停止排放,並將依違反《水污法》裁罰6萬至2000萬元。有民眾發現,鳳山溪連日水質不佳,水色呈現不自然墨綠色,隨即向高市府陳情,環保局派員稽查鳳山溪沿岸工廠,發現一間市府列管領有廢水排放許可的電鍍工廠違法偷排,該廠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卻未依規定將廢水收集處理,反而將廢水倒入廁所洗手台,由廠內廁所排放口繞流排放,造成鳳山溪嚴重污染。環保局表示,鳳山區某工廠從事金屬電鍍製程,清洗槽廢水未經妥善收集處理,違法繞流偷排,經檢測,該廠排放pH值1.88的青綠色酸性廢水,污染鳳山溪上游坔埔排水,違反水污法第7條及第18-1條規定,除將依法對工廠裁處6萬至2000萬元罰鍰外,並命其立即停止排放。另外,經環保局調查發現,該電鍍工廠於民國103年5月27日就曾因放流水超標遭開罰17萬元罰緩,相隔11年再度查獲違法繞流排放廢水,環保局已採水送至實驗室檢驗,確認重金屬數值是否超標,若排放的廢水有重金屬超標情形,將依法重罰。
北市醫美機構遭稽查 最高違規可罰25萬
台北市安和美診所日前爆發醫療事故,有男子接受「陰莖增大術」後身亡。為維護民眾醫療安全,衛生局9月26日至10月3日啟動「高風險醫美機構專案稽查」,對15間具醫美高風險的醫療機構加強查察,首次揭露違規項目,包括未詳實記載收費金額、自行擴增病床或手術室等違規情況,已要令機構限期改善,未改善單項最高可處25萬元。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吳岱穎昨指出,高風險醫美機構定義標準是發生3次以上醫療糾紛或重大新聞事件,此次稽查項目包括醫療相關規範、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以及醫療廣告合法性。吳岱穎表示,衛生局也首次揭露違規項目,機構現場違反醫療相關法規項目包括,病歷塗改處未以畫線刪除並加蓋醫師簽章或病歷未簽章、未詳實記載收費項目、收據金額與病歷金額不符、部分醫師未依規定辦理支援報備、10家醫療機構設置與原核准登記項目不符,現場發現有自行擴增病床或門診手術室等情形。她說,衛生局當場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於事實發生日30天內完成,將依《醫療法》、《醫師法》處1萬以上、25萬元以下罰緩,目前已依違規情節依法展開行政程序調查,違規名單將公開於衛生局網站供民眾查詢。吳岱穎提醒,醫學美容屬於醫療行為,應由合格醫師於合法醫療機構執行,如削骨、拉皮等,更須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由具專科醫師資格且完成繼續教育醫師執行,並配置麻醉專科醫師,以確保醫療安全。
南港安親班爆疑似食物中毒!32人發燒噁心腹瀉 衛生局查出3缺失
台北市南港區一家安親班發生疑似食物中毒,孩童吃了附近的便當後,陸續出現不適。衛生局累計接獲32人通報,前往餐點供應場所複查,發現許多不合格,若複查仍有缺失,最重可處新台幣2億元罰緩。有媽媽在臉書《我是南港人》社團提醒家長注意,因為最近有補習班的小朋友吃了合作便當店的餐點後,出現發燒、腹瀉、腹痛、噁心等症狀,陸續有孩童就醫,並透露餐點業者已被要求暫停作業,檢體已送驗,等待結果確認是否為食物中毒。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指出,從20日晚上起陸續接獲醫院及診所通報疑似食物中毒案件。初步調查發現,這家安親班在19日晚上食用附近便當店供應餐點,共61人用餐,累計32人因發燒、噁心、腹痛及腹瀉等症狀就醫。林冠蓁表示,接獲通報時業者已沒有營業,隔天前往稽查,發現多項缺失,包括無法提供員工體檢資料、冰箱冷凍溫度不足、食材混放未區隔等,要求限期改善,同時因就醫人數眾多,先祭出停業處分,避免風險擴大。稽查人員今天再度前往複查,若缺失皆已改善將核准復業,否則將處新台幣6萬至2億元罰緩。至於是否為食物中毒,要等檢驗結果出爐才能判定。
花蓮太魯閣民眾違規亂象 罰緩提高至3000元
太魯閣國家公園合歡山武嶺等區域,近來出現民眾放鞭炮、烤肉等脫序行為。砂卡礑步道等人氣景點也常出現隨意停車亂象,由於過去罰600元無法遏阻民眾違規,為此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修訂園區禁止事項,將部分違規行為罰鍰提高至3000元,5日公告實施也將嚴格稽查。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園區內受0403大地震影響,部分設施與步道仍在整修階段,僅部分區域開放使用,重建工作持續進行當中,呼籲民眾入園遊憩能遵守各項規定,避免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因此修訂「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禁止事項」。太管處表示,禁止事項共17項,為避免造成破壞生態環境、影響其他遊客甚或引發安全顧慮等情事,將部分違規行為罰鍰提高,包括未依規定停放車輛,違規1次罰鍰從600元提升至1500元,違規2次以上罰鍰從1200元調高至3000元;違規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1500元,違規燃放煙火、鞭炮、烤肉等行為,罰鍰從原先的1500元提高為3000元。太管處企畫經理科長黃晧軒表示,參考其他國家公園法規後,將太管處禁止事項修訂更清楚,其中國家公園內違規停車原罰600元,但在砂卡礑等多個人氣景點,違規停車仍多,假日出現亂象,因此修訂提高至1500元。黃晧軒說,生態保護區禁止攜帶寵物入園部分,合格導盲犬、導聾犬不在此限,內容也修訂更清楚。黃強調,新制修訂目的是為園區環境永續而訂,處罰不是主要目的,呼籲遊客共同守護優質遊憩環境。
暑假毒害1/喪屍煙彈肆虐!查獲量暴增200倍 「電子煙易散播」恐讓兒少沾毒
高雄鳥松、鳳山一帶7月23日突然大停電,主因並非用電吃緊,而是一名15歲國中生持喪屍毒品開車衝撞變電箱,事實上,長達2個月的暑假才過一半,各縣市警察局陸續破獲許多毒品案件,其中以俗稱「喪屍毒品」的依托咪酯最受矚目。據食藥署資料顯示,藥物濫用通報查獲的依托咪酯,近三年暴增200倍以上。專家告訴CTWANT,依託咪酯結合非法的電子煙,方便攜帶、又好吸食,已快速在年輕族群傳播,呼籲家長留意孩子是否有異樣,尤其是暑假期間。據警政署公布的全台查獲毒品嫌疑犯人數統計資料, 113年是3萬4897人,其中12~17歲年齡層為542人,相較於112年的474人、111年的431人,一年比一年增加。再查看食藥署資料,113年學生藥物濫用通報統計人數總計615件,相較112年 483件增加27.3%,而高中生占比50.9% 最高(313人),國中29.6%次之(182人)。青少年吸毒人數上升,也讓警方的暑假緝毒行動更加積極,因為暑假少了學校的約束,一向是青少年吸毒高峰期,根據警政署統計,每年暑假查獲青少年的毒品犯罪約占全年度3~4成,而今年警方的查緝重點就是「喪屍毒品」依托咪酯。「喪屍毒品」成分依托咪酯(Etomidate)屬人體麻醉劑,以靜脈注射使用,在台須由持合法執照的藥商進口限醫療使用,毒販會將依托咪酯加入電子煙的煙彈中,還結合各式水果、茶香等風味,因此迅速成為新興毒品,初期由於無法可管導致流竄全台,雖然去年底被列為二級毒品,但毒害已阻擋不住。根據衛福部「濫用藥物檢驗通報系統」,2023年11月依托咪酯首次被查獲,該年查獲量為22件;2024年增加為2779件;2025年光是1~4月就已查獲4573件,暴增200倍以上。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告訴CTWANT記者,依托咪酯使用過量會有三大問題,首先是「呼吸衰竭」,其次會抑制人體的腎上腺素,可能導致休克。第三,依托咪酯畢竟是麻醉藥物,作用在大腦神經,若是同時又服用安眠藥或酒,很容易造成意識昏迷、呼吸衰竭。使用電子煙是違法行為,但由於開罰成案率低、刑罰也不重,因此大街小巷都有民眾在吸食電子煙。(圖/周志龍攝)高檢署趙燕利檢察官於今年6月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台灣刑事司法學會、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等13個單位共同主辦的毒品防治研討會上表示,電子煙已成為青少年吸食毒品的主要管道之一,電子煙中的菸油、菸彈成分難以辨識,經常暗藏新興毒品,許多藥頭會把喪屍煙彈說成「放鬆煙彈」,導致很多年輕人不知道這是毒品,長期使用成癮後影響健康。那可拿雲林戒毒機構執行長林芯瑩受訪分享,曾接到一位母親的求助電話,她哭訴自己年僅13歲的國一兒子抽「依托咪酯」電子菸,驚覺自己已經上癮後向母親求助,全家陷入驚恐與慌亂中。林芯瑩說,這樣的求助電話愈來愈多,顯示依托咪酯已侵入青少年族群。國教行動聯盟(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認為應從管制電子煙著手。「青少年大多是從網路購買電子煙、依托咪酯,政府應提升查緝強度,透過DNS(網域名稱系統)阻斷機制,全面封鎖毒品及電子煙相關資訊與販賣網站,避免青少年輕易獲取相關資訊。」菸害防制法已全面禁止電子煙,但大街小巷仍隨處可見民眾吸食電子煙,相關載具、煙彈也可輕易取得,可見執法不力。衛福部曾統計,新法上路後各縣市稽查50萬件電子煙違規案,但開罰僅1200多件,成案率偏低。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使用電子煙可處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緩。若供應他人電子煙,可按第37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王瀚陽建議大幅提高相關電子煙刑罰,對於製造、販售、運輸新興毒品致人死傷者,檢察官應積極聲請羈押並明確求刑,唯有如此,才能減緩藥物濫用的恐怖擴大速度。◎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台中師拿鈴鼓敲5歲童頭部!家長控園方狂打電話求和解 教育局:已暫停職務
台中市大雅區一間私立幼兒園驚傳教保員不當對待幼童,因為5歲男童與其他孩子吵鬧,教保員竟拿鈴鼓敲打5歲男童的頭部。家長發現孩子頭部紅腫,追問後才得知此事,怒控園方不僅未在第一時間告知,且事後還不斷打電話要求簽和解書。對此,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已暫停該教保員職務,若調查屬實,將依法嚴懲。據了解,6月18日,男童家長幫孩子擦頭髮時,孩子突然說頭痛「在學校撞到的」。家長察覺不對勁追問後,孩子才說「是幼幼班的老師打的」,讓家長感到非常心疼,趕緊詢問學校。園方回應,男童在6月17日與其他兩位小朋友發生爭吵,當時教保員為了制止,就拿鈴鼓敲了孩子的頭,並強調只是「輕輕敲一下」,但孩子的頭部卻腫了5天,且園方還要求簽和解書,家長當下回覆「再想想」,對方竟直接離開,之後又不斷來電。對此,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已接獲通報,該名教保員已暫停職務,目前正在調查中,預計下週將調查結果送交認定委員會審議,若調查屬實,將依法嚴懲。教育局呼籲,各園應以溫暖、正向態度實施教保服務,並再度重申台中市教保服務零體罰原則,違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或管制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教保服務機構也會連帶被裁罰罰緩,並依法公告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切勿以身試法。
新北高齡長者請注意! 7月17日「高齡駕駛換照」在八里衛生所登場
根據交通部最新數據顯示,台灣65歲以上高齡駕駛超過120萬人,光去年高齡駕駛肇事案件高達達58822件,占整體肇事案14.9%,其中,740件為致死事故,創7年來最高。新北市蘆洲監理站17日下午2時將在八里衛生所辦理高齡駕駛換照,八里區公所也提醒,長者當天體檢合格,並通過監理站辦理認知功能測驗,現場就可馬上換駕照。監理站提醒,長者前往辦理換照前,先攜帶資料「身份證」、「駕照(有遺失仍可辦理)」、「2年內1吋彩色照片3張(有汽機車駕照者請準備4張)」,另外相關費用有體檢費150元、認知測驗費200元、駕照費1張50元。監理站強調,年滿75歲以上駕駛(民國31年7月1日後出生)要繼續使用駕照者,請於期限內完成換照,若不再使用,可將駕照繳回註銷,若被查獲使用逾期駕照,將罰緩1800元。若有問題可電洽02-22886883轉分機201、202、203,將有專人服務。「高齡駕駛換照」7/17在八里衛生所辦理。(圖/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駕駛未停讓行人致傷亡「提高罰鍰」 兩派網友戰翻
交通部日前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駕駛不停讓行人導致輕傷、重傷或死亡,將調高罰緩金額,且另有刑責。交通部臉書昨(6月30日)也發文提醒,新制在當天正式上路,提醒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務必應停讓行人車輛,讓行人優先通行。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戰翻。根據交通部新制,駕駛不停讓行人致輕傷,原罰鍰7,200元,6月30日起調高至1萬8,000元;駕駛不停讓行人至重傷或死亡,原罰鍰1萬8,000元,6月30日起一律裁罰3萬6,000元。交通部表示,人本交通理念已成為全民共識,將持續推動改善行人安全措施,包括擴大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之間的距離、在人流密集的路口設置行人庇護島、專用行人號誌及綠燈早開讓行人優先通行等措施,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通行環境。交通部也呼籲所有用路人,無論是駕駛人或是行人,都應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的秩序與安全。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覺得罰則還是太輕,「應該再重ㄧ點,一直加碼,直到輕視人命的駕駛把嘴巴閉上為止!」、「罰好輕喔行人命真賤」、「好便宜,才3.6萬」、「酒駕幾萬都不怕了,還會區區怕你3萬6」、「抓去關就會怕了,罰錢不會怕」、「一條人命3萬6,這是交通部為國人訂下的價格」、「哈哈撞死才3萬6。」但也有另一派網友認為,「行人不按照號誌行走,突然出現在眼前,剎車為了禮讓不遵守的行人。請問受傷了,那位行人能負責任嗎」、「有的人紅燈也穿越班馬線,這樣開車的人不就很冤枉嗎?」、「違規的駕駛人該重罰,那違規的行人呢?」、「違規不管是行人駕駛都要罰,不是只罰駕駛人」、「我綠燈騎在路上,行人從對面馬路任意穿越,不看紅綠燈,不走斑馬線,行人違規穿越雙黃線,騎士真的是要有隨時摔死自己的準備」、「千錯萬錯都是駕駛的錯,如果行人違規在先罰則卻輕輕不成比例」、「這個政策也教壞行人,可以不用守法任意穿越馬路,這是一個教壞國民的政策。」
加重處分!亂丟菸蒂、垃圾罰鍰增 最多可罰3600元
桃園市環保局今年7月起將針對亂丟菸蒂、亂丟垃圾包等6類加重處分,罰鍰從過往最低1200元調升為2400元至3600元,提高金額達到實質嚇阻效果,檢舉獎金也會依照比例提高。環保局強調並非鼓勵大家勇於檢舉,而是藉此讓違法的行為人卻步。環保局長顏己喨指出,去年裁罰亂丟一般廢棄物案件中,民眾亂丟菸蒂占4成,高達2855件,今年1至4月亦有604件。他說,菸蒂不僅難以分解,內含多種有毒物質,一旦落入水溝,更恐阻塞排水系統,因此今年7月起提高罰鍰,希望有效遏止亂丟情形。另「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無論是垃圾袋、資源回收物或大型廢棄家具,若占用公共空間或破壞市容,一律加重裁罰。提高處分6類中,包含「未清理家畜在公共場所便溺」、「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亂吐檳榔汁、口香糖」、「亂丟菸蒂」、「汙染地面、水溝、牆面等土地定著物」及「於路旁或屋外曝曬、堆置影響環境整潔之物品」。環境管理處處長張書豪說明,《廢棄物清理法》中,這6類裁罰金額為1200元至6000元,因大部分狀況都是採最低金額開罰,桃園決定提高基準點,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及亂丟菸蒂處3600元罰鍰,其餘2400元。張書豪說,「未清理家畜在公共場所便溺」是民眾經常檢舉案件,飼主應主動清理寵物排泄物,以維護公共衛生與鄰里觀感。「亂吐檳榔汁、口香糖」及「汙染地面、水溝、牆面等定著物」行為,因清理不易、成本高昂,甚至影響行人安全與城市形象,環保局一律嚴加查辦。因提高裁罰金額基準點,檢舉獎金也會提高。張書豪強調,提高裁罰基準點並非鼓勵大家檢舉,而是希望嚇阻汙染行為人。目前六都中僅桃園提高裁罰基準點,其他五都主要是檢舉獎金不同,裁罰基準點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標準。
港女狂養23隻寵物!返鄉竟棄養8貓1犬 動保處開罰55萬、列黑名單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5月19日晚間接獲通報,在永和區仁愛公園有多隻狗貓連同籠具疑似遭棄置,隨即和永和分局共同派員前往稽查,發現飼主在現場辦理送養會。經查飼主賴小姐是香港人,20日要返鄉,所飼寵物無法帶回國,故將18隻貓、5隻狗共23隻寵物,帶到公園找人認養,並現場簽署轉讓單予愛心民眾。由於最後仍有8貓1犬無人認養,為免於寵物置放街頭過夜,動保處帶回安置,但飼主隔日未依約領回寵物,認定為棄養,且該批寵物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及絕育,依法裁罰共計55萬元罰緩並列為黑名單,終身不得飼養犬貓。動保處表示,19日晚間23時永和仁愛公園被置放23隻犬貓與籠具,由於動物數量驚人,引來人潮圍觀聚集。經查飼主為香港籍人士,因家庭因素須返港,無法帶走所飼養23隻寵物,原租屋房東也不願飼養,故將所有寵物帶至公園供民眾認養。現場7位愛心民眾認養10貓4犬,因動保法並無禁止飼主自行轉讓寵物,動保處現場留存轉讓單,追蹤該批寵物後續狀況。新北市政府動保處5月19日晚間接獲通報,在永和區仁愛公園有多隻狗貓連同籠具疑似遭棄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眼見已凌晨,仍有8貓1犬無人問津,飼主仍不願提供安置處,為免於該批動物流放街頭,動保處當下帶回安置,並要求飼主須隔日領回。不料,該飼主次日未依約現身,還將電話轉為語音拒絕接聽,經詢問移民署才知當日上午已出境。動保處表示,賴女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者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暨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裁罰基準,飼主棄養8貓1犬裁罰最高新臺幣15萬元罰鍰,另依同法第32條規定,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及同法第3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其列入飼養黑名單中,不得再飼養寵物。新北市政府動保處5月19日晚間接獲通報,在永和區仁愛公園有多隻狗貓連同籠具疑似遭棄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另外,該批寵物多數未絕育依同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同法第27條第8款暨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最高25萬元罰鍰。寵物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飼主應為寵物每年注射狂犬病疫苗,不為動物防治措施,主管機關將逕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2款規定處最高15萬元罰鍰,以上合併裁罰55萬元罰鍰。賴女雖然出境,動保處仍會依法進行裁罰及送行政執行,往後一旦入境,移民署會通報行政執行署,啟動後續追繳程序。動保處強調,外籍人士在台因故無法繼續飼養寵物時,也應盡早安排安置場所,或依照動保法通報所在地轄管動物保護機關單位協助處置,勿隨意帶至戶外棄養或放生。飼養寵物是給予牠一輩子的承諾,請善待寵物、陪伴終生,即使不擬續養也應主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辦,不可隨意棄養。飼養寵物前應事前評估自己的飼養能力,認養不棄養,愛牠就給牠一輩子溫暖的家。
交長宣布加重無照駕駛懲罰 比照酒駕累犯罰鍰無上限
我國每年取締約30萬件無照駕駛,其中75%是累犯,日前北市78歲邱姓老翁暴衝闖紅燈造成8人受傷,就是無照駕駛慣犯,引發眾怒。交通部長陳世凱昨在臉書宣布,將加重無照駕駛懲罰,除了去年提到的加重罰鍰,還要比照酒駕累犯罰緩無上限,並吊扣汽車、車主連坐重罰等措施。陳世凱在臉書發文指出,交通是社會不分你我都相當關注的重要議題,由衷感謝公民持續監督,讓交通部持續做對事,也坦言國內交通環境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陳提到,在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考照提升鑑別度、回訓制度、協助年長者安全駕駛等面向,皆已精進許多措施。在無照駕駛加重嚴懲上,交通部將提出新的修法方向。陳世凱說,交通部去年起著手研擬加重處罰無照駕駛,比照酒駕處罰方式,加重罰鍰,且累犯罰鍰無上限,並加入當場吊扣汽車、車主連坐重罰等。交通部也說明,現行無照駕駛罰鍰金額,汽、機車上限皆為2萬4000元,5年內2次以上直接處最高金額,且禁止無照者駕駛該車輛。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也併處罰鍰,5年內犯3次以上吊扣牌照1至6個月,無照者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則4年內不得考照。據悉,交通部檢討無照駕駛將比照酒駕處罰方式,不只提高罰鍰金額,且累犯要再加重罰鍰,累計加罰無上限,且明訂「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扣繳牌照」。未來若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將與無照者同額處罰,且延長吊扣牌照期間最高12個月,無照者肇事致人受傷則4年不得再考照,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近期就會邀集相關單位討論,6月底前函報行政院審查。陽明交大運輸研究所教授邱裕鈞認為,無照駕駛者多存僥倖心態,心想只要不違規、不出事,賭一把冒險上路,提高處罰、甚至處罰車主,當然有嚇阻作用,但提高無照者被臨檢抓到的機會,他認為更有效果。
轉彎未禮讓!高雄路口「2車對撞」畫面曝 酒駕男肇逃自首落網
高雄市三民區24日上午6時許發生一起肇逃事故,27歲王男酒後駕駛「豐田」轎車上路,豈料行經路口竟違規轉彎,不慎撞上外側54歲蘇男的愛車,結果王男未下車查看竟還駕車逃逸,警方獲報鎖定王男行蹤後,他自知難逃法網便於上午8時許到派出所自首,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王男駕駛「豐田」轎車行經民族一路南北向時,未依規定右轉建工路東向,結果一直向外側車道靠近,進而撞上蘇男欲左轉的黑色休旅車,豈料王男肇事後不僅未下車查看,甚至駕車逕行逃離現場,獨留遭撞的蘇男傻眼在原地,隨後他趕緊報警處理。警方說明,警方上午6時許獲報,民族一路與建工路口有2輛轎車發生擦撞,且肇事車輛竟逃逸,警方受理後立即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並迅速掌握王男行蹤,但他已於上午8時許自行到派出所投案,並供稱凌晨與友人飲酒聚會結束後,他抱持僥倖心態駕車返家,不料卻發生車禍心虛落跑。警方表示,經酒測王男酒測值竟高達0.41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初判肇因為王男駕車右轉時,未禮讓左彎車輛先行釀禍,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8款規定,酒駕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1項、及同法第35條1項1款,共可處12萬元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詳細事故原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分析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