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
」 律師 蘇家宏 遺產 繼承 遺囑
八旬母悶死癱瘓兒!律師「不建議特赦」分析1理由:請她繼續上訴
一名80歲劉姓母親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近日親手悶死兒子,引發社會關注。面對外界對其是否應獲總統特赦的討論,律師蘇家宏表示,雖然這位母親的長年照顧令人動容,但不應以特赦作為處理方式,因為法律必須維持對生命的基本尊重。蘇家宏指出,該名母親為了照顧兒子,曾賣掉房產、用盡積蓄,長年承受巨大身心壓力,最終做出結束兒子生命的選擇。儘管這一切源於母愛與長期的辛勞,仍不能否定殺人的事實。因此,一審法官雖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但也罕見地在判決書上建請總統依《赦免法》予以特赦,以反映司法對其處境的理解。然而蘇家宏強調,生命的價值無法被輕易剝奪,若以特赦方式免除刑責,恐讓社會誤以為在特定情境下可以破壞生命權的底線,「倘若社會因為憐憫當事人的處境,就模糊法律的基本界線,那麼法律對人民生命保護的規範,容易一點一滴被打破,任誰都能有理由去剝奪別人的生命了。」他建議,應透過正常法律途徑爭取更輕的刑度,像是透過上訴,讓不同法院考量其高齡與特殊情況,有機會獲得減刑甚至緩刑處分。他進一步表示,該母親在案發後主動坦承並願承擔責任,顯示其內心的愧疚與痛苦,「如果她進入監獄裡面去服刑,是不是對她而言是一種救贖?至少她依照法律的規則付出了代價,也減輕她心裡殺害孩子的愧疚,讓她在晚年時能獲得某種平靜。」蘇家宏強調,這起案件不僅是法律事件,更反映照護體系的缺口。他呼籲社會正視照顧者的極限,強化長照資源、喘息服務與心理支持,讓照顧者知道自己不是孤軍奮戰。他也鼓勵身邊民眾給予照護者更多陪伴與實質協助,「相信凡事都有解決的方法,結束生命絕對不是唯一的路。」
非洲豬瘟衝擊全台!停業名店一次看
台中市爆發非洲豬瘟(ASF)疫情,全台豬肉供應鏈陷入危機。行政院長卓榮泰也宣布延長禁令10天,總計全台豬隻禁運、禁宰達15天。由於市場完全無法供應新鮮豬肉,不少堅持使用國產現宰豬肉的小吃名店被迫暫時歇業。包括多家入選米其林必比登推介的知名店家,以及許多地方排隊名攤,紛紛貼出公告,表示「等豬肉恢復供應後再重新開業。」在台北市,以豬肉料理著稱的名店幾乎全面停擺。位於中山區的「賣麵炎仔(金泉小吃店)」原先只公告10月27日、28日店休,但因市場仍無法供應豬肉,業者決定延長休業,等待解禁後才恢復營業。台北人氣水餃店「巧之味水餃」則於10月30日起暫停門市營業,店家在臉書公告指出,會在屠宰恢復正常後隨時重新供應。同樣是必比登名單上的「鍾記原上海生煎包」也在10月28日起宣布店休,並表示開店時間將另行公布;「蘇來傳(蘇家肉圓油粿)」則從10月25日起歇業,等待疫情穩定、安全無虞再復業。其他受到影響的知名小吃還包括「良記福臨魯肉飯」、「黃記魯肉飯」、「徠徠水餃店」、「秀昌水餃」、「銘鄉豬高飯」及「東門御園坊」等。部分業者表示,由於禁宰期延長,他們已預計店休至11月初;也有業者透露,若市場如預期於11月8日恢復豬肉拍賣,隔天(11月9日)起便能供應少量冷凍水餃。這波豬瘟衝擊不僅侷限於北部,從中部延伸至南部,連彰化與高雄的名店也難倖免。彰化的「阿三肉圓」、「阿璋肉圓」、「彰化魚市場爌肉飯」等地方排隊名店,以及台南的「阿明豬心冬粉」、高雄的「南豐滷肉飯」與「梅家村排骨飯」,皆宣布暫停營業。南部業者強調,他們使用的豬肉皆來自當地屠宰場,為確保食材新鮮與衛生,只能在禁宰期間停賣。立法委員林俊憲也在臉書指出,全國禁宰15天的決定,固然是為了防堵疫情擴散、保護國內養豬產業,但對小吃業與豬農而言都是沉重的打擊。許多使用國產新鮮豬肉的小吃店無法營業,仍須負擔店租、人事等固定成本,「停業1天就是虧損1天,半個月就可能難以經營」。他呼籲政府應協助這些堅持品質的業者度過難關,也希望禁宰期過後,民眾能多多支持他們,讓台灣的好味道繼續傳承下去。
修杰楷涉閃兵案會被關?律師曝「大部分判2至4個月」 涉及1情況刑責更重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曾被封為「國民好老公」的修杰楷如今也捲入調查。雖然他當年服的是替代役,但據了解,其實曾以15萬元試圖以「假裝高血壓」方式獲得免役資格,最終失敗改服替代役。目前檢調已將他列為被告,並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針對修杰楷涉及閃兵案,律師蘇家宏日前透過影片說明相關法律責任。他指出,逃避兵役屬於刑事犯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同時涉及偽造公文書等情節,則可能面臨更重刑責。他也解釋,許多人疑惑為何事隔多年仍被追查,實際上依法律規定,兵役逃避行為的追訴期可長達20年。至於實務上刑度,蘇家宏指出,大多數案例的判刑範圍為2至4個月,且通常可易科罰金。但即便如此,一旦遭判刑,仍會留下前科紀錄。對於修杰楷個案,蘇家宏補充表示,因他目前年滿36歲,早已超過服兵役年齡,不會再補服兵役。不過,他仍面對刑事調查與責任。他也呼籲,若仍有涉案者尚未被查獲,應盡早自首以爭取較輕處分。修杰楷事後於社群平台坦承曾「做錯事」,並對此感到懊悔。他表示,事件對妻子賈靜雯與女兒造成驚嚇,深感自責與抱歉。「身為公眾人物應以身作則,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對所有受到影響的人,我深表歉意。」他強調將全力配合司法程序,也懇請媒體給予空間,讓事件獲得妥善處理。
2000萬現金別拿! 律師揭「2860萬房與爸媽同住」才正確:是陷阱題
人生處處都是選擇題!一名女子遇到兩難問題,因為爸媽要她自己選擇,是要2000萬現金或是價值2680萬的電梯大樓,假如選擇房子,就必須和爸媽同住,為此難以下決定。對此,蘇家宏律師揭密,「這是一個陷阱題」,並給出建議。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爸媽要她和哥哥各自選擇,是要2000萬的現金,或是一間價值2680萬的房子,但若選房子,就必須和爸媽同住。哥哥已經選了現金,不過她依舊猶豫不決。蘇家宏律師表示,他會選擇房子,跟爸媽同住,因為這是一道陷阱題,「爸媽在測試哪一個孩子比較可靠」,兩者價差不多,房子多了680萬,卻要附帶和爸媽住的條件,從價格上來看似乎也不見得划算,因此他認為爸媽想要藉這個問題,看看誰願意跟爸媽住。更深層來看,是要測試兒女,在金錢和爸媽之間,誰選擇爸媽,選擇爸媽的人可以託負重任。蘇家宏律師分析利弊。(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蘇家宏律師分析,爸媽可以讓兒女2人自由選擇,那麼夫妻倆的財力至少有超過4680萬元的現金,即使兒女都選擇拿現金,爸媽應該也有能力買下2680萬元的電梯房,「試想,有能力隨時輕鬆拿出6680萬元現金的父母,而且還如此大氣讓子女自由選擇,顯然很會理財也很有智慧!爸媽經濟實力絕對超過6億元以上!」蘇家宏律師進一步指出,和爸媽同住可以學習到爸媽的優點,而且爸媽絕對會把畢生的智慧(無形資產)或其他重要財產(有形資產)傳給與他們同住的人,「未來得到的絕對遠超過眼前這棟房子!」而且以愛回報爸媽,未來小孩也會以愛回報。蘇家宏律師認為,無論選擇房子或現金,都要跟另外一半「討論」,畢竟婚姻幸福比起金錢更重要,讓另一半理解,更是愛與責任的平衡。爸媽出的每一道「考題」,答案不在金錢,而在於願不願意把爸媽放在心上,「你愛爸媽,爸媽也會加倍愛你!」
擔心病逝!重病男贈房給女友 「手術成功」卻發生意外房子沒了
律師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粉專分享,一對同居已久的情侶因男方突罹重病,決定先將房產過戶給女方,沒想到後來女方突然因為車禍離世,導致他和女方家人鬧上法庭。蘇家宏表示,該對情侶同居已久,男方因為罹患重病,需要開刀,擔心開刀時有什麼意外發生後女方無依靠,決定在重大手術前,將男方名下房產先過戶給女方,以確保她日後仍能住在熟悉的家中。手術當天,女方在手術室外緊張守候。手術順利完成,但意外卻再次發生,女方在手術後不久遭遇車禍不幸身亡。原本希望提供保障的房子,最後卻成為男方與女方家人對簿公堂的爭議焦點。蘇家宏指出,愛情中的承諾雖珍貴,但若缺乏完善的法律安排,心意往往難以落實。對於想保障同居伴侶居住權及財產安全的民眾,他提出三種建議,第一種是附條件贈與,將房產贈與對方,但在契約中附上明確條件,以平衡不同情況下的權益。第二種則是信託安排,將房產置於信託之下,透過信託制度保障居住權利;第三種是立遺囑,透過遺囑明確安排財產分配與意外處理方式,雙方均可降低風險。蘇家宏強調,想給伴侶保障的心意固然珍貴,但若「法律關係」不明確,「法律安排」才是真正讓生活與愛情都安心的關鍵。
花蓮9寶爸中風腦死 市長盼大眾伸援助難關
花蓮市蘇姓男子與陸籍配偶育有9名女兒,雖領有低收入補助,但仍努力工作撐起全家溫飽。未料日前上班時突感胸悶、昏迷,經醫師診斷主動脈剝離引發中風,宣告腦死。花蓮市長魏嘉彥說,現階段會先協助蘇家度過艱難時期,也盼社會大眾伸出援手。蘇男原在工廠任職,近年轉行從事房仲工作,與來自大陸的妻子育有9名女兒,年齡最大的就讀高中二年級、最小的才6個月大,蘇男都對外介紹自己是「九寶爸」。因妻子需全心照顧年幼孩子,無法外出工作,蘇男獨自扛起家計,他曾說過「趁自己還有力氣,能拚就拚。」不過蘇男日前在掛設房仲布條時突感不適,胸悶後昏迷,送醫急救後被診斷為主動脈剝離合併中風,最終宣告腦死。讓原本由父親撐起的家,在一夕之間陷入無助與悲痛。花蓮市公所長期關懷蘇家,過去就曾多次媒合公益團體捐助物資;民權里長劉原良、國華里長林軒羽也持續探視;劉原良說,4年前訪視里民發現蘇家陷困境,當時一家9口擠在租屋處一張大床,幾年過去,家庭來到11口,雖經濟重擔大,但蘇男從不喊苦,孩子也都乖巧有禮貌。市長魏嘉彥赴蘇家致贈慰問金,並由社工與高中二年級大女兒商討後續家務分工、學業安排與照顧計畫,年幼的孩子們尚未理解「爸爸不會再回家」,仍在客廳玩耍、吃零食,畫面令人鼻酸。市公所已啟動協助機制,並積極媒合更多基金會、宗教團體及公益組織介入幫忙。魏嘉彥說,待家屬情緒與事務告一段落後,將協助蘇妻接受職業輔導,考取保母證照,以兼顧照顧與工作需求。
老董癌逝!看護收4658萬遺產 家屬提告輸了「3關鍵原因曝」
正常情況下,遺產會留給自己的家人,不過也有例外。有一名老董罹患癌症,把財產留給長期照顧他的看護,竟被家屬認為是看護趁老董癌末意識不清騙取財產,聯合提告,但結果卻大逆轉,讓人出乎意料。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這起案例,看護照顧老董10年,老董曾告訴律師:「我不想留特留分給我的孩子」,選擇把4658萬元存款全給看護,看護便將這筆錢轉匯到自己名下。怎料老董過世後掀起大風波,太太、兒女都覺得事有蹊蹺,將看護告上法院,然而法院認定老董在授權定存解約時意識清楚,加上生前也有贈與意願、允許看護處理存款,因此判看護無罪,且家屬還須付1000萬。蘇家宏律師說明,法律沒有規定「父母一定要把財產留給子女」,真正的繼承保障,不完全是法律給的,而是源自於子女平日的孝心與行動,如果平時不關心、不照顧父母,等到父母過世發現財產被分配給其他意想不到的人後,才懊悔跳出來,其實為時已晚。蘇家宏律師進一步指出,如果老董生前就把全部財產花完,或是把財產贈與並交給看護,完成了贈與行為。名下沒有財產,身後也就沒有遺產,子女就分不到任何「特留分」。此外,父母若明確表示或寫遺囑表示子女喪失繼承權,子女自然拿不到法律上所保障的特留分。老董沒有明確寫遺囑,才會引發後續紛爭。(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那麼要如何避免身後的遺產糾紛?蘇家宏律師解釋,老董雖然有透過「約定書」想證明贈與看護的心意,最後仍讓看護與繼承人間陷入官司問題,原因在於沒有預立遺囑,而且缺乏仔細規劃全盤財富傳承秩序,讓灰色空間擴大。如果立好遺囑,並指定專業律師當遺囑執行人,且簽好贈與契約,並且在生前交付贈與物,一切就緒下,就不易爭訟不休。蘇家宏律師建議,生前如果對自己的財產有了分配的想法,現在就要開始立下遺囑,將財產做明確的規劃和安排。保留夠用的資產,其他部分再選擇搭配信託與贈與,有效的規劃移轉財產,所愛的人與家人才會「相安無事」。
穩交10年拒結婚! 35歲女嘆「女生婚後很慘」:不想要下班都像上班
近年來台灣單身人口不斷增加,結婚率已經連8年下降。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就分享,有位35歲女性朋友,與男友已交往10年,感情穩定但選擇不結婚,而她也直言「結婚沒有比較好」、「結婚後女生就很慘」、「我不想要搞得連下班都像上班」,認為2人保有彼此的空間感情反而更加穩定。貼文一經曝光,不少網友紛紛讚嘆「原來幸福還有其他版本」、「幸褔沒有固定型式,甘願就好」。蘇家宏近日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發文道,「結婚不是唯一選項,其實幸福有很多種版本」,他的一位35歲女性朋友長得很漂亮,問她什麼時候要結婚,對方只是笑笑對他說「我現在過得很好啊,為什麼結婚?」蘇家宏當時詢問她「是因為沒有男朋友關係嗎?」對方回答說自己其實有個交往10年的男朋友,是在工作上的同事,感情很穩定;而蘇家宏疑惑道「是什麼原因不會想結婚?」朋友便直言「這個問題問得不好喔?應該是為什麼要結婚?」朋友表示,平常自己生活得相當自在,如果結婚了就要配合對方作息,家裡只有一間廁所,大家還需要搶廁所;再來,生活費到底誰要來支出?是男生要多出一點,還是一人一半?加上若是家裡有自己想要賣好的家具,男方卻不想要,可能2人就會吵架,「結婚沒有比較好」。朋友說,讓她不太能接受的是,要是結婚了,通常女方都要去男方家去過農曆年,時間並不自由,就算婆婆說在準備年夜菜,媳婦在那邊也很尷尬,「那為什麼要讓自己陷入這麼困難的狀態呢?」朋友認為,選擇不結婚的話,2個人都能保有彼此的空間,想要在一起時就在一起,平常也可以有人陪伴,若是生病的話,男朋友也會陪她去醫院,反而感情穩定。朋友提到,有些女生結婚後還跟公婆住在一起,或是遇到男朋友是大男人主義,結婚後家事都得女生來做,甚至男人結婚前是一種樣子、結婚後又是另外一種樣子,「總之,結婚後女生就很慘,所以我不想要搞得連下班都像上班。」朋友強調,她要有獨立自在的生活,且自己賺的錢也不用分給對方,男朋友並沒有繼承權,對方更沒有特留分,她可以自在分配財產、運用財產,「如果感情好的話,或是他表現好的話,我才會用遺囑分他一些。」對此,蘇家宏也感嘆,「愛情不是非結不可,真正的幸福是選擇你自己想過的生活。」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現在女生頭腦都很清楚,結不結婚已非人生選項」、「女生要有足夠經濟能力,就可以過著有尊嚴獨立自主的生活,這是一種無比自由的幸福。可以享受愛情又沒有婚姻的束縛,愛人先愛自己」、「婚姻對女人的剝奪感相對重,年輕女生有這樣的思考很頻繁」、「過年過節像是被綁架,放假都比上班累」、「結婚是生活風險分擔的概念,無法分擔者沒必要結婚」、「幸福感最重的就兩種人,一個是已婚男人,一個是未婚女人」。
婆婆把7百萬全給兒媳!6子女懷疑老人遭脅迫 鄰居「1句話」打臉
大陸吉林省的劉大媽(化名)與老伴育有7名子女,而劉姓小兒媳自嫁入後,一直與老人共同生活、居住,照顧公婆的飲食起居,直至2位老人去世。臨終前,劉大媽將人民幣170萬餘元(約新台幣700萬元)的土地徵收補償款口頭贈與小兒媳,並錄下影片表明自願贈與,感謝其多年照顧,不料卻引發糾紛。綜合陸媒報導,劉大媽的其他6名子女不認可該贈與,質疑母親遭脅迫,多次要求劉女退還財產,按照遺產重新分配。劉女拒絕後,將其他直系親屬訴至法院,要求判決劉大媽以口頭方式贈與原告的財產行為有效。法官為了查明老人生前與劉女的扶養關係,對當事人的村鄰及家族親屬進行了走訪核查。通過詳細詢問,法官從村民口中得知,原告自嫁入蘇家,幾十年如一日,細心侍奉公婆,承擔家務,照顧孩子,任勞任怨,是鄰里交口稱讚的好兒媳。根據上述事實的確認,法院認為,從原告提供的影片證據中可以看到,劉大媽當時精神狀態良好,且宣讀的內容清晰可辨。法官認定,系爭170萬餘元屬於劉大媽所有,她有處分的權利,原告取得上述財產,既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未違反公序良俗,此份贈與有效。另外,從影片內容上看,劉大媽並未有死後才將財產給付的意思表示,故被告提出的遺贈抗辯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張文綺自招是外貌協會 單身5年爸媽不逼婚
公視節目《誰來晚餐16》本週邀請張文綺擔任來賓,拜訪高雄退休後成為玩具醫生蘇爸的熱鬧大家庭。看到蘇爸親手為孫子以及其他孩子們修繕各種玩具,張文綺感慨表示:「因為我小時候就開始學才藝,所以沒有太多玩樂的童年回憶,看到這樣的家庭互動真的很羨慕,我覺得這個是一個很棒的回憶。」嘉賓蘇媽(右)視訊兒子,想介紹給張文綺。(圖/公視提供)節目中也意外揭曉蘇家「壽司傳說」:若家中女兒帶男友回家,媽媽只要端出壽司,就表示「這個可以」。張文綺聽完趣事後笑說:「那阿姨今天端出來,是不是也在暗示我?」蘇媽果然不藏私,熱情想介紹在中國工作的小兒子給張文綺認識,甚至主動要加Line交換照片,引來現場一片歡笑。面對大家關心感情狀態,張文綺大方承認自己是外貌協會,並坦率分享:「我今年34歲,單身5年了。我媽都說,就算我不結婚也沒關係,陪他們一起去遊山玩水也很好。」她表示幸好弟弟已經結婚生小孩,讓爸媽有孫可抱,因此不會來對自己逼婚,她還自嘲「只有爸媽忍受得了我」,並開玩笑表示可以幫忙弟弟的小孩一起養。蘇媽在節目中巧妙「牽線」,也觸發張文綺談起與父親的關係。她坦言曾有一段與父母溝通不良的時期,尤其是剛出道時工作量還不是很多,爸爸都一度不支持繼續待在演藝圈,理由也是因為爺爺的反對,她表示:「因為爺爺不放心我一個女孩子自己在台北闖蕩,就會打電話去跟爸爸說,然後爸爸就會因為這樣壓力大,就會叫我回家。」為了讓張文綺離開演藝圈,家人們甚至勸她復學繼續念書考科大,幸好媽媽相當了解她的個性,並不會強迫她放棄夢想,張文綺感性表示:「那時候最大的貴人其實是我媽媽,她最懂我,知道我真正要的是什麼。」
老闆欠債數十億!竟靠「1面假牆」鹹魚翻身 10年後人生大逆轉
欠債真的翻不了身?某位大老闆曾欠下數十億的債務,為了安心工作還債,他在公司做了一面「假牆」,把真正的辦公空間隱藏在牆後,目的是為了避免債主到公司討債時發現自己,讓公司持續營運。令人意外的是,經過了十多年,該位老闆真的順利清償了所有債務。律師蘇家宏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這起案例,「我見過一個老闆,用『假牆』擋住債主,卻打開了重生之路!一位老闆欠了數十億的債務,為了安心工作還債,他在公司做了一面假牆,牆後面才是他真正的辦公空間,是為了不讓債主來討債時發現他,讓公司持續的營運。十多年後,他真的辦到了,清償了所有債務。」蘇家宏到這位老闆突破欠債捆綁的態度後有感而發,特地和網友分享五個觀念,首先在法律上,應確認欠債的金額,對所有債主一視同仁,表達要還錢的態度;第二,不要以債養債、借錢還債;第三,強制執行法對於債務人,不會把薪水全部扣完,讓債務人可以繼續工作、生活。至於第四點,律師建議要改變過去經營及理財(花費)方式,重新建構新的賺錢方式,才能夠徹底翻盤;最後,善用法律工具取得重生的契機,例如:打折和解、債務協商、更生程序、破產清算、購買債權。蘇家宏強調,這位老闆翻身的過程真的很辛苦,而且很累,「但是,只要不賴帳、不放棄,總能找到翻身的力量。人生的逆境,是換一種方式重來的機會;相信會克服,正是重新整理人生的力量。」
土城家暴男投案時高喊「我有精神病!」 律師搖頭:恐弄巧成拙
新北市土城區近日發生謝姓男子殺害妻子與小姨子的悲劇,謝男隨後逃逸未果,竟衝進派出所高喊「我有精神病」,企圖以此脫罪。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表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需檢視過往醫療病史,並經專業醫師鑑定確認,犯罪後臨時聲稱精神異常不僅難以取信,甚至可能弄巧成拙。蘇家宏律師昨(9日)在YouTube發布影片分析,謝男雖主動進入派出所,但其行為不符合「自首」的法律定義。他解釋,自首必須是在犯罪行為尚未被發現,或犯人身分未被鎖定的情況下主動投案,而此案中謝男於光天化日下行兇,警方已展開追捕,他自知難逃法網才選擇投案,頂多只能視為「投案」,與自首的減刑條件相去甚遠。蘇家宏律師也表示,謝男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需檢視過往醫療病史,並經專業醫師鑑定確認,犯罪後臨時聲稱精神異常來蒙騙、卸責,不僅難以取信,甚至可能弄巧成拙。此案另一爭議點在於,謝男先前曾因違反保護令遭逮捕,卻在釋放後隔天再度犯下殺人重罪。蘇家宏律師說明,法官是否裁定羈押需依據具體證據,例如嫌疑人是否有湮滅證據、串供之虞,或是否有反覆犯罪之風險,並非違反一次保護令就一定會被羈押。他強調,保護令的核心功能在於當事人遭受騷擾時可請求警方介入,甚至可要求施暴者接受強制治療。保護令並不是沒有用,違反保護令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法律明確規範的刑事責任,保護令創設了一個「虛擬保護界線」,只是保護令需要警察與司法單位的執行,才能發揮實質保護的功效。就算有保護令,面對家庭暴力者,「遠離」暴力者是最佳的策略,甚至需要躲起來,絕對不要吃眼前虧。◎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豐原5口遭詐騙走上絕路!律師揭「3大解法」: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台中市豐原區1處民宅2日驚傳5口命案。對此,蘇家宏律師也在臉書粉專發文呼籲,「房子、車子、存款可以沒有,但人只要還活著,就還有希望。」並針對債務與詐騙問題提出關鍵建議,鼓勵債務困境者堅持尋求合法途徑解決問題,「若你身邊有人也正被債務或詐騙壓得喘不過氣,請給他一點勇氣與陪伴,並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他。」看到台中豐原一家5口因投資詐騙與債務壓力走上絕路的新聞,蘇家宏律師感到無比沉重。他深知,在詐騙案件頻傳的台灣,這恐怕不是單一個案。許多人因投資陷阱賠光積蓄,甚至被逼至絕境。然而,他強調,無論情況多麼絕望,生命只有一次,若有人正處於類似困境,請務必記住:你並非無路可走。 若懷疑自己遭遇詐騙,蘇家宏律師建議立即採取行動:停止付款、保存對話紀錄與轉帳證明,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警。透過法律途徑確立被害人角色,才能在複雜的詐騙案件中保護自身權益。 面對越滾越大的債務,他提醒可善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的「更生」與「清算」制度。即使不知從何開始,也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逐步釐清債務狀況。此外,讓債權人透過法院程序追討債務,反而能進入理性處理階段。法院將依債務人資產比例分配清償,債權人僅能依法追討,不得脅迫或傷害債務人。 若面對債主恐嚇或暴力威脅,蘇家宏律師強調,欠債不代表債權人能逾越法律界線。無論是砸店、砸車或人身威脅,皆涉犯恐嚇罪或傷害罪,債務人應立即報警並保存證據,檢方將依法追究犯罪行為。 他更鼓勵債務人主動聲請法院調解,透過公正第三方協商還款方案,或許能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即使調解未果,也能讓債務人意識到自己並非孤立無援。 最後,蘇家宏律師也呼籲,物質損失或許難以避免,但只要活著,希望就存在。債務亦有時效消滅的規定,若債權人未在15年內主張權利,債務人可依法免除還款義務。他期盼社會大眾多關心身邊受債務所困者,給予支持與勇氣,並傳遞正確的法律觀念。有債務不代表失去尊嚴,法律始終是保護弱者的力量。生命的劇本,從選擇堅持的那一刻起,便能重新改寫。
父過世留千萬土地「借貸上百萬」 年輕人超憂心!律師給4點建議
債務處理繁瑣複雜,尤其對一個剛出社會的人來說,更是不容易。一名剛畢業的年輕人,遭逢父親過世,加上父母早就離婚,他只能獨自處理後事,結果發現父親除了留下土地,還欠了上百萬債務,讓他瞬間感到茫然。對此,蘇家宏律師對症下藥,給了4點建議。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案例,提到一名年輕人畢業不久,久未聯絡的父親突然過世,因為父母早離異,後事全得由他處裡。從國稅局遺產資料來看,父親留下10幾筆家族共有土地,價值1000萬左右,但父親用土地作擔保,借貸2、300萬,未顯示於政府紀錄,擔心土地難賣、不知道父親有多少債務,怕繼承後負債超過遺產價值,擔心無法變現土地、無力償還導致信用受損。蘇家宏律師首先想給這名年輕人一個溫暖的擁抱,「他非常勇敢地獨自面對這一切」,接著給了4點建議:1、依法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的重要性目前繼承遺產是「全面限定繼承」,父親的債務僅需於遺產範圍內償還,超過的部分不必負責,也不影響個人信用,但必須要依照法律規定在父親過世3個月提出遺產清冊,依照法院裁定登報,請父親債權人在公告期間內陳報債權,並且依法申報遺產稅並繳交完稅(或辦妥免稅),償還債務後,才可以分配取得父親遺產。2、私人債務的面對與確認政府遺產稅清單通常僅列出政府登記的不動產及金融機構的債務,私人間的借貸不會主動出現在清單中,因此民間債務必須自行確定。建議立即透過法院「限定繼承」公告程序,讓潛在債權人於一定期間內提出債權證明。如有代書主張曾借款300萬元,並設定抵押權,可請對方提出借款單據,以及資金流向確認是否真有此事,如果有所疑慮則可透過法律訴訟程序解決。由於一切依法行使,償還所債務後再繼承土地,最終結果也不用自己掏腰包還款,而是由繼承遺產內的範圍清償父親債務。3、家族共有土地的處理-出售、保留與都更若繼承土地屬家族共有持分,可出售土地持分給親友,或得聲請法院進行共有物分割,如經法院判決變價分配,可透過公開拍賣處理土地取得現金。如果共有房屋或土地位於都市精華地帶,建議找專家評估都更的可能性,或確認是否可以透過危老重建或合建分屋的方式,讓土地變黃金。4、慎重評估後再做決定是否拋棄繼承如果評估後,負債應該大於資產,或是負債與資產差不多,不想花時間處理繼承債務處理,那就必須把握繼承開始起3個月內的關鍵時刻,辦理拋棄繼承。如果決定要面對處理,也要依法辦理陳報遺產清冊的限定繼承程序。最後,蘇家宏律師喊話:「面對父母留下的,不只是財產或債務,而是一份勇敢承接人生的功課」。
贈房給女兒「不想分女婿」? 律師列3種過戶方式:這招省稅又能保財產
不少父母為配置財產,會提前將房地產過戶給子女,卻難免對已婚的子女有所顧忌,擔心未來如果離婚,房產恐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後要分一半給女婿或媳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關鍵就在「父母怎麼給」,分析3種過戶模式,發現「遺囑指定繼承」最划算。父母親想將名下房地產過戶給「已經結婚的女兒」,但擔心萬一未來如果女婿要離婚,房地產是否就要分女婿一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提出這情境,從法律上來看,女婿並不能主張房子的一半權利,但是房子的價值的一半是否會被女婿拿走,就要看父母親如何把房地產過戶給女兒。蘇家宏列舉3種過戶的方式來比較,強調「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或「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親名下房地產」的結果並不相同:一、父母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一)夫妻財產部分:可以有效排除未來女婿分產。父母親直接贈與的房地產,屬於女兒無償取得得財產,所以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範圍,此房地產在女兒離婚時不會列入分配,女婿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二)稅務部分:1. 贈與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通常低於市價。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超過,依10%、15%、20%累進課稅。2. 房地合一稅:不課徵(因屬「贈與」非買賣)。但未來若出售此房地產,將以實際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扣除取得成本(以贈與當時的公告價格計算房地成本,不是父母親原始購買房地的價格)來計算房地合一稅,由於房地的公告價遠低於市場價格,而且若房地價格上漲,通常會有相當的房地合一稅。3. 土地增值稅:僅適用一般稅率(並不能用自用土地稅率)。(三)適合情形:想一次就完成贈與,比較擔心女婿分財產問題,而不擔心房地合一稅的父母。二、父母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產(一) 夫妻財產部分:屬於女兒以父母贈與的現金去做「理財」的行為,如未來房地價值高於當時的購買價(父母贈與的現金總額),高出來的部分仍可能被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舉例來說,女兒以2440萬元購買父母親的房地產(女兒資金來源是父母親的贈與),未來如果離婚,多數法院會認為此房地產是婚後財產,先鑑定該房地產價值,如果價值是3440萬元,再扣除父母親贈與的2440萬元,其餘1000萬元屬於婚後財產的增值,依法屬於女兒的夫妻剩餘財產,要跟女婿做分配。此外,也有法院依照個案判斷,認為此房地是贈與財產的變形,而不需要列入剩餘財產。所以蘇家宏健議,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未來不想要讓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買賣價格就要盡可能跟市價相當。(二) 稅務部分:1. 贈與稅不計算,因為是女兒購買的行為。2. 房地合一稅:關鍵在於女兒用多少錢購買父母的房地,以及出售時機。房地合一稅會先計算有多少所得(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的稅基)再計算要繳多少稅(課稅所得稅基x稅率=所得稅)。因此父母親可以決定用多少錢賣房給女兒,讓取得成本變高,就會減少課稅所得,此外女兒也可以持有較長時間,讓稅率比較低(45%、35%、20%與15%),或符合自用住宅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稅率也用最低的10%計算。舉例來說,父母每年可利用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夫妻兩人合計可達488萬元,夫妻合計一年贈與女兒的免稅額度可達488萬元,兩年共計贈與976萬元。以此類推,逐年贈與現金給女兒累積購屋資金,有效分散贈與稅負擔。如果女兒以2928萬元購買父母親名下的房地,女兒的資金來源全部來自父母親的贈與,父母如果想要完全免稅,運用每年免稅額贈與現金,大概需要6年的時間,488*6=2928。如果父母運用部分免稅額,其餘父母所贈與的現金繳交贈與稅也是一種方法。3. 土地增值稅:看父母親本身是否符合自用稅率決定。(三)適合情形:適合長期規劃、分年贈與且希望未來出售稅負較輕的父母。綜合來看,蘇家宏分析,若希望節省當下的贈與稅且一次完成,直接贈與房產較好;若想分散稅負、降低未來出售稅負,且有時間規劃,逐年贈與現金讓女兒以自行購屋的方式更合適。還有第三種方式,若父母親名下的房地產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蘇家宏建議,可用遺囑指定由女兒繼承,女兒依照《繼承法》取得後,未來出售並沒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時間點也以繼承時做計算,會比較省錢,女婿也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計算夫妻「婚後」的剩餘財產差額,還要排除繼承、無償取得以及慰撫金的部分。小心吃到金屬碎屑!IKEA「1產品」出包 全額退款急召回知名百貨「集體撤櫃歇業」爆欠債600萬 市府出手了蝴蝶沒來「南部雨狂炸」專家揭原因:要等到明天
連三起汽車暴衝駕駛全78歲 命理師曝「壞九」易逢「生死關」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5月19日下午發生重大車禍,78歲(虛歲79歲)余文正老翁駕車衝撞停等紅燈的機車及正在過馬路的學生,釀成3死12傷的悲劇。余文正老翁於5月31日(農曆五月五日「五毒日」)清晨7時許,宣告急救無效離世,余翁因傷重遲遲未能做筆錄,如今車禍原因,恐也終將成謎。 這起3死12傷的悲劇,若駕駛身亡,相關法律問題該如何解決?遺族就拿不到賠償了嗎?律師蘇家宏曾表示,若這位78歲的駕駛人過世,只能就他名下的財產求償,不能跟他的兒女或太太名下的財產取償。不管民事還是刑事都要去處理,只是刑事上,「要針對活的人才能處理」。從民事上來看,若駕駛人已經過世,侵權行為仍要賠償,看法院判多少,從他遺產裡面去做賠償,繼承人就要替他面對民事求償,用遺產支付,而不是用繼承人的錢。若繼承人拋棄繼承,法院就會看下一個順位繼承,若沒有順位繼承,法院就會找遺產管理人來處理。不過,強制責任險還是要依法給付,依現行法規,每位亡者可獲200萬元理賠,傷者則依受傷程度有最高20萬元給付。若駕駛有保第三責任險,受害家屬亦能透過民事訴訟求償。 知名命理師楊登嵙教授年初即預言:2025年歲次乙巳年,乙為木,木蛇年,巳為火,木生火。木為生物、病菌、病毒,火為爆炸、戰爭、火災、地震。所以,今年病毒、地震、爆炸、戰爭、關稅戰,甚至連政治的「大罷免」都硝煙四起,火藥味十足。這三位駕駛都是虛歲79歲「壞九」,且今年運逢「沖太歲」,容易「暴衝」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台北市肇事的駕駛與新北三峽、高雄前鎮暴衝案的駕駛相同,都是78歲(虛歲79歲,民國36年次,生肖屬豬)。今年114年,歲次乙巳蛇年,民國36年次,生肖屬豬,蛇豬相沖、今年運逢「沖太歲」,而且79歲,就是民俗所稱的「壞九」,往往會有「生死關」,身體健康不佳,脾氣暴衝,甚至容易出現「路怒症」,導致憾事發生,如今一一印證命理及民俗的預言!
國庫4個月收逾6600萬無人繼承遺產 律師揭「被充公」2關鍵
財政部國庫署日前公告,2025年截至4月底,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入國庫共計14件,總金額逾6600萬元。知名律師蘇家宏指出,大多數人以為遺產「一定」留給親人,事實上有兩點沒有成立,遺產就會被充公;對此,蘇家宏律師提醒5點,不只親友能當繼承人,甚至可以捐給公益團體。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發文提到,今年截至4月全台已有14件無人繼承遺產繳入國庫,總金額超過6600萬元外,其中一筆更多達3485萬元。蘇家宏律師說出許多民眾的疑問「為什麽會有這麽多『無人繼承』的遺產,成為國庫的收入?」,並點出2個關鍵,民眾多半以為遺產一定會留給親人,實際上沒有法定繼承人和沒有寫遺囑,遺產就會被充公。因此蘇家宏律師列出5點提醒,「如果每一個人都有寫遺囑的話,就可以把遺產留給你所愛的人」,對象可以是親友,也能夠做公益捐給一些團體,這樣遺產就不會被充公。而蘇家宏律師也說,不少人認為現在還年輕,老了再說,「但是誰也不知道人生哪一天才是最後一天?」萬一等到病重或老了,「還有能力寫遺囑嗎?」1.你的法定繼承人沒有想像中的廣法定繼承人只有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如果他們都不在了,那麼你就沒有法定繼承人能夠繼承你的遺產了。兄弟姐妹的小孩,不是你的繼承人。叔叔伯伯阿姨,不是你的繼承人。2.一份法律文件,就能延續家裡的愛!阿姨、叔叔、堂、表、侄、甥都不是法定繼承人,但是可以寫一份合法有效遺囑,讓他們也可以成為「繼承人」,就算沒有血緣,連襟、妯娌、摯友、閨蜜,也都可以藉由遺囑成為「繼承人」。3.單身族,可以盡情擁抱這個世界。單身沒有子女,未來如果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法律上就沒有特留分的限制,可以把財產全部給你所愛的人,也可以全部捐給公益團體。 4.關心身旁的親友我不是鼓勵大家去爭取遺產,而是讓沒有法定繼承人的朋友,讓他們知道,未來一生的努力與積蓄,不是理所當然的送進國庫。我們一生的努力,可以用遺囑傳承給我們所愛的人,他會感覺到你的愛,不是更有意義與溫度嗎?5.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有愛就要說,有愛就要行動。就算遺產想要捐給國家,也是甘心樂意的安排才是,而不是因為沒安排好而被充公。
三峽78歲翁駕車暴衝害3命! 律師建議家屬「盡早做1事」
新北市三峽區19日下午發生一起重大車禍,78歲余姓男子駕車行經國光街、國成街口(北大國小旁)時並未減速,撞上路人及多名才剛放學的學生,釀成3死12傷慘劇,其中2名死者為三峽國中女學生、另1名則是接小孩放學的40歲洪姓女騎士。對此,律師蘇家宏感嘆,失去親人的痛苦,不管是怎樣的賠償或多少時間,都無法還給家屬公道,但仍建議親屬能先做5件事,包括盡早聲請「假扣押」,鎖住肇事者名下的資產,以避免被告脫產。蘇家宏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個孩子養了10多年、愛了10多年,也期盼未來孩子的人生很美好,好像人們的生命也無限的延伸,「但是就在這一瞬間,生命就消逝了,父母的生命也嚴重的崩落,這樣的痛苦,是怎麼樣的賠償或多少時間,都沒有辦法給父母公道的」。蘇家宏說到,生命這堂課真的很難,人的生命無價,但無法使時光倒流,讓這樣的遺憾不發生,此時要做的事情很多,而法律就是其中一種必須:1、受害人可以先請求車輛強制責任險的給付。2、針對每一個不同狀況的受害人,向78歲的駕駛人求償。3、聲請「假扣押」,避免被告脫產。一旦發生重大車禍,擔心被告脫產,應盡早聲請「假扣押」,鎖住肇事者名下的資產、避免資產被轉移脫產。4、提起刑事告訴,施以實質壓力。除了民事賠償,可同步提起刑事告訴,讓對方面臨坐牢等刑責上的心理壓力。5、透過法院進行調解。民事與刑事之外,也可走調解程序,有時更能促使對方家屬出面,從家族層面給予實質的賠償與和解。蘇家宏指出,若這位78歲的余姓駕駛人過世,只能就他名下的財產求償,不能跟他的兒女或太太名下的財產取償,「希望駕駛人能夠清醒,釐清事故的原因,也坦然面對所發生的憾事,全力的賠償每位被害人或家屬」。
東瀛六月雪1/外館宿舍爆「借名登記」移轉卡關 外交部苦求蘇啟誠遺孀陷兩難
台灣在外交角力上因處於弱勢而經常吃悶虧,「彈性外交」為台灣在國際間撐出一片天地。知情人士爆料,我方駐日館處與職務宿舍中,多年來一直以「處長」掛名持有,近年陸續收歸涉外單位名下,如今只剩「大阪辦事處職務宿舍」遲遲沒有討回,此事背後牽扯出前處長蘇啟誠遺孀無聲的血淚抗議。2018年9月燕子颱風侵襲日本,那時強風豪雨讓關西機場淹水嚴重,填海造陸的結構頓時淪為海上孤島,當時3,000多名受困旅客中,台籍與陸籍旅客占了三分之一,由於對岸駐大阪領事館早先一步派巴士輸送旅客,不少台灣人也「搭便車」撤離,報導一出讓當時的蔡英文政府「落漆」面子掛不住,接下來便莫名出現有系統性地攻擊,直指我方大阪辦事處辦事不利,驚動時任駐日大使謝長廷點名究責,然而檢討會當天早上大阪辦事處總領事蘇啟誠反常地杳無音訊,官員前往職務宿舍查看,才發現沒日沒夜協調機場疏散的蘇啟誠,敵不過海量輿論,上吊自盡,然這間宿舍角力,竟延續至今。2018年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在宿舍上吊自盡震撼各界,不少國民黨籍政治人物帶頭要衝進外交部,痛批執政黨利用網軍輿論「公審」,讓蘇啟誠受不了壓力枉死。(圖/報系資料庫)CTWant調查,我方駐日館舍有六,其中駐日本代表本處、駐福岡辦事處為我方自有外,另大阪、橫濱、那霸、札幌則為租賃空間;另以宿舍來講,駐日本代表處、駐大阪辦事處、駐橫濱辦事處及駐福岡辦事處為自有,另那霸、札幌則為租賃。過去自有者多以派駐的「處長」自然人名義登記,隨著到職與去職更換持有人,近年外交部則積極整併,絕大多數自有屋舍已改隸外交部轄下「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館產管理委員會」,僅剩大阪辦事處附設職務宿舍仍在「處長」自然人名下。一名涉日人士爆料,在蘇啟誠案後,儘管輿論風向轉為網軍栽贓、蘇啟誠冤死,監察院也為蘇啟誠枉死糾正了外交部,考試院銓敘部更進一步通過因公撫卹案,然而人死不能復生,外交部迄今始終無法有效地與蘇啟誠遺族達成實質和解,大阪辦公室宿舍產權並未回歸駐外外館,近年外交部力推的外館「法人化」卡在最後一關。爆料者直指蘇啟誠過世後,遺孀仍憤憤不平,拒絕簽署讓渡。外交學者、中央警察大學助理教授王智盛指出,在外交舉步維艱之下,世界各地的中華民國外館辦事處、宿舍等設施,確實會彈性處理所有權。他舉例,近日在泰國大地震賑災屢躍版面的「駐緬甸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就是由外交部、經濟部聯合派駐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掛名外館所有權,另外像「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分處」,早年也是我方以「中華旅行社」名義捐助持有,近期整編轉隸屬香港辦事處,但像日本掛在處長名下的做法「我還第一次聽到」。我方駐美代表處時常在華盛頓雙橡園舉行活動,美國政界及各國駐美官員多會出席相挺,可視為美方與我方互動的觀察重點。圖為2023年10月我方駐美代表處舉辦「慶祝中華民國112年國慶」酒會活動。(圖/報系資料庫)王智盛強調,其實掛在社團或自然人名下,不外乎是為了避免因所在地政府不承認我方主權,隨時「自助餐式」想沒收就沒收我方財產,只好權宜之計借名「保國產」,像1979年台美斷交之時,當時我方駐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大使宿舍「雙橡園」也緊急協調友台協會低價購買,才千鈞一髮甩開被美方沒收土地和建築的困境。地政士蔡岳臻則指出,若外交部主張「借名登記」要求返還遲遲未有進展,外交部就得在台提起「回復登記」的民事訴訟,待冗長司法程序結束後,若外交部獲得勝訴,再憑判決去日本公證要求變更土地所有人登記,然而訴訟過程中外交援助金流都必須揭露,會不會反而讓外交渠道或可能的秘密外交金流曝光,「這是外館需權衡的」他呼籲外交部與遺孀再接洽是比較聰明的。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也呼籲,既然過去外交部以「自然人」持有我方駐外館產這種問題作法已成事實,如今要補救是當務之急,自己完全同理蘇啟誠遺族「爭一口氣」的心情,具體要求外交部必須以「協調」為第一優先加強溝通,蘇家先扛的遺產稅、地價稅,還有移轉登記可能產生的土地增值稅、贈與稅等,外交部也必須擔下歸墊,除了為外產「正名」之外,國際間都在看「台灣如何維繫外交官尊嚴」她疾呼。
遺產稅1600萬繳不出! 律師曝「2招」解決方法
在不知情之下繼承遺產,會是什麼體驗?一名網友家人過世後,留下幾百萬現金、房屋與土地,扣除免稅額後遺產稅高達1600萬元,嚇得他直呼「根本繳不出來」,對此蘇家宏律師試算發現,該網友繼承的遺產市價可能超過3億元,還分享2招解決方法。根據網友在Dcard的發文,他家人過世遺產稅高達1600多萬,但月薪也才6~7萬元,年薪頂多100多萬出頭,直言根本繳不起,還自嘲表示「除了賣肝賣器官以外都可以」,還透露得知繳不起遺產稅可能被罰錢,好奇一直罰錢是否會害遺產被充公?針對原PO的疑慮,恩典法律事務所蘇家宏律師也分享觀點,他認為應該要先「感恩」有遺產可以繼承,因為根據遺產稅1600萬元反推,依照當時遺產稅課稅稅率,1億元要繳稅1250萬元,由此能得知原PO課稅遺產淨額超過1億元,由於超過1億元的遺產稅率是以20%計算,細算得知課稅遺產淨額應該是1億1750萬元,也意味著繼承的遺產價值可能超過3億元。蘇家宏分析,原PO繼承的「遺產總額」至少超過1億3277萬元,扣除其家人只留下幾百萬元的現金,其他遺產總額1億2000多萬以上都是由不動產的價值計算出來的,由於在遺產稅中不動產是以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價格來計算,而原PO家人留下來的遺產大部分是在中部,考量中部房地的市價與公告價可能落差3倍左右,推估繼承的遺產市價可能高達3億6000萬元。他指出,依照原PO的情況其實有2種解決方法,一種是遺產稅可從「現金遺產」來做繳納,可以跟國稅局申請,即可持國稅局核發的稅單去銀行辦理,將所繼承的銀行存款來繳納遺產稅,其餘的遺產稅額應繳金額如果超過30萬元,倘若現金繳納有困難,可以用不動產向國稅局申請抵繳,由於不動產計算遺產稅是以公告價計算,抵繳時也是以公告價來抵繳。蘇家宏提醒,土地的公告價與市價的差異,會讓繼承人不想用土地來抵繳遺產稅,因為只要繼承土地後,未來賣掉所能獲得的價格將比抵繳的稅額還高,例如持有一筆土地公告價1500萬元、市價4500萬元,與其用土地抵繳1500萬元的遺產稅,不如湊錢繳清1500萬元遺產稅後,繼承這筆土地後出售,所得4500萬元扣掉1500萬元的稅款還能多3000萬元,相對會是更好的做法。蘇家宏指出,遺產稅單核發後如果有困難,無法在法定繳納期限內繳稅時,可以在繳款期間內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假設應納稅額超過30萬元,可以在納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此外分期繳納要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根據他的說法,繳納遺產稅的金額主要來自4個途徑,第一個是從遺產中的現金來繳納,或是實物抵繳;第二個是拿繼承人自己的錢來繳納;如果不願意用不動產抵繳,可以先找尋不動產的買家,簽妥買賣契約書,約明買賣價款先用來繳清遺產稅,之後辦理過戶。網友或可向銀行借錢,湊足繳清遺產稅的款項;如果家人有事先以投保人壽保險的方式,指定作為保險受益人,預先保留繳交遺產稅的金額,屆時可以持除戶謄本、死亡證明書等文件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以保險金繳交遺產稅。 房市交易恐創7年新低! 大老曝海嘯第一排動向:改做Uber eats 買下13.5%高投報屋 住戶秒退租!AV帝王傻眼:我被坑了 祖厝被強拆、竹東如九龍城?科技首都城市治理失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