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決
」 中選會 公投 民進黨 立法院 修憲
藍白2提案遭中選會駁回 時力酸「假球公投」:真有心就修法
中選會昨(28)日審議立法院函送的3項公投案,其中「鞭刑公投」及「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均遭否決,最終僅「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過關,預計將與11月28日地方大選一併投票。對此,時代力量直言,中選會依法駁回兩項「假球公投」並不令人意外,真正該被檢驗的,是藍白兩黨明明在立法院掌握多數,卻把原本可以透過修法完成的政策丟給公投處理。時代力量指出,《公投法》第15條所規範的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若國民黨、民眾黨真的認為鞭刑應該入法,或交通罰鍰收入應該全數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就應直接提出相關修法,送進立法院接受審查,而不是把自己有能力完成的立法工作交由公投處理。如今中選會依職權認定兩案不符合要件並予以否決,在程序上並不令人意外。時代力量進一步質疑,藍白先前的動作其實早已讓人看出端倪。以「交通罰鍰專款專用」為例,國民黨團8月初就曾以可能影響縣市首長選後經費運用為由暫緩處理;至於鞭刑議題,如果國民黨真認為能有效嚇阻犯罪,也認定制度不牴觸憲法及《兩公約施行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出《刑法》修正案,接受完整的人權、法律與專業檢驗。時代力量強調,交通罰鍰是否專款專用,本來就能透過修法處理;鞭刑則涉及刑罰制度、人權保障及國際公約,更應回到正常立法程序公開討論。如今兩項公投遭中選會駁回,也讓藍白沒有再迴避的空間,究竟是真心想推政策,還是把公投當成政治操作工具,就看下個立法院會期開議後,國、眾兩黨會不會真的提出修法、推動審查。
核電公投8年來第4次! 廢核平台:一投再投夠了沒?
中央選舉委員會昨天(28日)審議立法院函請處理的3項公投案,經過約2個半小時討論後,僅通過「重啟核電(廢除非核家園)」1案,「鞭刑入法」及「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均遭否決。對此,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除表示遺憾,同時質疑核能公投的合法性與必要性,「8年來第4次核能公投,一投再投夠了沒?」廢核平台指出,目前通過的公投主文為:「您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該案表面上是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為題,但「非核家園」並非單純行政政策,而是已明確寫入法律的法定目標,如果要改變這項法律所確立的政策方向,應循立法程序進行,而非將涉及法律原則的事項包裝成「重大政策」交付公投,因此立法院不應以公投取代其應負的立法與政治責任。廢核平台提到,法律的制定與修正是立法院的職權,立法院若認為「非核家園」政策應該改變,應該提出修法、充分審議並承擔政治責任,現在卻要透過公投將立法責任轉嫁給人民,還要耗費8億元公帑舉辦投票;此外,中選會認定交通罰鍰專用公投不屬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而不予通過,卻認定已經入法的「非核家園」目標可以透過重大政策公投處理,前後標準是否一致,有必要向社會清楚說明。廢核平台表示,本次公投主文並未提出具體能源政策,也沒有直接要求廢止特定法律,而是詢問民眾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但「振興經濟」與核能之間究竟具有何種具體關聯,題目並未說明,反而容易將複雜的能源政策簡化為二選一的政治口號。廢核平台直言,台灣將迎來2018年以來第4次核能公投,雖然核能議題一次又一次被拿來進行政治動員,卻始終無法取代真正需要面對的能源政策討論,究竟核電安全如何確保?核廢料要放在哪裡?核電重啟需要多少時間與成本?面對戰爭、極端氣候與電網風險,能源系統如何提升韌性?這些才是政府與立法院應該正面回答的問題。廢核平台認為,公投不是立法院逃避政治責任的工具,也不應成為政黨操作選舉、製造社會對立的手段,從2018年、2021年、2025年,到如今2026年,「核能公投一投再投,台灣社會已經受夠了。能源政策需要的是負責任的決策、充分的民主討論與專業審查,而不是把台灣社會一次又一次拖回核能爭議的泥沼。台灣的能源未來,不該由政黨設計充滿誤導內容的公投題目決定,更不該淪為政黨選舉算計的工具。」
鞭刑公投遭中選會擋下 游盈隆:不符公投法且違兩公約
中選會今(28)日召開委員會,審議立法院日前函送的「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用」3項公投提案。其中,「鞭刑公投」最終遭中選會否決。由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所提「鞭刑公投」,主張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等犯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的鞭刑制度,希望藉此提高刑罰嚇阻效果。不過該提案也引發人權與法制爭議,反對者質疑鞭刑屬直接施加肉體痛苦的身體刑,可能涉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處罰。今日8名中選會委員出席審議,除游盈隆身為主持人未參與投票外,其餘7名委員全數認定該案不符合公投法15條第二項規定。游盈隆指出,現行法律的刑罰種類並沒有鞭刑或類似制度,而這項公投實際訴求,是透過公民投票要求制定新的鞭刑法律制度,具有「立法原則創制」性質,因此不符合《公投法》第2條第二項第三款所規定的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範圍。游盈隆進一步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明定,任何人不得遭受酷刑,或受到殘忍、不人道、侮辱性的處遇或懲罰;台灣也已透過《兩公約施行法》將相關規範內國法化。他提到,鞭刑是由公權力直接對受刑人施加肉體痛苦的身體刑,多數國家認為此類刑罰涉及殘忍、不人道及侵害人性尊嚴,因此也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的疑慮。
3公投案 中選會僅通過「重啟核電」決議綁大選
立法院先前移交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的3項公投提案,中選會今(28)日開會審議,最終僅「重啟核電(廢除非核家園)」提案獲得通過,預計將投入8.1億元預算,於11月28日與九合一地方大選合併舉行;至於「鞭刑入法」及「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兩案則遭否決。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說明各案審議結果與理由,有關重啟核電公投,他說,委員會認定符合公投法「重大創制與複決」規定,表決獲7票全數同意通過,並正式編為第22案公投於今日發佈公告。有關鞭刑入法公投,游盈隆表示,委員會認為施以酷刑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之虞,一致認定不符合公投法規定,決議不予通過。至於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游盈隆則說,經三次表決皆為4比3,多數委員認定不符重大創制與複決要件,決議不予通過。
修憲門檻擬改「選舉人團複決」 30立委提案送修憲委員會審查
我國現行修憲程序除須跨越立法院高門檻外,最後還要交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且有效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面對修憲案難以通過的情況,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伍麗華等30人提出修憲案,主張將現行全民投票複決改為「選舉人團投票複決」,相關草案已於21日交付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審查。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修憲案須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再取得出席立委四分之三決議,公告半年後交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最終有效同意票還須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能通過。過去18歲公民權修憲案即面臨這項門檻,當時必須取得至少961萬9697張同意票才能過關,最終未能達到法定票數。鍾佳濱、伍麗華等30名立委因此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修正草案。提案理由指出,現行修憲門檻過高,使社會經過長期累積形成的民意及共識難以落實,也可能使國家根本大法無法隨社會變遷調整,不利憲政制度發展及基本人權保障。依草案內容,現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將修改為「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團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團總額之半數」。換言之,若修憲案最終通過,未來修憲複決將不再直接以全體選舉人投票結果決定,而是引進「選舉人團」制度,由選舉人團代表全體選舉人行使修憲複決權。至於選舉人團如何產生、人數及組成方式,以及實際投票與運作規則,這次修憲草案並未直接訂定,而是規劃另以法律明定。相關提案目前已送交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後續如何設計選舉人團制度及能否取得跨黨派支持,將成為審查焦點。
3公投合併大選若全上陣 中選會曝開票恐一路戰到凌晨
立法院日前接連通過「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款改善道安」等3項公投提案,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20)日表示,若上述公投最終全數成案並與九合一大選同日舉行,投開票作業勢必拉長。立法院14日通過3項公投提案,內容分別涉及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以及將交通罰鍰專款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中選會原先預計在21日委員會議中討論3案是否成案,不過,由於立法院相關函文送抵時間較晚,審議時程也隨之順延。游盈隆表示,原本希望相關公投案能越快審議越好,但中選會直到18日傍晚才收到立法院函文,留給委員及相關人員的準備時間不足,因此決定將原訂21日召開的委員會議延至28日,屆時再依法進行相關審查。至於3項公投能否順利成案,游盈隆強調,中選會採取合議制,相關決定必須由8名委員共同開會審議,因此現階段不會預先作出任何結論,一切仍待委員會議討論後決定。不過,若3案最終均通過審查並進入投票階段,投開票時間恐怕也將大幅拉長。游盈隆以2022年九合一選舉合併修憲複決公投為例,當年直到晚間11時40分才完成開票;他預估,若此次同時舉行2項公投,開票「當然一定會過午夜」,若3案全數上陣,結果甚至可能一路開到隔日凌晨1、2時。
中選會談反廢死公投 游盈隆:違憲非審查標準、但違反憲法判決恐難成案
立法院朝野陸續提出多項公投案,其中國民黨團再度提出「死刑不須一致決」公投,引發是否違憲的討論。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16)日表示,是否違憲並非《公民投票法》明定的審查標準,但依據中選會先前審查反廢死公投案的委員會討論方向,已「強烈暗示」,凡是違反憲法法庭判決的內容,將不會成為公投項目。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就明年地方選舉選務整備、公投辦理情形及《公民投票法》修法草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質詢指出,在野陣營提出的6項公投案預料都將送交中選會審查,其中「各級法院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公投,與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要求死刑須採一致決的判決內容有所牴觸,質疑是否涉及違憲。游盈隆表示,中選會尚未正式審查相關公投案,因此不便對個案表示意見。他指出,中選會依法是依《公民投票法》第2條及第15條審查案件是否符合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等法定要件,而違憲與否則屬於憲法法庭職權,並非公投法所列的審查標準。不過,游盈隆也坦言,中選會先前審查反廢死公投案時,委員會討論已有明確方向,「的確已經強烈暗示,任何違反憲法法庭判決的,都不予成為公投項目」,這也是當時反廢死公投未能成案的重要考量之一。針對李坤城進一步提出鞭刑公投是否涉及侵害人權,以及公投是否能限制人民基本權利等問題,游盈隆表示,理論上公投不應剝奪或限制人權,但現行《公民投票法》並未將此列為審查標準,認為未來立法院若修法,可考慮將是否違反人權納入公投案審查要件。對於不在籍投票、非核家園等公投議題,游盈隆則表示,中選會將依法行政,不會就尚未審查或涉及政策立場的個案表達意見,一切仍須依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蔣萬安喊廢監院黨內未跟上? 徐巧芯:黨團尚未討論
隨著總統府公布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名單,監察院存廢議題再度成為朝野攻防焦點。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主張朝野應推動修憲廢除監察院,引發外界關注。不過,國民黨中央已表態,修憲涉及高度門檻,現階段並非優先推動議題;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24)日也表示,黨團內部目前尚未針對此事進行討論。事實上,廢除監察院並非新議題。藍綠白陣營多年來都曾提出改革主張,但從政治口號走到實際修憲,始終面臨高門檻挑戰。由於牽涉五權憲法架構與憲政機關存廢,不僅需要立法院高度共識,後續還須經公民複決,因此推動難度極高。儘管朝野不時傳出廢監院聲浪,但隨著國民黨高層接連表態修憲並非現階段優先議程,外界也關注蔣萬安的主張是否能進一步形成黨內共識。對此,徐巧芯透露,目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尚未就廢除監察院議題進行共同討論。至於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案,徐巧芯則直言,這次提名名單「非常糟糕」。她表示,無論是院長或副院長人選,都存在黨團難以接受的因素與爭議;即便包括前新北市副市長謝政達、前國民黨立委廖婉汝等人已先後退出,整體名單仍給外界酬庸色彩濃厚的觀感。徐巧芯指出,相關人事案遭否決的機率「基本上高達98%」。她也質疑,若由這樣的名單組成新一屆監察院,很難讓外界相信未來能充分運用監察權與調查權,發揮應有監督功能。
蔣萬安喊廢除監院夢碎 鄭麗文:修憲門檻高非優先議題
隨著總統府公布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名單,監察院存廢議題再度成為朝野攻防焦點。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主張朝野應推動修憲廢除監察院,引發朝野討論。不過,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22)日表示,監察院存廢牽涉修憲工程,門檻極高,對國民黨而言並非現階段優先推動的議題。廢除監察院的主張其實並非新話題。藍綠白多年來都曾有人喊出改革,但從口號走到實踐,始終卡在修憲高門檻。由於涉及五權憲法架構及憲政機關存廢,不僅需要跨黨派共識,更得經過立法院與公民複決等程序,難度堪稱政治工程中的「大魔王」。也因此,相關討論多年來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始終停留在倡議階段。加上新一屆監委人事案出爐,在野陣營人士質疑,民進黨過去曾主張廢除監察院,如今卻持續提出監委人選,立場前後矛盾;也有人批評提名名單政治色彩濃厚,甚至質疑有酬庸爭議。蔣萬安日前並公開建議,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應全面否決監委人事案,先凍結監察院運作,再尋求朝野共識推動修憲廢監院。不過,蔣萬安拋出的構想似乎未獲黨中央正面接球。鄭麗文表示,黨內確實一直有人主張廢除監察院,甚至重新檢討五權憲法架構,這些討論過去都曾出現過,並非新鮮事。但她坦言,修憲門檻實在太高,因此不會是國民黨當前優先處理的議題。
批蔣萬安喊廢監院立場矛盾 林俊憲:當年擔任立委為何不支持修憲
針對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主張藍白陣營應全面否決新一屆監察委員提名,並透過凍結監察院運作推動修憲廢除監察院,民進黨立委林俊憲11日質疑,若蔣萬安真心支持廢除監察院,當年擔任立法委員期間,為何未曾支持相關修憲案,反而與國民黨團站在同一陣線阻擋改革進程。林俊憲表示,蔣萬安近來頻頻對中央政治議題表態,甚至直接介入監察院存廢討論,態度相當鮮明。不過他認為,政治人物的立場應接受檢驗,尤其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並非新議題,民進黨多年來始終主張回歸三權分立,並曾在立法院提出相關修憲案。林俊憲指出,2020年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後,涉及廢除考監兩院的提案多由民進黨立委提出,但由於修憲門檻極高,除需朝野共同支持外,也必須取得足夠立委同意才能進入公民複決程序。當時民進黨席次不足以單獨完成修憲,在野黨態度因此成為關鍵。他質疑,如今蔣萬安高喊廢監院,卻未說明當年身為立委時為何沒有支持相關修憲方向,甚至國民黨團過去在修憲委員會中對相關議題態度消極,與現在的主張形成明顯落差。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也表示,蔣萬安擔任立委期間,國民黨從未積極推動廢監院修憲,如今卻公開要求立委全面封殺監委提名人,難免讓外界質疑其立場前後不一。吳思瑤認為,若蔣萬安有意推動憲政改革,應提出具體修憲方案,而非僅針對監委人事案表態。她也批評,身為地方首長更應專注市政推動,而不是頻頻介入國會職權事項,對立法院審查與表決方向指指點點。她表示,監察院存廢涉及憲政體制調整,應透過理性討論與修憲程序處理,而非以政治操作方式製造對立。若真要推動改革,應回到制度層面凝聚社會共識,而非在監委提名案上進行政治攻防。
蔣萬安、黃國昌喊廢監院、 綠營昔主張遭打臉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昨(11)日再度拋出廢除監察院主張,並表態拒絕監察委員人選,認為監察院已淪為政治酬庸與政治追殺工具。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2)日在立法院國是會議力挺台北市長蔣萬安提出的「先凍再廢監察院」,強調他將對監委提名全數投下不同意票。藍白陣營在監察院改革方向上重疊,也讓外界關注是否可能形成跨黨派修憲壓力。而在105年時,時任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也曾將「廢除監察院、落實單一國會」列入重要政見。面對黃國昌的批評,被罷免的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在黃貼文留言「藍白應該可以直接刪掉吧?」質疑藍白掌握國會多數席次,是否有能力推動制度改革。藍綠白間的爭論也讓監察院存廢議題再度成為政治焦點。這場攻防也讓民進黨過去的主張再度被翻出檢視。先是蔡英文競選總統提出的政見,再到蔡連任總統時將國家人權委員會作為監察院轉型的起點,如今綠營正面臨立場轉變的質疑聲浪。民眾黨認為,綠營過去高喊廢監院,執政後卻持續進行監委提名作業,形成明顯落差。在現行憲政程序上,監察院存廢須獲得立法院高門檻通過外,最後須再交由公民複決。立法院過去數屆均曾出現廢監院提案,但朝野始終無法取得共識。據查,立法院曾針對廢止監察院及職權移轉修憲進行研析,但仍停留在討論階段。
18歲公民權拚修法 朝野有共識、法制局建議走修憲
18歲公民權議題可望再現突破。國民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廖先翔持續推動相關修法進度,預計5月7日逐條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由於朝野版本皆主張將投票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法案有機會在當天送出委員會。不過,立法院法制局提出報告指出,若要完備18歲公民權制度,仍建議透過修憲方式處理。報告分析各國制度指出,多數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如美國、英國、德國等,投票年齡均為18歲,甚至如奧地利已下修至16歲。報告也回顧我國歷史,早在民國73年即有降低投票年齡的倡議,其後歷經多次討論,至2000年代初已逐漸形成政黨共識。然而,2022年修憲案雖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最終公民複決未達門檻而未能實現。法制局指出,《憲法》第130條已明定選舉權年齡為20歲,若要調整至18歲,原則上應透過修憲程序處理,並建議未來可參考韓國制度,不在憲法中明定具體年齡。報告強調,修憲門檻較高,推動前應先凝聚社會共識。未來18歲公民權能否順利落實,仍有賴朝野協商與社會支持程度。
18歲投總統票2028有望實現 許淑華:《青年基本法》注入台灣希望火種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29)日表示,近日立法院完成的《青年基本法》三讀是重要的青年政策基礎,把18歲公民權從喊話正式邁入法制架構,注入台灣的希望火種,更是台灣民主深化寶貴的里程碑。26日正式三讀通過的《青年基本法》是台灣首度針對青年族群制定的整合性法案,目的在確立「青年主流化」的政策方針,裏頭明確定義了「青年」為 18 歲至 35 歲的國民,保障這些人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並規定在法律施行後2年內必須完備相關子法,也就是2028年總統大選可望落實「18 歲投票選總統」的公民權。此外,這部法律也規定中央行政院及地方政府都應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會報中的青年代表比例不可以少於二分之一,就是要確保青年觀點能實質影響政策。而為確保穩定注資照顧青年,三讀通過條文也明定設置新台幣100億元的「青年發展基金」,用於支持青年創業、就業、學習及公共參與等事務。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認為《青年基本法》為台灣的未來種下希望火種。(圖/CTWANT攝影組)許淑華對此肯定指出,18歲公民權早已是國際民主社會的共同方向,而台灣早在3年多前因社會高度共識就送出相關修憲案,如今《青年基本法》終於通過,期待2年內逐步完備相關配套法制後,年輕人能在權利與義務兼備之下,享有完整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許淑華強調,投資青年就是投資台灣的未來,很高興現在不少年輕人有意願參與公共事務,國家給了這個機會,讓社會發展走得更穩健、更有力量,希望能與青年共築美好家園。總統賴清德(持麥克風者)在本屆總統大選前曾赴校園爭取青年認同。(圖/黃耀徵攝)
強化民主參與與公正性 民進黨團提修法主張投票日前一日放假
立法院日前在藍白合作下三讀通過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恢復公投綁大選,使公投與選舉得以同日舉行。民進黨雖反對此項修法,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於協商時建議,投票日前一天也應放假。民進黨團因而提出《強化民主投票促進法草案》,主張投票日及其前一日均放假,以縮減不同年齡、身分、社經背景及身心障礙者在投票權行使上的落差,也可提升辨識錯假訊息能力,維護民主程序公正與可信度。民進黨團說明,憲法第十七條保障人民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但現行《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雖規範了選務程序,卻缺乏「促進投票權實踐」與「政府協助投票的具體義務」等制度設計,因此需要補強選務便利與公民參與機制。民進黨團指出,台灣現行以選民本人親自到投票所投票、開票透明公開等制度,是數十年民主累積而成的重要成果。本次草案維持此核心制度不變,但強化投票便利措施,保障弱勢群體與外地工作、就學人口的投票權益,同時建立防制外部干擾、確保中立性與澄清假訊息的制度,以提升民主參與品質與投票公信力。民眾返鄉至投票所投票,民進黨團盼透過投票日與前一天放假以提升民主參與品質。(圖/周志龍攝)民進黨團也引用各國經驗指出,以色列、南韓、新加坡等國皆以放假提高投票率。我國選務以戶籍人口為基礎,但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仍有落差,因此明定投票日與前一日放假,有助公民返鄉投票、取得充分資訊並參與公共討論,進而提升投票率與制度正當性。
立院修憲委員會上路 廢考監話題料成駁火熱點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8)日宣布,朝野無異議下通過決議組成「修憲委員會」,依照政黨比例推派共39人,預計25日禮拜一舉行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第11屆立法院組成一年半來,不少跨黨派委員先後提出修憲案,包括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吳沛憶提出的「18歲享公民權」希望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權利下修年齡門檻到18歲,另外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也提出廢除考試與監察兩院,還有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廢監察院修憲案等。有鑑於此,民眾黨日前便依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的規定,提案成立修憲委員會。監察院存廢問題將成為立院修憲委員會上路後的棘手課題。(圖/黃鵬杰攝)今天立法院會在各黨團無異議之下,韓國瑜宣布組成修憲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推派19人、民進黨推派17人、民眾黨推派3人組成。立院人士透露,18歲公民權事涉爭取年輕世代好感認同,跨黨派應都會支持,爭議性不大,因此修憲委員會成立後,廢除考試院、監察院議題反而將成為駁火熱點。該人士回顧,其實黃國昌曾提案廢除監察院,而陳亭妃則是進一步提案將考試院、監察院兩院都廢了,直接將現行五權憲法「魔改」為三權分立制,反倒值得玩味的是,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近期不曾明確表態對廢考監的態度,屆時此案與18歲公民權能否雙雙通過,並進一步交由公民複決,各界重點觀察。
籲教文會速排審《青年基本法》 劉書彬:執政黨別愧對年輕人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30日表示,已有行政院版本的《青年基本法》早就提送到立法院審查,但教文委員會召委林宜瑾卻刻意不排案,簡直怠忽職守。林宜瑾則反嗆,民眾黨要搞清楚狀況,不要強硬堅持通過有違憲疑慮的法案。《青年基本法》已由教育部在5月1日送往行政院審議,而後行政院正式通過院版《青年基本法》草案,並正式提送立法院審查。據了解,草案將青年定義為18至35歲,規定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每4年擬定青年政策白皮書,並設置青年事務行政體系與發展會報,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體制化。劉書彬直指,其實《青年基本法》不只行政院有草案,更已經過召開公聽會與委員會詢答程序,如今3個月過去了,身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卻老是磨蹭不排審,難道「這就是民進黨對待青年的態度嗎」?身兼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的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圖)反嗆《青年基本法》草案部分條文根本違憲。(圖/周志龍攝)劉書彬說,《青年基本法》草案是行政院列入的重要政策,林宜瑾卻毫無作為、怠忽職守,因而造成議事延宕,法案躺了3個月還未能進行逐條審查,讓人不免懷疑,民進黨從上到下,都只打算「拿《青年基本法》來騙選票」。林宜瑾則駁斥,直指《青年基本法》的公聽會和法案詢答,都是在自己任召委時完成,耗費的時間與精神之大,相信各界看在眼裡。林宜瑾直言,目前卡關的是民眾黨版《青年基本法》草案中「政府應達成18歲以上國民有選舉、被選舉、罷免之權的目標」等文字,這其實與《憲法》「年滿20歲的國民具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以及參加公民投票的權利」有悖,老實說這是違憲的,所以須進一步磋商。她反批,民眾黨推動法案時,應當更深思熟慮,否則推出這樣違憲的法案。
大罷免若不成功內閣將改組? 行政院未正面回應
大罷免將在726投票,而罷掉6席成為成功與否的門檻,外界關注若結果不盡理想,是否進行內閣改組?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未正面回應,僅表示,在7月26日、8月23日的投票是公民權益的行使,「這是台灣人的公民課」,是台灣史上第一次有這麼多的公民團體還有人民站出來,自發性的對立法委員展開不信任投票,這是公民對於立法院過去1年來的檢驗。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有媒體關注各界把罷掉6席當作大罷免成功與否的門口,這次投票也被當作對卓內閣施政成績的檢驗,如果結果不盡理想是不是代表選民不認同執政黨團隊的表示,大罷免後會不會進行內閣改組?對此,李慧芝未正面回應,僅表示,選舉創制罷免複決,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台灣除了官方所舉辦的定期選舉之外,其實近年來大家也經歷很多次的公投案,相信大家對於直接民權的行使並不陌生。李慧芝表示,在7月26日、8月23日的投票,是公民權益的行使,是一場公民運動,這是台灣人的公民課,是台灣史上第一次有這麼多的公民團體還有人民站出來,自發性的對立法委員展開不信任投票,這是公民對於立法院過去1年來的檢驗。李慧芝強調,要感謝公民團體的努力,也展現憲法賦予的權利,這是民主社會的表現,也感謝所有願意參與這項公民行動的國人,在台灣的民主歷史寫下新的一頁,這也再次展現了台灣是印太地區的民主燈塔,選務機關皆會依法辦理罷免案。
賴清德啟動「團結國家十講」 親自闡述政策方向盼凝聚社會共識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21日)指出,總統賴清德將於明天起展開10場跨越外交、兩岸關係、民主主題的「團結國家十講」活動,盼透過親自面對社會,闡述政府立場,凝聚社會最大共識。應國際扶輪社、獅子會及同濟會等不同民間團體的邀請,賴總統將展開10場不同主題的「團結國家」活動。該計畫主軸將跨越不同主題,其分別為國家、團結、憲政體制、國防、外交、兩岸、民主、和平、繁榮、均衡台灣。郭雅慧表示,台灣正面臨國際局勢與地緣政治的劇烈變化,不僅挑戰重重,也承受來自威權體制的威脅。總統賴清德期望透過親自面對社會、闡述政府立場與政策方向,推動全民對話、凝聚最大共識,實踐團結國家的理念。因此,「團結國家十講」系列演講,將從民主憲政出發,逐步深入至國防並最後切入民主韌性議題,盼從此刻起強化國家整體團結。郭雅慧指出,「團結國家十講」並非臨時規劃,而是因應多個民間團體陸續提出邀請所形成的規劃,與總統日前邀請在野黨領袖進行國安簡報破局,以及當前的大罷免與反罷免行動皆無關聯。她強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本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罷免運動屬於公民自主發起,並無任何政黨可以主導或喊停。總統一貫的態度是尊重公民行動,若有外界刻意將罷免與政黨操作掛鉤,不僅扭曲事實,更是不尊重憲政體制與民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