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責任
」 大陸 車禍 車手 台中 吳乃仁
罵死者家屬捐款裝窮!「割頸案乾哥」律師事務所遭洗1星負評 還被改名「停車場」
新北市國中「乾哥」割頸命案民事求償訴訟仍在審理中,14日再度召開民事庭,雙方針對賠償金額及被害人家屬財產狀況等問題持續交鋒。先前因庭上發言引發爭議的郭姓少年法扶律師林月雪,當天仍質疑楊家透過捐款方式刻意減少資產,並再次批評楊家委任律師李惠暄是「法律人之恥」,相關言論引發網友不滿,林月雪也遭到肉搜,其所屬法律事務所在Google地圖上更被改名為「林月雪停車場」,並遭留下大量1星負評。據《壹蘋新聞網》報導,今年9月召開民事庭時,林月雪便因態度強硬引發爭議。當時她認為楊家提出的2000多萬元求償金額過高,儘管楊家已向法院陳報收入及經濟狀況,她仍當庭聲請法院進一步調查楊家的財產,引發楊父不滿,雙方當庭發生口角。對此,合議庭法官也出面提醒林月雪,強調「這是當事人的案子,不是你的案子」,要求她注意案件的性質及當事人的立場。庭審結束後,林月雪又透過書狀將矛頭指向楊家委任律師李惠暄,認為律師面對不熟悉法律的當事人,應該負起解釋及教導的責任,而不是發表不實的情緒性言論。她更以「討好當事人,是法律人之恥」批評李惠暄,相關言論也讓這起民事求償案件的爭議,從賠償金額延伸至律師的訴訟態度與專業倫理。14日民事庭再次開庭,林月雪仍質疑楊家透過捐款方式刻意減少財產,並再次以「法律人之恥」批評李惠暄。面對相關質疑,楊父表達強烈不滿,反問如果被害人的家屬財力也會影響加害方的賠償責任,那麼假如遭殺害的是首富的孩子,是否就代表加害方連1毛錢都不必賠?隨著庭審爭議持續延燒,林月雪也成為網路輿論的焦點。眾多網友肉搜其個人及執業相關資訊,並將她所屬法律事務所在Google地圖上的名稱改為「林月雪停車場」,同時留下1星負評:「你們林月雪大律師實在是台灣法律界的人才,用民眾捐款的錢來抵扣加害者的賠償金,你真的好棒棒」、「助紂為虐」、「這個國家的司法水準還要下探到哪?讓我們看下去?」、「我來看法律人之恥」、「怎麼好意思罵人法律人之恥?要不要照照鏡子?」、「林大律師很敢講欸,超讚的啦,讓全國都知道什麼叫把受害者家屬往腳下踩呢」、「我以後如果殺人犯法就找這家,先給7星好評」。
失控黑車1/建教生名下竟擁300輛車! 移工地下「人頭車庫」大揭密
在台移工人數接近90萬大關,汽機車已成為許多移工通勤與假日的必需代步工具。這股龐大的剛性移動需求,竟被不法集團與黑心中古車商相中,利用人頭掛名、簽訂「借名登記切結書」,甚至配合假報案侵占,據了解,竟有一個建教生名下掛了高達300輛的汽機車!加上在台失聯移工已高達8萬9682人,龐大的失聯黑數與四處趴趴走「幽靈車」交織成完整的黑車供應鏈,已成為台灣道路安全與社會治安上的巨大黑洞與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本刊調查,移工雖然只要有居留證和駕照就能購車,但實際上對來台移工卻是困難重重。因多數國內金融機構對移工的車貸款審核極為嚴格,通常要求提供具備台灣國籍的保證人,否則難以核貸。對缺乏在地社會關係的移工而言,正規貸款要找到台灣保人有相當的難度,過去新竹警方就曾查獲,有移工因無法買車,竟拾獲國人遺失的雙證件冒名購買機車「掛名」使用,導致無辜國人收到不明罰單,車行業者也涉偽造文書遭移送。另一方面,由於移工若駕駛車輛發生嚴重車禍,可能引發雇主是否承擔民事連帶賠償責任的法律爭議,許多雇主或仲介為了避免糾紛,常私下勸阻移工購車。因此在合法管道受阻下,低廉的二手機車與中古車便成為移工唯一選擇,也給了地下黑車網絡滋生的絕佳溫床。不法集團還會在社群上登廣告吸引來台移工購買車輛。(圖/翻攝畫面)近年來逃逸移工撞死人的悲劇頻頻發生,有民眾就發現網路上竟然有外籍人士大喇喇地張貼賣車廣告,數量、品牌應有盡有,警方獲報調查時就發現,這些來台深耕多年的移工,竟然專門透過簽約引進的移工、看護甚至是建教學生的名義,購入大量汽、機車,成立龐大的地下車市交易網絡。經警方清查赫然發現,包括建教生在內的外籍人頭光是單一個人名下登記的汽機車數量竟然就高達200至300輛,成為「專供移工買賣」的地下人頭車庫,每輛再以5千到3萬元不等的價格販售給新手移工。這個地下黑車網絡的運作手法極具組織性與隱密性,不法集團更配合黑心中古車商,利用外籍移工不熟悉台灣法律的弱點,在交易時「完全不辦理過戶」,而是以簽立「借名登記使用切結書」來取代正式買賣程序。更惡劣的是,當移工付錢買車使用一段時間後,犯嫌會故意向警方報案稱「車輛失竊」或「遭侵占」,連同鄉的骨頭都啃。待不知情的警方將車輛尋獲並返還給名義上的車主(犯嫌)後,犯嫌便將車輛二次侵占,重新販售並過戶給其他人從中牟取二次暴利。移工不僅財物受損、求償無門,更讓車輛流向陷入無窮無盡的黑市循環。而上述的案例還僅僅只是單一個縣市的狀況。當移工合約期滿返國時,不少人為圖方便、節省過戶規費,或是車輛老舊無法通過驗車,便直接將車輛以數千元低價「口頭轉售」給同鄉或剛到台的後輩。失聯移工肇事頻傳,去年南投失聯移工撞死人後逃逸,躲了一個多月才被抓到。(圖/翻攝畫面)這種「不辦理過戶」的私下轉讓,直接製造了車輛過戶的嚴重斷點。名義上的車主早已離境、護照註銷,車輛卻繼續留在台灣道路上行駛,由完全未受實名監控的人駕駛。這些幽靈車由於車主不在國內,自然不再繳納牌照稅、燃料費,更不可能定期續保「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遭撞受害的國人常面臨求償無門的悲慘困境。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審理一起案例,一名越南籍失聯移工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便是騎乘懸掛「已死亡註銷車牌」的幽靈機車穿梭提款,害民眾損失上百萬元,大幅增加警方查緝的困難度。這些失去了登記連線的「死亡車牌」與幽靈機車,極易被8.9萬名失聯移工或詐騙集團相中,成為避開警方追查的犯罪工具。截至今年8月底,仍有近9萬名失聯移工。(圖/翻攝內政部網站)
失控黑車2/「幽靈黑車」成治安未爆彈! 交通部、移民署別裝看不見
近年來,失聯移工駕駛汽機車肇事導致國人傷亡,受害家屬「求償無門」的事件時有所聞。四年前,臺中一名陳姓父親才在社群平台上沉痛控訴,愛女遭到失聯移工開車重撞成傷,痛批政府長期漠視移工車輛管理漏洞;不料四年過去,雲林崙背鄉日前竟再次發生失聯移工駕駛黑車撞死人的悲劇。面對接二連三的家庭碎裂與現實中無法理賠的悲痛,地方政府與專家紛紛發聲,要求中央從「制度補償」與「源頭管理」雙管齊下解決亂象。該名家長四年前痛批移工黑車狀況,現在仍續發生。(圖/臉書翻攝)失聯移工在台缺乏合法身分,駕駛的車輛多半屬於未過戶、無保險的「幽靈黑車」。一旦發生嚴重交通事故,肇事者往往當場逃逸,即便被捕,也因在台無財產、無強制險保障,導致受害國人或家屬面臨長期的醫療負擔與求償無門的悲慘困境。針對失聯移工違法行為造成本國人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現行《就業服務法》雖規定可對非法工作的失聯移工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並對非法聘僱的雇主開罰15萬至75萬元,但這些罰鍰對撫平受害者傷痛與實質賠償幾乎毫無幫助。為打破受害國人求償無門的死胡同,臺中市議會過去就曾針對相關議題進行研討並給出具體建言。臺中市政府持續函文及利用中央相關會議,建請勞動部研議於「就業安定基金」用途中,增列「民眾權益受損之保障與救濟措施」。只是勞發署指出,就業安定基金由合法雇主聘僱移工繳納費用而成立,基金法定用途是為用來作為促進國人就業訓練、提升勞工福祉及外國人聘僱管理等事務,基金的管理及運用,都需經法定程序編列、審議及監督 。車禍肇事應依法究責非法移工肇事賠償責任、非法雇主連帶責任,並結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車禍被害人及家屬獲得保險理賠、補償及法律扶助。 除了事後補償外,如何從源頭杜絕失聯移工駕駛「幽靈黑車」更是當務之急。目前滯留台灣、車主早已離境或失聯的黑車數量究竟有多少?由於缺乏實名跟蹤與強制報廢機制,政府至今仍缺乏精確統計,成為監理與治安上的巨大黑洞。上月中雲林崙背一名無照又失聯的移工,開車撞死一名正載著雙胞胎上課的母親。(圖/臉書翻攝)為了徹底斬斷不法集團建立的地下黑車網絡,警界交通專家就建議,可以仿效金管會與移民署針對戶頭凍結比照辦理,交通部可會同內政部移民署,儘速建立跨機關資料介接機制,將外籍人士的居留狀態、出境紀錄與居留效期等資料,適時介接至公路監理資訊系統。透過系統自動提示與管制作為,監理機關可精準掌握外籍人士名下異常大量的車輛登記(如一人名下多車的人頭車庫),並在移工居留期限屆至或出境前,主動促請車主完成車輛過戶、報廢或異動程序。唯有透過源頭打擊人頭車庫、搭配跨機關列管機制,才能徹底杜絕「人走了、車還在跑」的畸形亂象,還給國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
詐團400萬黑吃黑!17歲監控少年追車追丟 父母二審連帶賠343萬
黃男誤信網路假投資,前後遭詐1080萬元,其中400萬元現金面交時,負責取款的游姓車手竟「黑吃黑」捲款逃逸,現場負責監控的17歲賴姓少年還駕車追趕,卻因不熟路況跟丟。黃男提告求償,一審認定賴姓少年及父母應連帶賠償400萬元,二審高雄高分院法官重新計算後,扣除游男應分擔的金額及同夥已清償部分,改判連帶賠償343萬餘元。2023年7月,黃男在臉書看到投資廣告,因相信詐團話術,陸續投入1080萬元;隔月16日,黃男依指示前往嘉義一處超商附近面交400萬元現金,游姓車手取款後,竟直接帶著鉅款逃跑,讓同夥措手不及。當時17歲的賴姓少年負責在現場「監控」,發現游男突然逃逸後,立即與同夥開車追捕,但因對當地路況不熟,很快便跟丟游男,只能眼睜睜看著400萬元被捲走。黃男事後認為,賴姓少年既參與詐團面交行動,就應為損失負責,遂向賴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求償遭詐的1080萬元。賴姓少年則否認知情,辯稱當天只是受朋友邀請前往嘉義遊玩,過程中都是聽從他人指揮,並不知道對方是在從事詐騙;至於400萬元遭游姓車手私吞,更是游男個人行為,與他無關。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賴男抵達嘉義後,並未前往一般遊玩景點,反而在停車場及超商外來回徘徊、蹲點超過1小時,看到游男拿錢逃跑後又立即駕車追趕,整體行徑明顯與單純出遊不符,難採信不知情的說法。不過,法官認定現有證據僅能證明賴男參與這次400萬元面交的監控行動,無法證明他也參與黃男另外680萬元的詐騙,因此一審僅就400萬元部分,判賴男及父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黃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審理後,維持賴男及父母僅須就400萬元面交部分負責,但重新計算實際應賠金額。二審法官指出,這筆400萬元涉及11名共同侵權行為人,依比例計算,每人應分擔約36萬餘元;此外,黃男早在2024年5月就已知道游姓車手身分,卻未在2年時效期間內對游男提起民事訴訟,因此對游男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游男應負擔的36萬餘元應予扣除。另外,已有2名同夥各自清償10萬元,共20萬元,也應從黃男可請求的賠償金額中扣除。高雄高分院因此改判賴姓少年與父母須連帶賠償黃男343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淡江大橋通車4個月遭殃 2男半夜急煞橋中央「爬橋塔亂塗鴉」落網
新北市重要交通地標「淡江大橋」5月通車,日前卻遭人噴漆塗鴉,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犯嫌於8月深夜,將租來的轎車急停在北上中央車道,隨後橫越車道攀爬橋梁噴漆。警方鎖定行蹤後以車追人,案發同日兵分多路跨區前往桃園,將涉案的19歲殷姓男子及21歲彭姓男子查緝到案,全案依毀損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備受各界矚目的淡江大橋於今年5月12日盛大通車,有效紓解淡水周邊交通壅塞,更成為淡水河口最亮眼的新地標,交通部公路局人員日前巡查時赫然發現,橋塔下方的混凝土表面以及護欄後方結構,竟遭人惡意以大片黑色噴漆噴塗不明符號與圖樣,潔淨的橋體結構遭到嚴重破壞,公路局隨即於23日下午向淡水警分局報案。淡水警方接獲報案後不敢大意,當天下午立即主動會同公路局人員重回現場勘查採證,並進駐淡江大橋橋梁管理中心,調閱全線高解析度監視器畫面過濾可疑人車。警方發現,殷嫌8月18日凌晨駕駛承租的白色自小客車,將車輛急停於淡江大橋北上中央車道,彭嫌下車後穿越車道,並攀爬橋梁構件至橋塔南下車道端,以黑色噴漆於橋體塗鴉,完成後再由殷嫌駕車接應離去。警方23日循線前往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查獲殷姓男子及彭姓男子到案。其中殷嫌為駕駛兼車輛承租人,彭嫌則為實際下車噴漆之人。全案警詢後,彭嫌涉犯刑法毀損、公共危險罪嫌,殷嫌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請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淡水警分局呼籲,淡江大橋為重要交通建設及新北市重要地標,民眾切勿任意破壞或攀爬公共設施,除須負擔相關賠償責任,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警方對於破壞公共設施及危害交通安全之行為,將依法究辦,維護公共設施安全及交通秩序。
第一時間灌籃玻璃竟碎!SBL洋前鋒練球挨告 免賠關鍵曝光
SBL奈及利亞籍前鋒伊波卡2021年前往籃球培訓中心練球時,接獲隊友傳球上演第一時間灌籃(Alley-oop),只吊在籃框上0.4秒,就造成籃板玻璃碎裂,經營訓練中心的晧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此付出修復費用及停止營運2天,向伊波卡求償11萬9918元,法官比對FIBA(國際籃球總會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規則及維基百科的灌籃注釋,認為伊波卡的動作並非技術犯規,場館也沒禁止灌籃,判決免賠。26歲洋將伊波卡身高198公分,場上位置大小前鋒雙挑,在台期間效力過新竹街口攻城獅、台北富邦勇士等球隊,目前在彰化璞園柏力力打球;「扣碎籃框案」發生在他尚未加入職籃,仍就讀世新大學期間。2021年4月17日,伊波卡前往新店的晧宇國際亞洲區籃球培訓中心打球,他看到隊友高拋傳球,立刻跳起來飛身扣籃,不料籃板強化玻璃因此碎裂,場館花了6萬6150元修繕費,維修兩天無法營業的損失5萬3768元,合計11萬9918元。晧宇國際歸咎伊波卡扣籃後抓住籃框,強化玻璃承受不了他全身重量才會碎掉,提告要求伊波卡為籃框修復與營業損失買單。伊波卡認為他灌籃沒有違規,從抓框到放開的時間很短,而且球場並未公告禁止灌籃,不該叫他賠。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審理,運動設備本來就有耐用年限,用久會壞,而且可能也有品質不佳的疑慮,不能因為用到一半受損,就認為是運動員的錯,應該看怎麼使用。法官勘驗監視畫面,伊波卡從扣籃到放開籃框落地只有0.4秒,在FIBA規則中屬於「短暫抓籃圈」,目的是避免自己或別人受傷,從伊波卡當時躍起接球扣進籃框的連續動作可研判,如果他不抓籃框,可能會撞到籃球架或摔得很慘,因此認定他灌籃並不構成技術犯規。法官還查詢維基百科對於灌籃的註解:「從法律角度講扣碎籃板是不需要賠償的。扣籃是正常情況不存在扣分行為。而籃板在製作時其設計標準扣籃應該是允許扣籃發生行為的。所以說扣籃者不需要為扣碎籃板承擔賠償責任」,雖然維基百科誰都可以改,但這個解釋在晧宇國際提告之前就寫好,因此可視為一般大眾對灌籃的普遍認知。晧宇國際在訴狀寫著「原告為亞洲區籃球培訓中心,並提供FIBA級籃球訓練場地」,這段話也成為敗訴關鍵,法官指出,既然案發場館自認設備符合高規格標準,現場沒告示禁止灌籃,球員灌籃動作也沒違規,即使籃板被灌壞,也難以認定有過失侵權行為,判決伊波卡不用賠11萬給晧宇國際。本案上訴後,台北地院已在9月16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來台假觀光真洗錢! 馬籍車手遭重判9年+驅逐出境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日前會同新竹市警察局,針對新竹地區的詐欺提領車手及收水手展開全面擴大追查,赫然破獲一起由馬來西亞籍人士組成的跨國詐欺車手集團。該集團在馬來西亞當地以高薪、海外度假等話術誘騙年輕人,指揮其持觀光簽證入境台灣擔任提款車手及收水手,四處在商圈鬧區提領贓款。全案共逮捕7名馬來西亞籍及3名台籍共10名犯嫌,受害者高達35人、財損逾150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將其中涉案最重的一名馬來西亞籍犯嫌重判9年有期徒刑,且服刑完畢後一律驅逐出境!檢警調查,該詐欺集團組織極為嚴密,專門利用外籍旅客持觀光簽證在台短期停留、不易追查的特性,在馬來西亞招募當地年輕人。這些馬籍犯嫌原以為是免費來台旅遊兼輕鬆打工,不料一入境台灣隨即接獲上手指令,成為詐團在第一線提領詐欺贓款的工具。為了避開警方追查並製造層層斷點,該集團的交款模式極具隱密性。馬籍車手在新竹市區將來自全台各地的詐欺贓款匯集後,會於深夜或凌晨時分搭乘計程車,一路跨縣市前往苗栗縣竹南鎮,將龐大現金交付給台籍的陳姓嫌犯;陳嫌接手後,再暗中轉運至台中市北屯區的隱密據點進行隱匿與洗錢。專案小組透過大數據分析與監視器軌跡,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大股楊仲萍檢察官指揮偵辦,發動多波攻堅拘提行動,將10名涉案犯嫌陸續緝捕到案,聲押禁見獲准。全案經檢警合作迅速偵辦,清查發現全台至少有35名無辜民眾上鉤,總財產損失超過新臺幣1500萬元。新竹地檢署於今年1月依違反《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陳嫌等10人提起公訴。新竹地方法院於2月迅速審結,針對這群跨國犯罪分子祭出重罰,判處全案犯嫌2年至9年不等之有期徒刑。警方查扣車手集團的贓證物。(圖/警方提供)其中,涉案情節最重的馬來西亞籍犯嫌遭重判9年有期徒刑,打碎其「來台賺快錢」的美夢。法官更特別裁定,所有馬來西亞籍犯嫌於台灣入獄服刑完畢或獲赦免後,將依法強制驅逐出境,且這群外籍犯嫌出獄後仍須自行面對與台灣被害人的民事連帶賠償責任,付出極其慘痛的代價。
高雄水族館玻璃又爆了!83歲阿嬤一撞神巧合 網笑:全台業績王
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上一間連鎖水族賣場,3月才發生特斯拉倒車撞破大型落地窗的事故,沒想到玻璃修復完成還不到半年,14日上午又發生一起離奇事故,一名83歲周姓阿嬤騎乘機車時不明原因偏移、自摔,機車恰巧倒向店家落地窗,造成2片玻璃再度碎裂。由於短短半年內同一店家2度「爆窗」,消息曝光後讓不少網友笑稱「全台業績最好的玻璃行在這裡」、「怎麼又是同一家!」據了解,今年3月29日晚間,一名47歲吳姓女子開著特斯拉休旅車準備前往該賣場消費,不料在倒車過程中疑似操作不慎,車輛直接撞上店家大型落地窗,導致2片玻璃當場碎裂,巨大聲響也嚇壞店內員工。當時正逢店家周年慶,有網友目擊女店員一臉無奈的模樣,還開玩笑形容女駕駛是用特殊方式替店家「歡慶滿周歲」。沒想到店家好不容易將玻璃修復完成,事隔不到半年竟然再度遭殃。今日上午10時許,83歲周姓阿嬤騎乘機車行經興楠路,疑似騎入賣場停車場並準備轉彎時,不慎擦撞停車場輪檔後自摔,連人帶車倒向賣場玻璃牆,造成2片落地玻璃再次碎裂。突如其來的「第二次爆窗」,也讓現場店員相當傻眼。事件經目擊民眾分享到社群平台後迅速引發討論,不少網友看到竟是同一間店,紛紛留言笑稱「業績不斷送上門」、「這玻璃是不是有什麼特殊吸引力」、「全台業績最佳玻璃行認證」,也有網友認為接連發生車輛撞擊玻璃的情況,店家或許可重新檢視停車場動線、輪檔與玻璃牆之間的距離,並考慮增設防撞柱等設施,降低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機率。警方表示,周姓婦人當時沿興楠路由東往西直行,因不明原因偏移原本行駛路線,騎上店家私人土地後自撞寵物賣場玻璃牆,周婦事故後身上有多處擦挫傷,所幸傷勢輕微,送醫治療後沒有生命危險。至於店家玻璃牆及店內商品受損情形,警方已通知家屬,後續財物損失與相關賠償責任,仍待家屬與店家進一步協調釐清。
男子加油遭汽油噴濺「15分鐘後身體起火」慘變殘疾 業者沒提醒
加油注意!大陸上海一名陳姓男子去加油站加油,不料被汽油噴濺,工作人員目睹並未做任何提醒;但陳男離去後衣物上的汽油遭靜電引燃,導致他重度燒傷並終身殘疾。陳男向加油站提告,法院認定業者未盡安全管理責任,須承擔80%賠償責任,判業者賠償人民幣24.5萬元(約新台幣110萬元)。根據陸媒《新民晚報》報導,這起事故發生於上海市閔行區一處加油站,陳男在2025年3月前往加油,他回憶當時工作人員把油槍注入後突然離去,之後他見油槍跳停就自行操作,卻不慎遭汽油噴濺。隨後返回的工作人員既未阻止,也沒提醒有危險的可能,陳男便駕車離開。豈料,當陳男行駛約15分鐘後,下肢突然冒出大火。即便陳男被緊急送醫救治,他的下半身燒傷面積達32%,已處重度燒傷,歷經多次植皮手術並住院188天,這場意外最終仍導致他成為終身殘疾。而消防部門認定起火原因,應該是衣物靜電引燃汽油。陳男失去勞動能力,全家人的生活只能靠他年邁父母的微薄收入維持。事後陳男向加油站提告,經法院審理,加油站屬危險品經營企業,工作人員放任隱患發展,過錯程度高於陳男,一審判定須承擔80%責任,業者賠償人民幣24.5萬元(約新台幣110萬元)。業者不服判決上訴後,遭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全案維持原判確定。有專家表示,即使非乾燥冬季,陰雨天衣物摩擦仍可能產生靜電,若不小心沾染汽油務必第一時間清洗處理。
熱門劇變賣酒密碼!業者狂蹭連角色畫面都用 法院判賠2353萬
大陸熱門電視劇《狂飆》2023年播出後爆紅,劇中「高啟強」等角色跟著打開知名度,沒想到竟有酒商趁勢推出「狂飆」系列酒品,從酒瓶、外箱到宣傳廣告,都想辦法讓商品與電視劇扯上關係,甚至連劇中畫面、角色名稱都拿來用,導致部分消費者誤以為是官方聯名商品。這波搭熱門陸劇順風車的生意最後踢到鐵板,法院認定已構成不正當競爭,判兩家涉案公司停止相關行為、消除影響,並共同賠償5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53萬元)。《狂飆》故事圍繞刑警安欣與原本是魚販、後來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高啟強,描寫兩人橫跨20多年的正邪較量。電視劇播出後迅速累積人氣,除了高啟強等角色受到關注,「狂飆」這個劇名也跟著廣為人知。然而,握有《狂飆》全球智慧財產權的出品方之一,後來發現市面上冒出多款「狂飆」酒品,仔細追查後卻發現,這些酒根本沒有取得電視劇官方授權。法院調查發現,涉及這批酒品的一家管理公司及一家酒業公司,都是在《狂飆》熱播期間成立,之後找來一家啤酒公司代工,生產多款「狂飆」系列酒品上市販售。更引人注意的是,業者並非只有把酒取名叫「狂飆」。包括酒瓶、瓶貼、瓶蓋及外包裝箱,都把經過特殊設計的「狂飆」兩字放在顯眼位置,而且字體看起來與《狂飆》電視劇片頭使用的字樣高度相似。涉案酒業公司甚至直接把「狂飆」拿去登記成公司的名稱之一。商品推出後,業者又在線上直播、銷售及線下招商活動中,使用《狂飆》的劇中畫面,連「高啟強」等角色名稱都成了宣傳素材。從酒名、包裝字體一路到角色和電視劇畫面,整套行銷方式不斷把商品與《狂飆》綁在一起,也因此讓部分消費者以為這些酒可能是官方推出的聯名商品,或至少已經取得劇組及版權方同意,但事實並非如此。《狂飆》權利方認為,相關公司沒有取得授權,卻利用電視劇已經累積的人氣替酒品打廣告、做生意,因此決定提告;至於替業者實際生產酒品的啤酒公司,也因為沒有仔細確認相關名稱及設計能不能使用,一併被追究責任。不過,這場官司還碰到另一個問題。「狂飆」原本就是中文常見詞彙,如果其他商品剛好也使用這兩個字,難道全部都算違法?法院認為,關鍵不能只看「狂飆」兩字本身,而是要看電視劇爆紅後,這個名稱是不是已經讓大眾一看到就能聯想到《狂飆》這部作品。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狂飆》播出後已有相當知名度,劇名也逐漸與這部電視劇形成明確連結。換句話說,現在消費者看到「狂飆」時,很可能直接想到這部熱門陸劇,因此劇名已具有辨識作品來源的功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受到法律保護,法院認定業者違法,也不是因為酒瓶上單純出現「狂飆」兩個字。真正的問題在於,相關公司選在電視劇熱播期間成立,接著推出同名酒品;產品使用的字體又與電視劇片頭相似,之後甚至把「狂飆」放進公司名稱,宣傳時再搭配劇中畫面及高啟強等角色。這些做法全部加在一起後,法院認為業者明顯是在利用《狂飆》已經累積的人氣替自己的酒品增加曝光,也足以讓消費者誤以為商品與電視劇官方存在聯名、授權或合作關係,因此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就連負責代工的啤酒公司也得付出代價,法院認為,身為專業酒類製造業者,在接受委託生產商品時,本來就應該確認產品使用的名稱及相關設計是否涉及他人權利,但該公司沒有做好查核,因此也必須承擔部分責任。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一審最後判決,負責經營及銷售「狂飆酒」的兩家公司必須停止相關行為、消除影響,並共同賠償5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53萬元);替兩家公司生產酒品的啤酒公司,則須對其中5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5萬元)負連帶賠償責任。業者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二審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5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53萬元)的賠償結果也因此確定。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迴轉二度輾斃護理師!冷血男辯「以為被嘲笑」 家屬怒駁:根本沒對到眼
台中市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下班返家途中,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撞飛,林男事後竟又駕車折返,二度輾壓倒地的陳女,造成她傷重不治。林男落網後供稱,因看見陳女「面露笑容」,誤以為對方在嘲笑自己,因此心生不滿犯案。不過死者胞弟看過監視器畫面後氣憤反駁,當時陳姓女護理師根本沒有與林男對到眼,雙方更沒有任何互動。檢警調查,案發前陳女準備返家,步出大樓後與正在街頭徘徊、抽菸的林男短暫擦身而過。雙方素不相識,過去無任何交集,當下也沒有發生對話或衝突。不料林男事後竟駕駛賓士轎車追上陳女,將她猛烈撞飛倒地。更令人震驚的是,林男撞人後還駕車迴轉折返,再度輾壓已經倒在地上的陳女,隨後離開現場,陳女最終因傷勢嚴重不治。據了解,林男落網後供稱,當時看見陳女「面露笑容」,認為對方是在嘲笑、針對自己,因此一時憤怒駕車衝撞。林男甚至供稱第一次撞擊後擔心陳女若沒有死亡,未來可能衍生龐大的醫療費用及賠償責任,才會產生極端想法,駕車折返再次輾壓。不過,林男所稱「遭嘲笑才犯案」的說法,遭到死者家屬強烈質疑。根據《知新聞》報導,陳女胞弟表示已看過案發監視器畫面,說明當時姊姊並沒有和林男對到眼,兩人之間也沒有任何互動,「他怎麼可能看到我姊姊在笑他?」認為林男只是為犯案找藉口。警方調查後排除林男酒駕及毒駕,不過他落網後一度出現神情異常、喃喃自語等情況,甚至無法順利完成筆錄。檢方偵訊後認為,林男涉嫌殺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8日晚間裁定羈押2個月。林男9日凌晨被移送台中看守所,完成入所檢查及相關程序後進入舍房休息。所方表示,林男隔日正常起床、吃早餐,情緒及作息均呈現平穩狀態,與先前落網時的異常情況形成反差,後續會注意其身心狀況。
泰山捲毒油案怒告4公司求償10億 福懋油、南僑回應了
泰山企業今(8日)正式對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南僑投資控股4家公司提起民事訴訟,針對中聯油脂「問題油事件」造成的產品回收、庫存銷毀、消費者賠償及商譽損失等,向4家公司合計求償新台幣10億元。對此,被列為被告的福懋油與南僑陸續發布聲明回應。據了解,泰山提告對象包括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南僑投資控股。泰山主張,4家公司涉及中聯油脂產品苯駢芘(BaP)含量超過法定限量的問題,應共同承擔相關損害賠償責任,求償金額達10億元。福懋油脂稍早發布重大訊息證實遭提告,表示尊重泰山企業提起訴訟的決定,後續將交由司法機關審理並等待裁決。南僑投資控股則發布4點聲明,對遭泰山求償表達「深感遺憾與無法理解」。南僑強調,公司並非問題油製造者,反而是供應鏈中最早發現油品異常的業者。南僑表示,當時向福壽採購油品原料時發現苯駢芘超標,隨即通知福壽公司,相關油品並非由南僑生產。南僑並指稱,福壽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向主管機關通報,因此相關責任應由福壽與中聯油脂承擔,並非南僑隱匿問題。南僑進一步指出,依台中地檢署起訴書內容,中聯油脂被認定為此次問題油事件的源頭;泰山身為中聯油脂大股東及董事,未善盡監督責任,卻反過來向下游受影響的南僑提告,讓公司難以理解。南僑表示,已委任律師團隊處理訴訟,將依法向法院答辯;此外,公司今年7月29日也曾透過5大報紙刊登聲明,希望泰山不要再散布不實內容。如今雙方正式進入司法攻防,後續責任歸屬及10億元求償是否成立,仍待法院審理結果。
南韓公民團體籲「慰安婦史料」列世界記憶名錄 專家憂韓日關係恐再惡化
南韓公民團體6日要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推進將慰安婦相關史料,列入「世界記憶名錄」(Memory of the World Register),使韓日歷史仇恨再起波瀾。分析人士指出,兩國雖因北韓、中國及美國貿易政策等共同挑戰而有合作必要,但殖民統治、慰安婦、強迫勞動及獨島(日本稱為「竹島」)主權爭端等歷史問題,仍可能讓韓日關係倒退,甚至重演2018、2019年的緊張局面。據《南華早報》報導,南韓公民團體聯盟6日在首爾記者會上提出的要求,距離2016年由台灣、韓國、中國、日本等8個國家及地區的14個民間公民團體(包含台灣的婦女救援基金會),歷史性地聯手向UNESCO提出申請,要求將「慰安婦」歷史檔案與受害者證詞列入世界記憶名錄,已超過10年的時間。據悉,南韓最高法院才在8月12日駁回日本製鐵(Nippon Steel)提出的上訴。該案源於南韓下級法院裁定,要求該公司就1942年強迫勞動一事,向已故受害者勞工閔文植的家屬支付8,000萬韓元(約合新台幣188萬元)。就在前1個月,UNESCO也在釜山舉行的「世界遺產委員會」(World Heritage Committee)會議上通過決議,要求日本完整呈現強迫勞動者的「全部歷史」,其中包括超過1,500名韓國人。他們在日本殖民時期於日本佐渡島的1座礦山遭到奴役及虐待。分析人士指出,雖然現今距離第2次世界大戰結束已超過80年,但南韓與日本依然不太可能在歷史仇恨及轉型正義問題上取得和解,尤其是日本在上個世紀曾對朝鮮半島展開數十年殘酷的殖民統治。對此,日本早稻田大學政治學教授重村智計表示,「我不認為兩國未來有可能建立意義上的雙邊同盟關係。友誼或許有可能,但即使如此也不會容易。」他指出,日本在1945年投降後,沒有立即向剛成立的大韓民國道歉,也沒有立即針對其35年的殖民統治提供賠償,這是日本的過失。直到1965年,兩國實現外交關係正常化,日本政府才向南韓支付3億美元賠償金。重村智計也感嘆:「日本應該在戰後更早、更仔細地反省自己的行為,並強調我們正在執行1部致力於和平的憲法。但另一方面,我認為日本至今仍有許多人認為自己比韓國人優越,且認為實際上是我們幫助韓國社會實現現代化。」他認為,韓國也有些人將國家的幾乎所有問題都歸咎於日本,直到今天仍堅稱東京有意擴張軍事力量,以便再次入侵並重新占領朝鮮半島,「雙方都曾犯下錯誤,這也是為什麼我對兩國關係未來能否真正強大並不樂觀。」天普大學東京校區當代亞洲研究所(ICAS)共同主任杜賈里克(Robert Dujarric)則將韓日關係,比喻為同樣充滿歷史仇恨問題的英格蘭與愛爾蘭關係。這2個國家過去曾因愛爾蘭大饑荒,以及北愛爾蘭的宗派暴力問題產生衝突;此外,愛爾蘭首都都柏林也曾呼籲舉行投票,讓北愛爾蘭人民決定是否從英國獨立出來,並與愛爾蘭統一。「我不認為日本與南韓永遠能夠建立所謂的『正常關係』。」杜賈里克認為,「雙方永遠會存在一些刺激彼此的因素,因此問題在於,兩國政府如何控制這些情況,確保它們不會進一步惡化。」杜賈里克也希望日本政府不要對慰安婦相關文件列入世界記憶名錄的要求發表評論,但他擔心,日本的保守派團體不會放過這個批評鄰國的機會。如果日本批評這項要求,並捲入其他歷史問題的爭論,只會進一步惡化兩國外交,並可能讓雙邊關係重新跌回2018年與2019年的低谷。當時,韓日衝突因獨島主權之爭浮上檯面,1艘韓國軍艦甚至以雷達鎖定1架日本海上巡邏機。在貿易方面,日本於2019年對出口至南韓的關鍵材料實施新的限制措施,這些材料對南韓半導體產業至關重要。此舉迅速引發韓國消費者抵制日本商品,並在同年年底前形成一股抵制潮。此後,兩國的政治領袖都試圖修補受損的雙邊關係,而朝鮮半島安全情勢惡化,以及韓日各自與美國的貿易爭端,在某種程度上也使改善關係的工作變得相對容易。杜賈里克分析,「中國與北韓是日本和南韓都必須面對的安全問題,但兩國與美國的同盟關係目前又出現新的疑慮,加上華盛頓對這2個最重要的亞洲盟友實施貿易關稅,使得情況變得更加複雜。首爾與東京並不缺乏挑戰與敵人,因此對雙方而言,合作顯然符合彼此的最佳利益。目前兩國關係還算可以,但隨時都有可能發生某些事情破壞現狀,例如日本政治人物參拜靖國神社。」靖國神社是日本近250萬名戰死者的祭祀之地,但由於其中供奉了14名被盟軍軍事法庭認定的甲級戰犯(相當於德國納粹黨高層),因此一直存在高度爭議。日本防衛大臣小泉進次郎最近1次參拜靖國神社是在8月12日,也就是日本二戰投降紀念日當天。南韓世宗大學政治學教授、首爾政府的日本關係顧問保坂祐二,同樣對兩國關係感到悲觀。他擔心,如果東京方面寄望慰安婦問題,會在最後1名倖存受害者去世後自然落幕,那麼日本最終恐會失望,「南韓有許多團體對2015年的慰安婦協議並不滿意,其中1名倖存者李容洙至今仍非常積極地推動相關運動。」據悉,南韓與日本政府曾在2015年12月28日於首爾達成《韓日慰安婦協議》,宣稱「最終且不可逆轉」地解決了慰安婦問題。然而,許多南韓慰安婦受害者與民間團體批評,協議未納入受害者意見,且日本未承認法律賠償責任,僅為道義補償。南韓政府後續的調查也認定協議存在嚴重瑕疵,因此前南韓總統文在寅於2017年上台後,便宣告該協議無法根本解決分歧,慰安婦問題此後再度陷入僵局。儘管目前只剩下5名慰安婦倖存者在世,但保坂祐二透露,「我最近見過李容洙,很明顯,她擁有推動公民運動持續向前的巨大力量。我最近還見過另外1名女性,她告訴我,她的母親也是受害者。她發誓,即使最後1名慰安婦去世,她也會繼續推動這場運動。」保坂祐二補充,雖然南韓總統李在明領導的政府,目前對韓日之間的歷史仇恨問題保持「低調」,但在幕後,政府對於日本殖民統治下的受害者,一直「非常積極地提供協助」。
撞飛40米還不夠!林男竟迴轉二度輾壓 38歲女護理師頭顱爆裂亡
今天(8日)凌晨,38歲陳姓女護理師下班返家,行經西區柳川東路、民權路口時,突然遭30歲林姓男子駕車高速撞上,林男肇事後不但沒有停車救援,竟一路開到前方路口迴轉,再次朝倒地的陳女撞去、輾過後逃逸,造成陳女頭部遭重創、顱骨破裂,送醫仍傷重不治;警方循線將林男逮捕到案,初步排除酒駕、毒駕,警方正深入調查其二次撞擊相關細節。警方調查,林男凌晨駕駛自小客車,從柳川西路往民生路方向行駛,左轉進入民權路後,再左轉柳川東路,準備往民族路方向前進;此時,正在步行穿越柳川東路的陳女遭車輛撞上,強大撞擊力道讓她被拋飛約40公尺,重摔在路面。目擊民眾驚見事故後報警,但林男沒有下車查看,反而繼續往前開,到了民族路口後突然迴轉,沿原路返回,再次撞上已倒臥路面的陳女,甚至直接輾過她,隨即加速逃離現場。整起過程相當驚悚,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最後循線將林男查緝到案。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陳女已全身多處骨折,頭部更遭猛烈撞擊,傷勢極為嚴重,緊急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警方初步對林男實施酒測及相關毒品檢測,暫未發現酒駕、毒駕情形;不過林男落網後精神狀況明顯不穩,至於是否因肇事後恐慌、擔憂後續醫療及賠償責任等因素,才會迴轉再次撞擊陳女,警方將透過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及相關證據進一步釐清。噩耗傳回陳女家中,家屬悲痛萬分。陳女來自彰化二林,擔任護理師多年,平時待人溫和、工作認真,深受同事及病患信賴,休假時也經常返鄉陪伴家人。沒想到如今只是下班返家途中,卻遭遇突如其來的死亡車禍。尤其陳女父親3年前才因肝病離世,當時她與弟妹相互扶持走過喪父之痛,如今短短3年內,家中再失去一名至親。陳女80多歲的祖父接獲噩耗後,在親友陪同下連夜從彰化趕到台中,面對愛孫女冰冷遺體,老人家悲痛難抑、老淚縱橫,讓在場員警及醫護人員也忍不住鼻酸。家屬表示,陳女平時生活單純、交友單純,從未聽聞與人發生重大糾紛,無法接受她竟以如此慘烈方式離世。家屬希望檢警徹底調閱沿線監視器及車輛行車紀錄器,釐清林男撞擊後又迴轉輾壓的真正原因,若涉及蓄意二度撞擊,更盼司法機關依法從重量刑,還陳女一個公道。台中第一分局表示,全案已報請台中地檢署司法相驗,警方目前將針對事故經過、林男二度撞擊及肇事逃逸等情節深入調查,後續依涉嫌肇事逃逸致人於死等罪嫌依法偵辦,相關刑責則由檢察官進一步釐清。
日本獨旅行李遭誤拿 鎖頭竟被撬開破壞!闖禍旅客道歉賠償
出國旅遊行李箱被拿錯就會很困擾,日前就有民眾獨旅日本,下機後發現行李竟被其他旅客誤拿,對方甚至因為以為密碼錯誤,直接把鎖頭弄壞,打開才發現拿錯行李。律師也提醒,雖然誤拿不一定涉及刑事責任,但造成損壞,仍可能要小心得負民事賠償。出國玩拖著行李箱,最怕的就是一個不注意被人拿錯,行程大受影響。有民眾到日本獨旅,抵達後卻發現自己的行李箱竟然不見,登山設備都在裡面,原定計畫直接泡湯,因為行李被另一名旅客誤拿,雙方聯繫上後約定晚上6點碰面,沒想到對方7點30才抵達,但碰面後卻發現行李箱遭到破壞,因為對方一度以為密碼鎖出問題,才會將鎖頭破壞,打開才發現東西不是自己的,讓當事人又氣又無奈覺得為何沒有事先告知。民眾:「就還蠻誇張的,不是自己的行李箱,應該是打不開。」民眾:「應該會很生氣,也許對方真的想要撬開,想說我是不是密碼忘了,如果我是行李主人,我會不太開心。」明明行李箱上都有航空公司貼紙記號,上頭就有行李箱主人的護照姓名,因為沒有仔細核對就先搞破壞,律師提醒小心已經觸法。律師李育昇:「因為沒有竊盜的故意,原則上不會成立竊盜罪,把別人的行李箱帶走,造成他人不便,或鎖具弄壞,民事上仍然可能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雙方協調後,拿錯行李的旅客出面道歉,承諾賠償相關損失;被拿錯行李的當事人將4000元賠償捐給熊本地震災區。(圖/三立新聞網)拿錯行李箱烏龍實在太常發生,不想成為苦主本人,不少民眾都會想辦法做記號。民眾:「用保護套做區隔,我可能還會加個行李吊牌。」民眾:「行李箱有做記號會比較清楚。」拿錯行李箱還被撬鎖,雙方都發文更新進度,拿錯行李的旅客出面道歉,承諾賠償相關損失,而被拿錯行李的當事人,則表示希望事情告一段落,獲得的賠償也做善事,捐款4000元台幣給熊本地震災區,把意外轉成善念,但也以這次經驗提醒大家,拿行李箱之前一定要再三確認,避免拿錯之外也不要誤踩法律紅線。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高職夜校生揪夜唱!包廂性侵女同學還傳裸照炫耀…下場重判7年半. 無業男「6度直奔陽明山」偷電纜線!狡猾手法曝光 警衝廢棄工寮逮人. 影音界米其林認證!台中老虎城x威秀影廳全通過 歡慶推3日250元體驗價
好心扶人竟惹禍?老人昏倒送醫不治 家屬索賠42萬「理由曝光」
大陸湖南衡陽一間牌館近日因一場善意救助捲入賠償糾紛。一名老人8月17日身體不適,在牌館門口椅子坐下休息約5分鐘後逐漸失去意識,身體向前傾倒,店主李先生的妻子發現情況不對,立即上前攙扶,過程中也被老人帶倒,她還特別用手臂墊住老人頸部,避免對方頭部直接撞擊地面。店家隨即撥打120將老人送醫,但老人抵達醫院時已無呼吸,最終不幸死亡。未料事後家屬以老人是在牌館出事、店家曾經攙扶為由,向店主索賠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2萬元),甚至被指揚言若不賠錢就要將遺體放到店門口。雙方幾經協調,店家最後支付1.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萬元)才讓事件告一段落。綜合陸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湖南衡陽。李先生回憶,老人當時身體已經不舒服,來到牌館後並未進行消費,而是在門口的椅子坐下休息,大約過了5分鐘,妻子發現老人閉著眼睛,身體開始向前傾,看起來就要倒下,因此趕緊伸手扶住對方。由於老人當時似乎已無法自行支撐身體,李先生妻子上前攙扶後也被一起帶倒。另篇報導補充,她在倒地過程中還用手臂墊在老人頸部下方,希望保護老人頭頸,避免直接撞擊地面。現場人員發現老人狀況危急後,立即撥打120求救,隨後由救護人員將老人送往醫院。然而,老人被送到醫院時已經沒有呼吸,最後仍未能救回。李先生妻子表示,院方搶救期間,老人的妻子曾打電話給親友,談話中提到老人原本患有糖尿病等多種基礎疾病;另有報導稱,家屬當時也曾提及老人事發前一晚就已經出現身體不適的症狀。老人死亡後,原本單純的救助行為卻演變成責任爭議。李先生夫妻表示,家屬認為老人是在牌館出事,而且店主妻子曾經出手攙扶,因此主張店家應對老人的死亡負責,並開口要求10萬元人民幣賠償。李先生轉述,家屬甚至曾提出讓夫妻倆難以接受的說法,認為如果當時沒有去管老人、讓他繼續坐著,或許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事情,正因店家伸手扶了一下,才與老人的死亡產生關係。隨著雙方爭議擴大,警方及當地司法所陸續介入。依目前相關報導,司法所在調解過程中認為店家沒有過錯。李先生原先也不認為自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考量老人畢竟是在牌館發生意外,夫妻倆基於人道立場,願意拿出2000至3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400元至1.3萬元)作為慰問。不過家屬沒有接受店家提出的金額,仍堅持索賠10萬元人民幣。李先生還指稱,對方一度表示,如果賠償問題沒有解決,就要將老人遺體放在牌館門口,使夫妻倆承受極大精神壓力,也擔心店面無法正常營業。雙方僵持一段時間後,李先生夫妻最終選擇讓步,以1.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萬元達成協議,最後由老人的兒子前來領取這筆款項,整起糾紛才暫時落幕。李先生透露,這筆錢大約相當於夫妻倆2至3個月的收入,對小本經營的店家而言並非小數目。比起金錢損失,夫妻倆更難以釋懷的是,當初看到老人即將倒下只是本能上前協助,最後卻因救人而陷入賠償糾紛。李先生表示,妻子因此事感到相當不舒服,原本只是想做好事,沒想到最後會演變成這樣的結果。事件在8月23日曝光後迅速引起大陸網友討論,不少人的焦點都放在「如果伸手救人可能遭到索賠,以後還有沒有人敢幫忙」。部分網友認為,若旁觀者選擇不介入反而不必面對後續爭議,而主動攙扶、打電話叫救護車的人最後卻付出金錢代價,可能讓其他人在碰到類似緊急狀況時產生顧慮。另一個爭議則集中在1.9萬元人民幣的性質。從目前公開資訊來看,司法所調解時認為店家沒有過錯,因此最後支付的款項不能直接理解為店家因造成老人死亡而依法負擔的賠償責任,而是在雙方持續爭議之下協商出的結果。事實上,老人若在商家場所受傷或死亡,也不代表業者必然需要負責,仍須判斷業者是否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以及相關行為與傷亡結果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陸媒也引用過往案例指出,上海曾有80歲婦人在超市摔倒後送醫不治,家屬向超市求償50.8萬餘元人民幣;法院審理後認定,沒有證據證明婦人因地面濕滑跌倒,而且超市在事發後已協助報警、聯絡救護車並陪同就醫,已履行相應安全保障義務,因此判決超市不須賠償。此外,大陸《民法典》對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也設有免責規範,目的就是避免民眾因擔心救人後承擔法律責任,而不敢在他人面臨危急狀況時伸出援手。不過個別案件是否涉及其他責任,仍須依現場證據、救助方式、傷亡原因及因果關係等情況認定。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衡陽這起事件的許多細節仍主要來自店主夫妻及網路媒體轉述,老人正式死因、警方與司法所介入後的完整書面認定、家屬一方對事件經過的完整說法,以及雙方1.9萬元人民幣協議的具體內容,都尚未見完整官方文件公開,因此不宜將未經證實的部分直接認定為既定事實。原本出於善意的一次緊急協助,最終卻因老人死亡演變成索賠爭議,並以店家支付1.9萬元人民幣結束糾紛,也讓「遇到陌生人突然倒下時究竟該不該伸手幫忙」再次成為輿論討論焦點。
22歲男惡作劇燒掉家樂福!害停業近半年 要賠近4億
桃園市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22歲郭姓男子與2名友人逛賣場期間,在清潔用品區以打火機點燃噴霧殺蟲劑,未料火苗未完全熄滅,隨後引燃貨架上的其他商品,甚至造成爆炸,火勢迅速擴大。整起火災不僅造成賣場嚴重受損,也波及周邊商店,家樂福更因此停業近半年。桃園地院近日審理相關民事求償案件,判決郭男須賠償8家保險公司合計3億9827萬878元,另須負擔遭波及咖啡館的保險代位求償97萬9326元,總額逼近4億元。全案仍可上訴。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判決指出,郭男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與黃姓、周姓友人前往家樂福中原店購物,3人行經地下1樓清潔用品區時,郭男拿出打火機點燃火苗,再拿起貨架上的噴霧殺蟲劑朝火焰噴灑。做完危險行為後,他竟將商品放回原處,與友人繼續前往賣場其他區域。沒想到殺蟲劑罐體及貨架附近仍殘留火源,約9分鐘後引發連鎖燃燒,進一步波及其他殺蟲劑並發生爆炸。由於賣場內存放大量易燃商品,火勢很快失控,持續向周邊區域蔓延。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緊急出動大批人力前往搶救,歷經數小時才控制火勢。雖然事故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火災造成地下1樓及1樓的牆面、天花板等處嚴重毀損,部分設施也須重新修復、補強,家樂福因此停業近半年,整體營業及修復損失估計高達數億元。保險公司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民事部分,8家產物保險公司在理賠家樂福相關損失後,依法取得代位求償權,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由於郭男未出席言詞辯論期日,也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桃園地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保險公司的請求有理由,因此判准全部求償金額。此外,火災也造成家樂福商店街一間咖啡館受損,保險公司完成理算後,針對店內機器設備、裝修以及商品等損失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法院同樣判准97萬9326元。刑事部分,郭男則因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遭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如今民事賠償金額更逼近4億元,案件曝光後也引發外界譁然。若判決確定,郭男將面對龐大的賠償責任,後續仍可依法提起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快訊/賴清德宣布:明年全民普發1萬 全台8月地方振興金最高領1萬!若中央普發一萬 仍可請領 拿菜刀抓頭撞牆!獸父長期性侵親生女「恐嚇要一起死」
莊競程談棒球場官司搞錯棚 竹市議員轟張冠李戴:先道歉再談選市長
民進黨新竹市長參選人莊競程日前談及新竹棒球場爭議,指稱市府控告廠商卻敗訴、廠商無須賠償,相關說法遭新竹市政府發聲明駁斥後,政治戰火持續延燒。國民黨新竹市議員陳慶齡今(16)日加入戰局,痛批莊競程將不同案件「張冠李戴」,把仍在司法程序中的官司講成市府敗訴,要求莊公開更正、道歉後,再談參選市長。陳慶齡指出,新竹市政府針對棒球場履約缺失及違約爭議,早已正式向統包廠商巨佳營造提起民事訴訟,目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根本不存在莊競程所稱「廠商勝訴、市府敗訴」的結果。目前法院已判決確定、與棒球場工程相關的案件,是巨佳營造與其下包商之間的民事訴訟,並非新竹市政府對巨佳營造的訴訟,而且判決結果還是巨佳敗訴、須負賠償責任。「案件當事人講錯、訴訟進度講錯,連勝敗結果都可以講反,這不是監督,而是在誤導市民。」陳慶齡提到,莊競程於節目中指稱「因市府開挖導致廠商免責、多花一億多元」,同樣與事實不符。市府已將人工草皮、土方及相關改善工程等各項修復與處置費用納入求償,正式向巨佳營造求償總額超過4億元。陳慶齡進一步指出,除了民事求償之外,新竹市政府也早已針對棒球場相關疑義向新竹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發,交由檢調依法調查、追究相關責任。新竹市立棒球場目前正進行修復改善工程,盼早日重返球迷視野。(圖/新竹市政府提供)陳慶齡強調,政治人物當然可以監督市府,也可以針對棒球場提出任何質疑,但監督的最低標準就是尊重事實。尤其莊競程現在要爭取的是新竹市長,如果連公開節目上的重大指控都不願事先查證,市民未來又要如何相信他對市政預算、工程數字與公共政策的說法?他最後要求莊競程做到三件事:第一,公開承認節目中相關訴訟說法錯誤;第二,以同等公開方式立即更正錯誤資訊;第三,正式向遭誤導的新竹市民公開道歉。他強調,「要當市長的人,最基本的門檻不是口號喊得響,而是講錯話敢不敢負責。請莊競程先道歉,再談選市長。」
莊競程稱新竹棒球場官司「廠商勝訴免賠」 市府打臉:已提告求償逾4億
沉寂一段時間的新竹棒球場爭議再度浮上檯面。民進黨新竹市長參選人莊競程日前上節目指稱,竹市府控告廠商卻由廠商勝訴、無須賠償,更質疑市府開挖反讓廠商免責。竹市府今(16)日發聲明反擊,直指相關說法「子虛烏有」,強調與巨佳營造的官司仍在進行,更已正式向廠商求償逾4億元,並要求莊競程公開澄清。新竹市政府針對莊競程相關言論提出兩點澄清,分別就「訴訟結果」及「廠商求償責任」逐一反駁。 針對訴訟部分,竹市府表示,莊競程在節目中指稱「市府告廠商,廠商勝訴不用賠償」,完全是「子虛烏有」。市府針對棒球場履約缺失及違約爭議,已正式向統包廠商巨佳營造提起民事訴訟,目前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並無巨佳已勝訴情事。至於目前法院唯一針對球場作出定讞判決的案件,則是巨佳營造與其下包商之間的民事訴訟,不僅與市府無關,且該案反而是巨佳敗訴並須負賠償責任。至於求償責任,竹市府指出,莊競程所稱「因市府開挖導致廠商免責、多花一億多」同樣嚴重偏離事實。市府強調,開挖不合格土方是改善球場工程缺失的必要程序,相關作業均依法依規辦理;由於巨佳營造拖延改善,市府才依規定接手處理。目前包括人工草皮、土方等改善工程在內的各項修復及處置費用,均已納入求償範圍,並正式向巨佳營造提告求償逾4億元,「絕無免除廠商責任之可能」新竹市政府呼籲,公共工程之品質與法律責任應回歸事實與專業,請政治人物於節目發表言論前務必詳加查證,切勿以錯誤資訊抹煞市府團隊捍衛工程品質與市民權益之努力;同時敬請莊競程先生公開澄清,以正視聽。
台東「會走路的樹」傳虎頭蜂螫死遊客! 業者、無照領隊判賠548萬
台東縣延平鄉知名觀光景點「會走路的樹」,過去曾發生虎頭蜂攻擊事件,一行來自新北的銀髮族旅遊團,參加收費導覽時,突遭虎頭蜂群攻擊,11人被螫傷,其中2人一度命危,而王姓男子更因蜂螫休克,最後多種器官衰竭身亡。家屬為此提起民事求償,台東地院本月14日判定,業者及帶隊人員確實有過失,合計要賠償548萬6508元。王男遺孀與兒子主張,2023年11月8日,王男報名參加「鸞山森林文化博物館」的付費導覽項目「會走路的樹」,業者及領隊均未事先確認該路線安全性,也沒有準備防護與急救措施,加上領隊不具備領隊資格,害王男在參訪過程中被中華大虎頭蜂螫傷,導致過敏性休克,送醫後仍於同年12月8日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業者及領隊出庭時辯稱,中華大虎頭蜂特性一般在地底築窩,洞口僅有50元硬幣大小,往往難以察覺,此事件屬不可抗力所致,加上事發地點為園區外公共道路,非業者所能管理,自然無權進行大規模除蟲或環境清整,也認為自身已恪盡注意義務,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案經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法官指出,勞動部所頒訂的「從事戶外工作虎頭蜂螫危害預防指引」,明確要求觀光旅遊業工作者等容易遭遇虎頭蜂攻擊的人員,其雇主應使工作者接受蜂螫危害預防與藥劑教育訓練,並應隨時注意周遭環境,及置備急救與解毒藥品。法官說,業者及領隊於活動前並未確認導覽服務路線的安全性,並備置急救設備與解毒藥物,且該案中虎頭蜂巢位於距離導覽服務路線入口僅約50公尺處路旁,並非屬人跡罕至處,而蜂巢周圍會有蜂群出沒,縱使無法察覺蜂巢具體位置,只要仔細觀察,應能得知該處有中華大虎頭蜂活動。法官認定,被告明顯存在過失,因此裁定葉這及領隊應連帶賠償王男的配偶及兒子每人212萬1627元,另因業者提供導覽服務涉及消費關係,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業者須支付每人62萬1627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總共是548萬6508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