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責任
」 大陸 賠償 公車 車禍 律師
母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冷回被肉搜 律師逆風發文:生氣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
台北市去年(2025年)6月一名護校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的吊車衝撞輾斃,由於事發後賴男便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蔡母控訴,自己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竟遭法官冷回「對啊」,還將請求的扶養費全數駁回,讓她相當崩潰,相關事件在社群網路引發熱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則「逆風」分享自己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提到,看到Threads上充滿「吊車輾斃18歲護專女生、趙子榮法官」的文章,被害人家屬出面控訴、網友罵成一片,讓他好奇忍不住查了判決,並發現有好幾個重點,首先這起案件因為是交通事故,所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只開一次辯論庭,開庭之前,法院要求補的資料都要送進法院,不然法院「可以不審酌」。林智群表示,這個判決花了很多篇幅講「程序處分權」、「責問權」、「延滯訴訟」、「促進訴訟義務」,並表示「原告」「被告」雙方都有拖延訴訟、太晚提證據資料的問題,造成法院在115/5/1以後針對雙方提出的資料都不採納。「這種情況真的比較少見,應該是法官一直催促要資料,要了很多次,雙方還不給,才會讓法官寫這麼一大篇洗臉。」他認為雙方明明都有請律師,卻還被法官特別這樣寫,相當奇怪。再者,由於賴姓司機在起訴前已去世,所以家屬只能告吊車公司,公司主張吊車是司機自己買,加上司機只是靠行不是他們員工,所以跟公司沒關係,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公司還是雇主要負賠償責任,家屬接著請求1200萬元,其中包含喪葬費89萬、機車損失8萬、慰撫金493萬,以及扶養費607萬。請求的費用中前兩項法官全准,第三項原告看起來沒提出什麼證據,法官還是依照其說法判了200萬,最後一項法官認為扶養費請求要符合民法第1117條規定,原告(家屬)沒提出相關證據,所以沒辦法判;最後,也是被害人家屬質疑的一點,就是強制險明明只拿得到200萬,法院怎麼會說家屬拿了700萬元?這個判決是寫「雙方不爭執原告已經領到強制險700萬元」,關鍵字是在「雙方不爭執」。林智群解釋:「因為雙方不爭執已經領了700萬元(?),所以你原告請求獲准的297萬元(喪葬費89萬元+機車費8萬元+慰撫金200萬元),已經獲得足夠賠償了,所以我法院也不能再判給你了。」至於到底是原告律師也不爭執領了700萬元?還是法院寫錯?這就要等二審判決。林智群提到該法官自己也遇過幾次,「他之前在刑庭,那個時候很兇猛,後來到民庭之後,就比較和顏悅色了,不過還是講話很直接,對律師而言,講話很直接的法官其實很不錯,因為他會把他的想法跟心證直接跟你說清楚。」林智群舉例如「你不給我這個那個證據我就會判你輸,那我們就會趕快去準備相關的證據,這樣也減少了溝通上的成本」,不過講話直接有個壞處,就是當事人聽起來會覺得很刺耳,那也是法官要去承受的。最後林智群提醒有時候自己看到報導,都會去查判決,確認一下,「生氣之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很重要。」
高嘉瑜質疑台糖撤回管收吳乃仁 籲公開說明:是否人人都能比照辦理?
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土地交易案遭判應賠償台糖約1.7億元,台糖日前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不過僅12天後便撤回聲請,吳乃仁因此暫時恢復自由,引發外界關注。對此,民進黨前立委高嘉瑜今(2)日表示,若管收後僅因承諾協商便能撤回聲請,外界難免質疑是否所有案件都能適用相同標準,相關決策應向社會說明清楚。針對台糖表示,因吳乃仁承諾將於7月20日前提出債務協商方案,因此決定暫時撤回管收聲請,若屆時未履行承諾,將再向法院提出聲請。高嘉瑜認為,此案涉及國營事業資產及社會觀感,處理方式應維持一致標準,避免引發外界對公平性的疑慮。高嘉瑜表示,吳乃仁當年遭認定低價處分台糖土地,雖經判決須負賠償責任,但外界普遍認為仍不足以彌補台糖損失,因此此案具有高度指標意義。她認為,如果管收措施可以因後續協商承諾而撤回,社會自然會關心,未來其他債務案件是否也能循相同模式辦理,還是僅屬個案處理。節目中,媒體人陳揮文提及是否意有所指批評新潮流,高嘉瑜則回應,自己並非針對特定派系,而是認為凡是涉及國家資產或公共利益,不論當事人是哪個政黨,都應以一致標準處理,避免外界產生差別待遇的觀感。至於是否認為總統賴清德應負責,高嘉瑜表示,此事與總統沒有直接關係,但她認為政府有必要了解台糖撤回管收聲請的理由,並向社會說明決策考量,以消除各界疑慮。
獨/輝達學霸主管搭飯店親子小火車骨折!賠償金打八折理由曝光
一名擁有台大、政大雙料碩士學位的輝達「學霸級」主管,2023年南下家庭旅遊,入住霖園集團旗下的和逸飯店台南館,他帶兩個孩子共乘飯店附屬親子遊樂園的小火車,途中意外跌落大腿骨折,因而休養3個月,只能在家工作。學霸主管對飯店提告索賠136萬元,主張小火車沒有防摔設施害他受傷;飯店拿出地檢署的過失傷害不起訴書,強調現場有告示行駛過程禁止攝影,是這位客人違反安全規定又不聽小火車司機勸阻,以單手拿手機拍照導致失去平衡才摔傷。台北地方法院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認定,小火車屬於軌道式機械遊樂設施,乘客安全不能只靠現場告示來維護,應加裝安全帶或護欄,舉例來說,難道搭雲霄飛車也只需有告示就不用其他安全設施了嗎?因此飯店對於受傷客人有賠償責任,原本應賠80萬9443元,不過這位輝達主管本身也有20%的過失,賠償金「打八折」後剩下64萬7554元。引發官司的「嘟嘟小火車」位於和逸飯店4樓親子共遊樂園,共有6節車廂,乘座位置長103公分、高約35公分,因此是「人坐車廂上」而非「人坐車廂內」。本案發生在2023年2月27日上午10點多,任職於香港商輝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吳姓銷售主管,與兩個小孩一起搭乘和逸飯店的小火車,經過隧道時3人自車廂掉落,但小火車並未翻覆,其他乘客仍坐在各自的車廂上。吳姓男子送醫發現「左側股骨粗隆間移位閉鎖性骨折」(近髖關節的大腿骨斷裂錯位),開刀住院6天。輝達吳姓主管分別提出刑事與民事告訴,和逸飯店活動部沈姓副理否認維護管理缺失、也不認過失傷害罪,還說其他乘客告訴他受傷男子有「左右擺動重心不穩的行為,自行跌落」;台南地檢署勘驗監視畫面,小火車速度不快,雖然無從確定吳姓男子跟2名孩童為何從小火車掉下來,但他們乘坐的車廂沒翻覆、前後節車廂乘客也照樣坐在原本的位置上,所以很難說飯店副理有何疏失,處分不起訴。民事損害賠償由台北地院審理,輝達吳姓主管求償醫藥費、就醫車資、看護費、慰撫金共136萬4694元,其中慰撫金佔100萬元:他是台大材料工程和政大工商管理碩士,2009年離開Intel之後入職NVIDIA至今超過16年,擔任銷售管理職,他的直屬主管是直接向黃仁勳報告的,代表他在公司的層級也很高,因此請法官參考他的學經歷背景來決定可獲得多少慰撫金。和逸飯店反駁,輝達吳姓主管骨折不能怪他們,小火車除了找廠商定期檢修保養,最高時速只有4公里,跟一般人步行速度差不多,車廂離地面最高只有35公分,這些措施已足以使乘客免於受傷;實際上小火車開通以來7年,也從無乘客翻落受傷,代表輝達吳姓主管跌倒純屬偶然。和逸飯店主張,每次發車前,工作人員都會宣導安全規定「請不要使用手機相機拍照攝影,以免車身搖晃、手機掉落發生危險」,車廂坐墊上則有「為了您的乘車安全,禁止身體搖晃傾斜,回頭張望(攝影拍照)」等字眼;當天意外發生前,小火車司機看到輝達吳姓主管因為拿手機拍照無法保持平衡,已提醒他注意但他不聽才會摔出去,即使法官認為飯店要賠錢,請考量乘客也有過失責任。北院指出,輝達吳姓主管使用飯店提供的小火車應適用消保法,而消保法第7條的設計是「無過失責任制度」,也就是說,客人因為搭小火車受傷,不管是飯店有意或無意造成的,只要搭小火車會遭遇危險這個客觀事實存在,飯店就有責任去避免,除非它能證明小火車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才得以免除責任。法官認為,小火車只靠工作人員宣導、現場張貼安全事項是不夠的,應增設安全帶、防護卡榫、扶手、護欄等防摔設備,才符合「現在科技或專業水準所必要提供」,因此認定和逸飯店須為乘客骨折負責,包括醫藥費11萬7977元、就醫交通費用1萬6466元、看護費22萬5000元;精神慰撫金部分則衡量受傷乘客有台政雙碩士學位、擔任輝達主管,以及和逸飯店屬於霖園集團旗下國泰建設成立的飯店品牌「資力頗豐」,應以45萬元為當。輝達吳姓主管本來可獲賠近81萬元,但北院引用南檢不起訴書的內容,認定他在小火車行進間拿手機拍照才會摔倒骨折,應負2成責任,賠償金扣除20%後是64萬7554元。本案尚未判決確定,雙方皆可上訴。
周勝考前妻走斑馬線遭公車輾斃 業者發聲致歉:起步未注意到行人
新北市板橋區24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市議員周勝考前妻、市議員參選人周韋翰的67歲余姓母親,走路行經西門街、北門街,沿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公車撞上,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台北客運發布聲明致歉,表示謝姓駕駛有確實執行停車再開及指差確認後起駛,但起步時未注意右側仍有行人進入行穿線,後續將負起善後和賠償責任。24日上午8時許,余女步行至西門街、北門街口,走行人穿越道要過馬路,謝姓公車司機則駕駛臺北客運307路公車行經該路口,要右轉北門街時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余女,將其撞倒後輾過,余女一度受困車底,被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台北客運發表聲明,對此事故深表抱歉,表示發生經過為307路線班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西門街右轉北門街,在行穿線前,謝姓駕駛長有確實執行停車再開及指差確認後起駛,但起步時未注意右側仍有行人進入行穿線,導致行人傷重不治。臺北客運總經理李建文向罹難者家屬表達誠摯的道歉,也向社會及主管機關道歉,當持續落實路口停讓行人,避免再次事件發生,臺北客運也當負起本次車禍的善後賠償責任。
碩士女車手11度面交取款3056萬 只賺8千卻被判賠近四千萬
彰化一名劉姓婦人誤信臉書假投資廣告及LINE投資群組話術,遭詐團以「先繳稅金即可領取1.4億元獲利」誘騙,短短1個月內11度面交共3056萬元給擁有碩士學歷的黃姓女車手;黃女落網後,雖辯稱僅賺取8000元酬勞,且受害人是因貪心才上當,但法院認定她與詐團屬共同侵權行為人,除判刑2年6月外,加上其他詐欺案,黃女必須賠償近四千萬元。判決指出,劉姓婦人瀏覽臉書時點入詐團投放的假投資廣告,隨後被引導加入LINE投資群組,並與暱稱「林書怡」的詐團成員聯繫。對方不斷灌輸投資獲利觀念,聲稱只要持續儲值投資股票,並預先繳納相關稅金,就能順利領出高達1.4億元的獲利金,讓劉女深信不疑。詐團隨後派出黃姓女子假冒「恆泰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專員,到劉女住處收款。從去年2月初開始,黃女在短短一個月內11次上門取款,收走現金3056萬元,其中單次最高金額高達700萬元。劉女直到遲遲無法領取獲利,才驚覺遭詐報警。法院審理發現,黃女每次收款後都依照上游指示,立即將現金及工作證件轉交指定對象,以層層轉手方式掩飾贓款流向,已涉及詐欺取財及洗錢犯行。刑事部分,黃女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民事部分,劉女提告求償,法院認定黃女與詐騙集團成員屬共同侵權行為人,判須賠償3035萬元。黃女出庭時強調,自己原本擁有碩士學歷,持有多項美容、美甲及美睫專業證照,也兼任美容講師,因家庭經濟壓力沉重、需扶養兩名孩子,加上丈夫患有重大疾病,才誤入歧途擔任車手。她辯稱自己只是找兼職工作遭利用,並未參與設計詐騙話術,且僅獲得8000元報酬,甚至曾退還1萬5000元給被害人,不應承擔鉅額賠償責任。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其說法,指出黃女明知自己參與的是詐騙集團運作,仍多次配合收款及轉交贓款,對詐騙行為具有重要助力。至於黃女主張被害人因貪心、忽視反詐宣導才受騙,法院也認為即便被害人投資判斷有欠周延,仍不足以認定其對損害結果有過失,因此不得減輕黃女的賠償責任。此外,黃女並非首次涉入詐騙案件。判決資料顯示,她早在2023年間便曾將提款卡交給詐團使用,導致10名被害人受害、損失逾110萬元,遭判刑2年2月。之後又陸續在台中、嘉義及彰化等地擔任面交車手,經手金額累計近4000萬元,都必須全額賠償;目前她因多案遭羈押,累計宣告刑期已達10年,未來還得面對近4000萬元的民事求償壓力,為貪圖微薄報酬付出沉重代價。
46歲男吃喜酒後猝逝 家屬怒告新人勸酒害死他!索賠170萬
小酌怡情,飲酒過量後果不堪設想!大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近日發生一名46歲趙姓男子參加好友婚宴後,疑飲酒過量返家後猝死。死者家屬認為主辦婚宴的新人曾兩度敬酒,此舉形同「強行勸酒」,憤而向新人提告並索賠人民幣38萬餘元(約新台幣170萬元)。不過,當地法院二審宣判,認定新人並無強迫飲酒行為且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駁回死者家屬上訴。根據陸媒《現代快報》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2024年1月10日,主辦喜宴的王姓與丁姓新人邀請包含趙男在內的親友齊聚飯店慶祝,席間新人曾先後兩次前往趙男所在的包廂向全體賓客集體敬酒,首次敬酒時趙男舉杯飲用白酒,第二次敬酒時則未飲用,且現場其餘賓客皆無出現強行勸酒的言行。婚宴於當日下午5時許結束後,新人還特別貼心地安排車輛,將趙男及其兒子一同安全送回住所。不料,當晚7時15分左右,趙男的兒子發現父親突然全身抽搐,隨即撥打急救電話並報案。雖然轄區派出所員警第一時間協助將其送往醫院搶救,但趙男仍不幸於當晚7時57分宣告不治,院方診斷死因為心因性猝死。而死者家屬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堅稱兩位新人是為了感謝趙男居中撮合兩人復婚,才會刻意安排敬酒,儘管形式上是包廂群體舉杯,但本質上屬於對趙男的勸酒,必須為此負起賠償責任。對此,一審法院審理後指出,新人是以設宴人身分向整個包廂的賓客集體敬酒,並非針對趙男個人進行單獨或強迫性的勸酒,且當時在場人員皆未察覺趙男身體有任何不適。此外,主辦方在宴席結束後已派人將趙男安全送返家中並交由家屬照料,充分盡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據當地的死亡醫學證明與司法鑑定意見,並無直接證據能證實趙男的死因與該場宴會或飲酒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駁回死者家屬的所有訴訟請求。死者家屬因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二審判決結果。二審法官支持原審見解,認為新人的一般社交敬酒行為並未逾越合理範疇,且事後處置合乎常理,死者家屬的主張缺乏法律與事實依據,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定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徐基麟隱瞞酒駕自撞 中信兄弟火速開除求償
中信兄弟19日發布正式聲明,宣布開除投手徐基麟,並終止雙方合約關係。球團指出,徐基麟於民國114年9月14日發生酒駕自撞事故,造成車輛翻覆及本人受傷,但事發後未主動向球團說明相關情況。球團表示,直到法院判決書公開後,徐基麟涉及酒駕的違法行為才被外界知悉。由於酒駕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加上未依規定向球團通報,隱瞞事件經過,球團認定情節重大,因此依據中華職棒聯盟規章及球員合約規定,決定即日起解除合約,並將追究相關損害賠償責任。徐基麟酒駕自撞畫面曝光。(圖/翻攝記者爆料網)事實上,中信兄弟去年公布60人契約保留名單時,徐基麟便遭排除在外。當時球團對外表示,此舉與其個人財務因素及生活紀律問題有關,相關狀況已對球隊造成影響,因此決定將其移出保留名單,以示警惕。由於徐基麟與球團之間仍有複數年合約,中信兄弟當時也說明,將他列於60人名單之外後,仍保留其他球隊接觸及網羅的可能性。若無其他球隊延攬,球團仍會依照合約內容履行相關義務。針對外界關注的財務與生涯規劃問題,徐基麟所屬經紀公司當時曾發布聲明表示,其個人財務問題已獲妥善處理,未來將專注於復健及訓練,並感謝球團於手術期間及個人狀況較為混亂時提供協助與照顧,同時表達希望持續留在兄弟隊效力,盡快重返球場貢獻戰力的意願。不過,隨著法院判決書內容曝光,整起事件出現重大轉折。根據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徐基麟於民國114年9月14日晚間在屏東縣九如鄉友人住處飲用啤酒後,明知自身已飲酒,仍於隔日清晨5時50分許駕駛自小客車上路。未料行經九如鄉一處道路時,不慎撞上路旁電線桿,造成車輛翻覆,徐基麟本人也因事故受傷送醫。警方接獲通報後到場處理,並於醫院對徐基麟實施酒測。結果顯示,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2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每公升0.25毫克,全案因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法院審理時認為,徐基麟明知酒後駕車可能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仍執意駕車上路,最終發生自撞翻車事故,已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危害。考量其於偵審過程中坦承犯行,且過去查無酒駕前科,最終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5歲男童玩火燒家損失上百萬 父親1反應被讚爆!網感嘆:學費好貴
小朋友犯錯,不少家長第一時間可能會斥責,但大陸廣東近日有一名年僅5歲的男童,在家中玩火差點把家燒掉,屋內被燒毀的東西價值粗估數十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00萬至200多萬元),現場更是面目全非。不過,男童父親面對突如其來的意外,卻展現出超乎常人的冷靜,沒有斥責或教訓孩子,反而藉此機會教育何謂「玩火自焚」,掀起廣大網友熱烈討論。根據陸媒《大象新聞》報導,日前傳出廣東一名5歲男童在家玩火,差點燒掉房子;但男童父親面對家中大半物品被燒毀、損失慘重,卻沒有斥責或打罵孩子,反而平靜地詢問兒子「開不開心」,隨後更機會教育,告訴他這就叫做「玩火自焚」,希望兒子記得玩火會造成的嚴重後果。而火災發生後,男童雖因極度害怕而不敢在第一時間坦承,但仍心繫父親的喜好,特地從火場中找出剛買的4包香煙遞給爸爸;隨後男童更天真地表示,自己的存錢筒沒被燒毀,想用裡面的零用錢來彌補家中損失,讓父親既無奈又心疼。男童父親也透露,他之所以能按捺住怒火,是因為兒子平日裡十分乖巧懂事,才3歲就會主動幫忙洗碗、拖地,甚至能獨立洗澡吃飯,看見父母勞累還會貼心按摩。除此之外,男童父親認為,兒子年僅5歲,根本還沒有金錢與財物價值的概念,其舉動只是單純出於對父親的愛,並非故意惡作劇。同時男童父親強調,雖然家中損失令人痛心,但只要父子兩人都平安無事,就已經是最大的幸運。該名男童的父親如此溫馨又高EQ的教育方式,獲得大批網友讚賞,但不少人也感嘆,這堂課的學費太高昂。而當地消防單位與法律專家提醒,家長務必加強對孩子的防火教育,告誡切勿玩火;若因未成年子女玩火引發火災,導致他人生命或財產受損,父母身為法定監護人,將必須承擔民事侵權的損害賠償責任,家長切莫掉以輕心,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謝龍介追問賴清德政治承諾 籲正面回應台糖土地案後續責任
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土地案涉及背信罪曾入監服刑,相關民事賠償案件至今仍在執行程序中。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相關執行情況簽發拘票,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國民黨立委謝龍介今(4)日表示,相關事件不僅涉及賠償責任,也牽涉過去政治人物曾公開做出的承諾,應向社會說明清楚。謝龍介指出,台糖土地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已有司法判決結果,而吳乃仁後續仍有民事賠償責任待履行。近期法院執行程序再度受到關注,也讓外界重新檢視事件相關責任問題。他表示,當年案件偵審期間,曾有政治人物公開為相關人士的人格與操守背書,並對外做出強烈政治承諾。如今案件發展已有明確結果,外界自然會關心當年所做承諾是否仍然有效,以及相關人士是否願意出面回應社會疑問。謝龍介認為,政治人物除了接受選民監督之外,也應對自己公開發表的言論負責。尤其當相關事件再次受到社會關注時,更有必要向大眾說明立場與看法。他指出,目前最重要的是讓相關法律程序順利進行,並釐清後續賠償責任與執行情況,讓事件能夠獲得妥善處理。謝龍介表示,社會大眾關心的不只是司法結果本身,也包括政治人物面對過往承諾時的態度。他呼籲相關人士正面回應外界質疑,展現對公共事務應有的責任感。他強調,無論案件歷經多久時間,涉及公共利益與國家資產的議題,都應接受社會檢驗,讓民眾了解事件全貌,也維持社會對制度與政治誠信的信任。
欠國庫1.7億神隱!吳乃仁遭拘提落空 賴清德昔日擔保再被翻出
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因台糖土地案遭判刑定讞,並被法院判決須賠償台糖逾1.1億元本金及相關利息,累計至今欠款金額已高達1.7億餘元。然而,近日卻爆出他在龐大債務尚未清償的情況下,仍頻繁以名車代步、出入高檔餐廳與私人會所,引發外界質疑司法執行是否存在落差,也讓案件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根據法院資料,吳乃仁於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遭認定違反台糖原本「只租不售」的土地政策,將土地出售給民間企業春龍公司,導致台糖蒙受重大損失。相關案件歷經多年審理後,吳乃仁最終因背信罪遭判刑9個月確定,並已於民國103年服刑完畢。不過,刑事責任結束後,民事賠償責任仍持續存在,法院判決其與相關公司須共同賠償台糖逾1.17億元及利息。近年來,外界持續追蹤吳乃仁的還款進度。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過去曾公開質疑,吳乃仁積欠鉅額賠償金卻遲遲未還,甚至仍維持高消費生活型態,令人不解相關單位為何無法有效執行強制執行程序。對此,台北地方法院曾表示,已依台中地院囑託執行相關財產調查及扣押作業,並凍結其部分銀行存款,金額約1700萬元。而事件最新進展則是,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於今日簽發拘票,派遣法警與書記官前往吳乃仁住處執行拘提,希望釐清其財產狀況並配合法院程序。然而,執行人員抵達現場後卻未發現吳乃仁行蹤,最終拘提行動宣告落空。後續案件將回報台中地院,由承辦法官決定下一步法律程序。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拘提不著消息曝光,媒體人樊啟明也翻出總統賴清德過往言論。早在2013年吳乃仁判刑定讞時,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曾公開表示,願以個人政治生命擔保吳乃仁與洪奇昌的清白,並形容案件是「冤獄」。如今隨著吳乃仁欠款爭議及拘提事件再度浮上檯面,相關發言也被重新檢視,引發政壇與網路社群熱烈討論。
82歲老母打麻將被拒上桌 4子女自製免責聲明「生死不怨他人」爆紅
大陸湖北省一名肖姓男子近日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為82歲母親製作的「牌桌健康風險免責聲明」,引發大量網友共鳴。肖男的母親年逾八旬,平時喜愛打麻將,但因年齡較高且有基礎疾病風險,過去往往被親友婉拒上桌,只能在旁觀看。為了讓母親能安心參與娛樂活動,肖男與兄弟姊妹共同簽署一份聲明,內容大意為家屬已知悉其健康狀況並願意自行承擔相關風險,藉此讓老人得以正常參與棋牌娛樂。《法治日報》報導,相關內容迅速在網路上發酵,獲得大量按讚與討論。不少人認為此舉展現家庭溫情與對長者精神需求的重視;也有網友質疑,該聲明僅由家屬自行製作與簽署,未經公證或多方確認,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仍有疑慮。針對高齡者參與棋牌娛樂活動時可能發生的健康風險與法律責任問題,有法律專業人士指出,一般休閒性質的打麻將,並不屬於《民法典》所規範的高風險文體活動,因此難以直接適用「自甘風險」原則。若參與者在遊戲過程中突發疾病或身體意外,多數情況下主要與自身健康狀況有關,與同桌牌友的正常娛樂行為之間通常不構成法律上的侵權因果關係。82歲老母打麻將被拒上桌,4子女自製免責聲明。(圖/翻攝自微博)在責任判定上,關鍵仍在於是否存在過錯行為。若在場人員未對老人進行言語刺激、強迫熬夜或明知健康狀況不佳仍強行邀約,且在突發狀況時能及時停止活動並撥打急救電話、協助基本救助,一般不會被認定需承擔侵權責任。但若存在明顯疏忽或延誤救助等情形,則可能涉及相應法律責任。若活動在棋牌室、茶館或老年活動中心等經營性場所進行,場所經營者則依法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未盡到管理或救助責任,可能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至於家屬自行製作的「免責聲明」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專家指出,此類單方文件並不能一概免除責任。若意外純屬個人健康原因,且牌友與場館均無過錯,實務上多視為風險自負;但若事故與設施缺陷、管理疏失或救助不及時有關,相關責任方仍須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免責聲明也無法對抗法律規定。專家同時提醒,若希望類似風險約定具備更完整法律效力,應由老人本人、家屬、同桌參與者及經營場所多方共同確認並簽署,同時保留身份資料與影像紀錄,以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與風險邊界。
男遭陌生電話連環call「要買豬」 以為惡作劇!一查才知AI害的
大多數人看到有陌生來電,有的下意識認為打錯便不接聽,但遇到頻繁來電,可能就會感到被騷擾。最近大陸有民眾上網抱怨,有一個陌生電話狂打來,接聽後對方聲稱想買豬,但他並不是賣豬的,電話也已經使用多年,感到十分納悶。受害民眾後來才知道,他的電話遭AI工具「豆包」錯誤標註為養殖場電話,儘管平台承認是烏龍事件並道歉,但至今仍沒有更正,讓他很困擾。根據陸媒《瀟湘晨報》報導,一名網友在網上發文表示,他的手機號碼使用多年,近日卻不斷接到陌生來電,稱想要買豬,特地致電詢問他是否有賣豬。原PO強調自己沒有養豬,更何況是賣豬;後來他用AI工具「豆包」搜尋,發現山東省莒南縣一家養殖場的電話,竟然就是自己的手機號碼。受害民眾找到電信業者,儘管電信業者推測可能為前任號主的歷史資料,但他認為這個門號已使用多年,不應出現數位痕跡錯配問題。面對誤植爭議,平台官方客服表示,已接獲多起申訴並進行記錄,建議用戶向專門客服反映,但目前尚未正式解決問題。除此之外,當地主管機關指出,若民眾要查詢或變更相關工商登記資料,依法需由本人攜帶證件至線下辦理,對於如何協助民眾消除已被AI抓取的網路痕跡,官方坦言目前尚無對應的處理權限。事實上,不只該名受害民眾有遇到電話號碼被誤植的狀況,貼文底下有其他苦主表示,自己的電話號碼也曾被標註為租房子的聯絡人,接到很多電話詢問還有沒有出租房屋,讓他也很困擾。因此有專家建議,民眾若遭遇此類事件應保留騷擾紀錄與AI錯誤截圖,循官方管道要求刪除資訊並清理資訊來源。更有律師強調,若錯誤資訊造成嚴重精神困擾或名譽受損,受害者可依法主張平台未盡合理核查義務,要求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等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以維護數位隱私權益。
老翁公車上「閉眼像睡著」其實已猝死 家屬怒索賠49萬結果出爐
大陸上海一名80多歲老翁日前搭公車外出時,突然在車上失去意識,當時他靠著椅背閉眼不動,一度讓人以為只是睡著休息,直到售票員多次拍肩仍毫無反應,眾人才驚覺情況不對。雖然司機與售票員第一時間報警、聯絡救護車,甚至8分鐘內就完成送醫接應,但老翁最後仍搶救不治。事後家屬向公車公司求償超過1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案件曝光後也在網路掀起兩派論戰。根據陸媒《大風新聞》與上海松江法院公布案件內容,事件發生在2024年12月某日早晨。當時李姓老翁如往常般搭乘由上海某公交公司營運的公車外出,上車坐下約2分鐘後,就開始出現擦汗、喘氣等異狀。由於李男當時尚未買票,售票員前往詢問時,發現他閉著眼靠在椅背上,看起來像是在休息,因此先輕拍肩膀提醒。不過售票員多次呼叫、拍肩後,李男始終沒有反應,其他乘客也開始協助查看情況。眾人隨後發現,李男不但沒有回應,甚至連呼吸與頸動脈脈搏都出現異常,售票員當場緊急請乘客協助撥打120急救電話與110報警電話,並持續與急救中心保持聯繫,清楚回報現場位置與狀況。而司機則立即將公車開往方便救護車接應的佘山派出所門口,從發現異狀到抵達會合地點,全程約8分鐘。救護車到場後,售票員也協助急救人員將李男抬上車送醫,但最終仍宣告不治,死因為猝死。李男家屬事後認為,公車公司並未在車上配備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器與急救藥品,也未第一時間實施有效急救措施,甚至未及時提供監視器畫面、缺乏人道關懷,因此向公車公司提告,求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1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不過公交公司則反駁,指出李男當時尚未完成購票,且死因屬自身健康問題,與運輸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此外,車上人員在發現異常後,已於能力範圍內積極履行救助義務,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上海松江法院審理後指出,雖然李男尚未完成購票,但從其上車接受運輸服務開始,雙方運輸契約關係就已成立。不過法院也認定,李男死因為猝死,屬自身健康因素造成,與公車公司的客運行為並無直接因果關係。法院進一步指出,售票員從察覺異常到協助完成送醫,全程約8分鐘,已盡合理救助義務,並無違約情形,因此最終判決駁回家屬求償。判決出爐後,雙方皆未再上訴,全案已正式定讞。消息曝光後,也在網路引發激烈討論。有網友認為「司機與售票員已經很盡責了」、「總不能把所有猝死責任都推給公車公司」;但也有人認為,大眾運輸確實應考慮增設AED等急救設備,以提升緊急救援能力。
疲勞送菜釀大禍!小貨車失控暴衝 連環撞毀6機車整排護欄全遭殃
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9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輛載滿農產品的小貨車因駕駛疲勞上路,竟在行經師大路71號前時突然失控,不僅猛撞人行道護欄及交通標誌,還一路衝向路旁機車停車格,造成6輛機車嚴重受損,現場零件四散、畫面怵目驚心,所幸整起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警方調查指出,42歲阮姓男子當時駕駛小貨車,準備將車上農產品送往環南市場。由於長途駕駛加上睡眠不足,阮男精神狀況不佳,行經事故地點時未能注意前方路況,導致車輛逐漸偏離車道。接著,小貨車車頭先是猛烈撞上人行道護欄及標誌牌面,巨大的撞擊力讓車輛瞬間失控,隨後再衝撞停放於路旁停車格內的6部機車,多輛機車被撞倒、車殼破裂變形,部分零件甚至散落路面。轄區大安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警方表示,事故除了造成公共設施嚴重毀損外,小貨車車頭也因撞擊而幾乎全毀。不過,車上所載運的農產品並未掉落路面,駕駛本人也沒有受傷。警方隨即對阮男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為零,初步排除酒駕因素,確認肇事主因為疲勞駕駛。事故發生後,阮姓駕駛也向警方表示,願意負起所有受損機車以及公共設施的賠償責任。警方則已將案件建檔備查,並通報1999通知相關單位進行後續修繕作業。雖然此次無人傷亡,但事故仍引發民眾對疲勞駕駛問題的高度關注。警方也藉此提醒所有用路人,疲勞駕駛的危險性不亞於酒駕。許多駕駛人在精神不濟時,容易出現注意力下降、反應遲鈍甚至短暫失神的情況,一旦發生突發狀況,往往來不及反應,極可能釀成重大事故。因此,駕駛人在上路前應確認自身精神狀況良好,若感到疲倦或身體不適,應立即停車休息,切勿勉強開車,以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接連發生毒駕害命!逾6千人連署「嚴懲最重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5月2日高雄市左營區才有48歲凌姓男子駕車衝撞4車、造成3人受傷;5月4日29歲高姓男子駕駛BMW高速衝撞2車、導致2死2傷,這也讓毒駕、酒駕再次受到熱議。先前就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的提案,目前已通過,法務部也回應將進一步研議。有網友3月8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增訂2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視同蓄意謀殺」,並提出4點要求,包括提升刑度、將「過失致死」改以「殺人罪」論處、加重累犯處罰、連帶賠償責任等。提案人認為,由於駕駛人於飲酒或吸食毒品後仍決定駕車,已具備「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之未必故意,應脫離「過失致死」範疇,改以「殺人罪」論處,因此如果酒駕、毒駕致人於死,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致人重傷者,應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提案迄今獲得6607附議,並已在4月8日通過成案,權責機關應於成案後60天內、也就是6月8日前作出回應。對此,法務部表示,目前毒駕相關法規已經過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法在2024年12月8日,特別新增毒駕抽象危險犯之處罰類型,並多次提高刑責。以現行法規來看,單純不能安全駕駛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致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如為累犯再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法務部指出,針對毒駕案件是否要再進一步修法,目前已經有多位立法委員表達高度關切,未來將會廣納民各界意,審慎研議修法的可能性。
良心企業榨員工2/應徵澳洲經理竟變台灣董事 律師揭「從屬性」破案
標榜「B型企業」的跨國咖啡生豆商卡拉維拉公司,遭黃姓女董事控告「打工仔被逼當人頭董事」,且拒付資遣費。律師許哲維分析,僱傭關係是否成立,必須看「從屬性」,從黃女薪資、工作地點,都是英國總公司安排,她只能接受,就可看出她根本不是實際負責人;此外,台灣職場常有員工為保飯碗被迫當「人頭負責人」,恐無辜背負法律責任,許哲維建議,如果無法拒絕,要請資方發書面派令,或留下LINE、簽呈等證據。律師許哲維建議,勞工若被當人頭董事,工作時最好「留痕」,避免背黑鍋。(圖/許哲維提供)。黃女的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黃女到底是老闆還是員工,必須看她與公司的「從屬性」。就「經濟從屬」來看,她薪資核定、申報差旅費均須英國總公司核准,加上「機票事件」可以看出,她雖然是台灣子公司職務最高的員工,但與英國總公司係從屬關係。其次,黃女應徵澳洲分公司業務經理,一旦公司要派她來台灣工作,她若想待下去就必須服從指令,其工作地點也是公司決定,就連出差,到尼加拉瓜擔任咖啡展評審,也必須公司同意方能成行,足見其與總公司有「人格從屬」關係;單單這兩項,就證明她真的只是打工仔。許哲維表示,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規定:「雇主依前條(非自願離職)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前項所定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而卡拉維拉卻聲稱黃女是「負責人」而拒付資遣費、年終獎金、兩個月薪資補償、未休之年休假薪資…約150萬元,恐觸犯勞基法,這場民事官司勝訴後,將主動向主管機關告發。但更嚴重的是,根據「公司法」第八條,董事是公司負責人,萬一公司出事,例如食安問題、消費糾紛,員工當「人頭董事」,是必須依「公司法」第23條負起賠償責任,而員工僅是領死薪水的,對公司營運方針無法影響,卻要負連帶責任,相當不合理。可是,台灣不少經營者可能為逃避責任,會找員工當人頭董事,員工為了飯碗,不得不跟黃女一樣屈從,如此該怎麼自保?許哲維說,第一,在擔任董事時,必須要求資方發「書面派令」;其次,召開董事會時,有爭議的議案,留下反對意見,並保留記錄,釐清責任。更重要的是,既然實際是員工,最好工作時「留痕」。許哲維舉例,與老闆的Line對話、或上給老闆的簽呈必須保存,聰明一點,在對話與公文往返中,留下「請裁示」字眼,證明自己不是做決策的人,避免爾後必須負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對此,本刊已聯絡卡拉維拉公司,截稿前尚無回應。
國寶蒙塵2/揭藝品市場暢遊訣竅 藏家籲訂《拍賣法》防搞臭國際名聲
已故多年的詩人楊牧因著手稿拍賣角力再度躍上公眾視野,如今遺孀與拍賣平台糾紛權責扯不清,隱身的委拍人築了防火牆作壁上觀更讓家屬氣結。專家直指台灣連藝術品拍賣鑑價師與拍賣師制度都不完善,再不訂定《拍賣法》遏止藝術品拍賣亂象,恐怕洗錢喊價只會讓國寶蒙塵。初入拍賣場的「小白」有不少訣竅要注意,像「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等物品介紹,就暗指拍賣平台「也不認為那是真跡」。圖非指涉特定拍賣場域與單位。(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在21世紀政經發展成熟的台灣社會,藝術品已成了富豪甚至中產階級點綴生活的標的,但因著不健全的法律與華人特殊民族性,洗錢、逃稅等問題橫生。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就直言,台灣老把藝術品拍賣行為視為民事糾紛,且「又沒有人員傷亡」官府實在懶得管,拍賣平台不像國外《拍賣法》一樣完全負擔連帶賠償責任甚至刑責,只要寫了免責聲明,包含賣到贗品、來源不明都「不關我的事情」,現在法律不完備之際正好拍賣從業者「能撈多少是多少」,這和西方蘇富比等拍賣平台主打的誠信原則有別,「其實都搞臭台灣的全球名聲」他講了大白話。曾肅良提醒,藝術品可是比股票市場更高深莫測,畢竟不像上市櫃公司被規定每季揭露財報,藝術根本沒有固定標準,有公定價值的就那幾幅古畫或知名的已故藝術家,但太有名的反倒成為仿作標的,在市場上要防贗品滿天飛,新問世的作品則必須從低價慢慢喊,這時就純粹是行銷、宣傳在上下其手,就算假的物品跑去市立美術館「過水」一遍價格就翻兩番,買票進場的觀眾全都變成了跑龍套的「抬轎仔」。研究著作權多年的律師賴忠明(圖)直指,收藏家不妨拿自家收藏去拍賣平台探探口風,若鑑定後不被受理拍賣,恐怕是贗品的機率就不低。(圖/翻攝自全律會官網)曾肅良舉例,有心人士只要與拍賣行掛勾,隨手對畫廊作品「點菜」,指名「幫我炒到(新台幣)1,000萬我分你50萬」,拍賣行從展覽紀錄、拍賣紀錄都能幫你「做出來」,再找個沒收入的人頭「掛名」當賣家分期繳付,不只錢洗白了連交易所得稅都省了,而那幅畫呢?「從頭到尾都掛在那」他預告接下來就是從1,000萬繼續往上炒了。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律師吳尚昆則提醒藝術品市場「小白」們幾點留意:首先多數拍賣行對作品真偽僅作「意見表達」而非「保證」,爭議期間也短得要命,像圖錄上若「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可不是稱讚,而是「我不保證為真跡」喔;第二,如同楊牧手稿事件,藝術品來源確實可能涉及贓物、盜掘文物、戰時掠奪品等,另也常見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買到有爭議的標的真的很麻煩,不妨要求拍賣公司提供完整的來源履歷,也要對來源不明、價格異常便宜的作品保持警覺。 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圖)呼籲,完善的《拍賣法》遲早要建立,台灣的藝術品拍賣市場才能比肩國際。(圖/方萬民攝)第三則要注意拍賣的「落槌價」只是表面價格,再加上佣金、營業稅、運輸保險、進口關稅等,一件「落槌價」新台幣100萬的作品拿不出130萬恐怕只能「違約交割」徒呼負負。第四則是著作權與物權可是分離的,買到藝術品的「物」不等於買到「著作權」,例如手稿買方只有「那張紙」實體所有權,但著作權原則上仍屬於藝術家或繼承人,買方若要印製成商品、放上網路販售圖像、做成 NFT(區塊鍊數位憑證),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最後要再次審視「所有權履歷」、「展覽履歷」、「學術著錄」三條軸線,這可是判斷作品「身分」的證據鏈,縱使不能說缺了履歷必定是假貨,但有完整履歷的作品在真偽、價值、未來流通性上都有更厚實的保障。著作權法律師賴忠明則提醒已持有收藏物的藏家,不妨以「賣家」身分到拍賣行逛逛,若被「拒絕上拍」心理就要有底恐怕不是真跡了,這時可以透過訴訟找故宮等第三公證人進一步鑑定真偽,若不幸「中箭」被確認為贗品,儘管難以證明拍賣行、賣方合謀,因此幾乎不可能上綱成刑事問責,但多數原始拍賣單位還是會愛惜羽毛負責賠償,頂多再向原始委拍者代位求償,沒那麼絕望。受訪行家都呼籲,儘管《拍賣法》要訂立難以一蹴可幾,但不妨先導入《消費者保護法》給賣家「七天解除權」的冷靜期保障,至少讓買家別在拍賣場氣氛感染下衝動加價而後悔莫及,再一步步健全台灣拍賣市場與法源,充實華人文化底蘊。
婦帶2童過馬路害鳴笛中救護車急煞 行人條款掀議!交通部揭未讓可開罰
近年來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條款爭議頻傳,昨(1日)有民眾目擊一名婦人帶領2名孩童走過行人穿越道時,遇上執行任務中且鳴笛的救護車,孩童加速衝出迫使救護車煞停禮讓。相關畫面在社群上造成熱議,好奇到底是行人還是救護車優先。對此,交通部指出,行人若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畫面中顯示,一名婦人與2名孩童正準備過馬路,當救護車已接近路口並持續鳴笛,其中一名孩童疑似受驚或急於通過而加速衝向前,婦人與另一名孩童見狀也只能跟上,使救護車只能在斑馬線前緊急停等。這段畫面意外引發熱烈討論,不少民眾抨擊婦人,因救護車載送的是與時間賽跑的傷病患,即便是行人也應主動在路邊等候避讓,而非無視警鈴強行通過。留言中有人指出,這類「行人擋道」的爭議並非首例,去(2025)年8月就曾發生過行人戴著耳機過馬路,無視救護車警號慢悠悠走過斑馬線的案例。對此,交通部早已明確指出,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足見,行人在特殊狀況時,並非擁有「絕對優先權」。除了罰鍰之外,若行為涉及惡意阻擋,恐面臨刑事責任。交通部說明,若行人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交通部強調,道路安全與緊急救護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配合,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深化駕駛人與行人「聞警避讓」的法治觀念。同時再次呼籲,每一秒的延誤都可能威脅病患生命,請大眾在過馬路時隨時留意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強行通過而阻礙緊急車輛的通行,確保黃金救援時效不被打斷。
禮儀師念錯名怎辦?白雲語出驚人:不是提告是提頭
庾澄慶(哈林)主持公視《哈!真相大白了》,邀來謝念祖、白雲、林佩遙、涂善存、黃宏軒、龍龍等一票喜劇創作者上節目。節目上出題「禮儀師在告別式上念錯往生者名字,家屬可以提告求償」,引跨足殯葬業多年白雲打趣說「不會提告啦!禮儀師會直接消失」。白雲、涂善存與黃宏軒在「告別式念錯名」這題都選「╳」,白雲表示,唸錯名字曾經有聽過,但家屬現場會反應、或旁邊的禮儀師也都會警告,他說「提告、求償倒沒有例子啦;唸錯我們把它唸回來就好了」,還硬凹說「除非往生者抗議,不然我們沒話講啊!」選「○」的謝念祖、林佩遙持不同意見,還提醒白雲「它是說可以提告,但不代表能告贏啊」;林佩遙則嗆白雲說「他就跟城隍爺求償不行嗎?」。看現場吵成一片,哈林跳出來打圓場說「只是在情理之內,也許沒有人提,但如果提,可能有問題」。白雲還繼續分享自身經驗,有時我們看到黑道大哥告別式,幾千個黑衣人一批批來鞠躬的場面,「司儀講錯,那其他的大哥大概不會提告、就(讓他)消失」,讓哈林也冷笑說「提別的嗎?」,白雲大聲說「提頭啦」,讓現場笑成一團。這題答案公布確實是「○」,節目專家、律師孫少輔也解釋,認為這問題牽涉人格權的保護「現場張三講成李四,就是人格權受損,如果有重大情節去提告,法院是可能判賠的」;也補充認為,從契約上「禮儀公司要做一個完整的給付」,倘若因為重大謬誤「造成葬禮會場上的不開心,也可以提告契約不履行的賠償責任」。
女友翻窗墜樓 他「苦拽5分鐘」力竭鬆手!法院判要負10%責任
大陸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去年發生一起因情感糾紛引發的墜樓死亡事件。渠姓男子與孟姓女友酒後發生爭吵,女方情緒失控翻窗欲跳樓,渠男雖極力施救,最終仍未能阻止悲劇發生。事後,死者家屬將渠男訴至法院,索賠人民幣40餘萬元(約新台幣185萬元)。一審判決近日出爐,法院認定渠男須承擔10%的民事責任,判賠8萬1374元(約新台幣37.5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發當晚,渠男與孟女在當地酒吧飲酒至深夜,次日凌晨1時許一同返回住處。回家後,孟女因飲酒過量在廁所嘔吐,期間男方曾嘲諷「喝不了別喝」,引發女友不滿。孟女隨後質問渠男為何未加照顧,兩人因此發生爭執,情緒逐漸升溫。爭吵過程中,孟女一度離家出走,後在渠男勸說下返回,但矛盾並未因此緩解。據警方調查,孟女在情緒激動時,曾拿起客廳中的白醋瓶試圖自殘;渠男及時將其奪下並放置一旁。沒想到,就在他轉身處理物品時,女方突然打開窗戶翻至窗外,做出跳樓舉動。危急關頭,渠男立即上前抓住女友左臂。當時孟女身體已懸空於窗外,缺乏任何支撐,渠男一手緊握其手臂,另一手拉住衣物試圖將其拉回室內。由於力量與角度受限,雙方僵持約5分鐘後,渠男體力不支鬆手,女方最終墜樓身亡。事件發生後,渠男第一時間報警並撥打急救電話。對於該起悲劇,死者家屬認為渠男在整個過程中存在過錯,尤其是在對方醉酒且情緒異常的情況下,未盡到應有的照顧與安撫義務,其言語亦對孟女產生刺激作用,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庭審中,渠男對女友去世表示悲痛與惋惜,但否認自身存在法律過錯。他主張,公安機關已將事件定性為自殺,其行為與結果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自己亦未實施任何侵害行為,不應承擔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生命權是自然人最基本的人格權利,依法應予以充分保護。孟女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對其自殺行為承擔主要責任。但同時指出,渠男作為共同飲酒人且與死者存在戀愛關係,在對方醉酒並情緒激動的情況下,理應履行一定的注意義務,包括進行情緒安撫及必要照看。法院最終認定,渠男對孟女存在疏於照看的過錯,且該過錯與死者墜樓身亡結果之間具有一定因果關係。不過,他在事發當下已盡力施救,曾緊抓孟女並及時報警、聯繫急救,履行了基本救助義務。綜合全案情節,一審法院酌定被告承擔10%責任,判賠孟某家屬8萬1374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