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
」 大陸 食安 食品安全法 賠償
經濟部力挺台糖未通報中聯致癌油 高檢署主任:通報是法定義務
中聯致癌油風暴傳出台糖5月份就發現苯駢芘超標卻隱匿不報,主管機關經濟部連續發文澄清台糖並無通報義務,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對此發表文章,質疑經濟部是否真正理解我國食品安全法制?他引用中央及地方法規,強調通報並非行政機關的恩惠,而是法律明定的義務,更重要的是,法律規定的是「有危害之虞」,而不是「危害已經證實」,經濟部一句「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不能成為淡化法律責任的理由。台中地院8月1日裁定中聯廠長陳明榮收押禁見,裁定理由提及「本案至遲於今年5月間,台糖公司告知苯駢芘檢驗超標後,陳明榮就知悉此情」,因此外界砲轟台糖隱匿通報,經濟部從8月2日到3日多次發文力挺台糖,除了誇讚「台糖是用高標準自我檢驗的乖寶寶」,還強調「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台糖非食管法通報義務人」、「就像去菜市場買菜,不會通報整個菜市場的攤商誰有爛菜葉」。陳宏達3日在臉書發文,經濟部一句「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並不能取代對法定構成要件的法律分析,更不能成為淡化法律責任的理由,真正不能無限上綱的是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陳宏達文章引用《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以及中央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都提到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採取停止販售、回收及通報主管機關等措施,由此可知,通報「有危害之虞」是法律明定的義務,這代表立法者採取的是食品安全管理最重要的預防原則,因為食品安全不同於一般行政管理,一旦等到危害完全確認,可能已有消費者受害,屆時再談責任,往往為時已晚。陳宏達表示,食品安全制度設計的目的,本來就是要求業者寧可及早通報,也不要延誤通報;主管機關的責任,則是在接獲通報後迅速查證、適時說明,而不是讓業者自行決定哪些事件值得通報、哪些事件可以不通報。陳宏達指出,真正的法律問題只有一個:台糖是在什麼時間點,已經知悉足以構成「有危害之虞」的資訊?法治國最大的危險,不是法律沒有規定,而是有法不依,或以行政解釋架空法律;法律之前,沒有任何機關可以重新定義法律,只有依法適用法律,才是真正的法治。對於經濟部多篇發文,陳宏達認為,當行政機關公開發言時,更應謹慎。因為人民期待看到的,不是政策上的權宜之詞,而是依法行政的態度。
卓榮泰就中聯油案提5大裁示 要求一週完成檢驗、修法強化食安管理
中聯油脂致癌物超標事件持續延燒,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日召開「中聯油品案」專案會議,邀集相關部會研商後續處置,並裁示五大方向,包括要求一週內完成所有檢驗作業、建立產品恢復上架機制、推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持續落實校園食安管理,以及確保國內油品與飼料供應穩定。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本次會議由衛福部、法務部、經濟部、農業部、教育部、行政院食安辦及消保處等單位共同參與,針對問題油品預防性下架、食品安全制度精進、消費者權益保障及市場供應等議題進行討論。卓榮泰指出,目前中聯4月至6月共生產29批油品,其中3批尚未出貨、5批下游產品檢驗超標,其餘批次仍持續檢驗中,要求相關單位於一週內完成所有檢驗作業,全面釐清風險。針對預防性下架產品後續處理,卓榮泰表示,衛福部將依「分源分項、逐批確認、上下游核對」三項原則辦理,經食藥署或第三方認證檢驗機構確認合格後,才能恢復上架販售,在兼顧食品安全的同時,也降低對合法業者的衝擊。在制度改革方面,卓榮泰要求衛福部一週內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子法修正草案,強化源頭管理與製程管理,並增訂自主檢驗頻率、實驗室認證、異常通報、第三方驗證責任及高風險業者查核等規範,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此外,卓榮泰也要求教育部持續督導校園食品安全管理,配合最新受影響產品資訊進行清查與追蹤,同時責成經濟部、農業部及消保處協助穩定油品與飼料供應,完善退換貨機制,保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表示,後續將持續秉持資訊公開與風險控管原則,即時對外說明檢驗進度及相關處置情形。
台灣也有賣!「人氣蛋白粉」遭爆含致癌重金屬 美好市多挨告
好市多(Costco)近日傳出食安爭議!美國好市多賣場一款人氣「Orgain有機蛋白粉(Orgain Organic Protein Powder)」疑似含有鉛、鎘、砷等致癌重金屬等成分,目前已有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據了解,台灣好市多也有販售該產品,消息曝光後引發消費者關注。根據《衛報》報導,這起集體訴訟本月7日在美國華盛頓州聯邦法院提出。7名原告控訴,好市多販售的「Orgain有機蛋白粉」標榜高品質、純淨及營養,卻被檢驗出含有鉛、鎘及砷等致癌重金屬。原告表示,這家零售廠起碼「知道或應該知道」重金屬的存在,存在不公平貿易行為、涉嫌誤導消費者,因此要求業者賠償並揭露產品中重金屬的種類及含量。訴狀中引用美國《消費者報告》(Consumer Reports)及非營利組織「潔淨標章計畫(Clean Label Project)」的檢測結果佐證。其中,《消費者報告》去年曾抽驗23款市售蛋白粉產品,發現超過3分之2的產品含有重金屬,而「Orgain有機植物蛋白粉香草豆口味(Vanilla Bean)」更驗出鉛含量超過《消費者報告》設定的安全標準。據了解,世界衛生組織(WHO)及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都曾提醒,若長期攝取過量重金屬,可能增加引發癌症、生殖系統異常、心血管疾病、皮膚疾病,以及肝臟、腎臟與腦部受損等風險。面對此次風波,Orgain發言人表示,植物性原料確實可能含有天然環境中的微量物質,公司所有產品均符合現行食品安全法規及相關規範,「我們對產品的安全性和品質充滿信心」。此外,截至目前,美國好市多尚未公開回應訴訟內容。值得注意的是,遭點名的蛋白粉除了在美國好市多販賣外,也有在亞馬遜(Amazon)、沃爾瑪(Walmart)及iHerb等通路販售,而台灣好市多也有販售同品牌、同名稱、同口味的蛋白粉,且同樣在美國製造,官網售價為新台幣1199元。台灣好市多也有販售該蛋白粉,售價為新台幣1199元。(圖/翻攝自台灣好市多官網)
吃剩鍋底竟回收再賣!陸火鍋店「口水油」流向餐桌 無良5人下場出爐
大陸四川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1起食安案件。1家火鍋店涉嫌長期回收顧客食用過的火鍋鍋底,也就是俗稱的「口水油」,經過濾、提煉及熬製後,混入新油重新製成鍋底販售,涉案金額逾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8萬元)。法院依法判處5名被告6個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2.5萬元(約新台幣248萬元)。根據案情,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間,王姓火鍋店負責人指示劉姓店長及周姓、李姓廚房員工等人,將顧客食用後剩餘的鍋底回收,再經過濾殘渣、提煉、熬煮等程序,與新油混合後重新製作火鍋鍋底販售。期間,劉某還安排徐某在周某休假時接手處理「口水油」作業。經調查,店家1年內販售相關鍋底金額達25萬6605.13元人民幣。案件審理期間,成都高新區檢察院認為,被告等人明知回收火鍋廢油再加工販售違反食品安全法規,仍持續長達1年從事相關行為,不僅危及不特定消費者健康,也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因此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審理後認定,5名被告將具有毒害風險的非食品原料摻入食品中重新販售,涉案金額龐大、持續時間長,已符合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節嚴重」要件,因此依法判刑,並責令涉案餐飲店向公益訴訟起訴人支付相應賠償金。承審法官指出,所謂「口水油」是顧客食用後回收的火鍋廢油,即使經過過濾、提煉及熬煮,也無法改變其已遭污染的本質,在法律上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長期食用可能增加食物中毒及致癌等健康風險,對消費者危害甚鉅。法院表示,未來將持續以「零容忍」態度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透過司法判決維護民眾飲食安全,同時提醒食品業者必須依法經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切勿為追求利益而罔顧消費者健康,否則終將面臨法律嚴厲制裁。
遭質疑「排骨像合成素肉」! 鬍鬚張喊告:是用完整原肉切製
日前有民眾於社群平台質疑「鬍XX」的「唐山排骨」疑似改為合成素肉,嚼起來口感特別軟,引發網友熱議。對此,鬍鬚張發布聲明澄清,「唐山里肌豬排」是用完整豬里肌原肉切製,並非重組肉,已針對不實訊息進行蒐證,並要求發文者更正內容,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利。這位民眾6日晚間於Threads發文表示,「有誰可以告訴我鬍XX的唐山排骨是改成素的嗎?今天吃到一半發現怎麼口感特別軟,仔細看怎麼感覺像是合成的素肉,請問哪裡有一絲一絲的咀嚼感?」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就在底下留言,「這離譜了吧」、「蛤以前不是都真的排骨嗎?現在是組合肉?」、「還以為是真的排骨」、「醃製太久而已」。然而,發文者稍早已關閉檔案,無法再查看原貼文。針對此事件,鬍鬚張7日上午於臉書粉專聲明回應,唐山里肌豬排採用完整豬里肌原肉切製,並非重組肉產品,且原料皆向合格供應商採購,具備產地、屠宰及檢驗相關證明文件,符合食品安全法規,相關資料均可提供主管機關查驗。鬍鬚張強調,請勿轉傳未經查證之資訊,以免造成誤解,針對散步不實內容而影響本公司商譽之行爲,除要求相關發文者立即更正,本公司也已進行蒐證,並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噁爛!陸麻辣串串攤「吃剩湯底倒回鍋」全被拍 老闆嗆:死了再賠命
大陸一名遊客近日發布影片爆料,自己在成都春熙路小吃街用餐時,親眼目睹一名麻辣串串攤販將客人吃剩的鍋底倒回公用湯鍋再次使用。當她上前質問時,不僅未獲解釋,反被攤販以「冷鍋串串都是這樣做的」回嗆,引發大量網友震驚與憤怒。綜合陸媒報導,影片顯示,老闆將鄰桌吃剩的渾濁油湯與殘渣直接倒回鍋中。遊客表示,原本期待抵達成都的第一餐,卻因目睹此景「瞬間沒了食慾」。她當面指責行為不衛生,攤主不但不道歉,態度反而強硬,甚至反嗆「我做了二三十年,冷鍋串串都是這樣。」當該遊客表示擔心吃出問題,攤主更口出狂言,「如果明天你們死了,我賠你的命。」事件曝光後引發大量轉發與批評。成都市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今天(2日)發布通報,證實影片中的攤位為流動攤販「貓哥串串」。監管人員當日上午已對陳姓經營者展開調查,並根據影片佐證及其本人供述,確認其重複回收使用鍋底湯料的行為屬實。錦江區市監局表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34條及《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103條依法進行嚴肅處罰。依相關規定,禁止使用回收食品或剩餘食材作為製作原料;違者將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更可吊銷相關許可證。書院街市場監管所也回應稱,涉事攤販屬於流動攤販,目前正進一步調查處置中。
保護兒童健康!英國禁止「16歲以下」買能量飲料 包括紅牛和魔爪
英國政府宣布,16歲以下的青少年將禁止購買咖啡因含量超過每公升150毫克的能量飲料,包括紅牛、魔爪、Relentless和Prime Energy。此舉旨在保護兒童健康,防止肥胖、睡眠問題以及注意力不集中。根據《衛報》的報導,衛生大臣韋斯斯特里廷(Wesley Paul William Streeting)表示:「如果孩子每天都喝相當於雙份濃縮咖啡的飲料,我們怎麼能期待他們在學校表現出色?能量飲料看似無害,但對孩子的睡眠、注意力及整體健康都有影響。」報導指出,禁令將影響商店、咖啡館、餐廳及線上平台的銷售行為,迫使部分飲料製造商重新調整產品配方。茶、咖啡以及含咖啡因較低的軟性飲料則不在限制範圍內。以紅牛為例,250毫升的含咖啡因量為80毫克,相當於一杯濃縮咖啡或兩罐可樂。衛生專家、教師工會及牙醫對此禁令表示支持。肥胖健康聯盟主任凱瑟琳指出,高咖啡因的能量飲料不應出現在兒童手中,並認為這是一項基於科學的保護措施,有助於維護兒童的身心及牙齒健康。教育界人士也表達了關切,NASUWT工會調查顯示,71%的教師擔心學生在校內濫用能量飲料,70%則擔心學生在校外濫用。教育大臣布里奇特菲利普森(Bridget Maeve Phillipson)認為,此舉可幫助改善課堂行為,減少咖啡因對學生的負面影響。不過工會秘書長Matt Wrack提醒,即使有禁令,16歲以下青少年仍可能透過父母或其他成年人取得這類飲料。英國牙科協會呼籲政府進一步擴大限制,將零糖及低糖能量飲料納入管制範圍,以減少蛀牙問題。公共衛生營養學講師Kawther Hashem博士指出,執行層面的監管至關重要,貿易標準官員需確保禁令落實。英國軟性飲料協會則強調,其會員企業已長期自我監管,不向16歲以下青少年推銷高咖啡因飲料,並貼有「不建議兒童飲用」標示。此項禁令將依據1990年《食品安全法》的二級立法推行,但具體何時開始生效及自動販賣機的銷售限制尚未明確。
防偽條碼竟掃出不雅網站 中國男子報警後遭店家「勒脖搶酒」
中國雲南省文山市近期發生一起假酒風波,張姓男子與其友人於11月27日中午在文山市一家煙酒店購買2箱又4瓶的劍南春白酒,總價為人民幣7200元。但在支付後,他們嘗試掃描包裝上的防偽二維碼,卻意外跳轉到了一個不雅網站。如此情況讓張男懷疑酒品的真實性,所以立刻報警,沒想到在等待警察來的過程中,店家卻試圖以武力搶走張男手中的酒品。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在等待警方到來的過程中,煙酒店的老板試圖從張男與其友人手中搶回酒。當時張先生的朋友抱著一箱酒,是直接遭到對方鎖喉、壓倒在地。後續當地醫院也提供的診斷證明顯示,張男的友人下體有受傷情況。最終,警方和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先後趕到現場,並將2箱零4瓶白酒帶走進行檢驗。後續該間煙酒店的老板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那些酒並不是從正規的廠家拿的貨,而是從別人手中收購的。至於具體是從誰手裡買來的,他也不記得,僅表示有些人家中有酒,但自己不喝,就拿出來賣。而對於防偽二維碼掃描出不雅網站的情況,老板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原因,並強調酒已被市場監管部門拿去檢驗,是否為正品還需等待結果。對於搶酒延伸出來的肢體衝突,煙酒店老板則稱對方也對他動手。當地警方對此事件回應,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但已對相關人員作出相應的處分。後續文山市市場監管局表示,他們已經立案調查此事,並承諾在調查結果出來後第一時間通知當事人。同時,針對白酒防偽二維碼跳轉到不雅網站的問題,當地有媒體詢問劍南春官方客服熱線。客服人員表示,正常情況下,消費者掃描他們產品的防偽標籤應該顯示相關產品信息,但此次跳轉到不雅網站確實屬於異常情況,且公司產品不應出現這類問題。針對此類事件,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若商家售賣假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消費者可要求商家賠償損失,甚至要求支付價款的十倍或損失的三倍作為賠償金。此外,如果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則賠償金額應為一千元。商家售賣假酒還可能侵犯廠家的商標權等合法權益,廠家也可依法追究其責任。除此之外,在搶奪酒的過程中,商家與消費者發生衝突,導致消費者受傷,商家應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甚至還包括誤工費等。報導中也提到,近年來中國發生多起掃描白酒防偽二維碼出現不雅網站的事件。2018年6月,泰州的張姓男子在掃描某知名品牌酒瓶蓋上的二維碼時,也發現跳轉到了一個疑似聊天的網站。經張男投訴,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商家賠償消費者,並以涉嫌售賣侵權產品為由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另一件發生在2018年10月的事件中,丹徒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有人在當地推銷假酒,後經調查,發現現場有14箱涉嫌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賣酒者為無業人員,這些酒均屬於侵權產品,並被執法人員扣押。
印度食品衛生新法引發分化 恐造成社會隱憂
印度北阿坎德邦與北方邦相繼宣佈加重打擊污染食品行為的政策,針對用唾液、尿液等污染食物的行為,處以巨額罰款和最高10年刑期。但官方此舉遭批利用衛生問題作為煙霧彈,轉移民眾對失業和通貨膨脹的注意力。北阿坎德邦規定違法者將被處以最高10萬盧比(約新台幣3.8萬)的罰款,並要求廚房安裝監視器,同時警方將對員工進行背景審查。北方邦要求所有食品中心張貼業主姓名,並強制員工佩戴口罩和手套,對污染食物的行為處以最高10年徒刑。此舉源於一系列影片引發的公共關注。先前在社群網站流傳的影片顯示,小販和廚師疑似向食品吐口水、甚至混入尿液,引發民眾對食品安全的強烈不滿。影片也成為激進印度教群體指責穆斯林的工具,將其形容為「吐口水聖戰」(spit jihad),但影片中一位被指控混入尿液的女性實際是印度教徒。批評者指出,這些政策或將成為針對少數族裔的工具,當地媒體《印度快報》(Indian Express)形容此舉為「特定宗教的狗哨」,意在利用大眾的衛生觀念進行政治操作。對此,反對黨也提出批評,認為政策是可能針對穆斯林,並指控執政的印度人民黨(BJP)藉此分散公眾對失業與通貨膨脹等經濟問題的關注。食品安全一向是印度的一大難題。印度食品安全和標準局的統計顯示,食品問題導致每年6億人受感染、40萬人死亡。專家指出,印度食品安全法執行不力,再加上供應鏈中的不當操作,使食品衛生問題根深蒂固。北阿坎德邦表示,為解決此問題,政府已開始加強稽查餐飲業,並建議員工佩戴防護設備以防範食物污染。然而,法律專家對此法案的有效性持懷疑態度。一位法學專家向英國廣播公司(BBC)表示,現有的《食品安全和標準法》已具備處理此類問題的條款,並質疑新增法律是否真能解決食品污染行為。他強調,法律的威懾力在於其執行而非懲罰之嚴苛。該觀點呼籲政府應通過議會辯論的形式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並反思現行法律是否已得到適當執行。此外,北阿坎德邦和北方邦兩地法院也介入政策的審查。印度最高法院7月擱置了兩地政府要求穆斯林攤販標示個人身份資訊的法案,認為此舉可能針對特定群體並影響其生計。法律專家擔憂,若新的懲罰措施未經妥善考量,將進一步加劇社會分歧,甚至成為歧視性政策的工具。印度是一個多元文化國家,飲食文化因宗教信仰與種姓制度的影響而格外敏感。此類針對食物污染的指控若染上宗教色彩,可能對社會和諧造成深遠影響。在疫情期間,穆斯林社群就曾因假消息成為「病毒傳播」的替罪羊。時至今日,這種宗教偏見仍未消退,反而在社交媒體上再次因「吐口水聖戰」等標籤而發酵,引發民間對不同宗教群體的敵意。
每年學費破9萬!陸名校竟給學生吃「臭酸肉」家長氣炸 調查結果出爐
近日一段大陸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雲子中學長豐學校後廚發現豬肉有異味的影片,引發各方關注。官渡區市場監督局和官渡區教育體育局17日聯合發布情況通報,稱對涉事學校、企業立案調查,學校食堂已停止供餐,目前各個部門正在開會研究,具體要等到會議結束之後才能有個結果,具體以官方通報為準。《上遊新聞》報導,學生家長陳女(以下皆為化名)在社交平台連續發布多條影片,都是長豐學校食堂後廚發現有異味豬肉的內容,視頻中有家長讓廚師、民警及相關人員聞肉的異味。陳女表示,「視頻不是我拍的,是我在家長群裡看到的。當時餐廳沒有其他人,領導也沒有聯繫上,只有先問廚師一些問題。」針對事件起因,陳女透露,是學校有學生拉肚子、嘔吐、輸液,「16號上午11點,一位家長突擊跑到後廚,發現留著晚上炒菜的幾盆肉都是臭的,馬上報警並叫了住附近的幾位家長趕緊過去。」另名彭姓家長證實「16號的事情,是有個家委會的家長,可以定期去食堂抽查,就直接拍了視頻發出來了。」在網友轉發的影片中,有人多次提到了豬肉是凍肉,甚至是2015年的「僵屍肉」。對此,陳女表達了不同意見,稱「我們家長進去拍到是2024年的肉,兩年的保質期。2015應該只是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都有的。能流通的,肯定是各方面檢驗檢測過的,只是這肉醃製時有異味。」這次出事的長豐學校在當地名氣不小,網傳每年學費超過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陳女證實,「1年的學費是2萬6,餐費還另算,一餐是14元,中餐和晚餐都在學校吃。」對此,校方目前暫無回應;參與調查此事的官渡區教育體育局則說,涉事學校、企業立案調查,學校食堂已停止供餐。針對網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區長豐學校食品安全問題,官渡區組織市場監管、教體、公安、農業農村、衞健等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開展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一、學校食堂鮮豬肉片有異味和進口凍肉生產日期問題調查情況長豐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雲南潤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10月13日委託雲南採雲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作為食材供貨商。對家長反映的10月16日食堂鮮豬肉片有異味問題,經第三方專業機構昆明市食品藥品檢驗所、雲南三正技術檢測有限公司同步檢驗,該批次鮮豬肉片揮發性鹽基氮指標(23.8mg/100g)超出國家規定標準(≦15mg/100g),判定為不合格。經調查,該批次鮮豬肉為10月16日當日宰殺,產地檢疫證和「兩證兩章」齊全。當日淩晨,在進行機器切片加工後,未做散熱處理並用雙層塑料袋分裝,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個小時,又在食堂室溫中擺放5個半小時,沒有冷鏈運輸和冷藏保存,因運輸及存儲不當導致變質變臭。對家長反映的食堂有「2015字樣過期進口凍牛肉」問題,經調查,根據報關單和入境貨物檢疫檢驗證明,該批進口凍牛肉生產日期為2024年5月,保質期2年。包裝標籤上的「2015 SIF」字樣為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編號,非生產日期。二、學校食堂對外承包管理和食堂承包經營企業合法合規性調查情況官渡區長豐學校是一所股份制民辦完全中學,學校舉辦方為雲南金諾教育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辦學。長豐學校2024年8月委託雲南潤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承包經營食堂,但未按規定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備。長豐學校對食堂承包經營企業的經營資質審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問題,管理制度流於形式。學校校長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未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從業人員培訓不到位。經調查,雲南潤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具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內容僅為預包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銷售2項,沒有從事餐飲服務的資質,承辦學校食堂屬於經營項目發生變化,其未按照規定申請增加經營項目,不能作為承包食堂的主體。在食堂經營過程中,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進貨查驗及食品貯存管理不當。三、處置意見(一)對長豐學校1.依法對長豐學校舉辦者雲南金諾教育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學校法定代表人履行辦學主體責任不到位進行立案調查。2.依法依規對長豐學校校長和學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職處理。3.責成長豐學校依法重組董事會,修訂完善董事會章程,強化依法履職、依法辦校。指導學校完善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家委會參與重大事項決策、校務公開等民主治校制度。4.責令長豐學校建立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切實落實學校領導陪餐制度,支持學生家長代表陪餐。5.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條款,對長豐學校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學校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處以10萬元處罰。6.市、區教育部門成立駐校工作專班,加強指導檢查,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教學質量和教師隊伍穩定。(二)對涉事企業7.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條款,對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雲南潤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經營項目發生變化,未按照規定申請變更的行為,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46萬元,並處以568萬元處罰;對其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責令改正,並處以10萬元處罰。8.責令食材供貨商雲南採雲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經營,接受調查,並依據調查結果作出處罰。(三)對相關單位和幹部9.由昆明市紀委監委提級督辦,對相關部門和幹部進行調查處理。目前已經對區教育體育局局長、區教育體育局分管副局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長作停職檢查處理。對我區在本次校園食品安全事件中監督管理不力的問題,我們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眾表示誠摯歉意。感謝家長、公眾和媒體的監督,也歡迎大家繼續監督,我們將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舉一反三、加強監管、改進工作,對全區中小學、幼兒園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並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堅決保障校園食品安全。
預防顧客拉肚子…江蘇2廚師餐點添「慶大霉素」 恐致孩童耳聾
中國江蘇南通一間酒店的廚師,為了預防顧客吃東西會拉肚子的食物中毒事故,竟在食物裡添加「慶大霉素」,很可能導致孩子耳聾,幸好被員工發現並反應,經過法院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根據《現代快報》報導,酒店員工去年9月3日向有關單位投訴,酒店食物被添加慶大霉素,「能不能告訴我,這東西是不是合法添加劑?」執法人員突襲檢查後,在廚餘桶找到已使用的慶大霉素注射液4盒,查獲未使用101盒,並針對餐點取樣,均驗出慶大霉素成分。追查後發現,2023年以來,為了預防腹瀉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意外,該酒店2名廚師在餐點裡頭,按照10桌1盒(相當於每桌1支)的標準添加慶大霉素,累積售出添加該藥品的燴菜1612份,銷售金額77376元人民幣。2名廚師添加的燴菜,累計售出1612份。(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因此2名廚師被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逮捕。今年2月19日,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2人連帶承擔銷售總額3倍的賠償金,總共23萬2128元人民幣,並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法院4月23日做出一審宣判,2名廚師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及1年6個月,宣告緩刑,並處罰金共計16萬元人民幣,目前2人已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賠償金也全部繳納完畢。另外,由於檢察機關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件一,督促對相關違法行為依法做出行政處罰,對此市場監管部門對該酒店罰款118萬多人民幣,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對2名廚師及2名酒店經營負責人作出終身或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行政處罰,並將涉案酒店和前述4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守護百萬毛小孩健康 立委提《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
立法委員林岱樺、李坤城、黃秀芳11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辦「寵物食安立專法,守護毛孩每一餐」記者會表示,現今寵物已成為台灣許多民眾的家人,但有關寵物食品造成的死亡與疾病事件卻仍頻傳,為完善寵物食品安全法規,將會提出《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並呼籲農業部應盡速提出院版法案,以守護國內百萬毛小孩的健康。林岱樺表示,「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已經是現今社會的普世價值,如今台灣的犬貓數量已大於15歲以下的人口,對於寵物食品的規範,應以相同於人類的高標準予以檢視,不能只是倡議,更要具體行動,包含需要獸醫師開立的寵物處方食品,都應有政府的定期檢驗與資訊揭露。林岱樺指出,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已有超過5000人提案要求設立寵物食品專法,寵物飼主的要求已從「如何更健康」退回到「吃了沒事就好」,顯示飼主們對於寵物食品安全的迫切需求。林岱樺強調,「尊重生命,愛護動物」是記者會中三位立法委員的共同價值,她與李坤城、黃秀芳委員特別要求農業部應比照日本、加拿大,在今年12月前提出農業部的院版專法草案,希望能讓毛小孩得到完整的食品保障,並期望專法能夠成為守護寵物食品安全的堅實屏障,為所有愛護寵物的民眾提供最好的保障。黃秀芳指出,從2004年至今發生了多起的犬貓中毒或死亡事件,但台灣卻沒有關於寵物食品安全的積極規範。有別於美國要求正面表列所有添加物,台灣卻只要求片面標注重金屬含量即可。今年犬貓登記的數量高達23萬多隻,而台灣新生兒僅有13萬人,許多人都已將寵物當成自己家人,寵物食品安全僅是飼主們最基本的要求,希望透過專法能讓毛小孩每一餐都吃得安心。李坤城表示,現有的《動保法》針對寵物食品安全的條文,僅有一章當中的三項條文。台灣有高達148萬隻犬、131萬隻貓,針對寵物食品安全的保障不應該只有一個章節,而應立專法予以保護。李坤城表示,未來提出的專法將包含六大重點,包括要求成分標示、食安樣態規範、明訂抽檢方式、建立檢舉機制、公開違法廠商及要求投保責任險等,希望能給予寵物最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獸醫師公會副理事長簡子寧指出,針對寵物營養的規劃應有獸醫及畜牧相關人員專業參與,並配置立法與專業人員給民眾教育,樂見未來的良好進程。農業部動保司代表也承認現有管理的不足,並表示將會在今年底提出農業部版本的寵物食品安全專法。而在專法通過之前,則會就現有法律架構先執行相關行動,守護毛小孩的食品安全。
老翁自釀葡萄酒送人…遭認定「違法經營」罰款26萬 市監局揭原因
大陸1名張大爺(化名)平時喜歡自釀一些酒水,送給親朋好友或用來自己飲用,他覺得自己釀的酒味道不錯,所以就順便送了一些給某家餐館老闆,沒想到卻因此被市監局認定為違法經營,最終受到了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6萬元)的罰款。相關消息曝光後,立即引起了公眾的熱議。綜合陸媒報導,張大爺是一位在山東深耕葡萄種植業20餘年的老農,這些年來見證了自己的葡萄園,從寥寥幾畝地,逐漸擴展到百畝之多,儘管隨著年歲增長,身體狀態大不如前,但他不願就此閒置,只好減少了種植的規模。有一天,張大爺品嘗到老友家中的存酒,靈光乍現,想到了利用自家葡萄釀酒的想法。張大爺用自己種植的葡萄,按照傳統方法釀造出了第一批葡萄酒。這批酒酸甜適中,回味悠長,朋友們嘗過後都讚不絕口。於是,張大爺決定將這份自家的味道分享給更多人,除了身邊的親朋好友,還順便送了一些給某家餐館老闆,沒想到卻因此被市監局認定為違法經營,最終受到了人民幣6萬元。市監局工作人員受訪時表示,他們做的一切都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任何沒有取得相關許可證的酒水生產者,都屬於違法經營的範疇,需要受到相應處罰,而張大爺送的自釀酒中,一部分給了餐館老闆,只要將自釀酒用於商業用途,無論是直接銷售還是贈送給商家,都已經構成了違法經營。張大爺認為,自己用心釀造葡萄酒,不過是將多年的種植經驗轉化為新的嘗試,不應受到如此嚴厲的處罰。但是,市監局對此並不予理會,堅持要求他繳納罰款。張大爺無奈之下,只好選擇了拖延,不肯繳納這筆罰款,遭市監局告上了法庭。
蘇丹紅毒辣椒「下架封存2.3萬公斤」 法官裁准保欣負責人羈押禁見
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自中國進口的辣椒粉被驗出含有致癌物質蘇丹色素三號,後續遭檢警大規模搜查公司與帶回主管、員工進行徹夜調查後,檢方對保欣企業有限公司劉姓負責人聲押禁見,目前傳出法官裁准羈押禁見。據了解,針對近期蘇丹紅毒辣椒風波,衛福部食藥署持續追蹤查緝,目前累計查獲4批辣椒粉原料含有蘇丹紅,共計流向16家下游業者,截至2月28日為止,共計下架及封存辣椒粉及其產品23,083.7公斤。食藥署也表示,目前已決定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這段期間,對中國辣椒粉進行100%逐批查驗,查驗符合規定後,始得輸入;中國輸臺辣椒粉不合格之21家出口商及製造廠,自2024年2月20日起暫停受理輸入查驗3個月。除此之外,新北地檢署於1日指揮新北市刑大兵分三路搜索保欣公司等處,除查扣電腦外,並帶回負責人、主管與員工共計5人。警方甚至在保欣下游廠商位於桃園龜山的倉儲中,又查獲3萬公斤含有致癌物質的辣椒粉。而檢方訊後依違反食品安全法對劉姓負責人聲押禁見,另外4名主管、員工則是遭到請回。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目前法院羈押庭結果已經出爐,法官裁准保欣企業劉姓負責人羈押禁見。
涉嫌進口蘇丹紅毒辣椒粉 保欣公司負責人遭聲押禁見
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自中國進口的辣椒粉被驗出含有致癌物質蘇丹色素三號,後續遭檢警大規模搜查公司與帶回主管、員工進行徹夜調查後,目前傳出保欣企業有限公司劉姓負責人被依違反食品安全法遭聲押禁見,而其餘遭帶回的4名員工則被請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新北地檢署於1日指揮新北市刑大兵分三路搜索保欣公司等處,除查扣電腦外,並帶回負責人、主管與員工共計5人。警方甚至在保欣下游廠商位於桃園龜山的倉儲中,又查獲3萬公斤含有致癌物質的辣椒粉。而檢方訊後依違反食品安全法對劉姓負責人聲押禁見,另外4名主管、員工則是遭到請回。新北市衛生局表示,保欣公司自中國輸入含蘇丹色素之辣椒粉,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已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移送檢調偵辦,並依食安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命業者立即停止販售辣椒粉相關產品並依計畫進行回收違規原料。
一群工人自己搭伙做飯 竟挨罰65萬!食監局嗆:不交就罰1300萬
大陸江蘇省南京市一名趙姓男子帶領一群辛勤工人,為了節省開銷,自發組織起來搭伙做飯。沒想到,食品監管部門發現後,認為這是無證經營,竟對他們開出了高達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5萬元)的罰款,更令人震驚的是,他們還威脅說,如果不按時支付罰款,罰金可能飆升至300萬元(約新台幣1300萬元)。綜合陸媒報導,趙大哥帶著20個工人在南京幹活,由於當地物價高,工人們捨不得花大錢點外賣,吃飯成了問題。趙大哥想出了個主意,租了間房子,大家一起做飯吃,費用大夥兒分攤。其中一個工人以前做過廚師,就自告奮勇來做飯,還做了個菜單供大家選擇,如此一來不僅省錢,伙食也還吃得挺好。沒想到,食品監管部門接獲舉報,說他們沒食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工人解釋說他們只是自己人做飯吃,沒對外營業,但監管部門不聽,還開了15萬的罰單。趙大哥不願意交罰款,監管部門還威脅說,如果不交罰款,可能會罰到300萬。趙大哥氣壞了,直接把食監局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銷罰款,並且要求食監局道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從事食品生產和經營活動需要獲得相關的許可證。關鍵問題在於趙大哥和工人們的活動是否構成「食品經營」。如果證明他們僅僅是自己人內部的搭夥吃飯,沒有對外提供食品服務,則這種活動可能不屬於食品經營範疇,因而不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機關在作出處罰決定時,要確保處罰的合法性、適當性。趙大哥可以要求食品監管部門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的活動構成了無照經營。如果監管部門不能提供充分證據,那麽處罰可能是不恰當的。最後,法院同意了趙大哥的訴訟請求,食監局撤銷15萬元處罰,給工人道歉。
人妻超市買麻辣燙…吃到「黑色不明物」以為海帶 仔細看傻了:是蝙蝠
食安事件頻傳,讓人無法吃得安心。中國天津一名媽媽投訴,日前在超市買麻辣燙火鍋,孩子吃到不明物體,原以為是海帶,結果仔細一看是蝙蝠,不解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形,目前已向相關單位投訴,引發軒然大波。這名媽媽向《大象新聞》爆料,自己在超市購買麻辣燙自熱火鍋,疑似蝙蝠的物體夾在蔬菜包裡,孩子以為是海帶,但她觀察了一下,驚覺是一隻蝙蝠,渾身起雞皮疙瘩,立刻向超市反應,業者表示可以「退1賠3」,不過她不同意,也不明白為什麼這麼大一隻蝙蝠,會出現在封好的產品裡。這名媽媽擔心吃出問題,事後也帶孩子到醫院治療,並撥打消費者投訴電話。針對此事,客服人員回應,已將此事記錄下來,回應給相關部門處理,具體情況不便告知。這名媽媽向超市反應,但業者的解決方案她不接受。(圖/翻攝自微博)消息一出,引起不少民眾恐慌,「太嚇人了吧」、「嚇人,之前吃過好幾次」、「原來湯底秘密是這個」、「嚇死個人,再也不吃了」,。根據中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人民幣,下同)的,為1000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廠員工將原料當「床墊」爽睡?影片流出網炸鍋 官方證實了
大陸一名網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稱,遼寧省瀋陽市某食品廠車間內員工將白色袋裝物當「床墊」,並稱白色袋裝物為果醬,屬蛋糕麵包食用烘焙材料。該事件引發網友熱議。對此,相關單位證實,網傳「食品廠車間內員工將袋裝果醬當床墊」視頻反映的情況屬實,該食品廠為瀋陽市柏氏食品廠。現場檢查時該食品廠處於未生產狀態。綜合陸媒報導,相關視頻畫面顯示,廠房車間內有6名員工躺在白色袋裝物上,視頻畫外音稱「咱這單位多好,沒活了就休息一會」。在曝光視頻中可以看到,廠房內堆積大量紙箱,紙箱外殼上寫著「瀋陽市柏氏食品廠」。10日16時左右,於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此事件發布通報稱,「食品廠車間內員工將袋裝果醬當床墊」視頻反映的情況屬實,該食品廠為瀋陽市柏氏食品廠。現場檢查時該食品廠處於未生產狀態。通報顯示,於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生產車間防蟲害侵入設施及原料存放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 14881-2013)要求等情況。該食品廠違反了《食品安全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已責令該食品廠停產。停產期間需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直至符合食品生產安全要求。整改完成後,於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其整改情況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能進行生產。
菜還沒上餐具先花4元!大學生竟「整組帶回家」 餐具費再引論戰
大陸河北有群大學生於近日到餐廳用餐時,被收取每套人民幣1元(約新台幣4元)的「餐具費」,而後他們則決定將4套餐具全打包帶走,此事更登上微博熱搜。無獨有偶,山東淄博有群大學生在吃飯時,因認為被店家索取人民幣6元(約新台幣26元)的餐具費很不合理,也決定將餐具帶回家。在以上事件瘋傳後,也讓「餐具費」再次成為輿論焦點。所謂的「餐具費」是指收取「消毒餐具包」的費用,店家會將碗盤、湯匙、水杯等,一套套包裝起來,通常隨餐收取,一旦拆封就要付費,多為1至2元(約新台幣4至8元)。雖收費不多,但也讓不少消費者質疑,「明明已經為食物付錢了,為什麼還要收取餐具費?」因此對於大學生把餐具打包帶走的行為,不少網友也表達支持,「我覺得學生做得對」、「做了我一直想做,又不敢做的事」、「商家不免費提供餐具,叫消費者怎麽吃東西?」。但也有網友不認同此作法,批學生貪小便宜「收的是餐具清潔費啊,不能把餐具帶走」、「占便宜沒夠?交了餐廳服務費還準備帶走服務員?交了餐廳包間費就準備打地鋪睡一宿?」。而對於收取「餐具費」是否合理,江蘇省消保委曾表示,收取「餐具費」雖已司空見慣,但並不代表合理。在食品安全法裡,並沒有禁止商家收取「餐具費」,但商家以「餐具費」之名將經營成本加在消費者身上,顯然不合理。中國消費者協會也曾明確表態,部分餐飲企業對配套服務收費,實質是變相降低服務標準,使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受到侵害,因此,消費者有權對收費餐具說「不」。
核廢水排海引爆「搶鹽潮」!大陸各省鹽業籲理性消費 官方嚴查囤鹽、哄抬價格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昨(24日)中午起開始排放含氚核廢水到太平洋,此舉引發南韓鹽價大漲,民眾「舉國囤鹽」,就連中國大陸部分地區也刮起囤鹽潮。對此,中國鹽業集團及大陸多個省份今(25日)發表聲明呼籲社會各界理性消費,不要盲目搶購。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也宣示,將在各地加強食鹽價格監管及執法力度,「嚴查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資訊等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綜合《證券時報網》、《第一財經》的報導,中鹽集團是世界最大的食鹽生產企業,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境的食鹽生產經營主體,食鹽產能超過1000萬噸/年,其中井礦鹽占比95%、湖鹽占比4%、海鹽占比1%。中鹽集團在大陸有完善的產銷企業佈局,食鹽儲備供應充足。針對日本核廢水排海引發的食鹽搶購潮,中鹽集團25日也發佈「關於保障食鹽市場供應」的聲明,指出「當前我國的食鹽產品結構占比為井礦鹽87%、海鹽10%、湖鹽3%,井礦鹽和湖鹽生產均不受日本核污染影響。然而近期,部分區域市場發生食鹽搶購,電商及部分商超管道有短時缺貨現象,我們正在加班加點生產、配送,全力以赴保障市場供應。請社會各界理性消費,不要盲目搶購。」與此同時,北京市商務局、山東省鹽業協會、廣東鹽業、安徽鹽業、浙鹽集團等多個省份的專營企業也表示,食鹽儲備充足,消費者可按需求理性購買,不必跟風搶購囤鹽。大陸市場監管總局更發出通告指出,當局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及價格監管工作。在前期對進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部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進口食品相關規定,嚴禁食品生產經營者採購、使用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下同)加工食品、製作餐食或進行銷售(含網路銷售),加強市場銷售進口水產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發現相關違法行為的,嚴格依法予以查處。此外,市場監管總局也會在各地加強食鹽價格監測,強化分析預警,建立與相關網路平臺「直通車」機制,及時掌握價格異常波動資訊和違法行為線索,並加大價格監管執法力度,嚴查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資訊等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及時公佈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