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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調比照重大刑案! 「7大類違規行為」曝…最重將關5年、罰金500萬

(圖/黃鵬杰攝)

(圖/黃鵬杰攝)

本土境內新冠疫情拉警報,各縣市為防堵疫情紛紛下令8大行業暫停營業。警政署長陳家欽也已請各縣市警察機關配合地方政府加強稽查;此外,法務部也在15日列舉了7大類,違反防疫規定的行為及懲處依據。

根據《ETtoday》報導,隨著疫情日漸嚴峻,國內休閒娛樂場所包括網咖、夜店、資訊休閒業(主題餐廳)、休閒麻將館、電影院、KTV等場域即日起皆暫停營業,就是希望能盡快遏止病毒蔓延,全民攜手抗疫。

為確實掌握業者是否配合停業,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已下令讓警察機關聯合地方政府,將「疫調進行比照重大刑案」儘速完成查緝。此外,為防止不肖分子利用疫情造成民眾不必要的恐慌,警方也將持續防堵假訊息、並加強囤積防疫物資及居家隔離(檢疫)失聯協尋。

而法務部也已於昨(15日)公布7大類共11種違反防疫規定的行為及處罰依據如下:

第1類:「拒絕、規避或妨害調查傳染病來源(疫調),例如疫調時謊稱同住子女出國」,得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2類:包含3種,分別是「雙北外出全程戴口罩」、「雙鐵及八大場所戴口罩」、「其他經公告要戴口罩、禁飲食之場所」,若違反規定,得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第3類:包含2種,分別是「關閉特定場所(例如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及酒吧等,還有教育學習場所及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停止宗教活動(進香、繞境)、全國社團停止交接」,若違反規定營業、開放或進行活動,得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4類:「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違反規定得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5類:「散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若民眾違反規定,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第6類:「囤積防疫物資或哄抬價格,例如醫用口罩、防疫酒精、額溫槍等」,違反規定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第7類:「確診個案或通報疑似個案,不遵行衛生主管機關(或醫療院所)指示,擅自離開隔離病房,有感染他人之虞」,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