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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電非天然災害不符救助規定 鍾佳濱籲專案補助農漁民

立委鍾佳濱4日在立院國是論壇上表示,農漁民也因停電而產生損失,行政院應硏議「專案補償」。(圖/翻攝自國會直播頻道)

立委鍾佳濱4日在立院國是論壇上表示,農漁民也因停電而產生損失,行政院應硏議「專案補償」。(圖/翻攝自國會直播頻道)

立委鍾佳濱今(4)日在立院國是論壇上表示,台電因人為事故造成電網跳脫,使得全台大停電,除了工業用戶、一般家庭用戶受影響外,農漁民也會因停電而產生損失,但由於斷電非屬「天然災害」而無法救助,要求經濟部、台電應以用電戶專案的方式進行補償。

鍾佳濱指出,漁業養殖業者在昨天的大停電傳出受創災情,原本需要24小時打氣的魚塭,因為斷電水車停止,導致魚蝦缺氧死亡;也有活體搬運車因無法裝卸,同樣整車損失。他說,縱使業者有備援的發電機及油料,而得以自行供電打氧,仍有業者因為停電時間過長,油料耗盡,卻一時找不到有供電維持營業的加油站,而導致災損。這顯示出,國營事業的公共維生系統在應變突發狀況上,沒有做好橫向整合,才會出現「沒有電、沒有油、沒有通訊」的情況。

「斷電非屬《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所規範的天然災害而無法救助,行政院必須回歸到經濟部、台電以用電戶專案補償的方式進行,因此不須再拘泥前述辦法要求有養殖登記證之規定。」鍾佳濱說,他昨天得知情況後,除了立刻打電話給農委會陳吉仲主委外,今日也在立法院國是論壇上,呼籲行政院責成農委會、漁業署,儘速展開調查、先行統計相關農漁損失,再來與行政院硏議「專案補償」。

鍾佳濱說,台電除了將自己視為製造商,進行發電、賣電業務外,也不應忘記他在電業法修正後的「輸配電商」的身分,「輸配電服務不中斷」就是台電的責任,不能只「減價」、「優待」電費九折或八五折,而應對用戶因送電瑕疵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