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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陳鴻斌、吳振富涉性騷遭拔官 法界人士籲司法官應自重小心

司法院職務法庭嚴懲法官性騷擾,不但拔除法官職務還降調。(圖/報系資料照)

司法院職務法庭嚴懲法官性騷擾,不但拔除法官職務還降調。(圖/報系資料照)

高院一位明星法官因離婚糾紛引發性侵疑雲,遭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質疑司法機關吃案,再度引發社會關注。游毓蘭今(4日)質詢時,提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新竹地院法前官吳振富,都因性騷擾被司法院職務法庭拔除法官職務。有法界人士表示,司法官應審慎處理與妻子或女朋友等兩性關係,否則稍一不慎,不但可能喪失法官職務,甚至還無法轉任律師。

現年67歲的已婚前法官陳鴻斌,被指自2012年11月起以祈禱等理由對女法官助理握手、擁抱,還稱若有他襄助,助理一職可獲續聘,陳也在助理續聘審核會前1天,邀女助理前往政治大學河堤散步時竟偷親,女助理當下拒絕,事後上臉書抒發心情,經其他助理和女法官揭發此事,全案東窗事發。

陳鴻斌因涉性騷擾女助理,原遭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職,第1次再審改輕判罰俸,經監察院提起第2次再審,陳又被判免職,司法院降調陳為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陳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2月判陳敗訴,還可上訴。

至於53歲的新竹地院前庭長吳振富,被指2018年起要求法官助理幫他處理私事,包括代購禮品、找家教、處理出國簽證等;吳振富還4度要求助理替他按摩、刮痧,吳擔任兼任學習司法官導師時,常情緒失控,對學員說「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還對一名懷孕女學員說「不要分發到新竹」,涉嫌歧視孕婦。

司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吳振富違失情節重大,判決免職、降轉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確定,吳今年2月前往桃園地院報到,正式降轉擔任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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