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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柯市府處理泡水車「三不」 鍾佩玲:SOP未對強降雨通知

立法委員何志偉、台北市議員鍾佩玲今(17)日士林堤外停車場泡水車的受害車主一同舉行記者會。(圖/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何志偉、台北市議員鍾佩玲今(17)日士林堤外停車場泡水車的受害車主一同舉行記者會。(圖/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何志偉、台北市議員鍾佩玲今(17)日邀請律師吳沂錚,與10月16日士林堤外停車場泡水車的受害車主一同舉行記者會,批評柯市府管理公共設施不當,事後卻緊守「不聯絡、不道歉、不賠償」的「三不政策」,但民眾要的是不欺負、不欺騙、不放生,明明就是市府SOP未能及時對颱風外圍帶來的強降雨發送警示,卻又不承認有錯,只發放「慰助金」。

今天有8名受害車主出席記者會指出,台北市長柯文哲淹水時人根本不在台北市,現場也沒有人在指揮,變成現場市民都必須自己涉水去搶救自己的車,台北市府通知的速度根本太慢。「車子停在堤防,我們車主有一定責任要負,但今天難道台北市可以這樣甩鍋?」一位車主無奈地說。

鍾佩玲指出,台北市政府召開所謂「精進檢討記者會」,宣布針對在北市堤外停車場的泡水車輛,發放每輛汽車2萬元、機車2000元「慰助金」,這種邏輯根本說不通,市府認為並未犯錯,因此只發放「慰助金」而非補償金,但若SOP完整且未出錯,何須精進檢討?事實上是SOP未能即時應對「未發布颱風警報」下的短時強降雨,太晚通知車主,造成來不及前往移車,也導至時間內無法把車拖離,這不是少數人的「個人行為」,而是大量通案。

吳沂錚指出,明明今日柯市府管理公共設施不當,罔顧信賴台北市政府公告和簡訊的民眾利益,才造民眾財產上的損害,該賠償的就應該要用「賠償」的方式,而不應該以發放慰問金呼嚨民眾,防止民眾對柯市府提起國家賠償的訴訟。他指出,既然柯文哲法律素質一樣地弱,建議應諮詢有律師資格的前副市長黃珊珊,再做出正確得決定。

何志偉表示,他的辦公室收到的30多件陳情,最高損失金額是49萬,還有8輛車現在仍留在現場,「請問柯文哲市長難道台北市都沒有錯?錯的都是小市民、都是they的錯?」台北市府聲稱,基於照顧市民的生活,台北市政府宣布發放泡水車慰助金,但北市府的表格明確要求,如果民眾有申請國賠等重複申請情事,將撤銷慰助金,「如果照北市府的邏輯,這不是賠償,那為什麼會有重複請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