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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翁「駕照註銷」仍上路 過失駕駛釀1死1悲劇賠125萬獲緩刑

因高齡自願繳銷駕照的林姓老翁,駕照註銷後仍騎車上路釀1死1傷 ,依《過失致死罪判》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圖/維基百科)

因高齡自願繳銷駕照的林姓老翁,駕照註銷後仍騎車上路釀1死1傷 ,依《過失致死罪判》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圖/維基百科)

台南市1名林姓老翁自知高齡而主動註銷駕照,去年9月5日上午,已無照的林翁仍騎機車外出,行經南市安定區178線某路段貿然左轉,導致張姓、洪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其中張女傷勢最重,送醫搶救多日後仍宣告不治,台南地院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林翁8個月徒刑、緩刑2年

據調查,2020年11月林翁考量自身高齡,而主動繳回駕照註銷,未料去年9月5日上午8點,竟還無照騎車上路,行經南市安定區178線某處路段時,未注意路況貿然左轉,造成直行路線的張女騎士來不及反應,發生碰撞,緊接著洪男也閃避不及連環撞上,3人3機車紛紛應聲倒下,其中張女傷勢最重,送醫搶救後不治,洪男右膝、右踝及右肘挫傷,提告後,又撤回告訴。

醫院診治時表示,張女頭部外傷合併蜘蛛膜下腔出血、嚴重腦腫脹合併中樞神經衰竭、左側顴骨骨折、左側上頷骨骨折等傷害,因傷勢過重送醫搶救7天後宣告不治。

台南地院審理時,認林翁無照駕駛又違規肇事,造成1死1傷的悲劇,對張女家屬造成巨大創傷,罪責重大,但考量林翁已賠125萬元和解,案發後也自首,犯後態度尚稱良好,應已知所警惕,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林男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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