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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政策有2漏洞 賴品妤籲內政部研議修正

立委賴品妤23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訊內政部長林右昌時,指出現行租金補貼政策的問題。(圖/翻攝自立法院直播頻道)

立委賴品妤23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訊內政部長林右昌時,指出現行租金補貼政策的問題。(圖/翻攝自立法院直播頻道)

立委賴品妤昨(23)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訊內政部長林右昌時,指出現行租金補貼政策的問題,包括「家庭成員」的範圍不納入父母;以及認定租屋時必須以紙本為證明,可能造成部分房東鑽漏洞。賴品妤建議內政部修正作法,讓租屋補貼的福利政策更完善,林右昌也承諾將儘快研議。

賴品妤指出,現在租金補貼制度並沒有辦法顧及青壯年扶養負擔,因為關於「家庭成員」的範圍是「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並不包含父母。她指出,可以理解當初是想要讓在外地求學工作的年輕人,不受到父母擁有房屋的限制,也能申請租金補貼降低生活負擔。但是,制度也遺漏一個部分,如果申請人有扶養同住的父母,卻因為父母沒有收入、也無法被納入「家庭成員」計算,導致這個家庭的「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因為被高估而沒辦法申請租補。

「也就是說,制度沒有顧及到青壯年扶養父母的負擔不斷提高,也沒有考量到部分三代同堂共同租屋的型態。」賴品妤建議,內政部應放寬申請補貼家庭成員的範圍,也要研究看看其他協助措施,讓租金補貼顧及到年輕人的扶養負擔。

賴品妤說,租金補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房東為了避免房客申請補貼,只用舊合約備註,或是用通訊軟體約定的方式續約,雖然在法律上都是有效租約,但申請租補是用「書面」做形式審查,如果沒有完整租期,就沒有辦法申請。

賴品妤建議,可以用查核「租屋事實」的方式,或是其他措施來協助這種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也要持續向房東宣導刻意簽訂不定期租約會產生的問題。針對賴的建議,林右昌也表示認同,會盡快研議、盡快實施。賴品妤說,她肯定內政部積極處理的態度,未來也會持續追蹤後續發展、反映大家的意見,建立一個更完整的租屋福利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