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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封殺選罷法覆議案 翁曉玲批:民進黨昨是今非

立法院 選罷法 翁曉玲 身分證 罷免連署 連署 民進黨立委 民進黨 公投法 罷免案 行政院 覆議案 亂象 造假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民進黨政府昨是今非,行政院自打嘴巴,顛倒是非,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圖/報系資料庫)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民進黨政府昨是今非,行政院自打嘴巴,顛倒是非,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圖/報系資料庫)

立院今(11)日表決選罷法覆議案,在藍白人數優下本案以票數60:51遭否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民進黨政府昨是今非,行政院自打嘴巴,顛倒是非!」,過去民進黨全面執政時的行政院和中選會都曾支持公投法修法,要求提案人與連署人提供身分證影本,以杜絕連署造假、抄名冊等亂象。如今卻翻臉不認,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

翁曉玲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任內第三度提出覆議,反對選罷法增修條文要求罷免案提案人、連署人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的規定。這不僅與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背道而馳,還狠狠打臉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以及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王美惠等人過去曾提出相同內容的公投法修法案。並點名,當時的連署人包含現任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賴惠員、陳瑩、沈發惠、張宏陸、邱志偉、吳思瑤、伍麗華、黃秀芳、吳琪銘、陳秀寳等。

翁曉玲指出,過去民進黨全面執政時的行政院和中選會都曾支持公投法修法,要求提案人與連署人提供身分證影本,以杜絕連署造假、抄名冊等亂象。蘇貞昌當時更強調,有心人士濫用罷免連署制度,政府不應放任民主工具被用來傷害台灣。然而,如今行政院卻翻臉不認,甚至以「侵害隱私、限制參政權、增加行政負擔」等牽強理由提起覆議,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

翁曉玲質疑,如果檢附身分證影本會侵害隱私,那麼日常生活中辦理銀行開戶、辦手機門號、簽約時,是否也都算是侵害人民隱私?如果罷免連署檢附身分證影本是對民主的打壓,那麼民進黨政府過去的立場是精神錯亂嗎?

翁曉玲批評,更可惡的是,中選會如今竟然扭曲法律規定,刻意護航罷免案,主張只要在新法公布前提出的罷免案,即便還未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仍適用舊法、不需檢附身分證影本。這種說法完全違背「程序從新」原則,甚至連戶政機關都被禁止實地查核有疑慮的連署資料,根本是公然包庇造假行為。

翁曉玲說道,這次選罷法修法明確增訂罰則,未經當事人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元以下罰金,且追溯期長達20年。「奉勸所有試圖連署造假的人,不要以身試法」。

翁曉玲強調,檢附身分證影本,確保罷免連署真實性,杜絕假連署、死人連署、抄錄名冊等亂象,才是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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