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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詐騙犯開窗2/詐騙科技全球化政府隻手難撐 專家籲跨境司法合作與數位防詐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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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吳政達兩年前遭遇詐騙,損失高達230萬元,他花了一年半時間學法律知識,不僅自己走出低潮,還協助其他受害者追討失款。(圖/方萬民攝)

受害者吳政達兩年前遭遇詐騙,損失高達230萬元,他花了一年半時間學法律知識,不僅自己走出低潮,還協助其他受害者追討失款。(圖/方萬民攝)

台灣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儘管政府不斷端出打詐專法、打詐綱領,國人每天仍得面對四億元的詐騙損失金額。受害者直言,我國個資安全機制並不嚴謹,境外公司不受台灣法律限制,且法院針對詐騙犯判處刑罰過輕,民眾被詐騙就等於踏上訴訟追錢的長路,卻難以找到協助的機構。

39歲的吳政達在2年前遭詐騙,本是工程師的他因生活較封閉,閒來下載了一個博奕APP,玩了一段時間後發現小有收穫,要提領時卻被要求再投入一些金額,吳政達慌亂中了詐團圈套,最終遭騙230萬鉅額款項,其中還有銀行貸款和朋友的錢。

被騙錢像一計重捶砸中吳政達平凡的生活,那是剛過完年,他當下難以置信這種事怎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甚至想方設法想找詐團報仇,不過卻到處碰壁。「找法扶協助時,他們並不願意幫我,因為我還有工作」,他指出,自己沒錢請律師,先去警局報案,還得先遭受挖苦一番。

於是吳政達決定自己鑽研法律,討回自己被騙的錢。前一年半時間,吳政達白天工作,晚上跑外送,花了一段時間才把欠的錢都還上,接著便開始跑全台法院提告求償。「我開始上法院網站找跟我相似的案件,然後把涉及其中的人名一個一個提告,最終發現其中有12個過去就因洗錢被關過,如今出來卻再次行騙」,吳政達略顯氣憤。

「水房」是破獲詐騙案件的關鍵所在,然而隨著詐騙手法日益跨國化,許多水房設置於境外,導致我國執法單位難以跨境追查,成為偵辦上的重大障礙。(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水房」是破獲詐騙案件的關鍵所在,然而隨著詐騙手法日益跨國化,許多水房設置於境外,導致我國執法單位難以跨境追查,成為偵辦上的重大障礙。(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他指出,政府對於詐騙犯判處刑期太低,金額不超過1000萬都只關6個月,「這樣怎麼會怕?」並且,凡是境外公司的一律說不受台灣法律管,但偏偏詐欺源頭就是來自這些程式,政府應設立專法管制。吳政達說,詐團還傳送他的身分證件截圖,試圖阻止他提告,此凸顯了政府對於個資保護機制並不嚴謹,導致詐團輕易可以拿到民眾的個資,再進一步恐嚇民眾。

律師林冠宇指出,現在詐騙型態五花八門,其中金融投資類詐騙占大部分,民眾在網路上看到投資教學課程,就跟著報名,投了好百萬後想領出來時,詐團開始索要帳戶,被害者一時急著拿錢,導致判斷力下降。

林冠宇續指,近幾年來求職類詐騙也非常盛行,疫情時代民眾開始用網路求職面試,於是就有「家庭代工」這一類的工作出現,不用到公司上班,只需在家幫忙做手工,對方可能聲稱要申請政府補助款,公司帳戶剛好有他用,需提供個人帳戶,這時就會有民眾上當受騙,通常都是做了多年後才發現自己淪為洗錢人頭。

雖然政府長期努力打詐,卻未見明顯成效,詐團形式「無孔不入」,民眾苦攢多年的積蓄一不小心就全部投進去,恐怕再也拿不回來。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徐華孚指出,因台灣沒有外交打擊犯罪合作,在跨境查緝上就會有些許阻礙;加上詐騙案件中「水房」最重要,可現在多是虛擬貨幣,難以追查金流;另外,法官量刑通常採取最低刑期,建議回歸中間值,才有阻嚇作用。

政府多年來陸續編訂打詐綱領、成立打詐辦公室,宣稱打擊犯罪手法與專責單位不斷升級,然而實際打詐成果只有被害人冷暖自知,外界也呼籲政府加強監管境外公司,強化跨境合作打擊犯罪。(圖/方萬民攝)
政府多年來陸續編訂打詐綱領、成立打詐辦公室,宣稱打擊犯罪手法與專責單位不斷升級,然而實際打詐成果只有被害人冷暖自知,外界也呼籲政府加強監管境外公司,強化跨境合作打擊犯罪。(圖/方萬民攝)

立委王世堅更批評,台灣的打詐手段似乎還停留在石器時代,這些詐團早就科技化、跨國化,政府卻仍在慢慢查帳、慢慢備文。他建議,應強化台美、台日司法互助,像是許多APP母公司都在美國、日本,是否能配合台灣下架詐騙廣告?很多一頁式詐騙網頁,機房也都設在美國,能否配合警政部門查詢金流?

王世堅續指,阻詐的關鍵就是銀行,尤其公股銀行,各行「由總行成立專責阻詐單位」,並仿效民營銀行引入AI模型,透過提前偵測異常交易,也可以防範分行以人為操作內神通外鬼。並且,金融業聯防效率也是重中之重,詐團透過「多家銀行的多個帳戶,進行金流擴散、混淆」,各銀行聯防通報如何加速?都應研議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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