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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違停反被開單!台中男不滿PO文公審 警方回應了

違停 開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台中
台中一名男子不滿員警開單,豎起大拇指嘲諷「警察好厲害」。(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台中一名男子不滿員警開單,豎起大拇指嘲諷「警察好厲害」。(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台中市北區一名男子26日返家時,因不滿住家出入口有車輛違規停放而報警,沒想到警方到場後,除了對違停車輛開單,竟也發現報案人的車輛違停,依法舉發開單,讓男子氣憤不已,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引發網友熱議。

據悉,事發在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二街,26日下午3時許,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門口有一輛車輛違規停放,於是報警通知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前往處理。員警到場後發現,現場一輛違停車輛已占據車道寬度,導致其他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通行,影響行車安全,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沒想到,員警進一步巡視周圍時,發現對向車道還有一輛黑色廂型車同樣未緊靠道路右側停放,占用通行空間,因此同時開罰這輛車,而該車正是報案男子所有。男子質疑「剛剛是我報的警,我人就在面前,你們沒有告知就先開單,我車子停在這裡,是要等違停車開走,我才能移走」,認為警方處理方式不近人情,還豎起大拇指嘲諷「警察好厲害」,並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

對此,第二分局長鍾承志表示,檢舉違規是維護交通秩序的一環,但用路人本身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占用車道或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只要有違規行為,警方都會依法取締,呼籲民眾遵守規定,從自身做起,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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