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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補助小店家數位轉型 消費者行動支付最高回饋20%

行政院28日舉行院會報告,針對內需型商家振興輔導,提供數位轉型補助及消費者回饋優惠。(圖/翻攝自網路)

行政院28日舉行院會報告,針對內需型商家振興輔導,提供數位轉型補助及消費者回饋優惠。(圖/翻攝自網路)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何晉滄28日在行政院院會報告,未來將協助每個商圈組織最高30萬元,補助辦理特色行銷活動,並且協助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每家補3萬元、實施3年;另消費者個人優惠回饋最高20%,每人每月最高回饋1000元。

何晉滄表示,補助對象以商業登記法設立登記的零售或餐飲店家為主,且要符合前一年度的營業額在5千萬以下,或雇用員工數未滿50人。補助系統內容包括店家可選擇點餐候位服務,節省顧客現場等候時間、結帳支付服務則可簡化店家收銀結帳作業等。

此外,為促進商圈消費,也提供消費者回饋,由政府和行動支付業者聯合提供最高20%回饋,限定每人每月最高回饋1000點或現金。

何晉滄表示提到,為促進商圈消費,每商圈組織補助30萬元,結合商圈特色元素,辦理創意行銷活動,創造集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