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人
」 遺產 遺囑 張國煒 長榮 特留分
母親過世當天提領206萬辦後事「父子遭判刑」 律師:搶錢先下手是罪
2023年12月5日台北一名男子阿仁(化名)在母親過世當天,隨即通知兒子小佑(化名)攜帶祖母的存摺及印章前往銀行辦理提款,當天先後在兩家銀行臨櫃提領各100萬元,再透過ATM提領6萬元,共領出206萬元現金。父子主張,提領款項是為了支付喪葬費及看護費等支出,但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在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下擅自處分遺產,已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阿仁有期徒刑10月、小佑6月,均得易科罰金,其餘196萬1800元認定屬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針對此案,律師劉韋廷表示,許多人認為家人過世後,先將帳戶內的存款領出來處理後事,是再自然不過的做法,但實務上這正是最容易觸法的情況之一。只要沒有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即使出發點是籌措喪葬費,也可能因此衍生刑事責任。劉韋廷指出,本案中,阿仁在母親過世當天仍在趕往台北途中,就先致電兒子,要求他持祖母的存摺及印章前往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提領存款,短短不到兩小時便領出206萬元,並於父親抵達後交由其保管。父子向法院表示,提款主要是為了支付喪葬費及多年累積的看護相關費用。然而,法院調查發現,206萬元中真正用於治喪的金額僅占少數,其餘約190多萬元,實際上是阿仁希望先行取回自己過去墊付的看護費、塔位費等支出,因此認定兩人具有擅自處分遺產的行為。劉韋廷表示,許多人誤以為,只要曾替父母支付醫療費、看護費或其他開銷,就能優先從遺產中取回墊付款項,但法律並非如此規定。是否享有請求權,與是否可以自行提領遺產,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即使確實對遺產享有債權,也必須透過全體繼承人協議、遺產清算或遺產分割程序主張,而不能自行扣抵。他進一步說明,民眾最容易忽略的第一個法律觀念,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後,在遺產尚未完成分割前,所有遺產均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任何一名繼承人都無權單獨處分,即使是長子或長期照顧父母的一方,也不能例外。第二,即使長輩生前曾交代由特定家人負責辦理後事,也不代表可以代為提領帳戶內的大額存款。處理喪葬事宜與處分遺產,在法律上屬於不同概念,若持往生者存摺、印章,以其名義辦理提款,超出法律允許範圍,仍可能涉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等刑事責任。第三,也是實務上最常見的爭議,就是家屬認為自己多年來付出最多,因此先把錢領走。劉韋廷提醒,法律保障的是依法行使權利,而不是誰先動手。只要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或未依照法定程序辦理,即使主觀上認為自己拿的是應得款項,也可能因此觸法。劉韋廷建議,若親人過世後確有急迫的喪葬支出,應保留相關收據及支出憑證,再由全體繼承人依法自遺產中扣抵;若擔心後續衍生爭議,長輩也可在生前預立遺囑,並指定遺囑執行人,讓遺產處理方式有所依循,降低家人間的紛爭。劉韋廷強調,繼承案件中,真正的關鍵從來不是誰付出比較多,而是是否依法完成程序,「領錢辦喪事,是孝;搶錢先下手,是罪」。許多家庭的衝突,往往不是因為遺產本身,而是有人在未取得共識前,率先動用了第一筆遺產,最終讓原本只是處理後事,演變成一場刑事案件。
政院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 落實財產權保障、完善遺產稅制
為落實財產權保障、完善遺產稅法制,行政院會今(30)日通過財政部擬具之《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本次修法主要係為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落實財產權保障,明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若無繼承人,則為遺產管理人,並以被繼承人之遺產為限負繳納義務,也反映配偶共同家計所生貢獻,完善遺產稅法制。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正有三項重點:第一,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即擬制遺產,按其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遺產稅額,並以該擬制遺產之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第二,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配偶受贈擬制遺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計算。第三,修正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範圍及刪除分期繳納之金額限制,有利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稅款。行政院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卓榮泰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爭取支持,儘速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正要點如次:(一)修正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範圍,刪除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之規定,定明遺產稅納稅義務人依序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遺產管理人,並以被繼承人遺產為限負繳納義務;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之遺產稅額,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之規定。(修正條文第6條)(二)增訂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其配偶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以及納稅義務人應實際給付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權金額之財產予被繼承人之配偶,前述配偶受贈財產不得作為納稅義務人履行該給付義務之財產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7條之1)(三)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或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之文書確定為其所有之財產案件之遺產稅申報期間及核課期間起算日規定。(修正條文第23條)(四)修正申請分期繳納與實物抵繳之要件及分期繳納加計利息之利率基準,並增訂依本法核准延(分)期繳納、逾期未繳一次發單之徵收期間重新起算及繼承人得採多數決方式以遺產存款繳稅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0條)(五)刪除滯納金加徵方式及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清者移送強制執行規定,回歸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修正條文第51條)
老父領亡兒600萬辦後事、養孫遭判刑 律師揭5法律地雷:不能怕麻煩
許多民眾在親友驟逝後,為籌措喪葬費用或處理身後事,常習慣拿著死者的存摺與印章至金融機構取款,但這種看似「出於善意」的行為,實則已觸犯法律。蘇家宏律師分享最近一起司法判例,並點出5大地雷,提醒家屬小心一時疏忽誤觸偽造文書罪。蘇家宏律師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舉出2個案例,分別是一名老父親在兒子車禍驟逝後,拿兒子的印章和存摺,將已故兒子帳戶裡的600萬元轉到自己名下,用來處理後事和照顧2名未成年孫子,事後把剩餘的錢都給孫子,卻遭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另一起則是一名孝順的媳婦,在公公過世後怕辦後事要用錢,拿公公存摺和印章領了2萬3千元,全數用在喪葬支出,卻被大姑告上法院,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個月。對此,蘇律師指出,當人在死亡的瞬間,其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以及生前對他人的委託授權關係便會立即終止歸零。因此,不論死者生前是否有口頭交代,或是長期將金融存摺交由特定家屬保管,親屬在死者離世後均無權繼續以其名義製作文書或辦理金融業務。凡未經合法授權而以先人名義簽名或蓋章提領存款,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即便主觀上沒有侵占遺產的惡意,也無法直接排除刑事責任的成立,僅能作為法官量刑時爭取減刑的參考依據。為避免觸法,蘇律師建議,家屬應先辦理死亡登記並取得除戶謄本,接著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順利取得免稅或繳清證明書後,再由全體合法繼承人共同至金融機構簽名辦理繼承提領手續。如此方能確保所有財產處分過程公開透明,不僅符合法規的要求,也能有效防範親屬間因對財產處置方式產生疑慮而爆發訴訟紛爭。考量到家屬辦理喪事確實有急用現金的實際需求,蘇律師提到,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已提供彈性的便民應變機制。對於一定金額以下的存款(如部分銀行規定20萬元以下),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可免附國稅局完稅證明,只需經過全體繼承人一致同意即可辦理提領;甚至有部分金融機構開放3萬元以下的微額存款,允許單一繼承人提出申請,但申請人仍須檢具全體繼承人簽署同意的切結書,藉此在法規遵循與民眾實務需求之間取得適度平衡。此外,若想讓身後財產管理更加順暢並預防家族紛爭,蘇律師建議,民眾可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並於遺囑中明確指定信賴的「遺囑執行人」。這如同為家人留下處理財產的合法憑證,當立遺囑人離世後,遺囑執行人即可依據法律授權順利接管財產,依法辦理帳戶管理、遺產稅申報及遺產分配等事項,繼承人便無需因一時心急而冒險違法取款,也能避免其他親友產生猜忌而提告。最後,蘇律師特別提醒,處理家族財產與親情事務時不能怕麻煩,切莫貪圖便利或抱持僥倖心態而嘗試走捷徑。唯有嚴格遵循法定流程辦理,並善用遺囑與法律機制,才能真正保護自己與家人,避免讓處理善後美意演變成刑事罪名,實現圓滿妥善的身後事安排。
房產指定「單獨繼承」怎麼做?專家:除預立遺囑還得多做「這件事」
隨著社會觀念轉變,越來越多人重視財產的傳承規劃,但儘管事先已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仍可能在生後無法如預期,使得繼承人共同分配房產持分。專家提醒,若是長輩希望房產指定人選「單獨繼承」,除需預立遺囑外,還要提供現金補償。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根據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所有法定繼承人都享有特留分的法律保障。即使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其他繼承人依然可要求分配房產持分,導致房產傳承不如預期發展。因此建議長輩可在遺囑中載明「房產由某人單獨繼承,不足其他特留分之部分,優先以現金補償。」 如此一來,既能保障房產產權被完整繼承,不被分割持份,也能圓滿兼顧對所有法定繼承人的照顧。同時,也要確保遺囑符合法定格式,最好明確指定與財產分配無利害關係的律師或地政士擔任「遺囑執行人」,未來辦理房產過戶時,就無需再經過全體繼承人簽名同意。遺囑如何寫才有效?陳俊宏提醒,遺囑中的財產標示要明確具體,必須完整抄錄房屋權狀與土地權狀上的標示,否則地政事務所無法辦理過戶。遺囑的常見形式則有2種,若為「自書遺囑」必須全文親自手寫,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塗改,塗改處也必須簽名;若是「公證遺囑」則需找兩位見證人,且見證人不得為繼承人、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由公證人作成筆錄,並由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共同簽名。除了透過繼承轉移房屋產權,也可透過買賣和贈與。陳俊宏指出,選擇「贈與」的優點是所有權人能決定贈與對象且分年規劃,使每年贈與金額在免稅額以下,但缺點是未來要出售房產時,需以當年取得的房產現值(通常較市價低)課徵房地合一稅,可能要負擔較高稅金。若是經由「買賣」移轉房產,優點是買賣時的房屋市價,可作為未來出售房產時的取得成本,降低房地合一稅額,不過購買人必須具備足夠財力完成買賣,因此長輩若財力與時間允許,也可提前分年贈與現金,作為買賣房子的資金。
未成年少女連三次無照騎車遭罰6.6萬元 存款被扣押家長火速代繳清
台南市17歲劉姓少女,在2024年4月、2024年5月和2025年3月,三度無照騎車並被警方攔查,罰鍰共累計6.6萬元,但少女遲遲未繳罰鍰,台南分署2026年2月收案後,發現她有存款可供執行,於是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少女家長接到消息後,20日緊急趕緊出面代為繳清。據了解,少女在2024年4月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安平區慶平路與建平路口,被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員警攔查,員警發現劉女為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無駕駛執照駕駛機車,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1萬8,000元。但少女仍未得到教訓,她2024年5月又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安平區漁濱路,再度第四分局員警攔查發現,劉女為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無照駕駛機車,經交通局裁處2萬4,000元。2025年3月,劉女又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嘉義縣竹崎鄉坑頭村土地公廟旁,經嘉義縣政府警察局竹崎分局員警攔查發現,劉女為未成年人無照騎乘機車,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2萬4000元,累計3筆罰單,金額合計為6萬6000元。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2月間收案後,發現劉女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劉女之存款債權,接獲執行命令後,劉女之家長於20日下午到場代劉女將全部罰繳清。臺南分署呼籲,為還給用路人行的安全,臺南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規劃之「交通專案」,將加強執行與車輛相關之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100%果汁」都是套路? 暗訪揭果汁工廠驚人內幕
大陸NFC果汁市場再爆標示爭議,山東齊魯電視台與《界面新聞》近日揭露,河南多家果汁代工廠標榜販售「100%」、「NFC非濃縮還原」等果汁產品,但生產車間內卻看不到新鮮水果及現榨設備,所謂「鮮果冷榨果汁」多半是以水及濃縮果汁調配而成,再透過包裝標示及文字設計營造鮮榨形象。目前多家涉事企業已停產整改,不過部分產品仍持續在線上平台販售,且部分外包裝標示尚未更換,引發消費者質疑。根據報導,經前往河南多家果汁代工廠暗訪,發現部分宣稱NFC果汁的生產線沒有新鮮水果原料,也沒有鮮榨設備,產品主要以水及濃縮果汁原漿調配而成。業者坦言,低價產品根本不可能採用新鮮水果現榨,部分廠商甚至透過調整「100%」、「NFC」、「添加NFC」等文字排列方式,或刻意縮小部分字體,營造產品更接近鮮榨果汁的印象,在合法與誤導消費者之間遊走灰色地帶。遭點名的企業包括河南愛杞棗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市味純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等。其中,河南愛杞棗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主要從事飲料及食品生產、銷售。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曾遭康師傅飲品投資(中國)有限公司提告商標侵權,今年4月遭法院強制執行41.95萬元人民幣,今年6月又因未履行相關義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並限制高消費。事實上,大陸央視《東方時空》今年5月底也曾揭露果汁產品標示亂象。當時點名零食品牌「好想來」販售的葡萄汁、柳橙汁及蘋果汁等系列產品,外包裝醒目標示「100%果汁」及「NFC非濃縮還原」,但配料表前兩項卻是水及濃縮果汁,與一般消費者對100%NFC果汁的認知存在落差。事件曝光後,「好想來」母公司萬辰集團表示,產品主要因包裝標示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解,公司已先將相關商品全面下架,未來將重新設計包裝,避免再產生歧義。除了上述案例外,北冰洋一款標示添加NFC葡萄汁的葡萄複合果汁,也曾因配料標示掀起討論。網友發現,產品雖標榜添加NFC葡萄汁,但配料顯示NFC葡萄汁含量僅0.005%,換算每盒約只有0.00625毫升,甚至不到一滴水的容量,引發不少消費者質疑「NFC」是否只是行銷噱頭。對此,北冰洋回應,產品均通過品質檢驗,標示沒有錯誤,不同產品本來就有不同配方比例。《界面新聞》後續調查也發現,市面上不少果汁產品會同時標示「100%」、「NFC」等醒目字樣。例如味全部分產品包裝強調「含NFC果汁」,但「含」字體相當細小;另有主打「樹莓石榴NFC」的產品,外包裝大幅標示「100%NFC」,實際配料第一位卻是蘋果汁,石榴NFC果汁含量僅30%,樹莓果漿更只有2%,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主要成分就是石榴與樹莓。飲料創新機構赫瑪實驗室(Halmana)創辦人張彬表示,目前果汁產品主要依循《果蔬汁類及其飲料》國家標準(GB/T 31121-2014),若產品宣稱為100%原榨或100%NFC果汁,原料應全部來自水果或水果汁,不應添加水或其他成分。不過,張彬也指出,「NFC」本身並不是法規明定的食品名稱,而是市場廣泛使用的商業行銷概念,因此不少產品會以「添加NFC」、「含NFC果汁」等方式進行宣傳。依據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只要業者在標示上揭露相關成分及添加比例,不論是在包裝上以小字標示「添加NFC」,或於配料表註明NFC含量,都屬於現行法規允許的作法。專家提醒,消費者選購果汁時,不應只看包裝上的「100%」或「NFC」等醒目文字,更應仔細閱讀配料表及各項成分比例,確認產品究竟是100%原榨果汁,還是僅添加少量NFC果汁,以免因包裝宣傳而產生誤解。
李玟逝世3周年!二姊發文悲吐「最難熬的一天」:盼與妳再次團聚
華語天后李玟(CoCo)2023年離世,享年48歲。7月5日適逢她逝世3周年,二姊李思林(Nancy)在社群平台發文追憶妹妹,坦言這一天始終是自己人生中最痛苦的日子,並承諾會盡全力照顧母親、守護家庭,字字句句流露對妹妹深切思念,也令不少粉絲鼻酸。李思林表示,3年前的7月5日,是她此生失去妹妹、最難熬的一天。「這場撕心裂肺的別離,整整煎熬伴隨了我三年,歲月分毫未能撫平我失去妹妹的刻骨傷痛與綿長思念」。她也盼望妹妹能在另一個世界自在快樂,繼續守護家人。李思林在貼文中寫道,自己會盡全力照顧母親、守好這個家,也期待未來有一天能與妹妹再相聚。她同時分享前往李玟墓園祭拜的照片,只見她雙手合十默默追思,畫面令人動容。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留言替李思林打氣,紛紛表示「我們都很想念CoCo」、「李玟永遠活在大家心中」、「希望二姊也要照顧好自己」,也有人分享曾特地前往墓園悼念,表達對李玟的不捨與懷念。另一方面,香港媒體近日報導,李玟遺囑執行人已正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控告精神科醫師王穎姍、香港消防處兩名救護人員Lao Tai Fung、Lo Hou On,以及香港消防處,指控涉及疏忽治療。對此,李思林日前發表聲明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外界尊重家屬隱私,不要散播未經證實的案情內容或發表具誤導性的評論,也避免公開家屬個人資料,讓事件能透過司法程序釐清真相。
張榮發基金會參戰遺產之爭討10億 開庭爆張國煒母放棄繼承
長榮集團已故創辦人張榮發的千億遺產之戰有番外篇,以他為名的基金會今年3月對4名擔任遺囑執行人的長榮老臣提告追討10億元,理由是張榮發生前於自傳表達要捐遺產給基金會,而近期有一筆款項已匯入遺囑執行人的共同帳戶,因此須透過法院確認遺產有多少,並要求遺囑執行人給付10億。張榮發二房李玉美及二房獨子張國煒均委任律師出庭,主張應獨立參加訴訟;李玉美的律師反對基金會調閱張榮發遺產分割案的卷宗,認為有侵犯隱私之虞。張榮發2014年立下遺囑,內容提及財務遺贈安排為:「1.本人之存款及股票,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2.不動產,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指定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2016年張榮發過世後遺囑公布,引爆大房鬥走張國煒的兄弟鬩牆之爭,大房三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之訴」,2024年最高法院判決遺囑有效確定,不過張國煒仍拿不到父親遺產,因此提告控訴遺囑執行人怠於執行職務應另行指定,目前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尚未裁定。張榮發基金會則對遺囑執行人提起「給付贈與物」訴訟,主張2012年出版的張榮發口述自傳「鐵意志與柔軟心:張榮發的33個人生態度」中,他本人曾表達身後財產要捐給基金會作公益,並多次向同仁表示「即使有一天我不在了,基金會還是要繼續做下去,不用擔心錢的問題,我的錢都會留給基金會。」,藉此認定這是「死因贈與」契約,既然張榮發過世就該給付。至於10億元這個金額只是大略估算,要確定遺產總額再決定是否增加。台北地院今日開庭時,遺囑執行人的律師證實共同帳戶的金額大於10億元,並表示李玉美已放棄特留分,沒資格參與本案;張榮發遺產的管理處分權屬於執行人,所以張國煒無法獨立參加訴訟。基金會的律師也對張國煒母子能否成為本案的當事人有疑慮,請法院斟酌。至於調閱張榮發遺產案卷宗的理由,則是因為本案的「贈與物」是張榮發遺產,因此有必要調取。李玉美委任律師不同意調取遺囑分割案的卷宗,認為這會侵害當事人的隱私。法官諭知8月27日再開庭。
普丁拒絕會面澤倫斯基後 數百架烏克蘭無人機天降聖彼得堡!
烏克蘭於6日清晨、俄羅斯「聖彼得堡國際經濟論壇」(SPIEF)的最後1天向該國發射了數百架無人機,造成1人死亡,並引發油庫起火。官方表示,多數無人機的攻擊目標指向聖彼得堡(St Petersburg),這是烏克蘭不到1週內對該市的第2次打擊。烏克蘭國家安全局(SBU)則表示,其行動擊中了俄羅斯海軍基地。據《衛報》報導,這一系列打擊發生在俄羅斯總統普丁(Vladimir Putin)拒絕了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y)提出的會面邀約後的隔天。澤倫斯基隨後批評普丁,指控其「再次選擇戰爭」。澤倫斯基在社群平台X上發文表示,這些打擊是對俄羅斯侵略烏克蘭的「正當回應」,「是時候結束這場戰爭了。但俄羅斯的統治者選擇繼續戰鬥。這就是為什麼烏克蘭對這種侵略的制裁正在發揮作用。任何對烏克蘭的不公行為都將受到正當回應。」對此,俄羅斯列寧格勒州(Leningrad region)州長德羅茲登科(Aleksandr Drozdenko)指出,有超過140架無人機在環繞聖彼得堡的地區內被擊落。聖彼得堡市長別格洛夫(Alexander Beglov)則罕見呼籲居民在攻擊期間留在室內,「俄羅斯防空系統阻止了任何損失。3名傷患被評估為輕傷,已經出院。」俄羅斯國防部也表示,其防空系統總共攔截了376架無人機,範圍涵蓋別爾哥羅德州(Belgorod)、布良斯克州(Bryansk)、卡盧加州(Kaluga)、庫爾斯克州(Kursk)、列寧格勒州、諾夫哥羅德州(Novgorod)、奧廖爾州(Oryol)、普斯科夫州(Pskov)、羅斯托夫州(Rostov)、梁贊州(Ryazan)、斯摩棱斯克州(Smolensk)、特維爾州(Tver)、圖拉州(Tula)、莫斯科州(Moscow region)、克里米亞共和國(Crimea Republic)、阿布哈茲共和國(Abkhazia Republic),以及亞速海(Sea of Azov)與黑海(Black Sea)水域上空。烏克蘭國家安全局宣稱,其目標包括聖彼得堡的克隆斯塔特海軍基地(Kronstadt naval base),以及位於列寧格勒州的俄羅斯海軍第15兵工廠(Russian Navy’s 15th Arsenal)。攻擊也在烏斯季-拉賓斯克(Ust-Labinsk)南部城鎮引發油庫火災。而在西部特維爾州,無人機碎片則造成1名男子死亡。俄羅斯6日清晨也對烏克蘭展開新一輪打擊。1架俄羅斯無人機在烏克蘭尼古拉耶夫州(Mykolaiv region)造成1名64歲男子死亡;鄰近的扎波羅熱州(Zaporizhzhia region)亦有1名10歲男孩及其父親受傷。烏克蘭第聶伯羅彼得羅夫斯克州(Dnipropetrovsk region)州長甘扎(Oleksandr Ganzha)在通訊軟體Telegram上發文稱,俄軍的無人機與砲擊攻擊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烏克蘭副總理庫列巴(Oleksiy Kuleba)則補充,俄軍還攻擊了2艘烏克蘭水域內的民用搜救船,導致有人受傷,「敵軍對2艘海上搜救服務船隻發動打擊,這些船隻當時正在烏克蘭海上走廊執行人道任務。」而該航道用於引導船隻前往羅馬尼亞的港口。
遺產繼承規則翻修!刪兄弟姊妹特留分 律師曝5大關鍵
法務部於6月2日預告《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預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與討論。對此,知名律師蘇家宏指出,此項修法並不等於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但民眾未提早規劃,恐無法發揮修法效益;並針對本次修法整理出5大核心實務關鍵,提醒單身族、頂客族或家中有長照需求的民眾應提早因應。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家宏律師今(3)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草案刪除特留分的核心,在於賦予財產所有人更高的自主分配權,而非抹除兄弟姊妹的「繼承權」。據現行民法,若被繼承人無子女、孫子女且父母已歿,兄弟姊妹仍為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因此,若單身或頂客族群未預立合法且清楚的遺囑,一旦發生意外,遺產仍會依既定順位全數由兄弟姊妹繼承,將無法享受此次修法所帶來的財產自主規劃綜效。除了特留分的變革,本次草案也新增「特別貢獻」制度,落實高齡照顧的公平評價。未來不論是子女或兄弟姊妹,若長期照顧父母、負擔醫療照護、幫忙家族事業,或出錢出力維持並增加被繼承人的財產,在分割遺產時,法院均會將這些付出納入考量並給予公平對待。蘇律師提醒,實務上「證據」才是保護自己的關鍵,民眾平時應妥善保留醫療照護紀錄、匯款單據及家族對話紀錄。在家族資產傳承方面,草案將「遺囑禁止遺產分割」的最高期限從10年大幅縮短為5年;蘇律師分析,這代表長輩若希望透過遺囑防止後代在短期內變賣祖厝、農地或家族企業,其約束力與時間將會變弱。為了真正守住祖產並照顧家族共同利益,除了在遺囑中指定專業執行人,未來更應善用「信託」機制,透過制度化的管理與收益分配,防止禁止分割期滿後財產隨即遭到變賣。此外,針對弱勢家屬的照顧,修正草案也優化了「遺產酌給」制度,加強死後扶養的功能。蘇律師表示,未來若有家屬生前長期受到被繼承人扶養,且因其逝世導致生活陷入困難,即便在特留分遭刪除後,該受扶養的兄弟姊妹或親屬,仍可依法向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請求酌給遺產。至於最後一點,蘇律師指出,在程序與時效部分,草案也明確訂定了請求權期限,提醒大眾「遺產問題切莫拖延」;未來包括遺產酌給請求權,以及生前特種贈與的歸扣、特別貢獻等,皆明定自繼承開始起算二年或五年內若不行使即告消滅。蘇律師坦言,家庭爭產往往不是因為缺乏愛,而是因為拖延處理,導致隨時間過去而人情變淡、證據消失、記憶模糊,及早面對才能避免家族關係陷入緊張。最後蘇律師總結,這場民法繼承編的重大修正,彰顯了家庭在面對愛、照顧、公平與責任時的轉變;在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特別貢獻與時效明確化後,預立遺囑與提出照顧證據的精準度將成為關鍵,而信託規劃的必要性也隨之大幅提升。同時蘇律師也呼籲民眾,遺囑不應被視為法律文件,而是留給家人最溫暖的平安保障。
欠國庫1.7億神隱!吳乃仁遭拘提落空 賴清德昔日擔保再被翻出
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因台糖土地案遭判刑定讞,並被法院判決須賠償台糖逾1.1億元本金及相關利息,累計至今欠款金額已高達1.7億餘元。然而,近日卻爆出他在龐大債務尚未清償的情況下,仍頻繁以名車代步、出入高檔餐廳與私人會所,引發外界質疑司法執行是否存在落差,也讓案件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根據法院資料,吳乃仁於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遭認定違反台糖原本「只租不售」的土地政策,將土地出售給民間企業春龍公司,導致台糖蒙受重大損失。相關案件歷經多年審理後,吳乃仁最終因背信罪遭判刑9個月確定,並已於民國103年服刑完畢。不過,刑事責任結束後,民事賠償責任仍持續存在,法院判決其與相關公司須共同賠償台糖逾1.17億元及利息。近年來,外界持續追蹤吳乃仁的還款進度。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過去曾公開質疑,吳乃仁積欠鉅額賠償金卻遲遲未還,甚至仍維持高消費生活型態,令人不解相關單位為何無法有效執行強制執行程序。對此,台北地方法院曾表示,已依台中地院囑託執行相關財產調查及扣押作業,並凍結其部分銀行存款,金額約1700萬元。而事件最新進展則是,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於今日簽發拘票,派遣法警與書記官前往吳乃仁住處執行拘提,希望釐清其財產狀況並配合法院程序。然而,執行人員抵達現場後卻未發現吳乃仁行蹤,最終拘提行動宣告落空。後續案件將回報台中地院,由承辦法官決定下一步法律程序。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拘提不著消息曝光,媒體人樊啟明也翻出總統賴清德過往言論。早在2013年吳乃仁判刑定讞時,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曾公開表示,願以個人政治生命擔保吳乃仁與洪奇昌的清白,並形容案件是「冤獄」。如今隨著吳乃仁欠款爭議及拘提事件再度浮上檯面,相關發言也被重新檢視,引發政壇與網路社群熱烈討論。
跑山獸搜救收費被攻擊! 專家分析:他的存在讓「7.5億消防計畫」像詐騙
捷克籍登山YouTuber「跑山獸」羅培德(Petr Novotny),2015年與原住民妻子結婚後,長年定居台灣,2021年申請永久居留獲准,多年來也陸續救助8名山難者、尋獲7具遺體。然而,近日他卻因協尋台中失蹤的黃姓山友,找到遺體後收費10萬元,遭林姓搜救教官砲轟「賞金獵人」。對此,登山專家蔡日興指出,林姓教官疑似參與消防署7.5億元的搜救計畫,「必須打Petr的根本原因是,他的存在讓這7.5億一看就知道是詐騙。」蔡日興9日在臉書帳號發文表示,據多方消息顯示,林姓教官是消防署最近在山域這塊一個大計畫的執行人,該計畫可以補助挑選出來的特定個人,參與搜救等事情,且可以拿錢,因此登山圈很多人都會靠過去,而Petr也有被提名,但Petr不以賺錢為目的,又極端難以控制,才會製造爭議攻擊Petr,讓他排除在計畫的名單外。蔡日興提到,看見消防署「提升山域事故救援效能5年中程計畫」,才明白一切的髒事是怎麼發生,並點名消防署署長蕭煥章在搞事,「我知道消防是個封閉體系,而且沒什麼人想當署長,不過民進黨,你們真的不能換個人嗎?」、「7.5億,根本就是分贓案」。蔡日興指出,只要讓負責的追蹤師拿得到更多的電信資料,要求消防長官不扣住資料,就能改善山域事故救援效能,「這次搜救體系包含地方消防大炸鍋是這原因,根本不是我或Petr造成的,關鍵是『叫官』後面的大官,『叫官』只是小李子。」蔡日興說,這群人利用登山安全當幌子撈錢,更是「踩在屍體上」,根本沒有真心想過要怎麼做好登山安全,「必須打Petr的根本原因是,他的存在讓這7.5億一看就知道是詐騙。那個動作是必然的,不是偶然擦槍走火。」蔡日興也直言,「還好有這自以為很行的『叫官』,居然單挑Petr,才讓我們注意到有這件髒事。各方猜測,他是這個計畫的執行者,掛了消防白手套協會的理事,但亮身份到處遊走,囂張到地方消防都火大。」至於當初批評「跑山獸」羅培德的林姓教官,神隱至今未出面回應。
張榮發千億遺產戰開庭3小時! 張國煒離庭稱「順利、沒有吵架」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離世並留下上千億的遺產,雖然遺囑指定二房獨子張國煒可獲得全部的遺產,但至今張國煒未能順利全數完成繼承。為此,張也認為遺囑執行人皆未能履行職務,因此向法院聲請更換遺囑執行人,今日開庭結束以後,張國煒向媒體說「還沒走喔」媒體詢問開庭過程是否順利,他則連說4次順利,並表示「沒有吵架,吵什麼架」。今日張國煒約莫在下午2時27分許抵達台北地方法院家事庭,今日是本案的第2次開庭,也是張國煒本人首度出庭,今日開庭調查約花費了3小時的才落幕,而張國煒走出家事庭大門以後,見媒體仍在守候,便向媒體說「還沒走喔」媒體詢問開庭過程是否順利,他則連說4次順利,並表示「沒有吵架,吵什麼架」。吳界源。(圖/翁靖祐攝)不過,據了解本次開庭過程中,雙方討論非常激烈,對於是否應更換遺囑執行人,雙方仍各說各話,與張國煒向媒體所說「沒有吵架」的狀況大相逕庭。另外,今日同樣也有出庭的還有2名遺囑執行人吳界源與戴錦銓。本案源於,張榮發的遺囑官司於2024年8月判決確定,並且由張國煒拿下勝訴。然而,張國煒雖拿下勝訴,但至今卻未能順利繼承遺產並順利接任本該屬於他的長榮集團總裁,他也因此認為遺囑執行人未能履行職權,故向法院聲請改定遺囑執行人。戴錦銓。(圖/翁靖祐攝)而在遺囑官司定案以後,張國煒已經委由律師向法院聲請定暫時處分,由遺囑執行人向長榮海運、長榮航空、長榮國際儲運、長榮國際追討張榮發離世以後,至今所積欠的遺產繼承人股利股息共161億元。先前,國稅局與金管會未同意配發統一編號,無法開立遺囑執行人銀行及股票專戶,但在遺囑執行人協調下,後續於2025年由國稅局核准,並由4位遺囑執行人在元大設立聯名專戶。另外,張國煒海外也有追產目標,目前已經領取其巴拿馬長榮國際640億元的現金股利。
張榮發千億遺產戰火延燒近10年! 張國煒今首出庭:法官要我來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離世,留下價值上千億的遺產,雖遺囑指定可獲得全部遺產的二房獨子張國煒已在遺囑官司戰中獲得勝訴,但其至今仍未能順利繼承亡父遺產。張認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4名遺囑執行人皆未履行職務,因此向法院聲請更換遺囑執行人。台北地院家事庭今日傳喚張國煒等人於今日下午3時開庭。張國煒約莫在下午2時27分抵達台北地方法院家事庭,他見法院外有大批媒體守候,便大聲詢問「你們都是為我來的喔?」待媒體詢問張董今日為何要來,張國瑋便一邊快步行走,一邊回答道「法官請我來,我就要來啊!」。據了解,本案為第2次開庭,張國煒也是首次出庭。張榮發於2016年1月20日離世,不過他早已於2014年便立下遺囑,然而因遺囑內容寫下財產由四子,也就是二房的獨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由他接任長榮集團總裁,張家也隨即引發許多訴訟戰。過去張榮發的三子張國政就曾以遺囑無效提出訴訟,但最終在纏訟8年以後,仍由法院於2024年8月判定遺囑具有法律效力。不過,張國煒至今未能順利繼承遺產,而他認為張榮發生前所指定的4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未能依照遺囑意旨行事,因此向法院聲請更換遺囑執行人。
媽求「與妳共渡餘生」…女兒不顧癌末母「領走百萬」 法院依遺囑:給慈濟
台中葉姓婦人在女兒小茹(化名)5歲時離婚,也沒爭取扶養權,小茹跟著爸爸生活卻顛沛流離,輾轉送至育幼院成長至高中畢業。葉婦晚年罹患胃癌末期,小茹不願照顧親子關係疏離的母親,葉婦生前立下遺囑欲將百萬遺產全數捐給慈濟「做功德」,但卻遭小茹領走。法官審理後,認定葉婦遺囑有效,判決小茹除「特留分」外,須吐出132萬餘元歸還,完成母親遺願。癌末母寫信求「培養感情」女兒拒絕判決書指出,葉婦於2020年確診胃癌末期,希望女兒小茹來照顧自己,每個月會給小茹5萬元,也趁這機會修補母女間的空白,還親自寫信給女兒「我想念妳,希望與妳共渡餘生,陪(培)養母女感情...」但小茹與母親見面後始終無意願同住,且強烈表示不欲負擔母親的醫療及後事處理等重大事項決策及責任,葉婦最後由友人照顧至臨終。百萬財產全捐慈濟 友人見證不過早在2012年,葉婦因篤信宗教並感念好友照顧,好友見證下親筆寫下遺囑,明確表示死後要將所有現金、退休金、保險金與車輛全數捐給慈濟功德會,「不留給女兒小茹」,葉婦離世後,小茹也一度表明不會繼承遺產,但卻私下領取葉婦名下的勞工退休金與多筆銀行存款。葉婦友人身為遺囑執行人,因此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葉婦在遺囑中雖說不留財產給女兒,但也提及是因女兒「獨立、生存能力強」,並非認定其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因此小茹並未喪失繼承權。遺囑有效!女兒僅拿「特留分」法院計算後,葉婦遺產總額約282萬元,扣除喪葬費與管理費後,小茹依法可領取二分之一的「特留分」。法院判決,小茹已領取的款項中,扣除其應得的特留分104萬多元後,餘款132萬5130元應返還給遺囑執行人。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服儀檢查變摸胸!教官室成「喬奶房」她控:不下20幾次「1關鍵」無罪. 娶中配返台「睡1晚」落跑!來不及辦離婚就遣返 新竹男「守空閨」20年. 人妻鋼琴師2度偷吃!懷3寶激戰尪表弟…再趴友人:音樂人沒控管好情愫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國道驚見「台版霍諾德」走電纜!驚悚畫面曝 萬人嚇喊:拿命在做事
美國攀岩神人艾力克斯.霍諾德(Alex Honnold)徒手攀登台北 101 引發話題之際,國道一號中壢段也出現一幕令人屏息的景象。有駕駛人目擊一名台電人員行走在橫跨高速公路的高壓電纜上,底下則是疾駛而過的車流,畫面驚險程度讓人不禁聯想到「台版霍諾德」。根據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分享,她與丈夫駕車南下經過中壢段高架時,無意間發現電塔之間的高壓電纜上有一名人員正在移動,看到當下心臟快跳出來。該則貼文迅速引發熱議,網友紛紛驚呼「真的要給他們薪水多一點,這都拿命來做事的」、「我也看過真的走超快超強」、「太扯了這隨時會沒命的」、「像在拍電影」、「台電人員真的是很偉大」。實際上,該名人員為台電的保線員,當時正在執行例行性的電纜維護任務。有網友指出,保線員的工作包含攀登電塔或搭乘吊籃移動於電纜之間,目的是清除電纜與絕緣礙子上的污垢與青苔,避免因污染造成「閃絡事故」,導致大範圍停電。由於許多地區尚未進行電線地下化,保線員也常需處理動物誤觸電網的狀況,例如松鼠、猴子或鳥類等,導致局部停電。內行網友透露,「鄉下地方電線桿多,動物誤觸事件頻繁,幾乎每隔幾天就得處理一次。」台電相關人員也表示,保線作業不僅受到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嚴格監管,執行人員皆需經過長期訓練才能上線,並希望社會大眾在遇到停電時,能夠體諒第一線搶修人員的辛勞與風險,減少情緒性批評。對此,台電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表示,該畫面實為長生電力公司海湖民營發電廠申請161千伏輸電線路停電後,所進行的例行導體檢查作業。台電強調,該線路由長生電力公司負責設計與維護,並非臨時或突發行為。據了解,五楊高架中壢段高約30公尺,而影片中所見的電纜位置,與高架路面之間仍存在約20至30公尺的高低落差,畫面雖驚險,實際作業環境仍有一定安全設計與標準。
為救人脫下面罩殉職!詹能傑暖舉曝光 同月同日生同袍哽咽:你真的太衝了
基隆市消防局仁愛分隊小隊長詹能傑,22日凌晨在安樂區火警中為搶救一名受困女子,脫下面罩協助對方脫困,最終不幸殉職。他的犧牲讓同仁難以接受,其中與他「同年同月同日生」、認識超過十年的余姓消防員哽咽表示:「真的很想罵他,你真的太衝了。」詹能傑不僅在火場奮不顧身,殉職前一天也才剛關心同仁救護勤務中是否遭血液沾染,暖舉令人格外感傷。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詹能傑於22日凌晨隨隊前往基隆市「台北生活家」社區進行滅火與搜救行動,當時一名22歲羅姓女子受困火場,他在多次進出現場搜尋後,成功找到該名女子,並將自己的空氣面罩脫下讓對方使用。隨後他因吸入大量濃煙昏倒,被同仁發現後緊急送醫,但仍宣告不治。這起事件震撼消防體系,也牽動同仁深層情感。與詹能傑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基隆市消防局火災調查科長余宗庭表示,兩人交情超過十年,自己沒有兄弟,而詹能傑就像家人一樣。他說:「其實很希望跟他一起衝進去的是我。他是一位帶隊官,有責任執行人命搜救,但我還是很想罵他,把老婆小孩留著,自己一個人離開,我覺得不是很好。」余宗庭回憶,詹能傑在工作上總是積極,「即便不是他的事,他也會跳出來做。」他也提到,外界或許會質疑詹能傑在火場中將面罩讓人是否過於冒險,但他認為:「他只是想要把人救出來,僅此而已。」除了在火場英勇行動外,詹能傑在殉職前一天,亦展現出對同袍無微不至的關懷。當日下午,仁愛分隊負責處理南榮公墓砍人案件的救護勤務,部分隊員在協助傷者時接觸到血液,回隊後仍帶著擔憂。詹能傑主動詢問是否需要送醫檢查,並協助安排車輛。他一邊關心同仁狀況,一邊協調資源,語氣平和並與隊員閒談,舒緩氣氛。當晚深夜,詹能傑隨隊投入安樂區火警搶救行動,臨上場前仍不忘提醒同仁注意屋內情況與安全。他的殉職消息傳回分隊後,同仁悲痛不已,甚至有人當場哽咽喊出:「詹能傑你給我起來喔,快點起來!」這句話,成為消防同仁最難放下的告別。詹能傑的犧牲,不只是仁愛分隊的損失,更是消防體系中一段令人敬重的身影。他以實際行動體現責任與無私,留下的不只是任務,更是深刻的記憶。
「兒童癌症質子治療」首納給付!健保3大新制上路 預計每年3.4萬人受惠
健保署自1月起推動三大方案,其中「兒童癌症質子治療」首度納入給付,並依放射線的吸收劑量不同,新增3種質子放射治療。另外「高血脂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以及「重大外傷緊急手術或處置加成給付」也於同日上路,整體合計挹注3.7億元,預估一年約3.4萬人受惠。兒癌質子治療給付範圍揭 估每年嘉惠百名病童健保署陳亮妤署長表示,健保1月起將質子治療納入給付,優先提供於兒童癌症;低度、中度、高度3種質子放射治療,支付點數分別為67.6萬點、103萬點及126萬點,預估每年約100名兒童受惠,挹注1.05億點。健保署醫務管理組黃珮珊組長進一步說明,低度生物等效劑量質子治療,適用範圍包括威爾姆氏腫瘤、何杰金氏淋巴瘤及神經母細胞瘤等;中度生物等效劑量質子放射治療,則給付於惡性軟組織肉瘤(除骨肉瘤外)、非何杰金氏淋巴瘤與生殖胚芽瘤等。至於高度生物等效劑量質子治療,適用於需全顱脊髓照射的中樞神經腫瘤,以及眼部腫瘤、骨肉瘤等。本次給付對象為19歲以下兒童,符合相關條件者可提出申請。兒童癌症好發於中樞神經、血液 醫說明質子治療臨床應用台灣放射腫瘤學會趙興隆理事長表示,與成人常見癌症如乳癌、肺癌等不同,兒童癌症多發生在中樞神經系統(如腦部與脊椎)或血液與淋巴系統。他舉例,像是視網膜母細胞瘤發生在眼部、髓母細胞瘤常長在腦幹旁邊,兒童癌症病灶位置多鄰近重要器官。傳統放射治療多以光子為能量來源,在處置病灶時可能同時影響周邊正常組織,臨床上使用劑量和治療安全性需一併考量。趙興隆理事長指出,國際臨床實證研究顯示,質子治療利用高能量質子束照射,能量可集中在腫瘤範圍,並在到達特定深度後停止,對腫瘤後方正常組織影響相對較少,臨床觀察顯示與腫瘤控制和患者預後改善有關。治療流程方面,趙興隆理事長說明,質子治療多數需每天照射,6歲以下幼兒較難配合長時間保持固定姿勢,為確保治療位置的精準度,部分患者經評估可能需進行輕度麻醉,以便在靜止的狀態下完成治療,其餘照護方式上質子治療與傳統放療並無太大差異。高血脂照護新制元旦起生效 重大外傷給付也加碼陳亮妤署長表示,自112年起,健保署與國內九大醫學會籌劃推動「全民健康保險高血脂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共同訂定「動脈粥狀硬化心血管疾病(ASCVD)風險分級」及「台灣血脂管理臨床路徑共識」。為鼓勵院所依循臨床路徑共識,提供「極高風險」及「非常高風險」患者追蹤與照護,方案中訂有收案照護費約500點至2,000點,以及成功轉介費1,000點;方案於1月1日實施,預估1年約3.4萬人受惠,健保挹注約1.13億點。另外為強化醫院急診及處置重大外傷量能與韌性,健保新增病患在急診就醫2小時內,接受特定放射線診療、治療處置、手術及麻醉等項目,支付點數可加成100%;若於2至4小時內完成則加成60%,預計挹注1.54億點。台灣外傷醫學會郭令偉秘書長表示,額外加成獎勵費用規範將優先分配於第一線執行人員,以回應投入急重症照護相關醫事人員的辛勞。【延伸閱讀】弱勢家庭、近視兒當心!醫揭學齡前兒童肥胖風險:低收入戶高1.44倍頭撞傷一定要照CT嗎?了解成人、兒童評估準則 防不必要輻射暴露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389
日本外籍詐騙案暴增3倍! 詐團鎖定「台、馬免簽車手」快閃洗錢
日本官方指出,持短期停留簽證入境、卻涉入特殊詐欺案件而遭查獲的外國人數量明顯增加。根據日本警察廳統計,去年1月至10月間,共有59名短期滯在外國人因涉嫌參與詐騙行為遭到查緝,較前年同期暴增約3倍,情況引發高度關注。根據《讀賣新聞》報導,警方分析,隨著東南亞地區多處詐騙據點近年遭到強力掃蕩,中國系「匿名、流動型犯罪集團」可能轉而採取「快閃式」犯案模式,將負責收取現金的「車手」短暫送往日本行騙後,迅速返回原居地,以降低遭追查風險。警察廳指出,東南亞多國仍散布由中國系匿流集團經營的詐騙據點,儘管去年包括緬甸的大型詐騙基地已被查獲,但整體活動仍相當活躍。為此,日本警方已指定專責東南亞地區的匿流對策調查人員,並將進一步強化與各國執法機關的合作。就案件類型來看,59名涉案人士中,有42人涉及冒充警察的「假警察詐騙」等特殊詐欺案件,較前年同期增加23人;另有17人涉及透過社群平台進行的投資詐騙或感情詐騙,年增16人。依國籍或地區區分,馬來西亞籍最多,共34人,其次為中國與台灣籍合計22人,韓國、越南與新加坡籍則各1人。警方指出,馬來西亞與台灣等地因享有短期停留免簽待遇,成為犯罪集團鎖定的重要來源。角色分工方面,約8成、50人為直接向被害人收取現金的「車手」,其餘則負責運送現金等工作。警方調查發現,部分人是透過社群媒體被招募,以「在日本從事搬運工作」為名義來日,實際卻淪為詐騙集團的末端成員。此外,詐騙集團近來普遍採用由多人接力轉交現金的「接力式回收」手法,顯示其為迅速回收贓款,正從海外大量招募基層執行人員。日本警方認為,部分中國系匿流集團正加速運用這類高效率手段。根據聯合國與國際刑警組織(ICPO)等機構報告,東南亞各地的詐騙據點每年透過地下匯兌等方式,進行高達數百億美元規模的洗錢活動。犯罪組織亦導入自動撥號系統、翻譯軟體及生成式人工智慧(AI)等新技術,使詐騙手法日益精密。警方也透露,日本國內存在為中國系犯罪組織招募人員、並將成員送往海外詐騙基地的中介角色。相關據點多以暴力手段控制人員,人權團體亦指出,部分情況已涉及人口販運問題。日本警察廳強調,未來將持續強化國際合作與邊境查緝,以防止短期滯在制度遭犯罪集團濫用,並遏止跨國詐騙犯罪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