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科罰金
」 過失傷害 偷拍 恐嚇 眾量級 護理師
彰化3姊弟車禍倖存小弟「遭罰跪羞辱」 課輔協會前理事長被判拘役40日
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承接縣府「小衛星計畫」,辦理課後輔導班照顧弱勢孩童,卻爆出不當管教事件。2024年,陳姓前理事長因不滿2名學童嬉鬧,竟要求孩子下跪,其中一人更是彰化伸港3姊弟車禍中的倖存男童,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陳女也遭起訴。日前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處陳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創辦人兼前理事長陳女,於2024年7月31日上午,在陽光少年展夢會擔任志工看顧兒童時,因2名男童在用餐期間嬉戲,讓陳女相當不滿,要求2名男童下跪,妨害孩子的行動自由。隨後,網紅「德州媽媽沒有崩潰」透過社群揭露事件,學童遭罰跪的畫面曝光,其中一名男童還是彰化伸港3姊弟車禍事件中唯一倖存的弟弟,引發外界強烈批評。「德州媽媽沒有崩潰」表示,小衛星計畫主要服務對象為身心障礙、受刑人、經濟弱勢等家庭的孩子,原意是希望結合政府、民間團體及社區力量,共同守護弱勢兒童,卻發生虐童案件。彰化縣社會處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認定陳女的管教方式確實不當,以妨害自由起訴陳女,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機構裁處3萬元罰鍰,同時撤銷「小衛星計畫」補助,涉案陳女也辭去理事長職務。警方偵訊時,陳女一度否認強迫孩子下跪,不過根據2名男童在警詢時的指證,加上罰跪影像等事證明確,因此認定陳女確有犯罪。法院審理時,陳女最終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陳女的犯罪動機、手段及犯後坦承犯行等情況,認定她的行為已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遂判處陳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Andy不服家寧無罪提上訴 新北檢也認「張家人量刑過輕」二審再戰
百萬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經營權與收益爭議持續延燒,Andy王崇睿指控前女友張家寧一家4人涉業務侵占、背信、逃漏稅及妨害電腦使用。新北地院一審判張家寧無罪,其母曾淑惠、父張國龍及妹張家芸則判有罪。事後Andy不服家寧無罪及母親刑度,要求上訴;新北檢也認一審量刑過輕,已對4人全面提起上訴,全案將進入二審。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在新北地院一審判決中,張家寧獲判無罪,曾淑惠則因業務侵占、背信及逃漏稅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另有期徒刑1年4月部分得易科罰金,並科罰金50萬元;張國龍判刑4月,併科罰金5萬元;張家芸則判刑2月,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並須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判決結果出爐後,Andy一度在社群表示「抱歉,讓大家失望了!」,同時強調自己尊重司法程序與法院判決,但仍會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今在新北檢決定提起上訴後,Andy也隨即向新北檢遞狀,請求就相關判決提起上訴,表達對一審結果的不服。報導補充,根據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內容,曾淑惠為眾量級所屬公司「群海」負責人,法院認定她在2019年至2024年間,涉及侵占YouTube頻道流量、廣告、蝦皮、業配等收益,金額達美金85萬餘元及新台幣1366萬餘元,合計超過新台幣4000萬元。此外,曾淑惠未經Andy與張家寧同意,擅自申請「眾量級」商標。除了業務侵占部分,曾淑惠也被認定與丈夫張國龍、女兒張家芸以人頭方式虛報薪資,涉及逃漏營業稅562萬餘元,另有494萬餘元尚未補稅裁罰,並涉及製作不實的群海財務報表。法院因此認定曾淑惠等人部分犯行成立,並作出有罪判決。至於外界關注的YouTube頻道帳號及密碼遭變更一事,遭指控涉嫌竄改頻道帳密的張家寧則始終否認犯罪。她主張Andy知道兩人分手後,「眾量級」頻道是交由她使用,因此她並非無故變更頻道權限。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家寧之所以變更頻道密碼,與Andy未事先告知她便自行將頻道收款地址變更為Andy自己的戶籍地址有關。法院認定,Andy在未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先行變更收款資訊,張家寧發現後曾對此提出質疑,但未獲Andy回應。在此情況下,張家寧變更頻道帳密,使Andy無法完成相關驗證,法院認為具有正當理由,並不符合無故變更電腦電磁紀錄等犯罪構成要件,因此判張家寧無罪。不過,新北檢對一審判決並不服氣。檢方認為,曾淑惠及張國龍僅承認部分犯行,但法院最終作出的刑度過輕,且判決部分理由存在違反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的情形,因此認為一審判決有違誤,已針對張家寧、曾淑惠、張國龍及張家芸4人全面提起上訴。Andy方面則在檢察官提起上訴後,另行向新北檢遞狀,要求針對張家寧無罪及相關判決結果提起上訴。隨著檢方與Andy均對一審結果表達不服,「眾量級」頻道經營權、收益及家族成員涉案等爭議並未就此落幕,全案將移送高等法院進入二審程序。
賓士男折返輾斃護理師!網傳「撞死賠較少」 律師駁斥:別再信錯誤說法
台中市西區1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昨天(8日)凌晨下班回家途中,步行穿越柳川東路時,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高速撞擊,林男肇事後竟迴轉二度輾壓陳女,造成陳女頭顱破裂、全身多處骨折,當場身亡,林男後續則依殺人罪遭羈押。外界傳出林男可能是不想負擔高額醫療賠償金,才選擇痛下殺手,而「黑心律師」楊律師直言,千萬不要再相信「撞死人賠較少」的說法了。楊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從小就聽過「撞傷人,可能賠更多;撞死人,反而賠較少,所以最好再撞第2次」的說法,要是從訴訟律師的角度來看,這話整體而言是錯的。楊律師說明,剛撞到人時,很難立即判斷對方有哪些傷,嚴重程度如何,是否永久無法康復?實務上,大多不會達到重傷害的程度,所以是「撞傷人賠較少,撞死人賠較多」。楊律師提到,即使遇到少數特例「撞傷人賠較多,撞死人賠較少」,其實兩者都是很大筆錢、都是你無法負擔的錢、都是你分期付款到死都還不清的錢,所以兩者在民事部分實質上沒有差別。楊律師指出,至於刑事的罪刑就會有差,「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重傷害罪」,只要能和解賠償,很可能撤回告訴或緩刑或易科罰金,但二度再撞死人就是「殺人罪」,至少要關10年以上。楊律師呼籲,別再誤信「撞死人賠比較少」的說法了,平常小心開車,若不幸發生車禍,應趕緊停車、救人、報警、叫救護車,後續談和解賠償,才是正確且損失最小的處理方法。
李文宗態度鬆動!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付柯競總薪資 考慮部分認罪
京華城案二審可能再多一名認罪被告!柯文哲競選辦公室前財務長、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下午出庭時,對於一審將眾望基金會827萬元都認定為競選總部員工薪資,表示這不合理,基金會不可能不聘僱人員,辯護律師補充,如果檢方指出哪些金額是基金會該付的、哪些是背信,會衡量是否予以認罪。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妻子陳佩琪陪同下步入高等法院。(圖/黃耀徵攝)高等法院預定京華城圖利、收賄部分在11月和12月處理,民眾黨政治獻金侵占6734萬、眾望基金會捐款挪用827萬支付柯文哲競總員工薪資的部分,從9月起進行三次準備程序,今天下午是第一次開庭。開庭前25分鐘,陳佩琪先到高院領取旁聽證,柯文哲則在倒數十分鐘抵達,在夫人陪同下一起進入高院,檢方認為一審公益侵占的部分判太輕,上訴主張侵占金額高達6千多萬元,侵蝕政治獻金制度的公信力,原判決未就重大制度性損害予以評價,應從重量刑;另針對民眾黨付100萬給媒體大亨邱復生籌劃網路社群不構成犯罪,也提上訴請求改判有罪。柯文哲一審公益侵占遭判5年6月、背信2年6月,他在庭上否認犯罪,對於檢方上訴內容「當然都是做無罪辯護(答辯)」,木可公關公司前董事長李文娟也是相同主張;會計師端木正則是上訴才認罪,希望法官給予易科罰金和緩刑的機會。李文宗仍否認公益侵占罪,但對於背信部分態度鬆動,他說眾望基金會827萬元用來支付員工薪資,卻全被認定為不必要支出,實際上基金會不可能不請人,一審將所有薪資都算入背信金額並不合理,範圍如何拿捏,應妥適認定。前木可公關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圖/黃耀徵攝)二審受命法官呂寧莉想確認李文宗是否改口坦承背信罪,辯護律師唐于智表示,目前仍無罪答辯,但如果檢方指出哪些金額是背信、哪些是基金會該支付的錢,就檢察官指出的部分會衡量是否認罪。會計師端木正。(圖/黃耀徵攝)
6個月偷吃4次!外送員「拿到餐點就取消」 1804元水餃、牛肉湯全進肚
您的餐點已被吃掉!北部一名32歲鄭姓Uber Eats外送員,於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間,涉嫌接單取得客人餐點後取消訂單,並將原本應送交給顧客的餐點「送進自己的肚子裡」,6個月內共犯案4次,總共吃掉約價值1804元的餐點。事件曝光後,日前經士林地院審理,依4個業務侵占罪,各判處鄭男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6月,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指出,鄭男自2021年9月起擔任外送員,第一次犯案是在2025年9月3日,當時他到店取走10顆蔥肉水餃、1碗魷魚羹湯及1盤豆干絲,共190元;2025年10月30日,鄭男又取走3支烤玉米、1份花生及店家準備退還給顧客的75元現金,總價值550元;2025年12月24日,鄭男故技重施,取走米血、豆干、柳葉魚、魷魚、糯米腸、杏鮑菇等餐點,共444元;今年2月6日,他第4度犯案,取走2份溫體牛肉湯及1份蔥爆溫體牛,價值620元,共私吞1804元的餐點。由於鄭男會在接單並取得客人的餐點後,於外送平台取消訂單,訂單被取消後,平台會重新派單給其他外送員,當其他外送員到店取餐時,店家發現原本的餐點已經被拿走,察覺有異後報警,警方再循線查出鄭男涉案,檢方偵結後依業務侵占罪起訴。法院審理時,鄭男坦承4次犯行。法院指出,業務侵占罪法定刑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鄭男每次侵占的金額僅數百元,犯罪所得不高,加上鄭男過去沒有前科,對犯行也坦承不諱。此外,鄭男已與其中2名被害人達成調解,分別同意賠償2萬元及660元,其中660元已全數付清,2萬元部分已先支付3000元。法院審理後,考量上述因素,依《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刑度,4罪各判有期徒刑3月,但因4次犯行時間接近、手法相同,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賠償餐點費1804元。另外,鄭男須在2026年10月5日前,賠償其中一名被害人1萬7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獨/偷查情敵個資恐入獄!副所長還在辦公室藏子彈害到學弟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敦南所前副所長鄭晋東接連捲入非法蒐集個資及偷藏子彈2件刑案,個資法案肇因於他迷戀養生館女員工,偷查情敵車牌再留紙條嗆聲,台北地院判刑3個月但不得易科罰金,若檢方憑確定判決執行時不准易服勞役,他就得面臨牢獄之災,另外他還捲入槍砲官司,將多年前打靶子彈藏在派出所抽屜也觸法,日前遭北檢起訴,由法院審理中。偷藏子彈是檢警偵辦鄭晋東偷查個資的案外案,去年11月搜索鄭晋東時,從扣案手機的對話發現,同年7月接任敦南所副所長的蘇南銘向鄭晋東詢問為何辦公室有一顆子彈?原來這是鄭晋東多年前打靶留下的,他未依規定報繳,藏在派出所抽屜裡忘了帶走,蘇南銘問他時,他疑似還要求蘇南銘幫忙丟掉,台北地檢署認定鄭晋東涉犯非法持有子彈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蘇南銘則因為確實不清楚子彈來源,處分不起訴。本案由大安分局函送偵辦,北檢調查,鄭晋東在1996年到2011年期間某次打靶訓練結束後,發現一顆未擊發的子彈,先帶回新北汐止住家;2025年3、4月間,他把子彈帶到敦南所副所長辦公室收著,5月份他卸任副所長,人走了子彈卻沒帶走,蘇南銘7月上任整理辦公室,意外在抽屜裡找到。鄭晉東手機的對話紀錄顯示,蘇南銘先傳子彈的照片並以文字詢問「這顆是?」,隨後兩人通話近5分鐘。依據警方函送內容,鄭晋東有請蘇南銘協助丟棄子彈,北檢曾將本案子彈送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殺傷力。蘇南銘到案供稱,辦公室抽屜裡那顆子彈的形狀老舊,跟現在的子彈外觀不同,也沒有批號,無從判斷真假,他以為是仿真子彈,當時鄭晉東沒說子彈怎麼來的,只請他保管並承諾會回去拿,他收進寢室桌上的筆筒之後就忘掉了,直到督察室來找他才想起來。鄭晋東也說蘇南銘的確不清楚子彈來源,他並未對蘇南明透露是打靶留下來的,對於自己偷藏子彈的行為則沒有狡辯,已在偵查期間承認犯行,北檢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罪嫌起訴並聲請簡判。蘇南銘涉案部分,檢察官指出他和鄭晋東都是警察,執勤過程原本就有機會合法持有子彈,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蘇南銘知道鄭晋東非法持有子彈仍幫忙藏匿,他發現子彈後沒積極處理,不代表一定犯法,因此不起訴。
館長「個資裸奔」!創業夥伴開撕 合夥契約沒遮好代價6萬
臉書142萬追蹤、Youtube頻道111萬訂閱的百萬級網紅館長(本名陳之漢),去年鬧翻健身房創業夥伴吳明鑒,吳明鑒為了證明館長在成吉思汗健身館6名股東之中出資最少,在臉書公布合夥契約,卻因為上面有館長的地址、身分證字號而觸法,新北地院以非法利用個資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去年11月,館長跟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業夥伴決裂互撕,三名元老級幹部指責館長健身房開太多太快又熱衷政治,導致本業虧損,還批館長當初沒出錢,甚至爆出館長要求助理小瑋與館嫂發生性關係。吳明鑒對於館長否認相關指控展開回擊,在2025年11月14日使用個人臉書發文:「幸好當初大姐有留存」,並上傳合夥契約書的照片,可看到其他5名股東出資400萬到1500萬,館長僅出資300萬,但契約裡面也有陳之漢的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個資,造成館長「個資裸奔」。新北地檢署傳喚吳明鑒,他坦承犯行遭個資法起訴,新北院指出,吳明鑒無視法律對個資的保護,非法利用陳之漢個人資料、侵害陳之漢的資訊自主決定權、隱私權,不過考量吳明鑒已認罪的犯後態度,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並諭知易科罰金的折算標準。
被告2天才查證!辣閨密控「車模林志玲」家屬貪財拔管 下場出爐
「車模林志玲」蔡語芯去年為了解決失眠困擾,前往醫美診所施打牛奶針卻陷入昏迷,搶救19天後家人決定拔管;蔡語芯有位辣模閨密翁子涵,連發多則限時動態控訴蔡語芯的家人貪圖財產才急著拔管,結果吃上官司,她辯稱看到蔡語芯的哥哥去律師事務所的談話影片才會發文,不過法官查出,翁子涵在被告2天後才收到影片,顯然她發言前沒先查證,造成蔡語芯的哥哥被「網暴」,因此以誹謗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蔡語芯2025年5月25日於台北市法瑞診所打牛奶針後失去生命跡象,6月12日拔管,翁子涵從5月底開始發限動對蔡語芯家人開砲,內容包括:「妹妹還在呼吸,還在流淚,你就急著發包包照片說是她的遺物」、「一個懷胎10月生他的媽媽,一個從小長大的哥哥為什麼只想拿錢不想救她」、「在賠償金談妥之後,決定拔管的速度,快到讓所有還在為她祈禱的人措手不及」、「親媽媽親哥哥只貪圖她的錢,也不願意把她的錢拿來救她給個機會都不給」。蔡語芯的哥哥不滿提告,並告訴檢察官家裡堅持究責,也拒絕診所提出的500萬和解金,但翁子涵的言論害他遭到網暴,新北地檢署以加重誹謗罪起訴翁子涵。翁子涵不認罪,聲稱看過蔡語芯哥哥、男友在律師事務所對話影片後發文打抱不平,但蔡語芯哥哥報案日期是去年6月13日,從翁子涵的跟朋友的對話紀錄可知,6月15日才有友人傳律所影片給翁子涵,她卻在5月30日到6月13日接連發文怒罵蔡語芯的家人貪財不想救人。新北地院認定翁子涵抨擊蔡語芯家人之前並未合理查證,她經營自媒體,更清楚網路誹謗散布力與影響力很強,往往造成被控者名譽難以挽回的損害;審酌翁子涵高中學歷、月收20萬和家庭生活情形,量處4個月有期徒刑。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院。
健身房洗澡驚見手機從門縫伸進來! 男偷拍他人隱私部位下場曝光
台東一名男子到健身房運動後,竟拿手機從門縫偷拍隔壁男子洗澡,被害人當場發現後報警。台東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4年。判決書顯示,甲男於去年(2025年)8月22日下午,前往某健身房運動,見隔壁淋浴間一名成年男子A男正在洗澡,便拿著手機從隔間下方門縫偷拍,錄下A男洗澡畫面、隱私部位,A男低頭時發現手機,立即開門查看,並請健身房工作人員協助處理、報警。後來,員警持台東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甲男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1支VIVO手機、1台筆電。案經台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甲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但偷拍影像已被甲男當場刪除,經過還原仍無法找到相關檔案,因此無法認定甲男所攝的影片、照片是否可以具體連結至A男,不具人格識別性。法官指出,甲男的行為已造成A男心理陰霾,更為此接受心理諮商,考量甲男無犯罪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雖未與A男達成調解、和解,但甲男透過律師提出願意在今年(2026年)10月前先匯20萬元到指定帳戶作為緩刑條件,但A男不接受,並要求200萬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而法官也認為未能和解「不能僅苛責被告一方」。法官最終依《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罪「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判處甲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要求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4場法治教育,扣案的VIVO手機也沒收處理。全案可上訴。
獨/台大法研所正取生女廁偷拍認罪 備取一破天荒遞補上榜
國內最高學府台灣大學昨天(27日)公布碩博士班缺額遞補公告引發議論,法律研究所由於競爭激烈,往年備取第一順位是「看得到吃不到」,幾乎沒有機會因為正取生放棄而上榜,但今年的碩士班丙組(主修民事法學)罕見出現備取生遞補成功的情形,知情人士透露,原本正取第17名的胡姓學生因大學時期涉及偷拍案,遭校方取消入學資格,才有空缺讓給備取一的考生。本刊追蹤,胡姓男子原本就讀台北大學法律系,2024年12月9日、同年12月25日分別在法學院4樓及2樓尾隨女同學進入廁所,持手機穿過隔板下方縫隙偷拍,兩次都被當場抓包。第一案的受害女學生曾上DCARD敘述事發經過,她剛蹲下,眼角餘光就撇見手機從門下伸進來,立刻伸手制止,對方已快速撤離,她形容「人生中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我現在整個人都在發抖」。事隔半個月又有女同學遭殃,同樣在DCARD寫出偷拍過程,她在案發前就注意到有個男生從4樓跟到2樓,想起不久前才發生偷拍案,因此提高警覺,當她真的看到手機伸過來拍攝,馬上尖叫並大喊變態;當時在外面的男學生卻否認犯案,還說手機相簿裡沒有偷拍照。檢警獲報調閱監視畫面,當時女廁除了被害人之外,只有法律系胡姓男學生進出;兩名受害女學生都指控他偷拍,雖然手機裡確實沒偷拍照,但他已坦承「畏罪刪除」。胡姓男學生偵查中認罪,檢察官仍認定他犯後態度不佳、飾詞狡辯,因為有一名被害人提出對話紀錄,胡姓男學生曾主動接觸並打聽案情。胡姓男學生就讀台北大學法律系時期兩度偷拍,曾在DCARD引發討論。(圖/翻攝DCARD)新北地檢署去年2月偵結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期間,胡姓男學生與一名女同學賠錢和解,跟另一名女同學調解成立,並同意給被告緩刑。法官在今年8月22日以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並指出胡姓男子歷經這些司法程序,應該知所警惕沒有再犯之虞,宣告之刑可暫不執行,因此宣告緩刑2年,給他自新的機會。臺灣大學表示,考生個人資料無法對外說明。臺大處理相關事件的通則是依據『國立臺灣大學115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注意事項第十六點:錄取生如在入學之前有重大行為偏差,經查證屬實並經招生委員會決議,臺大得撤銷其錄取資格。被撤銷資格者若有不服,仍可於規定期限內提出法律救濟。
借帳戶給抖音好友成詐騙集團 女到橋頭地檢署繳罰金竟墜樓身亡
高雄橋頭地檢署27日上午驚傳墜樓命案,46歲陳姓女子在前夫陪同下,前往橋檢執行科辦理易科罰金手續,卻從辦公大樓3樓墜落至1樓中庭,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傷重宣告不治,而陳女因將帳戶借給詐騙集團遭判刑4月,需繳罰金13萬元才能免於入監,卻在繳罰金時發生悲劇,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進一步釐清。27日上午,陳女在前夫的陪同下抵達橋頭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前往橋檢3樓辦理相關程序,現場人員正辦理時,陳女卻從3樓處墜落至中庭地面,發出巨大聲響,現場人員見狀立即通報救護車將其送往醫院急救,但最終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現場目擊的前夫情緒崩潰魂未定,表示完全不清楚陳女為何會突然墜樓。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並詢問相關人員,確認陳女與前夫在抵達及辦理業務前後互動平靜,並未發生爭吵或任何異常舉動,現場亦無與他人發生衝突,初步排除外力介入之可能。根據判決書,陳女2025年10月間透過短影音平台「抖音」結識一名自稱「林先生」的詐騙集團成員,對方僅認識 1 天便以「銀行帳戶遭凍結、欲匯款給陳女」為由,誘騙陳女提供名下的郵局存摺與金融卡。詐騙集團隨後利用該人頭帳戶對3名被害人遂行網購詐騙,不法所得約 13 萬元,3名受害者則循線對陳女提告求償。陳女遭檢察官起訴後,法院5月依違反《洗錢防制法》之幫助洗錢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 4 月,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並併科罰金 1 萬元,合計需繳納 13 萬元方能免除入監服刑,卻在辦理程序時墜樓,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調查釐清。
中山站商圈文青咖啡爆偷拍客人!色老闆員旅也犯案 判刑8年半
捷運中山站商圈的「阡日咖啡」老闆徐維隆在店內廁所裝針孔偷拍員工、客人,去外縣市及出國旅遊的同行友人也遭殃,被拍下洗澡更衣畫面,犯案時間長達8年,至少20人受害,徐維隆雖認罪並賠償部分被害者15萬元,但所有被拍女性都表達不願原諒,士林地院判刑8年6月,其中5年不得易科罰金,其餘3年半可易科罰金。走文青風格的阡日咖啡,位於台北市大同區赤峰街,屬於中山站商圈一部分,目前在Google Maps狀態顯示為永久歇業。依據檢方調查,被害人上咖啡店廁所之所以毫無戒心,是因為徐維隆將針孔攝影機偽裝成芳香劑和電動刮鬍刀,外觀難以辨別;徐維隆偷拍地點遍及國內外,除了高雄、花東民宿,他帶員工去日韓旅遊也在下榻旅館偷拍,另外他在三重自家、去朋友家亦有犯案紀錄。士檢起訴認定徐維隆偷拍20人以上,犯下23起無故重製性影像犯行及36件偷拍竊錄犯行,總計有59起犯罪事實。法院審理期間,他坦承偷拍並表示願意賠償每人15萬元,但最終只跟部分受害者達成調解,法官批評徐維隆為了滿足一己私慾竊錄性影像,導致被害人長期恐懼影像外流、身心受創,不得易科罰金部分量處5年,可易科罰金的部分則是3年6月。本案尚未定讞,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獨/暴怒妻滅火器砸門再謊報先生尋短害消防隊白跑 最大苦主卻是他
新北市一對夫妻借住朋友家期間發生激烈爭執,太太沒帶鑰匙就衝出去,回來時,不滿先生拒絕開門,先拿滅火器砸門,再打119謊報先生鎖在裡面要尋短,消防員衝到現場,才知道先生的生命沒有危險、是婚姻有危險;這名太太因為砸毀友人住家大門觸犯毀損罪,台北地院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本案夫妻都姓羅,2024年9月期間暫住朋友新店的家,9月23日下午,羅姓女子跟先生大吵離家,但她只記得生氣不記得帶鑰匙,回家時,先生不想幫她開門,她就拿起樓梯間的滅火器狂砸大門,造成門把掉落、門面油漆脫落斑駁。羅姓女子瘋狂砸門仍進不去,找鎖匠過來,但因為先生有拴上門閂,還是開不了門,她決定使出大絕招,叫消防隊過來幫忙破門「救人」,理由是先生在裡面自殺。消防局立刻派遣消防車和救護車到場,卻發現羅姓男子自行開門,並無就醫需求。。好意提供住處的友人不滿大門被砸,提告毀損罪,羅姓女子仍辯稱先生有意尋短讓她精神恐慌,所以必須破門,另外她有個人物品需要帶走;法官不認同這個辯解,如果先生真的想不開,羅姓女子身為太太,應該在開門進去後表達關心、看一看另一半有沒有怎麼樣,但她拿了東西就走,顯然先生沒有生命危險。法官判處拘役15天,並在判決中譴責羅姓女子打119出動消防人力破門是濫用公共資源,非常不應該。破門謊報案發生12天之後,羅姓女子又出狀況,她在衛福部台北醫院急診室跟先生的女性友人爭吵,當眾持刀狂刺被害人雙手,遭判刑1年必須入獄。
抓包男友偷吃人妻10次 女星氣炸想「花錢下降頭」
沈玉琳主持《百分百娛樂》,新一集節目「渣男控訴大會」為題,邀請來賓蘿莉塔、前主播張宇分享自身遭遇經歷,命理師詹惟中及律師代表蕭告,在節目中談論渣男的面相特徵、招數與法律迷思,主持人沈玉琳更分享一招如何看穿男人。 蘿莉塔自認婚前是「戀愛腦」,透露曾抓包某任男友偷吃超過10次。她表示:「最扯的是,有次我偷看他手機,還發現他與一位已婚有小孩的人妻互傳鹹濕對話,氣得我直接從社群要找小三理論,對方還封鎖我。」前主播張宇曾遇過「高端渣男」。(圖/八大提供)直到蘿莉塔揚言要直接在網路公開訊息與照片,才逼得對方向她道歉。對此,律師在節目中提醒若公開個資或不雅訊息,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妨害秘密等罪,量刑多在3至6個月,易科罰金約9至18萬元,聽完律師分析後,蘿莉塔當場直呼:「如果都要被罰那麼多錢,我不如直接把錢拿去付給法師下降頭。」前主播張宇曾遇過「高端渣男」,在交往期間發現男方偷用約砲軟體,當時對方藉口表示只是「好玩看一看」,還有一次告知她要加班,卻被張宇高中同學抓包是在跟其他女生約會。而最讓她崩潰的事情,是兩人在分手後,接到男方從酒店打電話給她,要她來「接人回家」,張宇坦言:「那時候已經分手了,我也很怕被拍到去酒店,但最後還是去了。」沒想到一到現場,前男友竟開始向現場的大老闆們高調介紹她是「主播」,當下讓她渾身不自在,內心崩潰直呼:「天啊!我沒有想在這邊認識人。」在聽完大家的際遇後,詹惟中提到「渣男除了會講話,外型一定要好,像我就是有渣男的肉身,但沒有渣男的靈魂。」對此蘿莉塔反駁表示:「像你這種講話幽默的也是蠻渣的,因為長得好看的,大家會有戒心,像詹老師這種長相大家會以為沒人要,結果反而群組一堆!」此話一出立刻引來主持人沈玉琳打趣護航,「醜又渣確實有,但比例很低!妳不要拿特例來講,搞得我們都很難生存!」接著他分享一招測謊方式,沈玉琳表示:「正常妳問我事情我就回答,但男生有時候會鬼打牆,同一句話重複回答,他就是在說謊還在編理由。」
無聊惡作劇代價慘!男冒用朋友名義「狂訂44間餐廳」挨告 法院依違反個資法判刑
台中市郭姓男子2025年11月間出於惡作劇,以陳姓友人的名義及手機門號,透過線上訂餐系統inline陸續向44間餐廳訂位,陳男不堪其擾,決定報警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郭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另應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萬元。法官認定,郭男在家中透過電腦連線,以陳男名義及手機門號,陸續向44間餐廳留下訂位資料,不僅侵害陳男的個人資料法益,也影響訂餐系統資料管理的正確性,顯見法治觀念不足。根據判決書,郭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犯行,事後也與陳男達成和解並獲得諒解。法官審酌其犯後態度良好,因而宣告緩刑2年,但仍命其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萬元,以資警惕。全案仍可上訴。
學生球技沒達標竟挨藤條!排球老師猛抽屁股10多下 法院判拘役30天
彰化一名黃姓排球老師免費指導國中男學生打球,竟因學生訓練表現未達要求,拿出事先準備的藤條朝學生臀部連抽10多下,導致男學生臀部紅腫挫傷。學生返家哭訴後,父母氣得帶他驗傷並報警;彰化地院法官審酌,藤條抽打已逾越合理管教或體育指導範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黃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今年2月7日上午,黃男在彰化縣某國中指導C姓學生練習排球。訓練開始前,黃男曾向學生約定,若動作或表現未達標準,就會接受處罰;沒想到訓練過程中,C生未達黃男要求,黃男竟取出藤條,直接朝小志臀部抽打約10多下。C生返家後將遭藤條鞭打臀部一事告訴父母,家長見兒子屁股與大腿紅腫,隨即帶他前往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黃男接受調查時坦承以藤條鞭打、處罰學生,但辯稱事前已與學生們約定處罰方式,目的是讓其記取教訓、提高警覺,並非出於傷害學生的意圖。不過,檢方認為,黃男以藤條連續抽打少年10多下,顯然已超出合理的教育、指導或懲戒程度,因此依法提起公訴。案件進入法院後,黃男雖仍強調處罰是為了讓學生改善表現,但法官認定其行為已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不能僅以「管教」或「警告」作為卸責理由。法官審酌黃男原本是無償協助學生精進排球技巧,卻未採取理性、平和方式協助學生改善動作,反而直接以藤條抽打身體,行為確有不當;再考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犯後坦承犯行等情狀,但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和解,最終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獨/又有名廚挨告!「鋼鐵人」美食博士被控害路人骨折 無罪真相曝
有「鋼鐵人」外號的覓食鐵邦美食集團創辦人潘威達,與名廚詹姆士同樣有官司麻煩。鐵邦集團旗下的周照子台灣鐵板清粥小菜西門店,2年前因司機送油時不慎灑出害路人摔傷,司機被告、潘威達也被告,台北地檢署起訴兩人過失傷害罪,一審判決司機有罪但潘威達無罪,法官認為,職災法規明訂雇主保護的對象是勞工,不包含本案的路人,加上潘威達並非店長,案發時也不在場不能即時監督,無法歸咎於他。「周照子」命名靈感是潘威達的奶奶。(圖/翻攝周照子台灣鐵板清粥小菜臉書)潘威達擔任覓食鐵邦美食集團執行長,他出身寧夏夜市「雙連鐵板燒」第二代,子承父業但開創出自己的餐飲王國,從鐵板燒延伸出多項品牌,大多與鐵板有關,鋼鐵人的外號便由此而來;他常用家人名字為品牌命名,像「扶旺號」源自父親,「威宇牛排」為了紀念早逝的弟弟,「周照子」則是奶奶的名字。潘威達經營事業之際也積極攻讀學位,唸到台灣師範大學餐旅管理博士,目前是台師大助理教授。潘威達(右)是寧夏夜市雙連鐵板燒第二代。(圖/翻攝潘威達臉書)本件過失傷害案發生在2024年5月7日早上7點多,鐵邦國際事業公司的黃姓送貨司機,載桶裝食用油到周照子西門店,搬油桶時不小心在騎樓掉落,黃姓司機沒回車上拿警示立牌,只在騎樓兩邊各擺一個垃圾桶,接著清理地面,但17分鐘後一名張姓婦人經過,油漬還沒清完導致她滑倒,送醫急救檢查出胸椎第十節壓迫性骨折、腰背挫傷。黃姓司機遭訴認罪,卻沒跟受傷婦人達成和解也沒賠錢,台北地院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北檢認為潘威達身為周照子國際餐飲公司和「本案餐廳」負責人,卻疏於避免勞工造成職業災害,沒教好員工搬運油品該注意什麼,導致往來行人的危險,因此也涉犯過失傷害罪;潘威達不認罪,他辯稱自己不是周照子西門店的店長,事前已對黃姓司機教育訓練,案發時因為不是餐廳營業時間,沒人可協助司機搬油,但司機有立刻處置,縱使處理不當,也不該由他承擔。北院採認潘威達的辯詞,只憑他身為鐵邦公司和周照子公司負責人,不足以認定他對於送貨司機不慎摔落油桶的突發狀況,有即時監督並因應的可能。法官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勞工有保護義務,目的是防止職災危害「勞工」的安全及健康,不可任意將保護範圍擴大到勞工以外的對象,本案被害人既非餐廳員工也不是消費者,檢方卻起訴認定潘威達也有注意義務「理據已值商榷」。受傷路人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併對黃姓司機、潘威達及周照子公司求償,原本潘威達可因刑事判決無罪而免賠,但因為被害者已先具狀聲請移送民事庭審理,全案將於北院民庭另闢戰場,對潘威達個人而言,這場官司還沒了結。
逼砲警不理1/男網友威脅外流性愛片 她無奈設局反拍裸照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遭法院認證公權力擺爛,報案人無奈採取私刑正義!一名女子(下稱A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交往一個月就斷了,卻被要求分手砲否則外流性愛片,A女向西湖派出所報案,警方以網友身分不明為由未於第一時間逮人,A女只好誘使男網友到家中,再讓朋友突襲拍下他裸體畫面。檢方認為拍裸照行為涉犯妨害性隱私罪提起公訴,但法官判無罪,並以同情筆觸寫下A女向公權力求助卻被置之不理,「難苛責其擅採私力」。士林地檢署對一審無罪判決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時,記者前往詢問A女及同案遭起訴的林姓友人是否想對媒體表達意見?兩人均低調不多談。本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男網友先去找A女,並透露兩人交往時他有錄下性愛畫面,眼看A女冷處理,便以LINE展開「逼砲攻勢」,連傳「我跟你打砲的時候我有錄影」、「就等著被外流吧」、「我勸你聽話一點」、「要跟你打最後一炮 我就刪掉影片」等訊息威脅A女見面發生性關係。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s)A女收到訊息後,前往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求援,雖有拿到報案三聯單,但警方告知,如果不知道恐嚇者的真實姓名只會增加提告難度,因此沒有進一步處理。報警隔天,男網友再LINE「你在裝死喔?」、「什麼時候下班」,A女眼看期限逼近又求助無門,使出緩兵之計,約男網友在她下班後半小時見面;男網友以為有分手砲的機會,還傳訊息問A女「啊可以內射嗎?」,渾然不覺A女同一時間自力救濟,私下約多名男性友人設局蒐證。「分手砲恐嚇案」雙方約到西湖國小附近的超商談判。(圖/翻攝Google Maps)男網友抵達A女住家時,趁A女進廁所的空檔先脫光,興致勃勃準備上陣,實際上A女事前已將家中鑰匙交給友人,一到廁所就偷偷打電話,把朋友叫進來並拍下男網友裸照,再把他帶到附近超商談判賠償金額。男網友身上現金不足,打給媽媽和舅舅借10萬元,兩位長輩趕往談判現場,還沒談出結果,剛好有員警巡邏經過,男網友的舅舅當場報案,「逼分手砲被拍裸照」事件因此曝光。雙方互告,A女才知男網友姓陳,陳姓男子遭恐嚇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A女和拍下裸照的林姓友人也被士檢起訴,士院卻認為,陳姓男子當時坐在床邊,見到有人闖進屋內拍攝,立刻轉頭背向鏡頭再連忙穿上褲子,他的性器官確實有拍到,但畫面很暗也沒有放大特寫,顯見拍攝方式僅止於紀錄現場,不至於讓人看了會害羞或引發性慾望。法官指出,A女面對男網友一再逼迫已報警處理,在第一時間尋求公權力介入,卻因為「未獲置理」、「未獲妥適協助」,才無奈採取私力自救的蒐證手段;若A女友人進屋不趁男網友裸體時馬上拍照紀錄而是等警察來,要怎麼證明男網友有意威脅A女打分手砲?如果陪同A女蒐證者「係執法員警而非私人,焉有後續衍生糾紛之理?」西湖所對此回應,A女於2024年2月13日晚上10點多接獲陳姓男子威脅分手砲的訊息,她在2月14日凌晨2點到所裡報案,2月15日凌晨2點半自行蒐證反拍,陳姓男子則在2月15日上午10點到所做筆錄,反應被拍裸照,所內同仁均有依法處理,對於法院判決用語予以尊重。
掃地機器人抓姦妻偷吃!「錄到裸身出軌」夫獲賠50萬 仍遭判刑5月
桃園一名人夫懷疑妻子婚後出軌,先是在夫妻共同使用的度假屋內發現陌生男子的牙刷,又從監視器發現妻子曾與陌生男子一同進入屋內。為了蒐集外遇證據,人夫竟遠端啟動掃地機器人的錄影功能,不僅拍下妻子與男子親密互動,更錄到妻子裸身走動。人夫事後靠著相關證據打贏侵害配偶權官司、獲賠50萬元,卻因拍攝方式踩到法律紅線,反遭妻子提告,最終被判刑5月。判決指出,這對夫妻2021年結婚,平時與公婆共同居住,假日才會前往桃園龜山一處度假屋。到了2023年9月,人夫逐漸察覺妻子行為有異,並在度假屋內發現疑似陌生男子使用的牙刷等物品。人夫進一步調閱停車場監視器,發現曾有陌生男子開車載妻子前往度假屋,甚至留在屋內過夜,因而懷疑妻子另有交往對象。2023年12月24日,人夫透過APP遠端啟動放置在度假屋內的掃地機器人,原先打算利用設備的遠端功能與妻子交談,沒想到從即時影像中發現,屋內除了妻子之外還有一名陌生男子。為取得妻子疑似外遇的證據,他隨後進一步開啟錄影功能。掃地機器人拍攝過程中,錄下妻子與男子擁抱等親密互動,也拍到妻子在對方面前更衣及裸身走動,男子則躺臥在屋內沙發。人夫取得相關畫面後,對妻子及該名男子提起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民事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與男子的互動已超越一般朋友正常分際,最終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夫50萬元。不過,人夫雖然靠著相關影像在民事官司中勝訴,蒐證手段卻讓自己面臨刑事責任。妻子事後反告丈夫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人夫坦承使用掃地機器人錄影,但主張目的是維護自己的配偶權及蒐集外遇證據,而且相關畫面已被民事法院採用,因此認為具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桃園地院並未採納人夫說法。法院認為,即使夫妻之間負有忠誠義務,也不代表任何一方必須完全放棄個人隱私,更不能因懷疑配偶外遇,就任意窺探或監控對方的非公開生活。法院指出,雖然度假屋是夫妻共同使用的住宅,但妻子在屋內仍具有合理隱私期待,尤其裸身畫面涉及高度私密的性隱私。人夫在發現妻子與陌生男子同處屋內後,又刻意開啟錄影功能蒐證,並非單純意外取得相關畫面,因此不能僅以蒐集外遇證據為由主張具有正當性。人夫另主張,掃地機器人啟動時可能出現燈光或語音提示,妻子應該知道設備正在運作。不過,法院認為,相關提示不足以證明妻子知道自己遭到錄影,也無法據此認定她同意自己的裸身影像遭攝錄。判決同時釐清,此次刑事有罪範圍主要是2023年12月24日拍攝到的裸身性影像;其他日期所錄下的親密互動畫面,因法院勘驗後認定妻子並未裸身,因此未列入此次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的有罪範圍。法官審酌,人夫為查證妻子是否外遇,刻意利用掃地機器人錄下高度私密的裸身影像,已超過社會通念可容忍程度,加上犯後仍否認犯罪,且未與妻子達成賠償,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合計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2歲男惡作劇燒掉家樂福!害停業近半年 要賠近4億
桃園市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22歲郭姓男子與2名友人逛賣場期間,在清潔用品區以打火機點燃噴霧殺蟲劑,未料火苗未完全熄滅,隨後引燃貨架上的其他商品,甚至造成爆炸,火勢迅速擴大。整起火災不僅造成賣場嚴重受損,也波及周邊商店,家樂福更因此停業近半年。桃園地院近日審理相關民事求償案件,判決郭男須賠償8家保險公司合計3億9827萬878元,另須負擔遭波及咖啡館的保險代位求償97萬9326元,總額逼近4億元。全案仍可上訴。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判決指出,郭男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與黃姓、周姓友人前往家樂福中原店購物,3人行經地下1樓清潔用品區時,郭男拿出打火機點燃火苗,再拿起貨架上的噴霧殺蟲劑朝火焰噴灑。做完危險行為後,他竟將商品放回原處,與友人繼續前往賣場其他區域。沒想到殺蟲劑罐體及貨架附近仍殘留火源,約9分鐘後引發連鎖燃燒,進一步波及其他殺蟲劑並發生爆炸。由於賣場內存放大量易燃商品,火勢很快失控,持續向周邊區域蔓延。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緊急出動大批人力前往搶救,歷經數小時才控制火勢。雖然事故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火災造成地下1樓及1樓的牆面、天花板等處嚴重毀損,部分設施也須重新修復、補強,家樂福因此停業近半年,整體營業及修復損失估計高達數億元。保險公司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民事部分,8家產物保險公司在理賠家樂福相關損失後,依法取得代位求償權,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由於郭男未出席言詞辯論期日,也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桃園地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保險公司的請求有理由,因此判准全部求償金額。此外,火災也造成家樂福商店街一間咖啡館受損,保險公司完成理算後,針對店內機器設備、裝修以及商品等損失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法院同樣判准97萬9326元。刑事部分,郭男則因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遭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如今民事賠償金額更逼近4億元,案件曝光後也引發外界譁然。若判決確定,郭男將面對龐大的賠償責任,後續仍可依法提起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快訊/賴清德宣布:明年全民普發1萬 全台8月地方振興金最高領1萬!若中央普發一萬 仍可請領 拿菜刀抓頭撞牆!獸父長期性侵親生女「恐嚇要一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