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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義監護權官司…憲法法庭判最高法院裁定違憲 女童可暫留台灣

司法史首例 ,憲法法庭判最高法院裁定違憲 ,8歲女童可暫留台。(圖/中國時報林偉信攝)

司法史首例 ,憲法法庭判最高法院裁定違憲 ,8歲女童可暫留台。(圖/中國時報林偉信攝)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法官裁定由藍帶回義國同住,但裁定確定後,她的女兒特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示想留在台灣,詹女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判決,最高法院裁定違憲,廢棄發回最高法院,女童可暫留台灣。

這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起因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在2014年未婚生下一女,後來2人感情生變並引爆跨海爭女的官司訴訟戰。台北地方法院院作出暫時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讓藍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

憲法法庭(圖/報系資料照)
憲法法庭(圖/報系資料照)

詹女提抗告先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後,台北地院訂3月14日是執行交付的最後期限,但女童不願離開學校,因詹女早在3月10日就透過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3月18日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確定終局裁定有無牴觸憲法,仍待憲法法庭憲法審查,且確定終局裁定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本件確具急迫性與必要性,沒有其他手段可避免及防範,裁定本案在裁判憲法審查案件裁判宣告前,暫時停止執行。

另藍男與詹女監護權訴訟部分,一審台北地方法院獨任法官裁定親權歸藍所有,詹女不服抗告,二審台北地院合議庭本月25日開庭,只有詹女出庭、藍已回義大利委由律師參與,目前仍在調解及準備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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