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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導鈕承澤獲假釋回家過年 檢方聲請保護管束獲准

鈕承澤 假釋 保護管束 聲請 矯正署 服刑 請假 台灣高等法院 檢察官 豆導 妨害性自主 強制性交 高院 最高法院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圖/報系資料照)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圖/報系資料照)

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因2018年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刑4年定讞,2021年他赴花蓮監獄服刑,經3度申請假釋遭駁後,他去(2024)年12月第4次申請假獲,獲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核准,鈕可以回家過年。檢察官依刑法第9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台灣高等法院今(21)日裁准聲請。可抗告。

鈕承澤2018年11月不顧劇組女員工反抗強壓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雖賠償200萬元試圖和解,卻又稱女方對他有好感、否認犯罪,一、二審法官認定他並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北檢原於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也獲得花檢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入監。鈕因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

鈕自2023年12月因服刑過半,首度向監所提出假釋申請,經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駁回,去年12月第4度申請假釋,終於獲准。檢察官依刑法第9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有據,裁定鈕承澤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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