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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友爆北檢逼供沈慶京 民眾黨:黨檢不分司法淪政治鷹犬

沈慶京 逼供 台北地檢署 視察 檢察官 北檢 民眾黨 刑事 訴訟 筆錄 違法 戒護就醫 司法 威京集團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沈慶京病友爆料檢察官在視察期間施壓逼供,引發爭議。(圖/劉耿豪攝)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沈慶京病友爆料檢察官在視察期間施壓逼供,引發爭議。(圖/劉耿豪攝)

京華城案調查中,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指控北檢趁其戒護就醫時闖入醫院偵訊。近日,同病房「Y先生」爆料,稱檢察官多次施壓,試圖引導其指控柯文哲。北檢發聲明反駁,但民眾黨19日質疑,檢方假借視察之名違法訊問,甚至提及減刑條款影響供述,應說明是否製作筆錄。

針對沈慶京隔壁病床的指控,北檢表示,檢察官偵辦案件均秉持「依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的客觀中立態度。北檢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通知法院。」因此,檢察官的偵查作為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不容外界惡意曲解。

對此,民眾黨表示,台北地檢署針對沈慶京案的回應顯示,檢察官林俊言誤解《刑事訴訟法》第106條的法律定義,對外欺瞞社會大眾,假借視察之名,實則進行違法訊問,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北檢事後才急忙以「最速件」函通知法院,早已逾越檢察官守則,重創檢察體系形象。

民眾黨指出,《刑事訴訟法》第106條的重點在於了解羈押被告的環境狀況,而非利用視察機會對當事人施壓。然而,北檢兩度濫用視察權,對沈慶京進行不當訊問,已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檢察官林俊言10月11日在醫院訊問長達兩小時,卻僅錄音錄影幾分鐘,筆錄內容僅記錄當事人「保持緘默」,顯然刻意隱藏訊問細節。10月14日又假借視察之名再度訊問,甚至提及減刑條款影響供述,檢方應明確說明是否製作筆錄,是否藉視察之名行違法訊問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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