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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身障停車證制度失控 林月琴提4項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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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月琴今(12)日與身心障礙駕駛人共同開記者會,現身說法指出身障停車制度失靈所造成的實際困境。(圖/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林月琴今(12)日與身心障礙駕駛人共同開記者會,現身說法指出身障停車制度失靈所造成的實際困境。(圖/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林月琴今(12)日與10位身心障礙駕駛人共同開記者會,現身說法指出身障停車制度失靈所造成的實際困境。林月琴指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立身心障礙者停車識別證與專用車位的初衷,是為協助行動不便者在日常生活中能方便且安全的停車;然而,專用停車位稀缺,政府部門又對車位的管理普遍消極,加上違規樣態檢舉難以舉證,使得真正需要的身障駕駛人反而找不到車位,因此提出4項具體改革方案,呼籲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應盡速檢討並提出改善時程表。

「這不只是供需比例問題,更反映出政府對專用車位必須更積極的管理,若沒有積極作為,形同毀棄身障法交通平權的立法原意。」林月琴指出,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有效的身障停車識別證已高達42萬張;但根據交通部統計,全國僅設有約2萬7千格的路外公有身障專用停車位,等於平均約14張證才對應1格車位。

林月琴說,許多公有停車場如休息站、風景區、捷運站、學校地下室等委外經營空間,卻缺乏統一管理標準,設備與警示規範不一。面對濫用識別證違規佔用的情況,地方政府常以「難以現場查證是否載有身障者」為由,不積極執法;委外業者也未落實查核義務,甚至要求身障檢舉者自行錄影取證,讓身障者面對衝突風險。種種消極作為,使違規濫用難以改善,真正需要的身障者反而無位可停。

現行法規清楚規範,必須要有身障者本人在車上,才能使用專用車位。然而,身障駕駛人王先生表示:「13年前第一次抽到公有停車場就發現,多數身障車位都被正常人長期占用,幾乎都是拿家屬申請的證明,未搭載身障者也照停不誤,就連過期證繼續使用也時有所見。13年來我不斷反映,例如,新北市政府總是有抗議才管、沒聲音就擺爛」。王先生強調,全台依法設置的2%身障車位其實是夠用的,但因為政府不查核、不執法,導致真正需要的身障駕駛人根本停不到車位。

身障駕駛人劉先生表示:「對行動不便者而言,身障專用車位就像捷運的電梯,是上下車的唯一方法」。他親身經歷多次因停車位被濫用而無法下車,甚至眼睜睜看著沒有身障者同行的駕駛快速下車,長期占用專位。有一次他好不容易勸退一位違規未載身障者的駕駛,對方竟回應「我不知道不可以這樣停,之前也沒人講」。劉批評,政府對違規視若無睹,法規形同虛設。他並提出提高罰鍰與設置道德講習、獎勵檢舉、區分自駕與家屬使用證件、定期換證並註銷違規者,以及在停車場加裝車位鎖與車牌辨識系統等改善建議。

林月琴提出四項具體改革建議,包括:管理制度改革與辨識強化;委外管理責任明確化,交通部應修訂停車場委外管理規範,要求相關停車空間的主管機關在合約明訂業者對於身障車位管理責任;裁罰查核與註銷制度健全化:警政單位應積極協助違規舉報,衛福部與交通部也應建立資訊串聯方式;社會溝通與交通平權教育,政府應積極推動公眾教育,說明身障車位與識別證制度設計目的,提升大眾對交通平權的認知,減少誤解與排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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