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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被罰1.8萬!男駕駛死不繳「房子慘被法拍」 結局超扯:見到鬼了
超離譜!有一名男子駕車屢屢違規,共累計1.8萬元罰單,卻遲遲不繳,導致名下的房子被查封,結果後來被別人買走,但房子卻被行政執行署拿回去,結局不禁讓人大喊:「見到鬼了!」王至德律師在臉書分享,男子幾年前因為酒駕、未依車道行駛、無照駕駛屢次違規,被開了交通罰單共1.8萬元,因為不滿要繳罰款,認為政府拿他沒轍,所以打死不繳。不過,行政執行署發現他名下還有棟房子,由於找不到其他財產,所以將房子查封。奇怪的是,只要男子表明願意繳納罰單及遲延利息,行政執行署就會停止拍賣,但他壓根不打算繳錢,行政執行署只好按規定繼續拍賣程序,後來房子被一名女子買走,對方拿到權利移轉證明後,就去地政事務所辦過戶登記。直到房子被賣掉,男子才突然醒悟,便和媽媽到處陳情,媽媽甚至到執行署下跪,要求把房子還給他們。原本按法律規定,拍賣房屋只要拍定後繳了錢,執行署就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房子的所有權就正式移轉了。然而,男子主張行政執行署未將房產公告為不點交、超額查封拍賣、有違公平合理原則為由來聲明異議,本來應該要駁回,執行署卻反而把已經拍定的拍賣給撤銷掉、撤銷塗銷查封登記,還命地政事務所撤銷女子的所有權移轉登記。男子累積的違規,被開罰1.8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女子接到裁定後氣炸,因為他已找到買家要脫手,卻損失70多萬的價差獲利,馬上聲明異議,但執行署不願駁回,因此只好打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行政執行署確實亂搞,判執行署要賠女子70多萬,上訴後仍維持原判,不過所謂的70多萬價差獲利需要確認,所以把賠償金額的部分發回重新調查。王至德律師指出,這案件很罕見是男子只欠1.8萬罰單,卻因為死都不繳,名下又沒有其他財產,遭到行政執行署拍賣唯一的房子,而女子都已經拿到房屋,卻被行政執行署透過違法的方式把房屋拿回去,「只能說見到鬼了」。王至德律師說明,女子在拿到權利移轉證明書的時候,就已經拿到房子的所有權,就算前面有什麼程序問題,也應該是透過訴訟來確認,行政執行署居然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形下,把女子買到手的房子搶回來還給男子,和土匪沒什麼兩樣,幸虧台灣算是法治國家,至少讓女子有機會得到賠償。

88人組詐騙集團假戀愛! 陸女網戀20天被騙逾2千萬
中國大陸福建日前傳出有88人組成詐騙集團,利用「網戀」名義行詐,被害人多達上百人。其中更有被害婦女在短短20天內,就被詐騙600萬元(約新台幣2485萬元),讓她近2年來身體狀況出現異常。大陸福建南安警方日前破獲一起上百人受騙的網路詐騙案,逮捕涉詐犯罪嫌疑人共88名,涉案金額超過人民幣1.8億元(約新台幣7.4億元)。根據大陸媒體報導指出,其中1名50多歲的張姓被害女子離婚多年,於2023年6月23日經由介紹與「相親對象」開始互動,在這段過程中,對方每天噓寒問暖讓她卸下心防。雙方初步確定戀愛關係後,該「相親對象」某天請求她代為操作金融平台的投資帳戶,包含幫忙購買基金,甚至慫恿她註冊帳號一同投資。張女初次投資的隔天就把錢領出,讓她誤以為「動動手指就能輕鬆賺錢」;隨後看到對方的帳號獲得高額盈利,自己也因此逐漸擴大投資,甚至抵押了兩2間房。不料,張女於7月13日將所有資產都投入到其投資平台後,卻發現帳戶無法再開啟,才驚覺被詐騙,短短20多天就被騙近600萬元。張女事後表示,原本想著10幾天就能把這些錢賺回來,所以才把2間房子全抵押投進去。發現是詐騙後,記憶力急劇下降,這2年的時間都睡不好,沒有睡超過5小時的一天,也坦言「覺得自己好蠢」。警方調查發現,該投資平台是詐騙集團架設在境外的假平台,被害者看到的帳號資金和轉帳紀錄,都是團隊在後台所操作控制,團隊多達88人。許多被害人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裡,將全部財產,甚至貸款全投入造假投資平台,報導指出,詐騙分子通常會在與被害人進行文字或語音聊天到達一定程度後,以「公司保密要求、人在國外不方便」等藉口,拒絕視訊聊天或見面要求。例如會聲稱自己是某證券的高階主管,公司發生過洩密事件,因此使用公司訂製的手機,沒有相機也不能傳影片等。詐騙分子最終甚至會確認被害人是否無任何財務來源、無處可再借錢,甚至是已經賣房子或抵押房子,才會把對方封鎖,結束整個詐騙行為,警方稱之為「榨乾最後一滴血」。

長沙女控中醫院手法粗暴致失能 病歷消失求償無門
湖南長沙一名馮姓女子近日指控,2023年於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行頸椎正骨治療後,疑似因手法粗暴導致脊椎損傷,事發近兩年,生活已無法自理,且院方至今未提供正骨當日之病歷,令其無法透過法律途徑維權。湖南中醫附一院被指病歷管理不善,涉事醫師仍正常出診中。(圖/翻攝自潮新聞)據《潮新聞》報導,2023年9月,馮姚因心悸胸悶至該院就診,影像報告顯示疑有寰枢關節半脫位。同年10月7日,她前往骨傷科副主任醫師姚姓醫師門診,對方未經影像檢查即徒手正骨,馮姚當下感覺頭部被猛烈甩動,聽見脊骨異響,左眼即出現複視,隨後四肢漸漸無力癱軟,被送急診救治。律師強調病歷是醫療爭議關鍵證據,病歷遺失將影響訴訟進行。(圖/翻攝自潮新聞)隔日再次影像檢查發現其樞椎與寰椎間距異常,疑似半脫位;19日轉診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後,又被懷疑有寰椎骨折可能。馮姚此後前往北京多家大型醫院治療,診斷出小腦前庭功能障礙、左眼神經受損、體位性心律異常等多項傷病,但迄今未獲原院任何賠償。馮姚稱,事發後多次向院方索取門診病歷,對方以"已交付病人"或"無電子病歷"為由拒絕提供。她向衛健部門投訴,院方也未提供清楚說法。監視器顯示,正骨當日護士曾表示病歷本尚未書寫。雨花區衛健局表示,涉事醫師具合法執業資格,當時醫院尚未全面建置電子病歷系統,紙本病歷疑有遺失,但難以追責。根據國家規定,三級醫院2020年前應完成電子病歷建置,湖南中醫附一院早於1994年即為三級甲等中醫院,2021年亦曾公告進行電子病歷系統升級採購。院方網站仍顯示涉事姚姓醫師正常出診,介紹其擅長手法治療頸椎病與腰椎病。馮姚指現已無力支付後續高額醫療費,準備變賣房產求生。律師指出,病歷為醫療爭議舉證關鍵,若醫院拒絕提供或遺失,法院可推定其存有過錯。但仍需證明傷害與醫療行為存在因果關係。患者可保存影像檢查、繳費紀錄、與醫師對話等其他證據,並可向法院提告或申請衛健委調查。

台中版《寄生上流》 屋主回家發現「客廳被鄰居挖洞」隔成房間:這是我家嗎?
真實版《寄生上流》!台中市大水湳地區,一對住在透天厝的老夫妻,發現隔壁屋子長期沒人住,竟偷偷挖洞,在鄰居家客廳格出另一間房使用,直到去年8月屋主趙先生回家查看,才揭發這起離奇事件。據《三立新聞》報導,該棟位於中清路附近的透天厝已有40年屋齡,趙先生去年8月為了做生意,想重新整修老屋作為創業使用,一開門卻發現隔壁鄰居擅自在牆壁上打洞,將自家客廳隔成他家房間使用,忍不住傻眼,懷疑是自己的家嗎?趙先生見狀十分傻眼,詢問附近鄰居才知,隔壁住了一對老夫妻,他們向有親戚關係的房東承租透天厝,月租8000元,低於周邊行情,實際承租時間應該至少9年。老夫妻在牆壁挖洞,隔出一個房間。(圖/三立新聞提供)趙先生坦言,不清楚老夫妻占用自家客廳多久,也不知道房間內有什麼,向對方反應後,2人立刻請工人拆除隔間,並以水泥填補洞口,隨後搬離透天厝。他發現隔壁房東打算賣掉房子,輾轉透過房仲找到人,告知租客擅自鑽洞的行為,沒想到隔天就被房東封鎖。趙先生控訴,自家被隔壁鄰居占用,從打洞到修補都沒人通知,且對方也只是把洞填起來,仍留下大量的釘痕和鑽孔,牆面也凹凸不平,如今找不到租客,還被房東封鎖。趙先生表示,他只希望房子能恢復原狀,現在卻完全找不到人,房東還找房仲居中協調要賣房子,希望能息事寧人,如此不負責任的態度讓他超無奈,感嘆「這世界真的太誇張了」。

贈房給女兒「不想分女婿」? 律師列3種過戶方式:這招省稅又能保財產
不少父母為配置財產,會提前將房地產過戶給子女,卻難免對已婚的子女有所顧忌,擔心未來如果離婚,房產恐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後要分一半給女婿或媳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關鍵就在「父母怎麼給」,分析3種過戶模式,發現「遺囑指定繼承」最划算。父母親想將名下房地產過戶給「已經結婚的女兒」,但擔心萬一未來如果女婿要離婚,房地產是否就要分女婿一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提出這情境,從法律上來看,女婿並不能主張房子的一半權利,但是房子的價值的一半是否會被女婿拿走,就要看父母親如何把房地產過戶給女兒。蘇家宏列舉3種過戶的方式來比較,強調「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或「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親名下房地產」的結果並不相同:一、父母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一)夫妻財產部分:可以有效排除未來女婿分產。父母親直接贈與的房地產,屬於女兒無償取得得財產,所以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範圍,此房地產在女兒離婚時不會列入分配,女婿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二)稅務部分:1. 贈與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通常低於市價。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超過,依10%、15%、20%累進課稅。2. 房地合一稅:不課徵(因屬「贈與」非買賣)。但未來若出售此房地產,將以實際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扣除取得成本(以贈與當時的公告價格計算房地成本,不是父母親原始購買房地的價格)來計算房地合一稅,由於房地的公告價遠低於市場價格,而且若房地價格上漲,通常會有相當的房地合一稅。3. 土地增值稅:僅適用一般稅率(並不能用自用土地稅率)。(三)適合情形:想一次就完成贈與,比較擔心女婿分財產問題,而不擔心房地合一稅的父母。二、父母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產(一) 夫妻財產部分:屬於女兒以父母贈與的現金去做「理財」的行為,如未來房地價值高於當時的購買價(父母贈與的現金總額),高出來的部分仍可能被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舉例來說,女兒以2440萬元購買父母親的房地產(女兒資金來源是父母親的贈與),未來如果離婚,多數法院會認為此房地產是婚後財產,先鑑定該房地產價值,如果價值是3440萬元,再扣除父母親贈與的2440萬元,其餘1000萬元屬於婚後財產的增值,依法屬於女兒的夫妻剩餘財產,要跟女婿做分配。此外,也有法院依照個案判斷,認為此房地是贈與財產的變形,而不需要列入剩餘財產。所以蘇家宏健議,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未來不想要讓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買賣價格就要盡可能跟市價相當。(二) 稅務部分:1. 贈與稅不計算,因為是女兒購買的行為。2. 房地合一稅:關鍵在於女兒用多少錢購買父母的房地,以及出售時機。房地合一稅會先計算有多少所得(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的稅基)再計算要繳多少稅(課稅所得稅基x稅率=所得稅)。因此父母親可以決定用多少錢賣房給女兒,讓取得成本變高,就會減少課稅所得,此外女兒也可以持有較長時間,讓稅率比較低(45%、35%、20%與15%),或符合自用住宅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稅率也用最低的10%計算。舉例來說,父母每年可利用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夫妻兩人合計可達488萬元,夫妻合計一年贈與女兒的免稅額度可達488萬元,兩年共計贈與976萬元。以此類推,逐年贈與現金給女兒累積購屋資金,有效分散贈與稅負擔。如果女兒以2928萬元購買父母親名下的房地,女兒的資金來源全部來自父母親的贈與,父母如果想要完全免稅,運用每年免稅額贈與現金,大概需要6年的時間,488*6=2928。如果父母運用部分免稅額,其餘父母所贈與的現金繳交贈與稅也是一種方法。3. 土地增值稅:看父母親本身是否符合自用稅率決定。(三)適合情形:適合長期規劃、分年贈與且希望未來出售稅負較輕的父母。綜合來看,蘇家宏分析,若希望節省當下的贈與稅且一次完成,直接贈與房產較好;若想分散稅負、降低未來出售稅負,且有時間規劃,逐年贈與現金讓女兒以自行購屋的方式更合適。還有第三種方式,若父母親名下的房地產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蘇家宏建議,可用遺囑指定由女兒繼承,女兒依照《繼承法》取得後,未來出售並沒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時間點也以繼承時做計算,會比較省錢,女婿也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計算夫妻「婚後」的剩餘財產差額,還要排除繼承、無償取得以及慰撫金的部分。小心吃到金屬碎屑!IKEA「1產品」出包 全額退款急召回知名百貨「集體撤櫃歇業」爆欠債600萬 市府出手了蝴蝶沒來「南部雨狂炸」專家揭原因:要等到明天

屋主3天跳漲200萬! 房仲怒控:到底誰才是炒高房價的元兇
近年來,台灣的房價增長遠遠超過了薪資增幅,過高房價墊高了生活成本,讓無殼蝸牛們感嘆「薪資追不上房價上漲的速度」!不少名嘴認為台灣高房價問題,將房仲業視為推升房價的關鍵因素。對此,房市專家賣厝阿明今(28)日在網路上揭發房市背後不為人知的「屋主漫天喊價」亂象。賣厝阿明在臉書粉專《賣厝阿明 知識+》發文表示,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房仲爆料「房仲才是高房價的真正受害者!」並揭露房市背後不為人知的「屋主漫天喊價」亂象。該房仲更直接公開近期經手的真實案例,要民眾評評理:「到底誰才是炒高房價的元兇?」三天內兩度跳價 房仲成夾心餅乾根據該房仲提供的對話紀錄顯示,第一天依實價登錄最高34萬/坪行情,與屋主達成委託價36萬/坪共識;第二天屋主突然致電要求加價100萬總價(約調漲2.8萬/坪);第五天帶看客戶前夕,屋主再度反悔,堅持調至42萬/坪(較原始開價暴漲16.7%)。房仲怒轟「我連廣告文宣都印好了,網站上也架了虛擬看房,結果全部要重來!」該房仲無奈表示,光是這三天重新製作銷售資料的成本就超過5000元,還不包括被客戶抱怨「價格亂跳」的信譽損失。賣厝阿明表示房仲業者指出「我們也是勞方!」這絕非個案,有三分之一房仲遇過簽委託後被屋主臨時加價,平均每案要多花3天重新議價。」他強調,房仲收入完全靠成交佣金,屋主隨意漲價反而讓交易更難完成。成交價成「地板價」!專家解析:實價登錄成漲價工具房仲表示,實價登錄本意是透明化,卻被扭曲成「地板價」。許多屋主看到同社區最高成交34萬,就認定自己房子「至少值36萬」,完全忽略樓層、屋況等差異。他警告,這種預期心理正形成惡性循環。該文章在臉書社團引發熱議,支持方表示「遇過屋主開價比實價高30%,還說『賣不掉就放著』」,但也有反對方說「房仲還不是配合抬價?帶看都說『明天要調漲』」,也有中立派網友表示:「這是制度問題,該限制委託後漲價幅度」。賣厝阿明詢問爆料房仲是否會轉行,他苦笑:「下個月房貸還是要繳啊!」道盡服務業的無奈。最後,阿明問大家「您認為誰該為高房價負責?」 中和3房要2300萬!科技男存了800萬頭款嘆:只配看20年老屋 民生社區新案150萬/坪 南部親戚驚「有哪麼厲害」? 內行笑:很正常 房貸門檻變高了!利率衝15年新高 北市平均要扛1800萬

爸媽賣我的房,簽約就算數?最高法院說「不」!看懂未成年子女財產的「處分」大小事
家中的寶貝子女,可能因為繼承、長輩贈與等原因,年紀輕輕就擁有了自己的財產,例如一間小套房或一筆存款。依照我國民法1087條之規定,這些都是屬於未成年子女的「特有財產」,應由父母共同管理。不過父母雖然有權使用、收益這些財產,但法律同時也劃下了一道重要的紅線:民法第1088條第2項但書規定:「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這句話聽起來簡單,但所謂「處分」到底包含哪些行為呢?是不是只要房子還沒過戶,父母就算跟別人簽了買賣契約,也不算「處分」呢?最高法院在一則判決中做了重要宣示。【案例分享:小華的房子差點飛了?】小華的爺爺過世後,留下了一間小公寓給當時才10歲的他。但小華的爸爸最近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情急之下,便想把小華名下的這間公寓賣掉。他很快找到了一位買家陳先生,雙方也談妥了價格,並簽訂了買賣契約。雙方約定陳先生先給付二成價金,但先不過戶,若小華的爸爸一年內有返還這筆錢,只要給付利息後,雙方就解除買賣契約。小華的爸爸心想:「雖然賣房子的錢是要先拿來周轉我自己的生意,但只要房子還沒辦過戶,應該就不算『處分』小華的財產吧?等我生意賺錢了,再解除契約就好」,但小華的姑姑知道了這件事,非常擔心,這樣做真的合法嗎?會不會損害到小華的權益?【法律充電站:最高法院怎麼說?】這個案例的疑問,即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902號民事判決所要處理的核心問題。這則判決做出幾個重要的法律見解:1. 「處分」要從寬認定,不只看最後一步! 最高法院明確指出,民法第1088條第2項但書所說的「處分」,必須從廣義來解釋。它不僅僅指最後把財產所有權移轉給他人那一步(法律上稱為「物權行為」,例如辦理房屋過戶登記)。2. 簽訂買賣契約等「約定」,也算是「處分」! 更重要的是,法院認為,所謂「法律上的處分」,除了「物權行為」外,還包含了承諾會負擔義務的行為(法律上稱為「負擔行為」)。例如: 簽訂買賣契約 答應贈與財產 為他人作保證 簽發票據等等這些行為雖然還沒有立刻讓財產易主,但已經讓子女的財產未來可能要承擔一定的法律效果或風險,所以也算是廣義「處分」的一環。3. 一切以「子女利益」為最高原則! 無論是簽訂契約(負擔行為)還是辦理過戶(物權行為),都必須符合「為子女之利益」這個大前提。如果父母代理子女所做的「處分」行為(包括簽約),並非是為了子女的利益(例如像案例中小華爸爸是為了自己的生意周轉,而非小華的教育、醫療或生活所必需),那麼這個「處分」行為(包括簽約本身)就可能因為違反《民法》第1088條第2項但書的規定而無效。【判決啟示】1. 對父母的提醒: 父母代管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時,務必將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涉及到子女特有財產的決定,尤其是可能導致財產減少或增加負擔的行為,都應審慎評估是否「為子女之利益」。例如,是為了籌措子女的教育基金、醫療費用,還是單純滿足父母自身的需求?界線需要非常清楚。2. 對與未成年人財產交易之第三人的提醒: 如果您要向未成年人購買其名下房產(由其父母代理),尤其是未成年人因繼承、贈與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法律上都屬於是特有財產,此時交易上應更加謹慎。即使只是簽訂契約階段,如果該交易明顯不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未來該契約仍有可能被認定無效。必要時,可要求父母方提出能證明是「為子女利益」的相關文件,以保障交易安全。

老婦住頂級社區拾荒!近1.5億豪宅堆滿垃圾 「蟑螂滿天飛」鄰居崩潰
大陸上海市黃浦區一處每坪要價人民幣23萬(約新台幣65萬元)的社區內,一名程姓獨居老人竟把自己的豪宅在3年內變成了垃圾場!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經過多方聯繫,程婦的丈夫已願意出面,將陪她去進行相關的諮詢或者醫療,希望對方可以配合屬地社區工作,盡早勸說女方不再囤積垃圾。綜合陸媒報導,程婦居住的房子價值人民幣3600多萬元(約新台幣1.49億元),然而她的家中堆滿各式各樣的垃圾,蟲蠅蟑螂滿天飛,就連家門外的公共電梯間也被她塞滿各類生活物品,導致整幢樓都充斥著難以散去的腥臭味。另一位屋主透露,面對如此糟糕的環境,有鄰居實在無法忍受,選擇賣房搬離。見媒體上面,程婦激動地表示,自己正在清理,其他人「想把我弄到精神病院去」,接著便不願再多說。對此,屬地老西門街道唐家灣居民區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並沒有發現程婦有相關精神疾病的記錄,且早在2023年,他們就曾和程婦及其家人溝通過堆物囤積的情況,還一度與其女兒達成共識,但對方最後反悔,稱「我媽的事情我不管了」。居委會工作人員提到,在過去3年間,他們和社區物業曾多次上門勸導,清理堆積垃圾不下上百次,其中,聯動街道特保、民警及社區志願者的大型清運活動都開展了不下十次,「每次清理出至少幾十袋垃圾」。此外,因為程婦的生活習慣,其丈夫已跟她處於分居狀態。由於接下來氣溫將逐步升高,加上為了排除相關火災風險,屬地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經過多方聯繫,程婦丈夫已願意出面,將陪她去進行相關的諮詢或者醫療,希望其可以配合屬地社區工作,盡早勸說程女士不再囤積垃圾。

房仲快刪文!專家示警「7月大狩獵季」 最高恐罰30萬
房仲檢舉之亂還沒結束!近期社群平台上出現一波「房仲之亂」,出現大量檢舉刪文潮,據悉,因為房仲遭到大量檢舉成交物件未下架,有「廣告不實」的嫌疑。房地產專家何世昌提醒,7月是大狩獵季,「已成交的物件通通要下架,若屆期仍未移除,主管機關就要開鍘了。」「房仲之亂」起因爲三重蘆洲房仲惡性競爭,某品牌房仲被地政局通知,網路上PO的賣房廣告,已經賣出沒有刪除,涉及廣告不實被檢舉。若地政局查證屬實,一則廣告就可能被罰6到30萬元,讓房仲卯起來刪文、發免責聲明,引發「房仲之亂」。何世昌29日在臉書上表示,內政部地政司開會決議,已經賣掉的房子不能再刊登廣告,必須將原委託銷售的物件廣告移除,「釣魚廣告依然是違法的,已成交的物件通通要下架,別再拔獅子的鬃毛發無用的免責聲明了。」不過,內政部考量到仲介業者刊登的物件資訊甚多,把查處時間放寬到今年6月30日;在6月底前,仲介業者必須把所有已成交、解除或終止委託銷售契約,但仍刊登在網路上的物件廣告移除。若屆期仍未移除,主管機關就要開鍘。何世昌呼籲仲介們快去刪文,「把舊文全都刪得乾乾淨淨,不然會被罰到脫褲!7月一到,便是大狩獵季。」何世昌坦言自己也很討厭萬年釣魚物件,這次要為內政部點讚。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刊登廣告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如委託銷售期間屆滿,依內政部「研商不動產經紀業廣告逾委託銷售期間下架事宜」會議決議,經紀業者須於6月30日前下架廣告,若逾期未移除者,將面臨6萬至30萬元罰鍰。

娘家出100萬贊助買房!幫老公贖車 媳婦嗆婆家:是在叫什麼?
近日一位人妻表示,婆家在台北有房子,而夫妻在南部租房,近日想要買房接婆婆來住,大姑也有意見,娘家拿100萬贊助他們,還出錢幫老公贖車,她嗆婆家,「妳是在叫什麼。」原PO在《靠北婚姻》發文,公公在老公高中時過世,大姑出嫁,老公跟婆婆住,而2人交往前他家在台北買了房子,老公要付貸款,交往後她在老公家住2年,她還幫忙付一半房貸,後來老公把大負債的公司遷移到南部重新經營,她也因為懷孕放棄北部的工作搬到南部,4年多後,有2個小孩,她也有想買房的念頭,本來家人想要找透天,可以住一起,樓下當老公的辦公室,但房子不好找,後來想說賣台北房子,把婆婆接下來一起住。不過,他人跟婆婆說,「年輕人買房靠自己啊,幹嘛賣妳的房子。」原PO表示,「我沒有要拿妳的財產,頂多你把我老公這幾年來繳出去的(100多萬)拿出來,加上我存的錢,我們頭期就有了...其他的妳自己留著,我沒有要....」原PO說,婆婆捨不得賣房,持續溝通後,婆婆同意先租人,「我們想說不然先租大一點的,接婆婆下來試住看看,她覺得習慣再打算。」大姑嗆,婆婆就算住南部,台北的房租也是婆婆的。原PO指出,「要幫忙付房租是我婆婆主動提出的,而我只跟她說,租人後、妳身上要留一點生活費,有多的妳想幫我們分擔在付就好」,而台北房貸也不是婆婆在付,不知道她在叫什麼。原PO說,家人要拿100多萬贊助他們買房,夫妻看好房也簽約,想照之前說的把婆婆接下來住。婆婆又改口,不捨得租人,不下去住了。原PO嗆,「我嫁給你兒子都在幫你家繳房貸,我們家為了挺我、覺得我很辛苦...拿了100多萬出來讓我們買房子,不是因為他們有錢,而是他們不捨得我吃苦。然後妳總是嘴裡說著我們很辛苦、住現在租的這裡不好...實際呢?需要妳幫忙時,說妳沒能力、說我們要賣妳財產。」原PO表示,「我嫁給他四年,每個月繳錢讓妳自己一個人在台北過的悠遊自在,然後你兒子車子因為沒繳貸款車被拖走時是我媽拿錢去贖回來,你兒子公司週轉不靈時是我拿我的存款讓他的週轉,就連我們要買房也是我家人全力相挺,你們到底在幹嘛?為什麼一群跟妳兒子沒有血緣關係的人這樣幫妳兒子了,妳可以在那邊裝傻?」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是你老公無力處理,還是妳太愛你老公了」、「一直提到婆婆過來同住,真的同住才會是惡夢的開始」、「傻子才會幫人繳房貸,除非有加你名」,也有人說「妳要買房卻把心思算到婆婆住的房子上?!我滿頭問號」。

北士科翻身2/輝達帶來大利多?在地民眾吐心聲「憂漲租、吵都更」
輝達進駐北士科讓曾在候選名單中的花博、松機、南港、林口、高雄人好心碎,但這真的是「絕對大利多」嗎?CTWANT記者實地走訪,北士科一帶在地居民、商家心情好壞參半,有人開心期待區域發展,盼都更動起來,「跟輝達同步新屋落成」,也有商家開始擔心漲租、做不下去。CTWANT記者實地走訪與北士科隔條文林北路的舊市區生活圈,對於輝達將進駐的消息,大部分在地居民普遍還無感或處於觀望,除了有民眾擔心承德路上班時段交通壅塞問題更嚴重外,影響較多的是預期不動產的增值。目前北士科重劃區內新建案每坪單價已站穩「百萬俱樂部」,更有專家推估預售案將上攻150萬元,預期也將拉抬周邊中古屋行情。目前北士科還在建設,就業人潮也尚未進駐,但因承德路每到上班就車多,在地居民擔心未來交通會更壅塞。(圖/報系資料照)「本來要賣房子的屋主,現在都不想賣了!」一位公園散步的民眾就分享,在附近從事房仲業的弟弟已收到客戶「惜售觀望」的通知。另也有不少店家擔心房東漲租。文林北路上一位汽車材料批發商老闆就硬氣說,「這邊也做不了什麼其他生意,產業蕭條加上實體店鋪的沒落,漲租,大不了就收掉不做,或改跑單幫而已。」另一位居民則是秀出手機群組,「鄰居討論要都更,現在看到黃仁勳要來,吵得更厲害,我是看一看笑一笑,我也不急。」群組內則是分享著仁寶、中鼎等大企業進駐等利多消息,現在還有輝達,「若我們能與輝達同步新屋落成,屆時人潮進來,我們新成屋房價會不會被推升?」不過群組也有人認為,台灣輝達薪水可能沒有大家想像的高,此外,廠辦施工期較短,可能比都更完工來得早。在地人士透露,之前房市欠佳時,曾一個月只有5組來人,現在接待中心已熱絡不少。(示意圖/林榮芳攝)「現在投資這邊都太慢了,都是財團(的天下),我看也沒有人在賣房子,除了新建案。」一位自稱日行萬步的居民表示,常常在重劃區散步,他指著遠方的接待中心說,「之前幾乎都空的,現在人有變多,從外面玻璃看裡面或看停放的車子就知道。」有在關注房市的他還觀察到,某案廣告之前價格寫每坪120~130萬元,這幾天變成120~135萬元,漲了5萬元。知名房仲陳泰源也提到,北士科附近芝山生活圈中古屋每坪單價,2021年還在81萬元,到了2023年已來到每坪90萬元,漲勢驚人,但2023年開始出現跌勢,目前平均單價跌落86萬元,「之前因漲過頭再加上打炒房影響,讓市場熄火,過往幾年區域成交量都破百件,今年第一季只有9件成交,如今輝達進駐能為當地中古屋成交價量提升多少還無法確定,目前出現惜售氛圍也都很正常。」

賣屋後1千萬資金全給兒可避稅? 專家警告:現金贈與恐遭重罰
一名男子最近出售一間房產,獲得超過1000萬元的價金,後來他計畫將這筆款項一次性贈與給兒子,並希望透過現金方式避開國稅局對贈與稅的查核。然而,地政士提醒,雖然現金贈與短期內不容易被發現,但一旦資金流向被政府查出,該對父子都可能面臨補稅與高額罰鍰的風險。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財產所有人無償轉移財產予他人且對方接受,即構成贈與行為。此外,《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若納稅義務人未依限申報,或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手段逃稅,稅務機關可於最長7年內進行補稅。《三立新聞網》報導,這位男子受到朋友建議,認為以現金方式轉移財產較不容易被發現。友人還聲稱,自己曾以同樣方式贈與資金而未被查處。雖然男子對朋友的說法心存疑慮,但仍計畫比照辦理,並向專業人士諮詢可行性。對此,地政士指出,表面上來看,民眾現金轉贈財產不易即時暴露,但若受贈人將現金存入銀行、用於投資或其他開銷,產生的資金流動仍有可能被查到。當父子倆無法合理解釋資金來源與用途,國稅局便有機會展開補稅調查,甚至追加罰款。另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5條規定,若納稅人申報遺產或贈與財產後仍有漏報或短報情形,稅捐機關可處漏稅金額兩倍以下的罰鍰。若納稅人行為涉及故意逃稅,得依本法第46條規定,除了補稅,更將被政府處以漏稅額1至3倍的罰鍰。地政士建議,民眾與其一次性以現金形式轉贈財產,不如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若為夫妻雙方共同贈與財產,年免稅總額可達488萬元,如此一來透過逐年合法申報與贈與,三年內即可完成超過千萬資金的轉移,既可達成節稅目的,也可避免未來可能面臨的稅務風險與法律責任。

拿買房頭款幫婆家翻修…兩老突喊賣房「錢全給小叔」 夫妻被抽乾崩潰
長輩若差別對待子女,長期下來難免讓人心生芥蒂。1名女網友抱怨,夫妻倆婚後和公婆同住,原本打算自己買房子搬出去住,但因家裡屋頂漏水,2人不想讓長輩獨自面對,於是把辛苦存下的積蓄拿出來修繕,誰知公婆最近打算賣房,除了留下一點養老金外,其他都要給小叔做生意,讓她覺得十分不公平。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她和丈夫婚後與公婆同住,一陣子後有意自己買房,「這時公公婆婆跟我們說,頂樓的漏水問題很嚴重,再拖下去也是不行,要趁天氣好的時候處理。也的確下大雨刮颱風時,我們都要面對漏水淹水的問題。要是我們就這樣搬走了,這些問題就等於留著讓他們兩個老人自己面對。」女網友表示,夫妻倆衡量過後,決定把買房的預算拿出來修繕屋子,「幾年過去了,現在他們兩老突然說房子要賣掉,他們自己要找一間小公寓住,剩餘的錢要用來資助小叔做生意,我們要自己想辦法找地方住。這時就把我們那時找房子的事情被拿出來做文章,說反正我們原本就打算搬出去。」人妻提到,自己知道房子是公婆的,「當時是以為將來就這樣長長久久跟他們住、一起照顧他們,才把我們夫妻自己辛苦攢下來的錢拿出來公用,算是投資在這棟房子裡面」,況且老人家平時都是夫妻倆在照顧,「現在反手一個說這是他們的財產,我們的確也無話可說,只是就這樣被抽乾的我們真的欲哭無淚。」貼文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叫老的當初修房子的錢還你們啊!財產沒你們的份就分清楚一點啊」、「敢要、敢吵的人就有機會扭轉」、「公婆都開口了,快搬!然後請他把當初你們出的錢還給你們,接下來就比照小叔他們一樣逢年過節再去」、「法律上房子是他們的,他們有權決定如何處理呀。現在開始不要再對他們心軟了,先找房子搬出去吧」。

讓青年有房住!卓榮泰擬推「婚育宅」 生一胎租金補貼50%
高房價民怨難解,行政院長卓榮泰透露,內政部近期將推出「婚育宅」,若是住社宅的青年,生一胎租金補貼加碼50%、再生1個再加碼50%,他強調房價很難一夕之間下降,以此政策優先解決讓青年「有房住」的問題。隨著5 月20日即將到來,總統就任即將滿周年,卓榮泰接受《法律白話文》Podcast專訪於今(13)日上線撥出,暢談這一年來的施政過程、朝野對立狀況、預算凍刪、能源及美國關稅議題等,也針對主持人詢問高房價解決方針時,透露即將推出的房市政策。對於高房價問題,卓榮泰先坦言,「誰都沒辦法讓房價一夕之間降下來」,因為會影響到銀行貸款等,但政府會照顧青年朋友的居住問題,用青年住宅、社會住宅等來因應,希望能從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或區段徵收等措施,來增加多一些容積,讓民間廠商多蓋一些房子出來後,提撥一定數量如3~5%,來做青年住宅或社會住宅,讓青年朋友可以買到房子(按:此處應為口誤,社宅與青年住宅通常只租不賣,無法銷售)。卓榮泰特別強調,「有房住比買得到房優先」,所以政府推出青年住宅,讓有房住優先,內政部最近還會推出「婚育宅」,如果住進社宅或青年住宅裡面,「一個人進去,你要結婚了、你要生小孩了,租金補貼再加碼」,並舉例生一胎加50%,再生一胎再加50%。主持也也順著話題詢問,很多房東不同意給房客申報租金,卓榮泰對此表示,要靠租金透明化來解決,向現在的實價登錄機制,但租金要全面實價登錄很難,不像買賣房可能好幾年買一間,租房子可能短時間幾個月就會換租,所以先不要做一戶一戶或路段,而是做區域性的比較,讓年輕人來租的時候,至少可以知道這個區域租金大概是多少。卓榮泰也強調,房東也不能從水電費來隨意加租,政府會有定型化契約,包租代管的一定要使用性型化契約,讓每個人看到的都是公版契約,大家至少不容易受到傷害。 築夢從教育開始:陶喜建設董事長胡富文回饋母校 實踐社會責任 博愛特區豪宅聚落生力軍!高端買家爭搶限量「熙鼎九簷」! 現在買房「該從幾折開始談」? 專家曝1原則:2區域空間大

台北房東「都有兒子住美國」? 網爆共鳴:為了兒女趕房客
不少房東想提前收回房屋時,通常會找一些合理的理由,讓房客心甘情願退租,雙方和平解約。一名網友昨(3)日在網路上分享他多年觀察的心得,「台北房東都有『住美國兒子』」,沒想到文章曝光後,短短1天引發近5萬人笑讚「每個房東都曾為了兒女要住趕走一個房客!」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寫道「每個台北市的房東都有一個在美國讀書的兒子。而且講完會來個停頓看你有沒有反應」、「會兩天不讀你的冷氣漏水訊息,因為在美國兒子家,或者45~55之間幫年邁父母管房子的叔叔阿姨」,沒想到短短的一段戳謊文,卻引發近5萬人共鳴。網友發現「台北房東都有『住美國兒子』」。(封面圖/翻攝自Threads)網友們紛紛回文「房東:美國兒子要回來了,麻煩你們下個月搬家」、「真的,每個台北市房東都有3間房子以上,固定3個月要回美國一次」、「還有一個嫁到英國的女兒啦」、「房東們通通阿姨會手拿一個掛在手挽的寶寶,如果是男生阿伯房東一定會帶鴨舌帽」、「還會掛個霹靂腰包」、「每個房東都曾為了兒女要住趕走一個房客」。連隆鼻名醫張簡仕煌都忍不住好奇問道「弱弱問台中的房東兒子都在哪裡讀?」。還有人跟進原PO揭露自己的社會觀察「每個賣房子的屋主都說移民去了」、「每個台中市的89都有一個開阿爾法的阿兄」、「每個在靠腰軍公教年金被砍的,大概也是有好幾棟房子」、「每個返鄉青農以前的工作都是工程師」、「每個下海的妹子都家境貧困」、「每個中彩券的都是公務員」。 國稅局要查稅了! 專家示警「5行業6行為」有漏快補繳 頂客夫妻「遺產不想給手足」律師曝3招:不怕被充公 祖厝被強拆、竹東如九龍城?科技首都城市治理失靈

給房仲介紹客人「帶看1次就成交」!他嫌1萬紅包少 網:沒義務給你
房仲賣屋時,不管對買賣雙方提供多少服務,終歸要順利成交才有收入,若有「中人」介紹想買房的客人,成交機率高,才能賺取仲介費。一名網友昨(5)日在網路上抱怨,日前他介紹客人給房仲友人,「帶看即成交」,順利成交1800萬元的房子,網友卻嫌1萬元介紹費少。文章曝光後,網友卻狂酸「他沒義務要給你啊!」網友在《買房知識家》社團PO文「想請問介紹客人給房仲朋友,只帶看一次成交了1800萬,他只包給我1萬,會不會有點少?」網友介紹買房成交,嫌房仲包1萬元紅包太少。(圖/翻攝《買房知識家》社團)沒想到網友卻狂打臉他「會不會想太多?你只是介紹!房仲帶看、溝通、問題處理、與屋主溝通,冒著被屋主罵的風險作業,你只是出張嘴,還想領多少呢?」、「佣金不是義務給你的欸,完全是看對方想給多少,除非你們事先談好 如果這個客人有成,你要多少佣金!」、「你要確定收到6%耶。這邊很多人都在教怎麼大殺特殺服務費」、「你有合法的營業員證照嗎?如果沒有也只是個貪婪的牽勾仔」、「中人費一般是業績的5%左右,假如他業績是20萬,他給你1萬我覺得合情合理」。不過也有人認為成交1800萬房屋,仲介費規定最高只能拿「房屋價金的6%」,換算下來仲介費拿滿可達108萬佣金,網友說「我至少包18萬」、「我上次成交1858萬,包3萬紅包」、「如果總共賺6%,我是覺得真的太少!我的話至少包3萬!」、「可能想說你也不知道他賺多少,1萬就給足面子,畢竟人情世故沒有公定價,頂多以後少往來」、「仲介可以跟公司申請中人費」、「紅包至少8萬,公司通常會有介紹人的紅包」。還有內行人回文「我以前公司中人紅包,買方只有兩種金額6千、1.2萬,賣方只有兩種金額1.2萬、2萬」、如果在意就說出來「居間介紹媒合不動產事前應彼此談好中人費,成交1800萬元,假設總價的4%,為總佣金收72萬,公司提成36萬,如開發行銷另有他人再除一半18萬,再扣發票報稅1萬8,你朋友等於實拿16.2萬元,等於給你不到1%,但你只是居間行為,並無參與買賣過程,也無需成交後的責任風險,希望你能釋懷。」 急買房請親友議價 沒省到還要收2%介紹費 人妻嘆:怪自己太淺 空軍來襲!南二都房價全部跌 他估329檔期:不會有好成績 最新投資意願調查「房地產險勝」 專家揭關鍵:發現價格沒鬆動

700人民調揭真相!一面倒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專家籲法律應與時俱進
兄弟姊妹是否應該享有「特留分」繼承權保障?這項長期爭議的議題,近日再度引發社會關注。根據CTWANT調查,台灣遺囑協會日前發起一項線上調查,針對是否應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制度進行意見徵集,短短三天內即吸引約757位民眾熱烈參與。調查結果顯示,僅6人支持維持現行制度,其餘皆表達「應該廢除」的立場,呈現壓倒性民意。特留分成制度障礙 民眾:明明是我的財產,為什麼不能自由處理?所謂特留分,是指依法保留給法定繼承人最低比例的遺產,即使立有遺囑,也不能完全剝奪其繼承權。因為在現行民法體系下,若被繼承人無子女、無父母,則兄弟姊妹即自動成為第三順位繼承人,並享有特留分保障。這一規定原意在於保障親屬的最低生存權,但在今日社會中,卻成為許多民眾行使「遺囑自由」的絆腳石。「這本來就是我的錢、我的房子,我想給誰就給誰,不應該還要法律來管」,一位在調查時留言的王先生沉痛的表示,他與妻子為頂客族,因為不孕症因素所以沒有子女,彼此約定將來不論誰先走,都要將遺產全數留給對方。但由於無子女,雙方的兄弟姊妹依法都會成為繼承人,甚至同母異父的兄弟也是繼承人,即使雙方都立有遺囑,仍無法排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權利。這使得兩人深感被剝奪「遺產自主權」,他們請教許多專家研究如何破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但每一種方式都有一些法律風險或額外稅捐負擔,因此兩人最後不得不放棄。配偶淚賣房清償遺產 特留分造成的悲劇不只一樁另一位陳先生也有類似經歷。他與太太無子女,感情深厚,他當年為了讓妻子安心,因此將房產登記給妻子,妻子在知道罹癌之後隨即立下遺囑,希望將全數財產由陳先生繼承。然而在妻子病逝後,其娘家兄弟姊妹就出面主張特留分,法院審理後雖認定遺囑有效,卻也認定其確實侵害娘家人的特留分,無奈之下,陳先生只得賣屋返還特留分金額,痛失一生記憶與依靠。「太太生前最擔心我沒地方住,結果法律讓她的遺囑變成一紙空談,這很令人心寒。」陳先生說道。「懲罰沒有子女的人」?法律失衡引民怨還有民眾在公民連署平台留言指出,自己無子女,依法死後遺產將由兄弟姊妹繼承,但兄弟姊妹有子女,自己卻無法從對方繼承財產。他感嘆:「法律根本是在懲罰沒有子女的人!」這樣的制度設計,在高齡化、少子化快速進行的社會中,已難以讓人接受。法界呼籲修法:不符合社會現實,也違憲風險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我國民法是在19年頒布,當時家族關係較為緊密,兄弟姊妹有特留分或許還算合理,但現今社會型態與傳統社會差異很大,兄弟姊妹成年後通常經濟各自獨立,強制保留其特留分,缺乏社會事實基礎,損及個人之財產處分自由與家庭自主權,與《憲法》保障財產權及遺囑自由的精神相違。「遺囑原本是保障遺願、維護親情的工具,卻在現制度下成為衝突根源,這本身就值得反思。」律師劉韋德指出。劉韋德律師表示,民眾每個月到遺囑協會預立遺囑的人很多,其中約有一半都有特留分的困擾,尤其是不婚族或是頂客族的民眾,更是不能接受,因為他們的繼承人大多都是配偶及兄弟姊妹,因此感受最深,他本次提出公民連署倡議修法,就是有許多民眾拜託他擔任提案人發聲,所以他才出來提案推動修法。法律應保障遺囑自由,而非扭曲遺願目前「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提案在公民連署平台已進入附議階段,目前已有2百多位民眾連署,其中署名彭小姐的民眾表示「希望有生之年法案能通過廢除兄弟姐妹特留份」,另一位署名Po的民眾表示「兄弟姊妹不一定感情好,如果遇到沒責任感的兄弟姊妹還要把辛苦賺的錢給他,真的會很不甘心」,顯示許多民眾都認為現行法律非常不合理。誠如一位附議民眾Julie所說:「兄弟姊妹因各自結婚散居各地,感情不見得親近,若有特留分權利,實侵犯被繼承人分配遺產之自主權。」台灣遺囑協會也將於5月31日上午11點於台北市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學堂舉辦聯署附議教學。

金價瘋狂飆升後隨即跳水 有人借錢炒金一天虧掉「6年薪水」
自2025年初以來,中國黃金市場持續上演激烈漲勢,一度激起中國投資人「穩賺不賠」的幻覺。不少散戶不惜貸款進場,甚至動用房貸、信用卡與網貸資金押注黃金。但隨著4月22日金價突破每盎司3500美元創歷史新高後,整體情況急轉直下,短短十多天內,黃金出現最大回撤8.56%,讓這波跳水般的跌價,讓許多完高槓桿操作的投資人遭遇重創。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月薪僅人民幣3000元(折合新台幣約1.2萬元)的投資人何米,年初在朋友慫恿下,透過信用卡、消費貸與網貸籌得60萬元進場滿倉押注黃金,並進一步參與期貨操作,加上10倍槓桿後倉位高達600萬元。何米坦言,一旦黃金下跌10%,帳面將歸零。而在4月23日當天,COMEX黃金單日跌幅達3.45%,讓他幾乎一夜之間蒸發六年工資,情緒崩潰地何米「一整天坐著發呆」。與此同時,剛從大學畢業不久、月薪7000至8000元的劉浩,也選擇在金價高漲時貸款70萬元進場,透過網貸平台多筆分散貸款,以平均775元/克的價格在京東黃金平台分批買入黃金積存金。而在4月22日上海黃金交易所Au9999現貨金價一度飆至835元/克,帳面獲利曾超過5萬元,但短短數日後,金價回落至777元/克,劉浩實際收益僅剩千元,還需扣除交易手續費與借貸成本。面對黃金的跳水,許多散戶也在社群媒體上大吐苦水,指自己在830元/克高位買入黃金後被深度套牢。有人為炒金刷爆信用卡,被迫面對高額還款壓力;有人則後悔沒在高點拋售,如今處於「賣掉舍不得、不賣扛不住」的兩難之中。社交平台上,分享「賣房買金」、「貸款炒金」的內容已有上千則,許多網友一窩蜂跟進,卻在金價波動下損失慘重。根據西南證券報告,主流網貸平台年化利率集中於7%至24%之間,超過八成借款落在15%至20%以上。相較之下,根據上海黃金交易所2017年報告,黃金自1970至2014年平均年化報酬率僅為8.1%,波動性又顯著高於其他資產。這意味著若以高利率貸款炒金,實際投資回報恐難以彌補資金成本。華南地區一名期貨分析師表示,金價長年上漲導致部分投資人產生單邊上行的錯誤認知,加上對市場風險缺乏評估,導致非理性高槓桿操作蔓延。尤其黃金屬於波動性極高的資產,短期走勢常受地緣政治、貨幣政策與經濟數據等多方影響,對散戶而言操作風險極高。針對市場亂象,上海黃金交易所已於4月23日宣布,調高部分黃金期貨合約的保證金比率,從15%調整至16%,漲跌幅限制也從14%提高至15%。同時,多家銀行包括中國銀行、廣發銀行與興業銀行也發出公告,明確禁止信用卡資金用於黃金投資,違規者可能面臨限額、封卡或提前還款要求。蘇商銀行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杜娟提醒,借貸炒金暗藏四大風險:一是加槓桿後的損失倍數放大;二是黃金適合長期持有,短期波動易導致虧損;三是違反信用卡與貸款用途將影響個人徵信;四是炒金門檻高、知識專業,一般投資人若貿然投入,極易高買低賣承擔巨大損失。她呼籲民眾切勿將高槓桿操作視為「財富自由捷徑」,否則將可能落入債務深淵。

家人偷辦拋棄繼承!小資女沒分到財產還被要錢 一票人搖頭:不要聯絡了
近日一名27歲網友表示,爸爸過世後,她沒有拿到繼承的財產和房子,哥哥1年內就把房子賣掉花光財產,也偷媽媽的黃金變賣,而她的月薪不高,很不想每個月再給媽媽錢。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爸爸過世後都把遺產留給哥哥,她沒拿到財產和房子,媽媽和哥哥偷幫她辦拋棄繼承。媽媽表示,女生沒繼承資格。原PO表示,哥哥一年內賣房花光財產,偷媽媽黃金變賣,讓媽媽的帳戶變人頭戶。原PO說,她要扶養61歲的媽媽嗎,好不容易搬出來住,哥哥向她借錢也沒還,她15歲半工半讀到大學畢業,每天吃麵包、澱粉類充飢,一天只有20元能花,她現在是一般上班族薪資不高,「真的很不想每個月給我媽錢,好怕被告沒有扶養或被報警。」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如果你想真正避開他們,移民是最好的選擇」、「妳媽現世報,不用理會她,打死都不要同情這個人」、「妳媽跟哥都不要聯絡了,無視情勒她們自找的」、「為什麼可以幫別人辦拋棄繼承權?這個部分可以告他們吧」。至於為何不提告?原PO補充,「本來想說等她們告我未扶養,我再佐證且還有一個精神分裂的妹妹,目前他們三人為生,哥、媽關進去,可能輪我要扶養妹妹,但有熱心網友分享提告期限為知悉2年內,所以我今年會去報案的」。

股神巴菲特想退休「接班人是他」! 痛批川普關稅政策是重大錯誤
94歲的傳奇投資人巴菲特(Warren Buffett)於美東時間3日,在被譽為「資本家的胡士托音樂節」的波克夏·海瑟威年度股東大會上,透露自己打算在年底退休,同時以強硬姿態抨擊現行的關稅政策,直指「貿易不該被當作武器」。這場吸引全球4萬人參與的活動,包括前國務卿希拉蕊(Hillary Clinton)等重量級人物皆到場聆聽「奧馬哈神諭」(The Oracle of Omaha)的經濟預言。「美國應該與世界其他地區進行貿易。我們應該做自己最擅長的事,他們也該做他們最擅長的事,」巴菲特在奧馬哈CHI健康中心對數千名觀眾強調。當他批評現行貿易策略「惡化國際關係並動搖全球市場」時,現場瞬間爆出如雷的掌聲。雖然未直接點名美國總統川普,但巴菲特對其關稅政策的否定態度昭然若揭。這位億萬富豪以宏觀視野分析貿易平衡的重要性:「當75億人對你不太友善,而3億人卻沾沾自喜時,這是重大錯誤。」他特別警告單邊主義的危險:「我不認為設計一個讓少數國家炫耀勝利的世界是好事。但我確實相信世界其他地區越繁榮,我們就會越富裕,未來孩子們也會更安全。」這並非這位傳奇投資人首次公開反對關稅。3月在川普正式宣布關稅前,巴菲特曾表示關稅「某種程度上是戰爭行為」,並指出美國對此有豐富經驗,「長期來看,關稅就是商品稅。總不能指望牙仙付錢吧!」他更反問「然後呢?經濟學總要問『接下來會怎樣』」,顯示其對關稅政策的擔憂。不過即將退休並交棒給接班人、波克夏副董事長阿貝爾(Greg Abel)的巴菲特也認為:「我們始終處於變化過程中,所以不必氣餒。」當被問及退休計劃時,這位執掌波克夏近60年的傳奇人物笑稱:「只要還能思考,我就會繼續投資,畢竟我人生最幸運的事,就是生在這個讓我盡情發揮的國家。」同時他也感性表示「我覺得時機已經來臨,應讓阿貝爾在今年底成為公司執行長。」這場馬拉松式演說持續逾4小時,延續著巴菲特數十年來將公式化年會,轉變為全民盛事的傳統。CHI健康中心展廳化身波克夏品牌嘉年華,近2萬人搶購「時思糖果」(See's Candies)、「鮮果布衣」(FRUIT OF THE LOOM),以及以巴菲特和已故搭檔蒙格(Charlie Munger)為原型的限定商品。來自佛州的退休醫師洛倫佐·阿蘭受訪時稱:「我告誡子女就算賣房子也別賣波克夏股票,因為這是要傳給孫輩的財富。」在財報方面,這家投資業務跨足保險(Geico)、鐵路(BNSF)、餐飲(Coca-Cola、Dairy Queen)及科技(Apple)的巨頭公布第1季獲利銳減64%,從127億美元跌至46億美元。公司坦言關稅影響難以量化,但「很可能產生負面後果」。CFRA分析師凱西·塞弗特指出:「波克夏簡直是整體經濟的縮影,其業績波動反映政策不確定性正在傷害實體經濟。」然而,儘管市場動盪,波克夏股價今年仍逆勢上漲18.9%,遠超標普500指數的-3.3%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