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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師被指「約砲射後不理」告媒體 公司及記者判賠30萬

鏡週刊臉書去年刊登某國籍航空公司的法籍副機師,不甩防疫規定頻約砲,還對前女友「射後不理」,副機師認為報導不實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賠30萬元,還須移除報導並刊登正啟事。(示意圖/shutterstock)

鏡週刊臉書去年刊登某國籍航空公司的法籍副機師,不甩防疫規定頻約砲,還對前女友「射後不理」,副機師認為報導不實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賠30萬元,還須移除報導並刊登正啟事。(示意圖/shutterstock)

鏡週刊臉書去年刊登某國籍航空公司的法籍副機師,不甩防疫規定頻約砲,還對前女友「射後不理」,副機師認為報導不實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週刊沒有盡合理的查證義務,判決週刊的鏡傳媒公司及記者連帶賠償30萬元,還須移除報導並刊登正啟事。可上訴。

副機師提告主張,去年5月28日及29日,鏡週刊臉書及網站報導,檢附多張可得識別他特徵或截圖自他臉書之照片,指他不甩防疫趴趴走,且對前女友「射後不理遭逆襲」,違反防疫規定外出約砲等內容,這些內容並非事實。

副機師說,報導內容只是憑所謂「A小姐」的爆料,包括口述及其提供真偽不明之網路對話訊息,事前未向他及各該當事人及主管機關詳加查證即貿然刊登,除與實情完全不符外,也對他負面評論,他並非公眾人物,報導內容僅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

副機師指控,鏡週刊使用「射後不理」、「始亂終棄的渣男」等嚴重汙衊他並扭曲事實之詞句,已逾合理評論之範圍,危及他自主控制個人資料及生活私密領域免受他人侵擾之權利,並嚴重貶損他在社會上之評價。

他說,報導內容關於指摘他違反防疫規定部分,但航空公司已明確表示經查證後他並無違規情事,迄今他及航空公司亦不曾因此遭民用航空局或衛生福利部裁罰,週刊卻仍在報導指控他無視防疫規定等,是假防疫之名侵害他隱私權及名譽權之實,須負賠償責任。

台北地院認為,週刊報導只是投訴人「A小姐」指訴為依據,未為其他查證,難遽認其報導內容之真實性無虞,他不能認報導於撰寫刊登前已盡合理之查證義務,況副機師與他人之交往情形乃私領域事項,無何公益目的可言,判決週刊所屬公司及記者連帶賠償及刊登更正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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