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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學歷逆子掐死母一審判無期 上訴後律師:應進行精神鑑定

高院法庭。(圖/報系資料照)

高院法庭。(圖/報系資料照)

擁有台大學歷的王姓男子,多次強迫母親出錢認購自己股份,母子常為此爭吵,去年7月王男竟趁母親凌晨熟睡時燒毛毯,將母親逼出房間,再持空氣清淨機把母親重擊後掐死,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他的律師聲請進行鑑定。

王的律師主張應做量刑前社會調查報告的鑑定,並考量王的性格養成和成長環境、再犯可能性,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承審法官諭知,請律師陳報量刑因子與必要性說明及鑑定單位,全案候核辦。

本案是因基隆一家報關行負責人的王男,有吸食毒品惡習,平日與許姓母親同住,母子共同持有報關行股份。去年6月起,王男打算把股份賣給母親,換取330萬元現金,2人多次為此發生爭吵。

去年7月9日案發當天,王男施用毒品後,凌晨在母親臥室門前以蠟蠋燃燒地毯,將母親逼出房門,接著拿起空氣清淨機連續重擊母親,接著還用手掐住母親脖子,最終導致母親因頭部重創引發中樞神經衰竭,當場死亡。

次日報關行員工上班時發現大門深鎖,便聯繫王男沒有同住的哥哥、嫂嫂,家屬趕到後,會同警方一起進到屋內查看,才發現許婦已氣絕多時。警方當場逮捕王男並起出相關證物,案經基隆地檢署偵結,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王男。

一審基隆地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王男弒母手段極其凶殘,且毫無悔意,王男行為時雖然有受到精神方面疾病影響,但未達不能辨識行為違法或沒有辨識行為的能力,弒母殺人犯行明確,應依法判刑,判處王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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