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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藥時間卡到過年怎麼辦? 1月29日起可提前回診拿取下月藥品

若領藥時間卡在過年期間,慢性病患者可在1月29日(含)起回診,提前領取下個月藥品。(示意圖/unsplash)

若領藥時間卡在過年期間,慢性病患者可在1月29日(含)起回診,提前領取下個月藥品。(示意圖/unsplash)

今年的農曆春節假期快要來臨,能夠放7天連假,而為了因應醫療院所減診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避免慢性病患者用藥中斷,健保署將放寬領藥限制,提醒民眾若上次給藥天數的最後1天(藥吃完的日期)落在春節期間,則可提前在1月29日(含)起回診,請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箋領取下個月藥品。

農曆春節假期從2月8日至2月14日,健保署石崇良署長提到,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

石崇良進一步表示,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1個月的用藥。因此,有用藥需求的民眾,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意即1月29日(含)起回診,請醫師開立相關證明以領取下個月的藥品。

另外,健保署副組長黃珮珊透露,根據健保署統計,過內111年有772.8萬人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若民眾未來得及提早領到慢箋藥,過年期間仍有4成診所有開診,藥局也有約5成6有營業,可以上健康存摺APP查詢哪些醫療院所有開。

最後,石崇良再次呼籲,因應113年春節假期,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記得提前領藥,即可用藥不中斷,安心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