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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擬修法「保障醫事人員薪資」 基層醫療協會4點反對轟: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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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研擬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圖/本報資料照)

健保署研擬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圖/本報資料照)

健保署研擬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納入醫事人員最低投保薪資標準及薪資資訊公開條款。日前10大醫療工會力挺修法,保障醫事人員薪資,促進投保資訊透明化;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今日(21)提出4大反對立場,批評健保署將薪資納入特約條件「濫權」。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發聲明指出,勞基法已有基本工資、最低時薪的規定,薪資應由勞資雙方協商並依勞動相關法規處理,而非作為健保特約條件,已違反行政程序法禁止恣意原則。全民健保若強制掛鉤薪資標準納特管、薪資公開透明,「已是一種強制霸凌」,不是醫療院所可以的自主選擇。

第二,正規上班的醫事人員大多可輕易達標,但有些醫院、診所的醫事人員,工作質量不同,也有不少人是部分工時、兼職、彈性工時,市場已有機制讓勞資雙方取得平衡,不應用統一標準規範;健保署主張合理薪資提升,卻對醫療院所的健保給付斷頭、攤扣、折付,已是自相矛盾。

第三,若規定員工薪資不得低於多少,且必須公開,類推醫療院所不遵行就會導致服務品質不良、不予特約,是不適當的聯結、類推,違反行政程序法的「禁止不當聯結原則」;健保署認為薪資公開透明可以提升醫療品質,卻只針對醫院跟診所,而沒有要求其他特約機構如藥局、居家護理、康復之家、助產所、檢驗所、物理治療所等,做法不一致也不公平。

最後,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指出,若要薪資透明化,不應該只針對醫院、診所,應由勞健保署公布所有行業的「最低及平均月投保金額」;要推行公平市場,希望公家機關以身試法,給員工2倍以上基本薪資,並對外公布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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