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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協會批在野修法粗糙 籲司法院補配套防法庭直播傷害被害人
反對《法院組織法》修法的聲浪當中,提及憲法法庭早已直播審理法律爭點案件,地院與高院也採公開審理原則,所謂「司法黑箱」說法是刻意誤導。(圖/黃耀徵攝)
立法院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法庭直播規定。對此,法官協會對法庭直播修法表達強烈疑慮,憂心保護機制不足,恐導致被害人與參與者遭遇二次傷害,呼籲司法院應妥善訂定相關辦法,補足缺漏,避免法庭直播反而製造更多的受害者。
為了推動公開透明的司法審判程序,民眾黨團提出《法庭組織法》修正案,並透過在野多數席次優勢下,三讀通過。提案內容明定法庭直播規定,法律審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但審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得依當事人聲請或依職權裁定以適當方式公開播送。
過去,無論是在朝野協商或是召開公聽會之時,學界以及政界紛紛提出不同意見,指出該修法恐將影響公正審判,而相關直播片段可能在惡意操作之下,對於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並進一步撕裂社會。面對修法結果,司法院也表示遺憾,貿然施行法庭公播對公平審判及訴訟參與人權益可能的危害,建請立法院務必重視大多數專家、學者、兒少婦女與司法改革團體提出反對立法或保留的聲音。
對此,法官協會發表聲明亦指出,對照協會先前兩度針對事實審法庭直播所發出的聲明,協會尤為擔憂合法公開播送的法庭錄音、錄影若未受到適當限制,未來所有參與法庭活動的人都有可能成為影音被不當利用的潛在被害人,因其將不再受《法院組織法》中關於不得散布或作為非正當目的利用的限制。協會對此次粗糙的立法過程與品質深表遺憾,並呼籲司法院應妥善訂定相關辦法,補足缺漏,避免法庭直播反而製造更多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