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災防辦前主任性騷女下屬!多次有傳播妹陪宴 監院全票通過彈劾

監察院。(圖/CTWANT資料照)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前主任吳武泰,多年來利用出差機會多次接受受評單位飲宴招待與續攤,還涉足不妥當場所、酒後言行失檢,甚至利用公務上的權勢、機會對2名女部屬性騷擾。對此,監察院日前全數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昨(21)日透過新聞稿表示,吳武泰在擔任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主任期間(107年至112年),辦理災害防救業務訪評時,多次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受評單位飲宴招待與續攤、涉足有女陪侍、傳播妹的不良場所及酒後言行失檢,又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對受其監督指揮之屬員有性騷擾行為,不但有損評核督導身分、有失公務員品位,亦影響行政院形象,核其所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核有重大違失。
因此,監察院在本月11日13位審查委員全數審查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趙永清、鴻義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相關彈劾案文指出,吳武泰未能謹守分際,尊重甲女、乙女人格尊嚴,利用公務上之權勢與機會,對受其監督指揮之甲女、乙女有性騷擾行為,致甲女、乙女受到驚嚇、身心嚴重傷害,且妨害同事人際關係之信任,經行政院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定性騷擾事件成立,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該當行為時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2條第2項規定之性騷擾,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等規定。
其中,吳武泰性騷擾的部分,包括碰觸甲女手臂、額頭、後頸及背部等行為,教導穴位按壓,並曾提及會陰穴之位置、功效與保健方式,還察看乙女小腿及碰觸腿部,並與乙女談及年齡與性表現之話題,以上皆被行政院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認定性騷擾成立。
監察院表示,吳武泰言行不當及損其職位尊嚴之違失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並對公務員及行政院之形象造成損害,身為高階資深主管卻觀念偏差且仍無悔意,行政院予以「記過2次」、「記過1次」之行政懲處不足以維持公務紀律,不符比例原則。因此,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之違法失職行為,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